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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不像醒。

認真說起來,他認為他從沒真正醒來或睡著過,至少不像正常人那樣醒來或睡著過。從某種意義上講,他似乎總是睡著,只不過從一個夢轉到另一個夢罷了。他的生活就像套在一起的盒子,一個套一個,永無盡頭,或者像窺看一條掛滿鏡子的長廊。

這是個惡夢。

他慢慢醒過來,知道自己根本沒睡著。不知怎麼搞的,泰德·波蒙特抓住了他一會兒,短時間控制了他的意志。在泰德控制他的時候,他說了什麼嗎?洩露了什麼秘密嗎?他覺得他洩露了……但他也確信泰德不知道那些話的意思,或分辨不出哪些重要哪些不重要。

他醒來時還很疼。

他在B街邊的東村租了一套兩間屋的公寓。他睜開眼時,正坐在一張傾斜的餐桌旁,面前放著一本攤開的筆記本,一條血水流過桌子上褪色的油布,這不值得大驚小怪,因為他右手手背上插著一隻圓珠筆。

現在夢又回來了。

那是他把泰德從心中趕走的方法,那膽小的臭大糞在他們間建立起了聯絡,那是打破聯絡的惟一方法。泰德是膽小的?對。但他還是狡詐的,忘記這一點就槽糕了,非常非常槽糕了。

斯達克模模糊糊記得夢見泰德和他一起在床上——他們底聲細語地在一起談話,開始似乎非常愉快和舒服——就像熄燈後你和你兄弟聊天一樣。

只是他們不僅是在聊天,對嗎?

他們在交換秘密——或者更準確地說,泰德在問他問題,斯達克在回答。回答問題很愉快,回答問題很舒服,但它也是令人不安的。開始他的不安主要集中在鳥上——為什麼泰德不斷問他鳥呢?沒有鳥啊,也許……很久很久以前……但現在根本沒有。它只是一種精神遊戲,只是一種讓他精神錯亂的努力。然後一點一點地,他的不安感與他的生存本能緊密交織在一起——它變得越來越強烈和清晰,他掙扎著要醒過來,他覺得他被按到水下面,快要淹死了。……

於是,他在半夢半醒的狀態中走進廚房,開啟筆記本,拿起圓珠筆。泰德對此一無所知,為什麼他會知道呢?他不是也在五百里之外寫著嗎?當然,筆不對勁——甚至他拿著也覺得不對勁——但至少目前夠用了。

“潰爛,”他看著自己寫。這時,他已經非常接近分開誰與醒的那塊魔鏡了,他掙扎著要控制圓珠筆,決定什麼該寫和什麼不該寫,但這非常難,天哪,天哪,這他媽的真難。

他到紐約後在一家文具店買了圓珠筆和半打筆記本,那時他還沒有租這破爛公寓。商店有貝洛爾牌鉛筆,他也很想買,但最終沒買。因為,不管是誰的心靈在驅動這些鉛筆,總是泰德的手在握著它們,而且他想知道他是否能打破與泰德的聯絡,所以他沒買鉛筆而買了圓珠筆。

如果他能寫,如果他自己能寫,那就太好了,他根本就不需要緬因州那狗東西。但是圓珠筆對他沒用,不管他怎麼努力,不管他怎麼集中精神,他惟一能寫的就是他的名字。他一次一次地寫它:喬治·斯達克,喬治·斯達克,喬治·斯達克。一直寫道紙的底部,字兒都認不出來了,變成了一個學前兒童的胡亂塗抹。

昨天,他去了紐約公共圖書館的一個分館,在寫作室租了一個電動打字機用了一個小時。那一個小時漫長的像一千年。他坐在一個三面封閉的座位中,手指顫抖著敲擊鍵盤,打出他的名字,這次是大寫,喬治·斯達克,喬治·斯達克,喬治·斯達克。

別寫這些!他對自己喊道。打別的,什麼都可以,只要別寫這些!

於是他再次努力,汗流滿面地俯在鍵盤上,打道:敏捷的棕色狐狸跳過懶惰的狗。

當他抬頭看紙的時候,他發現他所寫的是:喬治喬治斯達克喬治斯達克斯達克。

他有一種衝動,想把打字機扯下來,像原始人揮舞長矛一樣物著它,把它砸得粉碎:如果他不能創造,那就讓他毀滅!

但是,他控制住自己,走出圖書館,一隻強壯的手把無用的紙捏成一團,扔到路邊的廢紙箱中。現在,圓珠筆插在他的手中,他記起了那種狂怒,那是他發現沒有泰德他只會寫自己的名字時感到的。

還有恐懼。

驚慌。

但他仍然擁有泰德,不是嗎?泰德可能不這麼想,但是也許……也許泰德會大吃一驚。

“失去。”他寫道。天哪,他不能再告訴泰德什麼了——他所寫的已經夠糟的了。他努力控制住他不聽話的手。“醒過來。”

“必要的凝聚力,”他寫道,好象要詳細論述先前的思想,突然,斯達克看到自己用筆刺泰德。他想:“我也能這麼做,我認為你做不到,泰德,因為到這一步時,你非常軟弱。不是嗎?因為說到刺人,那是我的特長,你這狗雜種,我認為你現在該知道了。”

雖然這很像夢中之夢,雖然他害怕失去控制,但他原始的自信回來了,他能夠刺穿睡眠之盾。在泰德能淹死他之前的那一瞬,他控制了圓珠筆……終於能用它寫了。

有那麼一瞬——只是一瞬——他感到兩隻手在搶圓珠筆。這種感覺太清晰,太真實,它不可能是別的,只能是真的。

“沒有鳥。”他寫道——這是他寫的第一個真正的句子。寫作非常難,只有一個具有超常毅力的人才能做出這種努力。但是,一旦字寫出來了,他覺得自己的控制力增強了。另一隻手握得鬆了,斯達克立即毫不猶豫地握緊筆。

“淹你一會兒,”他想,“看你怎麼樣。”

他迅速而得意地寫道:“他媽的沒有鳥啊狗雜種離開我的腦袋!”

然後,他想都沒想就舉手紮下去,鋼尖刺進他的右手……他可以感到幾百裡外的地面,泰德舉起一隻貝洛爾牌鉛筆扎進自己的左手。

就在那時,他們倆都醒過來。

疼痛是劇烈的,但它也是讓人覺得解脫的。斯達克大叫一聲,急忙把汗津津的腦袋貼近手臂捂住聲音,但這聲音既有痛苦也有快樂。

他可以感覺到泰德在他緬因州的書房中努力抑制自己別喊出來。泰德創造的他們之間的心靈感應還沒有斷掉,就像一個匆忙打成的結被猛地一拉。斯達克幾乎可以看到那狗雜種趁他睡覺時把一個探針似的東西放入他的腦袋中窺探。

斯達克在他的大腦中伸出手去,抓住泰德正在消失的精神探針的尾巴。斯達克覺得它像一個又肥又白的蛆蟲,塞滿了垃圾和廢物。

他考慮讓泰德從瓷瓶中抓起一隻鉛筆,再刺他自己——這次刺向眼睛,或許他可以讓他把筆尖刺進耳朵,刺穿耳膜,挖出腦袋裡面的軟肉,他幾乎可以聽到泰德的尖叫,這次泰德肯定無法抑制住叫聲了。

這時他停了下來,他不想要泰德死去。

至少現在不想。

在泰德教會他獨立生活之前,不想要他死。

斯達克慢慢鬆開拳頭,他這麼做的時候,覺得精神拳頭也鬆開了,在這精神拳頭中他握著泰德的本質。他覺得泰德這個又白又胖的蛆蟲呻吟著溜走了。

“只是暫時的。”他低聲說,轉而做其它該做的事了。他左手握住插在右手的圓珠筆,很利落地拔出來,然後把它扔進廢紙簍中。

水槽邊的不鏽鋼架上放著一瓶烈酒。斯達克拿起它走進浴室,走路時右手在身邊擺動,血滴滴答答濺在扭曲褪色的油氈布上。他手上的洞在指根上方半寸,靠近中指處,洞非常圓,邊緣染著黑墨水,中間流著血,看上去像槍傷。他試著彎彎手,手指動了……但隨之而來的痛楚令人難以忍受,他不敢再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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