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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報警嗎?”羅賓問。
“呃——不會。岡弗裡不是那種一有人惹他就去報警的傢伙。他和那個想害他兒子的傢伙一樣喪心病狂。不過他意識到這次自己麻煩大了。”
“你沒有想過把那歹徒花錢僱你做的事錄下來,自己拿去報警?”
羅賓不假思索地問。
“沒有,羅賓,因為誰都會明白警方的情報是哪兒來的,如果我盯梢時要時刻躲避職業殺手,那幹這行的壓力就太大了。”
“可是岡弗裡不可能永遠把兒子關在家裡呀!”
“他用不著。他準備帶全家去美國享受一個驚喜度假,然後從舊金山打電話給我們那個喜歡動刀的朋友,就說經過反覆考慮,他已經改變主意,不想再幹擾他的商業利益了。應該不會引起太多懷疑。那傢伙已經幹了不少見不得人的勾當,也應該冷靜冷靜了。他的擋風玻璃被磚頭砸過,他老婆接到過恐嚇電話。”
“恐怕我下星期要再去一趟伏尾區,就說那個男孩一直沒露面,然後把那隻猴子15還回去,”斯特萊克嘆了口氣,“不太合乎情理,但我實在不想讓他們來找我。”
“他給了你一隻——”
“猴子——五百英鎊呀,羅賓,”斯特萊克說,“約克郡的人是怎麼說的?”
“刺殺一個少年,這點錢也太少了,”羅賓語氣激烈地說,然後突然令斯特萊克猝不及防地發問,“你覺得馬修怎麼樣?”
“不錯的人。”斯特萊克不假思索地說。
他沒有多加形容。羅賓不是傻瓜;在此之前他十分佩服羅賓對假話和不實之言的直覺。儘管如此,他還是忍不住匆匆轉向另一個話題。
“我在琢磨,也許到了明年,如果我們的利潤還不錯,你已經得到加薪了,我們可以再僱一個人來。我現在幹得太辛苦了,不可能永遠這樣。你最近回絕了多少客戶?”
“兩三個吧。”羅賓冷冷地回答。
斯特萊克猜想是因為自己在馬修的問題上不夠熱情,可是他又絕不願意再虛偽地多說什麼,便很快就退回自己的辦公室,又把門關上了。
然而,這次斯特萊克只猜對了一半。
羅賓確實對他的回答感到失望。她知道如果斯特萊克真心喜歡馬修,絕不會這樣明確地來一句“不錯的人”。他會說“啊,挺好的” ,或者“沒想到你眼光還行”。
真正讓她惱火甚至委屈的,是斯特萊克提議再招一個人進來。
羅賓回到自己的電腦螢幕前,開始瘋狂地快速打字,手指格外用力地敲著鍵盤,為那個鬧離婚的黑美人整理這星期的賬單。她曾經以為——看來是想錯了——她在這裡不僅僅是個秘書。她幫斯特萊克弄到了證明盧拉·蘭德里的兇手有罪的證據;有些證據甚至是她主動去找、獨自找到的。後來的幾個月裡,她幾次超越了助理的本分,陪同斯特萊克完成偵察工作,因為兩人共同行動顯得更自然,能迷惑看門人和不肯合作的證人,證人看到斯特萊克的大塊頭和陰鬱的表情會本能地產生牴觸情緒,更別說她還冒充各種各樣的女人打電話,就憑斯特萊克那樣的大粗嗓門,是根本沒法模仿的。
羅賓本來以為斯特萊克的想法跟她一樣:他偶爾說過“這對訓練你的偵探能力有好處”或“你可以上一堂反偵察的課”。羅賓本來以為,一旦公司站穩腳跟(她完全有理由聲稱自己功不可沒),她就會獲得她知道自己需要的培訓。然而現在看來,那些暗示都只是隨口說說的,是逗弄她這個打字員的。那麼她還賴在這兒做什麼呢?她憑什麼放棄了待遇好得多的職位?(盛怒之下,羅賓忘記了她多麼不喜歡那份人力資源的工作,雖然薪水很高。)也許新來的人是個女的,能夠勝任這些有價值的事,而她,羅賓,將會成為他們倆的前臺和秘書,再也不會離開她的辦公桌。她可不是為了這個才待在斯特萊克這裡,放棄了薪水高得多的工作,還給感情生活帶來了一個不斷製造緊張氣氛的根源。
五點鐘一到,羅賓一個句子剛打到一半便立刻停下,穿上自己的短風衣揚長而去,並格外用力地把玻璃門砰地關上。
聲音驚醒了斯特萊克。他枕著胳膊在桌上睡著了。他看了看錶,發現是五點鐘,納悶剛才是誰進了辦公室。他開啟裡外間的門,看見羅賓的衣服和包都不見了,她的電腦螢幕也是黑的,才意識到她連一句再見都沒說就走了。
“哦,真是見鬼。”他不耐煩地說。
羅賓一向脾氣很好。這也是他喜歡她的諸多優點之一。就算他不喜歡馬修又怎麼樣呢?要跟馬修結婚的又不是他。斯特萊克煩躁地低聲嘟囔著,鎖上門,上樓來到自己的閣樓間,打算吃點東西,換好衣服,就去跟妮娜·拉塞爾斯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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