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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知道?”林仲傑禁不住問道。

“因為如果不是周謹租的,我就不可能根據周謹的口訣找到這裡。”簡東平沒有給林仲傑思考的餘地就說了下去,“還記得向兵的口供嗎?他在辛程路上曾經遇到過蘇志文,蘇志文當時拿著一張紙條茫然失措,不知道該怎麼走。”

“什麼左拐三,右拐四的。”林仲傑還記得這個細節。

“這條口訣是周謹給蘇志文的。”簡東平說。

“你怎麼知道?”

“我在周謹的自傳體小說裡找到了這句口訣的全文,全文是‘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兩包紅雙喜’, 在多年前,她曾經跟蘇志文說過這個口訣,當時蘇志文她所就讀的中學附近向她問路,後來他們就是這樣認識的。”簡東平看了林仲傑一眼,彷彿在等林仲傑提問。

“他們認識很多年了嗎?”

“是的,他們6年前就認識了。”簡東平似乎不想在這個問題上多作停留,他很快把話題轉向了他想說的部分,“我最後一次看到周謹,是在辛程路45號,這與向兵碰到蘇志文的地點不謀而合。當年周謹曾按照這個口訣把蘇志文從她所就讀的中學門口帶到同慶路他想去的地方。於是我就按照我在周謹家鄉找到的路線摸索著走了一遍。”

原來這小子去過周謹的故鄉了,真沒想到!簡東平沒注意林仲傑臉上驚訝的表情,他接著說,“所謂左拐三,就是往左轉三個小路口,右拐四,自然就是左拐之後再向右拐4個彎,口訣的關鍵是後面兩句,一瓶七喜,兩包紅雙喜。一瓶七喜,在她家鄉的那條路上,其實是個賣傘的小鋪子,因為老闆叫王七喜,所以叫7喜傘鋪,而兩包紅雙喜,指的可不是煙店,而是一個有紅包賣的小店,紅包上不都有兩個喜字嗎?我從辛程路45弄走來,不僅找到了傘鋪,還找到了賣紅包的小店,看,兩包紅雙喜,就是這裡!”簡東平朝舊樓旁邊一指,林仲傑發現那是個小小的煙雜店,玻璃櫃臺裡放了很多小小的紅包。

“可是,就算蘇志文知道口訣的意思,他也頂多只能找到這家店。他怎麼找上樓去?”林仲傑覺得這口訣根本沒辦法讓蘇志文找到二樓的那個房間。

“我懷疑,蘇志文根本沒辦法找到,他後來肯定是打電話讓周謹來接他的。”簡東平笑著說,“周謹肯定也不指望他能憑藉口訣找到真正的地址。她這麼做只是想喚醒蘇志文的記憶,因他們已經很多年沒見面了。我以後把周謹的小說給您看,您就明白他們兩人到底是什麼關係了。”

林仲傑對看小說可沒興趣,所以他沒介面,他等著簡東平繼續發表他的高見。

果然,簡東平見他不說話,便滔滔不絕地說了下去。

“所以,很明顯房子是周謹租的,兇手是被周謹約來的。您也許會問,為什麼房主對這些事一無所知。(林仲傑想,我可沒想問這問題)租房子向來沒有隻租幾天的,一般開始就得付清幾個月房租,如果周謹事先多付了房租,房主自然不會找上門來。假如租期到了,兇手代表周謹要求延期一個月,那房主好像也沒道理拒絕吧。另外他們續約,不見面也能完成,兇手只要把錢打到對方的賬戶就行了。反正對於兇手來說,要不要對方的收條都無所謂。”簡東平停頓了一下,見林仲傑沒有反駁的意思,便道,“兇手處理完屍體後會很自然地搬走,這裡的人本來就少,如果她故意把屍體拉到裡屋,就不會很快被發現。等屍體最終被發現說不定已經是好多天以後的事了,到那時,誰也不會懷疑到她。因為這棟樓裡搬走的又不是隻有她一個。”簡東平說到這裡深深嘆了口氣,“我很高興,我及時找到了周謹。”

“照你這麼說,她每天都會來在這裡?”

“不是每天,至少也是經常。她肯定被人看到過,但就像《暮眼蝶》裡的雨花石公寓一樣,住在同一棟樓裡的人,並不一定關心鄰居是誰,也不見得會記住這個人的長相。再說……”簡東平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報紙來遞給林仲傑,“這是我在廁所找到的,上面有篇文章說的是警方在待拆遷的空房子裡找到一具屍體,後來經證實死者是個餓死的流浪漢。兇手一定是看到這則報道受到了啟發。”

林仲傑接過報紙,狠狠瞪了簡東平一眼,心裡罵道,你這臭小子,還在口袋裡藏證據,幹嗎不早說?簡東平好像看透了他的心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林仲傑看了一眼那篇豆腐乾文章後,便把報紙塞進了口袋。

“您看過周謹行李裡的《淑女之家》了吧?”簡東平見他不說話,問道。

“看了。”

“周謹在書裡留下了很多標記。你應該也注意到了吧,有何感想?”

“老實說,我還沒來得及思考這件事。”林仲傑拍拍簡東平的肩膀,語重心長地說,“東平,警察應該尋找的是最直接的證據,而不是猜字謎。你要明白,一旦我們用鐵的證據抓到了人,罪犯自然會老老實實把來龍去脈都說出來的,這不是比看書找證據省力得多?何況,我看她也不是個意志堅定的人。”

“我明白。”簡東平點點頭,忽然抬頭盯住了他的眼睛,“林叔叔,您是不是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

“我還在等一個關鍵證據。”林仲傑說到這兒,口袋裡的手機突然響了,他連忙接通了電話。

凌戈穿著新涼鞋啪嗒啪嗒大搖大擺地上了樓梯,今天她覺得特別安心,因為她終於可以大大方方地走進每個房間尋找證據,而不必擔心被人發現了。沈老太太全力支援她,給了她每個房間的鑰匙,又支走了所有的人,這可比晚上偷偷摸摸潛入別人的房間安全多了。

她一邊走路,一邊還不忘記低頭看看自己的新涼鞋,真漂亮啊,襯得她的腳都變漂亮了,要不是舊涼鞋被簡東平扔進了垃圾箱,她還捨不得那麼快穿它呢。她想,如果以後在公共汽車有人踩到她,她很可能會控制不住朝那人大吼,“你可以踩我的腳,但是不能踩我的鞋!”1580元的鞋啊,實在太奢侈,太奢侈了!不過,從這件事上,她至少看出了一點,他心裡肯定是有她的,要不然怎麼會花那麼多錢給她買鞋?以前的那個男朋友,買個奶油麵包都會跟她嘀嘀咕咕的,最後她只好把錢算給他了,所以,他心裡肯定有她,只是預備夫妻這個提議實在太離譜!他怎麼想得出來!

她一邊胡思亂想,一邊已經走到了雨杉的房門口,她掏出鑰匙插入鎖孔,開門進去,房間裡靜悄悄的,她快步走到雨杉的床頭櫃前,拉開了抽屜,那把雨傘還在,那是一把非常普通的縮折傘。她拿起雨傘走出了雨杉的房間。

就在她回到走廊,鎖上雨杉房門的一剎那,她耳邊隱約聽到一個小小的聲音,很小,她不清楚那是什麼聲音,但是她的心卻跟著跳了一下,她不安地停下所有的動作,站在原地屏息傾聽。到底是什麼聲音?難道有人回來了?不會啊,今天所有人都有事出去了。

她在那裡站了好一會兒,沒再聽到那聲音,她仍不放心,躡手躡腳地走到樓梯邊往下看,樓下悄無聲息,一個人影也沒有,她這才不太自信地拍拍自己的胸脯,對自己說,別怕別怕,一切正常,剛剛的那個小聲音肯定是錯覺,要不就是風吹落了什麼東西。

她一邊安慰自己,一邊走到了那個人的門口,腦子裡卻還在想著剛剛的那個小聲音,到底是什麼聲音呢?她將鑰匙插入鎖孔,吧噠一聲,開了進去。

這是她第一次進入這個人的房間,第一印象是,不夠整潔,東西太多。她的雨傘會放在哪裡呢?抽屜裡?她走到化妝櫃前,拉開了抽屜,裡面有化妝品、電視報、指甲鉗、小零碎,但沒有雨傘……

真奇怪,那到底是什麼聲音呢?

好像還挺熟悉的……

“她居然複製了一套鑰匙?”這回輪到簡東平吃驚了,他完全沒料到,方琪的書是被兇手放回到儲藏室裡去的。想想也對,兇手是最後一個接觸儲藏室鑰匙的人,以她的個性,她肯定會複製一套鑰匙。

“人是很貪心的,有掌握鑰匙的機會,她肯定不會放過。我們在全市撒網,終於找到了那個複製鑰匙的人,給對方認照片,結果證明就是她。”林仲傑略顯得意地說。

簡東平不得不承認,這的確是最直接的證據了。

“可是她既然回過儲藏室,為什麼不拿走那根擀麵杖?”簡東平問道。

“因為如果拿走了它,就不太像謀殺了,她刻意把現場偽裝成盜竊的模樣,就是想栽贓給曾雨杉。再說,曾雨杉5月6日下午在沈家,她也有機會偷擀麵杖。其實方琪也有機會拿到那個擀麵杖。這個家幾乎人人都有機會,連沈碧雲也不例外,所以拿走不拿走根本無所謂。”

這倒也是。

“那你們準備什麼時候抓她?”簡東平問道。

“剛剛已經派人去找她了,但她不在,好像是回家了。我現在就準備去沈家跟我們的人碰頭,送我一程吧,小子!”林仲傑現在的心情似乎很好。

但他的話卻讓簡東平渾身一震。

“你說什麼?!她回家了?”他大聲問道。

“是,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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