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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個報復心很重的人,從來不會忘記他的敵人;他也是一個剛愎自用的人,不惜一切代價想要恢復過去的地位。他後來又拍了一部電影,但是票房收入非常不好,於是他又被遺忘了。

雖然諾瑪一直討好他,但他們的婚姻生活並不總是很平和的。

我父親知道自己並不是女人喜歡的那種人也,知道諾瑪年齡比他小一半,所以他嫉妒心非常重。他懷疑她不忠,花了大量時間和金錢來驗證,這也直接導致了他們不間斷的爭吵。

他會假裝出遠門,然後突然回來。或者,他外出不在家時,會僱偵探監視她。他曾經在電話上裝上竊聽器,還曾經付錢讓一個漂亮的失業男演員去勾引她。但是,諾瑪一直非常警覺,他所有的辦法全失敗了。最後,一位私人偵探終於發現了她和泰森的約會。

但他還沒有來得及向我父親報告,我父親就被殺死了。我確定這一定是那個女人乾的,因為如果我父親一旦發現她偷情的證據,她必須馬上離開這個家,一分錢也不會得到,她當然不會允許這種事情發生。

我父親死後我搬回了他住的那幢大廈,雖然我很不喜歡它的陰暗,古舊,但是為了尋找足夠的證據,我不得不住了回去。

我父親沒有僱僕人,他說他們愛把主人的一言一行都傳出去,你看他就是如此多疑的一個人,但這對我非常有利,因為沒有人會在無意間損毀了某樣證據。

那天晚上我回去的時候就將整棟房裡到外仔細地搜尋了一遍,希望能找出一些警察沒有找到的證據。

負責本案的溫斯特羅姆警官覺得我的想法很好笑,他都沒有找到,我怎麼可能找到呢?不過,他並不反對我試試。

我最想找到的就是那把德國手槍,以及那上面的指紋。溫斯特羅姆告訴我,我這是浪費時間。人們一般不會把兇器留在現場附近的,也就是那把手槍可能永遠也找不到了。

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認為那把手槍一定藏在屋裡。

這只是一種預感。但是,這預感非常強烈,我一閉上眼睛,就能看到那把德國手槍躺在某個黑暗、隱秘的角落,等著我去發現。這讓我很是沮喪,我翻遍了大廈,就差把牆推倒了,還是一無所獲,這時,我開始相信溫斯特羅姆的話——它根本就不在屋裡。我也沒有發現能證明諾瑪和泰森有罪的一片紙、一塊布、一點血跡和一根頭髮。所以最後我只能眼睜睜看著陪審團宣佈那兩個混蛋無罪釋放。

但我無法接受這樣一個事實,父親被殺,本該屬於我的錢屬於那個殺了他的女人,不,我絕對不允許這種事情的發生。既然警察沒有辦法制裁他們,那麼就讓我來吧。此時我已經想出了一個辦法,這是一個危險的、孤注一擲的辦法,但是,如果我能成功的話,那麼就既能報了仇,又能得到錢。

當我再次回到那棟像博物館一樣醜陋死板的大廈時,我驚訝地發現,諾瑪回來了。她坐在書房我父親的書桌後,正在核對賬單,籤支票。她換上了一件天藍色的緊身衣,各個部位都顯得一清二楚;她的頭髮也重新梳理過,還化了妝。她現在的樣子與在法庭上時截然不同,那時她就像個羞怯、呆板的修女,現在卻是一個誘人散發著性感氣息的野貓。

“歡迎回家,諾瑪。”我悄悄走進去,她吃了一驚,抬起頭,不過她眼中並沒有恐懼之色。我一直認為她很有膽量,否則她也不會在殺了我父親後還能如此平靜地坐在這裡計算賬單。

“在計算戰利品,諾瑪?”我諷刺道。

她微微一笑。“坐吧,卡爾,”她冷冷地說。“我知道你會來。”

“知道我會來?”我坐進一張椅子中。

“當然。你就住在這裡,不是嗎?”她嘲諷地問道。

“對極了,”我回答說。“我希望你別覺得我在這裡礙事。”

“我想你會一直恨我,把我想得非常壞。卡爾。你就像那些自以為是的記者,喜歡捕風捉影。如果十二位聰明的男人認定我無罪,為什麼你就不能懷疑一下自己的判斷呢?”

我用一根手指指著她說:“因為,你知道,我知道,你謀殺了我父親!”

“根本沒有這回事!”她臉色鐵青地回答說。

“泰森舉著槍,”我繼續說,“但我認為是你扣動扳機。”

“卡爾,”她無力地說道,“我——我愛你父親。你想不到——”“別跟我來這一套,諾瑪!你跟我一樣不愛他,”我大聲吼道。

“他是一個討厭的老古董,一個固執、愚蠢的暴君,從來不考慮別人,眼中只他自己。他是一個小王國中的小希特勒。別糊弄我,諾瑪——我們倆都痛恨他!”其實這並不是我的真心話,不管他怎樣,終歸是我的父親啊。但是為了使她能夠相信我,我不得不這麼說。

“啊,卡爾!”她喊道,眼神中透出驚訝。“我感到震驚!而且我——我覺得你忘恩負義。你父親對你一直是很不錯的。”

“諾瑪,”我說,“別這麼虛偽了,好嗎?”我像個同謀犯一樣衝她眨眨眼。

她可愛的嘴角露出一絲微笑。“我也許有點虛偽,”她承認說。“有一點。不過,卡爾,我從來沒有想到——我的意思是說,如果你這麼不喜歡你父親,那你掩飾得可真好。這些多年來,你沒有對我說過一句批評他的話。”

“就這一次,”我說,“讓我們開誠佈公吧。我們是敵人,諾瑪。

“不,不是敵人,是競爭者。如果我告訴你我對老頭的真實想法,你轉臉就會告訴他。你會毀了我。我說的對嗎?”她是一個聰明的女人,如果我早知道我的確會這麼做,把她從這個家趕出去。

諾瑪更舒服地往椅子上一靠,點著一支菸。

“無可奉告,”她回答說,雖然她的笑容證明我說得對。“你這個人真矛盾,”她繼續說,“如果你這麼痛恨你父親,那麼為什麼還這樣仇視我呢?”

“你沒有猜出箇中緣由嗎?諾瑪,我對你個人並無惡意。但我喜歡錢,特別是那些理應屬於我的錢。說實話,我真希望陪審團判你們有罪。”

“瞧瞧,瞧瞧,”她說。“你這人真殘酷。”

“哪兒的活,但我很倒黴,失敗了。”

“你不在乎你父親被謀殺?”

“你見過我哭嗎?我只在乎錢。錢就是幸福。但是,諾瑪,我要告訴你:泰森把事情弄得一團糟。他太不小心、太笨了。如果你和我合作的話,那就根本不會有什麼陪審團了,根本就不會有什麼案子要提交陪審團了!”

她面無表情,但眼睛卻仔細打量著我,也許她想判斷我話中的真假。

“諾瑪,聽著,如果你不是明智地請了麥克斯韋爾·戴維斯,泰森肯定就完了,他也會連帶著讓你也完了。這全得歸功於戴維斯,他真是太棒了!”我繼續說道。

諾瑪同意地咯咯笑起來,我也跟著她笑。

“啊,那個老傢伙是個藝術家,”我說,敬佩地搖搖頭。“他真是個天才!他把證據拿來,把它轉到他想讓你看的那一面。比如關於桌子一事。泰森把他的笨爪子留在了那上面,你一定以為他死定了。說實話剛開始我也是這麼認為的,但麥克斯韋爾·戴維斯告訴我們,他的指紋應該在客廳的那張桌子上。泰森總是來那裡作客,所以,如果他坐在桌子邊時,把手放在桌子上是很正常的。”我嘆了口氣。“但這太愚蠢了!為什麼他不戴手套呢?”

“啊,他戴了!”諾瑪辯護說。“但他不得不脫一下,因為——”她意識到自己說漏了嘴,嘴巴大張著,瞪大眼睛看著我,希望我會淡然一笑,滿不在乎地聳聳肩。

我站起身。“多謝,諾瑪,”我怒吼道。“這就是我想知道的!”她的臉色變得慘白。

我向她走去,恨不能雙手掐住她的脖子。

她立刻把手伸進半開的抽屜。我瞪大眼,盯著一支德國手槍烏黑的槍眼。

“我告訴過你,卡爾,”她平靜地說,“我知道你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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