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M·凱恩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五章,雙重賠償,詹姆斯·M·凱恩,大文學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他乘坐的火車將於晚上九時四十五分出發。將近四點鐘的時候,我驅車來到聖佩德羅大街與一家葡萄酒公司的經理談論了僱主責任保險一事。八月份之前是不可能使他投保的,因為只有到那時葡萄才上市,他的工廠也才開張,因此我自有道理。他解釋說他為何尚未作好經營的準備,但我還是裝模作樣地和他談了談,然後回到辦公室。我對內提說,自己找到了一個真正的可能成為主顧的人,並讓她給他填寫了資料卡片。該卡自動記錄首訪的日期,這正是我所要的。我在兩封信上籤了字,將近五點三十的時候離開了。

快六點鐘的時候到了家,我的菲律賓僕人早已準備好了晚飯,這是我有意安排的。今天是六月三日,我本應在六月一日給他報酬的,但我佯稱忘了去銀行也就推遲了。不過,今天我回家吃的午飯,把報酬給了他。這意味著到了晚上,他就會迫不及待地要出去花這筆錢。我說好吧,可以上飯了,他就在我還未洗好臉和手之前就把湯端到了飯桌上,我儘可能往下嚥。他還給我上了牛排、馬鈴薯泥、豌豆和胡蘿蔔,還有一道水果做的甜點。我緊張得要死,很難嚼嚥下去,但我還是設法全吞下去了。我還沒喝完咖啡,他就全都洗刷完畢,換上了米色的褲子,白色的鞋襪,棕色的外衣,白色敞領襯衫,準備和女朋友一同出去。過去的情況是,好萊塢的男演員星期一穿什麼,菲律賓男僕星期二就穿什麼,但現在如果你問我的話,正好反過來了,來自馬尼拉的男僕在穿著打扮方面領先於克拉克·蓋布林。

將近七點差一刻的時候,他要離家出去,走過來問我還有什麼事要他做時,我正在脫衣服準備上床。我對他說我要躺在那兒乾點活,於是拿來一些紙和鉛筆,做了大量的筆記,好像我在為下午談了話的那個人計算公共責任保險事宜。這類東西你自然會儲存好,放在可能成為主顧的人的資料夾裡。我留心有兩處記下了日期。

接下來我下樓給辦公室打了個電話,夜班值班員喬·皮特接了電話。

“喬·皮特,我是沃爾特·赫夫。幫我個忙好嗎?到我的辦公室跑一趟,就在書桌上你會找到我的運價簿,是一本活頁冊,帶有一個軟皮背,正面印有我的鍍金圖章,圖章下面是‘運價’一詞。我忘了把它帶回家,而我需要用它。你把它找到並讓信差馬上給我送過來好嗎?”

“好的,赫夫先生,馬上。”

十五分鐘之後他回電話說沒找到。

“我整個書桌都找遍了,赫夫先生,此外,還找遍了整個辦公室,沒看到有這種冊子。”

“一定是內提給鎖起來了。”

“如果您願意的話,我可以和她說,問她放在哪兒了。”

“不,我並不那麼需要它。”

“對不起,赫夫先生。”

“那我就設法對付吧。”

我把那本運價簿放在了一個他根本不可能找到的地方。如此操作,就有一個人於那晚給我家裡打了電話,而我正在家中努力地工作。還會有其他人打來電話。沒必要故意和他說點什麼好使他記住日期,皮特得做工作記錄,不僅是按日期,而且是按鐘點記下他所做的任何事情。我看了一下手錶,時間是七時三十八分。

八點差一刻的時候電話鈴又響了,是菲利斯。

“藍色的。”

“果然是藍色的。”

這是在核實納德林傑將穿什麼顏色的套裝。我倆相當肯定他會穿藍色的,但我必須弄準確了,因此她得跑一趟雜貨店再給他買一把牙刷,藉機給我打個電話。沒有被查出的危險,撥號電話是沒有記錄的。她一放下電話,我就穿好衣服。我也穿上了藍色的套裝。但在此之前,我把腳給裹了起來,只是在腳上面放了厚厚的一層紗布,再上面放的是膠布。看上去似乎膠布包在了踝關節上,但實際上不是的。等到要把它弄掉的時候,我可以在十秒鐘內把它撕掉。我開始穿鞋,鞋帶很難繫上,但我要的正是這種效果。我檢查了一下是否帶上了一副像他戴的那種有角質架的眼鏡,裝在了我的口袋裡,同時還有58英寸的輕棉繩,捲成很小的一團,還有一個我用一根鐵棍做的把柄,就跟包裝袋上的吊鉤似的,但要重一些。我的外衣鼓了起來,但我並不在意。

九點差二十分的時候,我給內提打了個電話。

“我離開前你看見了我的運價簿了嗎?”

“我還真沒看見,赫夫先生。”

“我要用它,卻不知道把它放哪兒了。”

“您是說您把它弄丟了嗎?”

“我不知道。我給喬·皮特打了電話,他沒找到,我也想不出把它放哪兒了。”

“如果您願意的話,我可以往辦公室跑一趟,看看我是否能——”

“不必了,沒那麼重要。”

“我沒有看見,赫夫先生。”

內提住在伯班克,這是個收費的長途電話,記錄會顯示我在八時四十分從家裡打了電話。一把她打發掉,我就開啟了電話鈴盒,把半張名片靠在鈴舌上,這樣如果電話一響,名片就會掉下來,然後我又對門鈴鈴舌做了同樣的處理。我將有一個半小時不在家,我必須知道門鈴或者電話是否響過。如果響過,那將是我在浴室洗澡的時候,關著門,流著水,因此我沒聽見。但我一定得弄準了。

我把名片一固定好,就上了自己的車前往好萊塢地區,那裡離我家只幾分鐘的路。我把車停在主街上,離納德林傑住的地方步行只需兩分鐘。我必須找個汽車不會引起任何注意的地方,但同時我又不能離得太遠,不然得走太多的路。腳弄成這樣,走路可真是不方便。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都市小說相關閱讀More+

盛寵/嫁給前童養夫的小叔叔

向陽葵

我,擺爛主播,掙夠兩百就下播

吃番茄不吐土豆

[綜]給我遞火

出鞘

神級農場

鋼槍裡的溫柔

抽卡旅遊在萬界

鹹一條餘

覬覦

梨酒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