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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殺手發出一聲長嘆,頹然向後倒下,靠著椅子腿,閉上了眼睛。

“不是威爾?”塞林託問。

“這點,”萊姆繼續說,“正是他這個週末整個計劃的重點。他想要報復卡德斯基和哈斯伯馬戲團——現在的奇幻馬戲團。但是,如果你只是想復仇而不管如何脫逃的話,那實在是再簡單不過了。可是……”他向坐在地上的“魔法師”扭了扭頭,“……他想要徹底脫逃,不被警方通緝,繼續他的演藝生涯。於是他做了一次身份上的快速變裝。他扮成了埃裡克·威爾,故意讓自己在今天下午被逮捕送進拘留所,留下指紋卡後才逃出來。”

塞林託點點頭。“這樣一來,在他殺死卡德斯基、燒燬馬戲團後,所有人都會去找威爾,而不會去找這個……”他皺起了眉頭,“……這個傢伙到底是誰?”

“他是亞瑟·羅塞,威爾的徒弟。”

身份被拆穿時,這名殺手發出一聲輕輕的嘆息,只希望自己能逃離這裡——最好能馬上消失。

“但是羅塞給我們打過電話,”塞林託提出質疑,“他不是待在西部的內華達州嗎?”

“不,他並不在哪裡。我查過通話記錄,他的那通電話顯示‘來電者無法識別’,他假裝打長途電話,其實當時他是在西八十七街上的一座公用電話亭。他根本沒有老婆,在拉斯維加斯的電話錄音也是假的。”

“這麼說來,他還假裝成威爾打電話給另一位助手濟丁,沒錯吧?”塞林託問。

“答對了。他裝出威爾的聲音,語帶威脅地提到關於俄亥俄州那場火宅的事。這是為了讓我們以為,威爾本人此時正在紐約,計劃對卡德斯基展開報復行動。為了故意製造威爾重現江湖的假象,他還用威爾的名義訂購了那付德比式手銬,也用他的名字買了手槍。”

萊姆盯著這名殺手,又接著說下去:“至於聲音呢?”他用諷刺的口氣問他,“現在你應該覺得肺部舒服多了吧?”

“你知道我根本沒事。”羅塞厲聲說,原本氣喘吁吁的嘶嘶聲全都消失了。他的肺部根本沒受過傷,先前的聲音是詐術的一種,好讓他們相信他就是威爾本人。

萊姆朝那間臥室扭頭說:“我看見裡面有幾張正在設計的海報,我猜應該是你畫的。上面的名字寫的是‘馬勒裡克’,那個人就是你,沒錯吧?”

殺手點點頭。“我之前告訴你的事是真的——我痛恨我的舊名字,我痛恨那場大火之前的一切,一想起來就痛苦不已。所以,我現在的名字應該是馬勒裡克……你是怎麼識破的?”

“我們封鎖了拘留所的現場後發現,你用脫下來的T恤衫擦拭了地板和手銬,”萊姆說,“當我發現這一點後一直想不通你這樣做是為了什麼。難道是為了清理血跡?這根本說不通。唯一合理的解釋是,你想擦掉自己的指紋。可是,那時你剛剛印過指紋留下資料,為什麼還要還擔心在走廊上留下痕跡呢?”萊姆聳了聳肩,指出這個問題的答案簡直顯而易見,“因為,拘留所資料卡上指紋和你真正的指紋並不相同。”

“這個傢伙是怎麼做到的?”塞林託問。

“阿米莉亞在拘留所裡發現了一些新鮮的墨跡。這應該是今晚你親手才印上去的。這個墨跡本身無關緊要,但是它和你遺留在攻擊馬斯頓現場的運動袋裡的墨水痕跡一模一樣。這就意味著,在今天之前,你就用過這種指紋墨水。我猜,你是偷了一張空白的指紋卡,然後某天晚上在家,在上面印上了威爾的指紋。然後用粘膠把這張指紋卡粘在夾克的裡襯上。我們搜身是會留意武器和鑰匙,但不會留意一張卡片——按完指紋後,他用計分散工作人員的注意力,趁機調換了指紋卡。他自己的那張指紋卡可能被丟掉了。”

羅塞氣得五官扭曲,預設了萊姆的推測。

“梅爾核對了指紋卡,存檔的指紋是威爾的,但現場還有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指紋是屬於羅塞的——我們的資料庫中已有你過去建檔的指紋記錄,那時你和威爾在新澤西,同時因為危害他人安全罪而被逮捕。我們也檢查了拘留所警員的那把格洛克手槍。她最後搶到了手槍,因此上面留下了你們兩人的指紋,而你沒有來得及擦掉它。這些指紋也都與羅塞的記錄吻合。哦,對了,地上的剃刀片上也有。”萊姆瞥了一眼羅塞太陽穴上的一小塊膠布。

“我找不到它,”兇手喃喃地說,“實在來不及了。”

“可是,”塞林託又提出質疑,“他應該比威爾年輕很多吧?”

“他當然比威爾年輕,”他用頭比向羅塞的臉,“他臉上的皺紋是用蠟弄出來的,和那些疤痕一樣,全都是假的。威爾是一九五〇年出生的,羅塞比他小了足足二十歲,因此他非得化妝不可。”說到這裡,他又咕噥道,“啊,差點忘了。我那時應該想清楚一點才對。阿米莉亞不是在幾個現場都找到含有化妝品的蠟嗎?我原本認為那是來自他手上戴的指套,但這點很不合理,沒有人會把化妝品抹在手指上,那太容易脫落了。所以,這些化妝品成分一定是來自其他地方。”話說至此,萊姆凝視著殺手的臉頰和眉毛,“這些橡膠黏在臉上一定很不舒服吧?”

“慢慢就習慣了。”

“薩克斯,讓我們看看他究竟是什麼模樣。”

她費了一番工夫,好不容易才剝下他臉上的鬍子以及眼睛、下巴上的皺紋。儘管臉上仍殘留著斑斑點點的粘膠痕跡,但結果並沒有錯,他果然變得年輕多了,臉型也變得完全不同,和先前的那張臉一點兒也不像。

“這和《碟中諜》很不一樣吧?沒辦法一會兒戴上,一會兒又揭掉。”

“當然不一樣。真正的易容術根本不是那麼回事。”

“還有手指的偽裝。”萊姆又看向殺手的左手。

為了讓手指頭呈現出被燒傷融合過的樣子,他先用繃帶將兩根手指纏緊,然後才在表面敷上一層厚厚的橡膠。時間一長,這兩根手指上的面板已經起皺、鬆弛和異常蒼白,不過,這兩根手指畢竟是正常的。薩克斯仔細檢查這兩根手指。“我正想問萊姆,那時我們在展銷會場上全在尋找一個左手畸形的男人,但你卻沒有把手掩藏起來。”不隱藏的理由很簡單,因為這樣就會洩露了他的身實身份。

萊姆又將這位殺手仔細打量了一番,然後說:“這已經很接近完美犯罪了:你想讓我們把目標轉移到另一個人身上,讓我們認為犯罪的人是威爾,也確實獲得了他的身份證明,但我們卻永遠找不到他。羅塞會繼續過他的生活,而威爾卻從此不見,成為一個‘消失的人’。”

羅塞昨天挑選謀害了幾個被害人的目的是為了誤導警方,並非有什麼深層次的心理動機,但特里·多賓斯最後的判斷還是完全符合這個殺手的情況——他的確是因為那場毀掉他摯愛之人的大火而尋求報復。不同的地方只在於,這場悲劇的主角不是失去工作或愛妻的威爾,而是失去恩師威爾的羅塞。

“但我還有個疑問,”塞林託又說了,“他調換指紋卡的目的是將所有事情都推在威爾身上,他為什麼要這樣對待他的恩師呢?”

“朗,你以為我為什麼要麻煩那幾個大漢把我抬上樓梯,親自來到這個障礙重重的地方?”萊姆一邊環顧房間,一邊說,“我是希望親自來走格子……啊,說錯了,應該是說‘滾’格子。”說完,他開始用觸控面板熟練地操縱輪椅,在房間四處移動,最後停在壁爐前,抬頭往上看。“朗,我大概找到他了。”他的眼神落在壁爐上一個飾有雕刻花紋的木盒和一根蠟燭上。“埃裡克·威爾就在這裡面吧?他的骨灰?”

羅塞輕聲說:“沒錯。他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了,便希望能離開俄亥俄州,在臨死前回到故鄉拉斯維加斯。有天夜裡,我偷偷把他從醫院帶走,開車帶他回家。他回到故鄉之後沒過幾個星期就過世了,於是我賄賂了火葬場的一名夜班員工,請那個人幫忙把他燒成骨灰。”

“那指紋呢?”萊姆問,“你是在他死後才採下他的指紋吧?目的是為了製造假指紋卡?”

他點了點頭。

“所以你已經計劃很多年了?”

羅塞激動地說:“沒錯!他的死就像一個好不了的傷口,這種痛苦永遠都不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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