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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塔克·麥克丹尼爾的反應是:“荒謬。整個調查都是基於高特的。”

塞利托沒有理睬他。“你的推論是什麼,弗萊德?我很想聽。”

“我的線人,一個叫威廉·布倫特的傢伙,一直在跟蹤一條線索。他跟到一個和電網襲擊案有關的人,那人可能是幕後黑手。但後來他失蹤了。我發現布倫特跟的是一個剛進城的人,那人有一把點四五口徑的手槍,開的是一輛白色貨車。他最近綁架並殺害了某人。過去一段時間,那人都待在下東區的一個地方。我跟到那裡,發現那裡已經變成了一處犯罪現場。”

“犯罪現場?”萊姆問。

“當然。那裡是雷·高特的公寓。”

薩克斯說:“但高特不是剛進城的。他成年後都生活在這裡。”

“完全正確。”

“那這個布倫特還有什麼要說的?”麥克丹尼爾質疑道。

“哦,他沒什麼要說的。因為昨天他在高特家背後的巷子裡被一個紐約警局的警察給撞了。他這會兒人在醫院,還沒有恢復意識。”

“我的上帝啊,”羅恩·普拉斯基壓低了聲音問,“聖文森特醫院?”

“對。”

“是我撞的他。”普拉斯基的聲音顯得很脆弱。

“你?”戴爾瑞提高了嗓門。

“但是,不,不可能。我撞的那個傢伙名叫斯坦利·帕爾默。”普拉斯基道。

“對,對……就是他。帕爾默是布倫特用的假名。”

“你是說,他本人沒有被批捕?他沒有企圖謀殺或者嚴重傷人?”

戴爾瑞搖了搖頭。“犯罪記錄是假的,羅恩。我們把這些記錄輸入系統,這樣任何人去查都會發現他有案底。我們逮到的他最嚴重的罪行是同謀。布倫特是個靠得住的傢伙。他主要是為錢幹活,算是這行裡最棒的。”

“但他為什麼推著一車雜貨?在小巷子裡?”

“那是我們常用的掩護手法。你推著輛裝滿雜貨或購物袋的手推車,看上去就不那麼可疑了。嬰兒車當然最好,裡面還可以放個玩具娃娃。”

“哦,”普拉斯基小聲地嘀咕,“我……哦。”

但是萊姆顧不上關心這名警官的情緒。戴爾瑞給出了一個可信的說法,它很好地解釋了萊姆早就覺察到的此案中存在的矛盾。

他一直以來在尋找狼的蹤跡,而他應該追捕的物件卻是隻狡猾的狐狸。

但這種說法可能嗎?襲擊案背後藏著一隻黑手,高特只是個替死鬼?

麥克丹尼爾看上去頗為困惑。“可目擊證人……”

戴爾瑞緊緊地盯住他老闆的那雙湛藍的眼睛。“他們可信嗎?”

“你是什麼意思,弗萊德?”主管探員柔和的嗓音變得有些尖銳。

“或許那些人之所以相信他是高特,是因為我們曾釋出給媒體這樣的資訊?然後媒體又告訴了公眾?”

萊姆補充道:“你戴著防護眼鏡和安全帽,穿著工作服……如果你有相同的人種特徵和體形,然後再弄個假工作證,上面是你的照片和高特的名字……嗯,這就成了。”

薩克斯也在思考這些證據。“那個隧道里的巡線工喬伊·巴贊,他說過自己是透過工作證確認罪犯的。他以前從沒見過高特。而且隧道里確實很黑。”

“還有那個安全主管伯納德·沃爾,”萊姆補充道,“他收到第二封勒索信的時候,並沒有看見高特。罪犯是從背後襲擊他的。”

萊姆說:“所以高特是那個被綁架和殺害的人。就像你的線人查出來的那樣。”

“沒錯。”戴爾瑞說道。

“但證據呢?”麥克丹尼爾還在堅持。

萊姆盯著白板,搖了搖頭。“該死。我怎麼能疏漏掉這一點?”

“什麼,萊姆?”

“高特公寓裡的靴子?那雙艾伯特森一芬威克牌的靴子。”

“但它們與案情相符啊。”普拉斯基說道。

“當然相符。但問題不在這裡,羅恩。問題是靴子在高特的公寓裡。如果這雙靴子是高特的,它們就不應該在那裡,他應該穿著它們!工人們不會有兩雙新靴子。這種靴子很貴,而且通常要靠僱員自己購買……不,真正的罪犯知道高特穿的是什麼靴子,然後買了雙新的。那些斷線鉗和鋼鋸也是這種情況。真正的罪犯把它們留在高特的公寓裡,等著我們去發現。其他的指向高特的證據,像是五十七街變電站對面咖啡館裡的頭髮?也是刻意安排的。”

“看看那篇博文,”萊姆繼續道。他朝普拉斯基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從高特的印表機里弄出來的檔案點了點頭。

我的經歷極具代表性。我是一名巡線工,後來成為了故障檢修員(類似於工頭)。工作了許多年,為好幾家電力公司工作過,與電壓超過十萬伏的線路直接接觸。輸電線路所生成的電磁場是無法隔離的,使得我患上了白血病,我堅信是這樣。除此之外,還有人證明了,電力線路會吸引氣溶膠微粒,而這些微粒會引發肺癌,但這是媒體從來就不會報道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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