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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受託要去追查我爸的下落,但是我上週的熱血和雄心現在全癱在床邊的地板上,像一堆骯髒的睡衣。我爬不起來,即使我都聽到睡眼惺忪的小朋友搖搖晃晃地從我門前走過。我想象他們穿著大大的橡膠雨鞋,啪噠啪噠地走過,在3月泥濘的土地上留下圓圓的腳印,而我還是躺在床上,一動也不動。

我從噩夢中驚醒,是那種你會不斷告訴自己這不是真的,不要緊的,只是一場夢,一場夢罷了的噩夢。在夢裡,我回到老家的農場,但又不太像我家,因為那農場整齊又明亮,卻真的是我家農場。在橘色天空的映襯下,我爸從遠方騎馬賓士而來,像西部牛仔那樣大聲吆喝。他騎下山坡、騎進農場大門,我才發現他的馬搖搖晃晃、顛簸得厲害,原來那匹馬裝了輪子,上半身好端端的,但細長的腿上被套上了鐵箍,好像醫院的輪床。馬驚恐地朝著我嘶鳴,拉長了馬頸想掙脫鐵箍。爸躍下馬背,鐵馬滾著輪子離開,其中一個輪子還壞了,好像怎麼推都推不順手的手推車,令人氣惱。馬停在一截樹樁前面,雙眼翻白,還在努力掙脫底下的鐵箍。

“別理它。”爸衝著那匹馬笑了笑,“反正是我花錢買的。”

“你這錢花得還真冤枉。”我說。

爸咬牙。他站得未免離我太近了。

“你媽可沒意見。”爸嘀咕道。

太好了!我心想,我媽還活著!這感覺好真實,好像口袋裡的鵝卵石。媽還活著啊,我怎麼會那麼傻,竟然誤會了好多年。

“你先治好你的手吧。”爸說著,指了指我那半截無名指。“看我給你帶了什麼。希望這比那匹馬有用。”

他舉起一個薄薄的絨布袋,很像裝拼字遊戲用的那種,然後搖一搖。

“哦,我喜歡那匹馬。”我努力抑制心底的厭惡。那匹馬的馬臀以下已經掙脫鐵箍,正倒在地上淌血。

爸從絨布袋裡倒出八九根手指。我每次從中拿起一根,發現不是小指,就是男人的食指,要不就是膚色不對或大小不合。

爸噘起嘴巴,對我說:“隨便選。又沒什麼大不了的。”

我勉強選了一根有點像我原本手指的斷指,爸幫我縫上,馬則在我們身後哀號,那是女人的聲音,夾雜著害怕與憤怒。爸拿起鐵鏟朝馬砸過去,馬身裂成兩半,倒地抽搐,一動不動了。

“好了。”說著他咂了一下嘴,“完好如初。”

在我秀氣的手指間,有一截圓胖醜怪的腳趾,縫線還歪七扭八,突然爸爸的女朋友帕特里夏也來了,一開口就說:“親愛的,她媽媽不在這裡。你忘啦?我們殺了她。”

爸拍拍頭,那動作就像到家才發現忘了買牛奶。“對對對,除了麗比,家裡那幾個丫頭都死在我手裡。”我們三個杵在那裡,大眼瞪小眼,氣氛突然變得凝重。爸走到死馬旁邊,撿起鐵鏟,而鐵鏟變成了斧頭。

我身子一閃,醒了過來,床頭燈被我的手臂掃到地板上。我翻身,看一看側倒在地的檯燈,心想:還亮著的燈泡會不會把地毯燒出一個洞來?當時天還沒亮。現在天都亮了,我卻還躺在床上。

但是班恩房間的燈是亮著的。我最先想到的是:那天晚上,班恩房間的燈是亮著的,而且有人在講話。我叫自己不要再想了,但是心思卻老是飄過去。一個瘋狂殺人犯怎麼會走進班恩房間,關上房門、開啟燈,在裡面聊天呢?

班恩房間的燈是亮著的。勞爾·凱茲要報仇、老爸被債主逼上絕路、混混為了給老爸一點顏色瞧瞧所以殺了我們全家,這些猜測都先忘了吧!也別再追究當時聽到的那聲怒吼——我想:好吧,那應該不是班恩的聲音。

當我們上床睡覺時,班恩不在家;而當我醒來時,班恩房間的燈是亮著的。我記得我當時鬆了一口氣,因為班恩在家,所以他房間的燈才亮著,而且至少他和媽媽今天不會再吵架了。他關起房門在講話,可能是在自言自語,也可能是在打電話,但燈是亮著的。

不過那個黛安卓又是誰?

我掀開棉被,準備下床,床單被我睡得都發灰髮臭了。我想不起來上次換床單是什麼時候的事。床單應該多久換一次?這種事我永遠搞不清楚。不過至少現在我知道做愛完要換床單,這是我幾年前從電視上播放的電影裡看來的,是由格倫·克洛斯主演的恐怖片,她剛做完愛,正在換床單;而其他的我就不記得了,因為我當時只想著:呀,原來做愛完要換床單啊。有道理,不過我怎麼從來沒想過。我被放任地養大,長大了也還是一個樣。

我終於下床,把檯燈放回床頭櫃上,兜個圈子走到客廳,假裝若無其事地經過電話錄音機,生怕它知道我在乎有沒有留言。我簡直是吹著口哨、踢著腳步走過去的——沒事沒事,順路過來看看而已。沒有黛安阿姨的訊息。已經四天了,她依舊沒有回電。

哼,沒關係,我還有其他家人。

我到的時候,班恩已經在等我了;在我準備好前,他就閃進我的視線。他端坐在玻璃後方,眼神空洞,好像穿著囚服的假人模特。我想叫他不要那樣看著我,這讓我心裡直發毛,但我終究還是沒有說出口;因為除非我仍然不相信他是無辜的,否則我幹嗎怕他呢。

我想,我還是懷疑他的。

我在位置上坐下,椅子上還留著上一位訪客的餘溫,溼溼熱熱,彷彿跟我肌膚相親。我前後挪動屁股,想把這張椅子佔為己有,同時努力剋制自己不要露出厭惡的表情,可是,就在我伸手去拿話筒的時候,卻發現話筒上還留著上一位訪客的手汗;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表情,只見班恩皺了皺眉。

“你沒事吧?”他問我,我點點頭。沒事,當然沒事。

“你又來了。”說著,他擺出一張笑臉,拘謹一如往常。不管是家庭聚會還是學期最後一天,他總是那副模樣,好像一天到晚待在圖書館的小孩,總害怕有人會叫他安靜。

“是啊,我又來了。”

他有一張好看的臉,不帥,但是好看,一看就知道是個好男人。他發現我在打量他,連忙緊盯著自己的手。

他的手長大了,跟他的體型相比,那雙手簡直大得不像話。那是一雙彈鋼琴的手,不過我們連琴鍵也沒摸過。他那雙疤痕累累的手,這裡一刀、那裡一劃,宛如暗粉紅色的碎紙花。他發現我在看,便舉起手,指著一道深深的疤痕說:“騎馬摔的。”

我撲哧一笑,看得出來他很懊惱自己講了個這麼冷的笑話。

“哈,你知道這傷口怎麼來的,對吧?”班恩說,“都是那頭黃五害的,該死的畜生,你還記得吧?”

我們家的農場規模雖然不大,但是我們依然沒有替每一頭牛取名字。牛還是不要取名字比較好。從小我就知道不可以太喜歡老大、漢克和妞妞,因為一旦它們長大了,就會被送到屠宰場。對,是十六個月,我腦中發出這聲響。當它們一歲時,你得踮腳走近它們身邊,並且以斜眼相待,好像有人來你家做客卻放了個屁,教你又恨又窘。總之,每年生小牛時,我們就用顏色來替小牛起名,在後面加上數字表示胎次,於是綠一、紅三、藍二就這樣呱呱墜地,倒在牛舍的泥巴地裡,四條腿踢呀踢的,試著在泥坑裡站穩。大家都以為牛很傻、很溫馴,但是小牛可不是這樣。小牛像貓一樣好奇、愛玩,所以媽從來不准我進牛舍,只能從夾板之間偷看,但是我記得班恩穿著橡膠靴,試著像航天員般,偷偷地、小心翼翼地接近;靠近後,動作也像在抓魚一樣。我記得黃五,至少名字還有印象,那隻小公牛一出生就出名了,它打死不肯做絕育手術,可憐的媽媽和班恩,為了逮到它割掉它的蛋蛋,每天都疲於奔命,直到晚飯時間依然束手無策,怎麼鬥都鬥不過黃五。第一回合慘敗的時候,媽和班恩還把整件事當成笑話;每個人都將牛排當成黃五,對著牛排說:黃五,你會後悔的。第二天晚上再講,只引來幾聲苦笑,到了第五天晚上,大家都笑不出來了,整件事只徒然顯現媽和班恩有多不配務農:他們太渺小、太軟弱,手腳太慢,而且能力不足。

要不是班恩提起,我早就把黃五忘了。我真想請他把我想不起來的回憶通通記錄下來。

“怎麼搞的?黃五咬的?”

“才不是,沒那麼戲劇性。那時我自以為已經制伏它了,沒想到它卻把我頂到圍欄角落,後腿一踢,我就倒在地上,釘子刺進手背裡;是一根柵欄上的釘子,媽早就叫我修理了,至少說了五次。所以,還是我的錯。”

我絞盡腦汁,想說幾句漂亮的話來安慰安慰他;我到現在還是摸不準班恩喜歡聽什麼,班恩就先開口了:“去它的,那是該死的黃五的錯。”他迅速笑了笑,肩膀一沉,“我還記得黛比,就是她替我包紮的,她在我的傷口上貼創可貼,然後再貼上一張貼紙,就是閃閃發亮的那種,有心形等等各式各樣的形狀。”

“她好喜歡貼紙。”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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