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巖架只有那個麵包托盤那麼寬……

1925年3月底,另一趟列車沿著窄軌鐵路從烏煙瘴氣的加爾各答駛往7000英尺高的大吉嶺高山。在這輛火車上,我終於有時間在我們出發之前,好好回想去年冬天和今年春天這好幾個月的繁忙時光。

1925年1月初,我們三個人返回蘇黎世,去探訪喬治・英格爾・芬奇,此人可能是除理查・戴維斯・迪肯之外,英國還在人世的最好的登山者。

1922年,芬奇和馬洛裡、理查一起,也是珠峰探險隊的一員,和理查一樣,他的運氣也很差,得不到當權派的青睞——而且芬奇的情況有過之而無不及,他不僅和喬治・萊・馬洛裡意見不和,而且還和整個珠峰委員會、登山俱樂部和三分之二的皇家地理協會成員關係疏遠。

芬奇曾在巴黎醫學院學習,但在這裡的學習時間並不長。後來,他於1906—1922年在蘇黎世聯邦理工學院求學期間轉而學起了物理科學,然後成了皇家地面炮兵的一位上尉,一戰期間曾在法國、埃及和馬其頓作戰。戰後,他大多數時間都在瑞士登山,他在阿爾卑斯山脈首攀的山峰數比珠峰探險隊其他精挑細選成員的首攀數加起來還要多。相比珠峰委員會的登山者和其他英國登山者,他更為了解德國的和其他全新的歐洲登山技術,可他並沒有入選1921年珠峰登山隊入選名冊,官方給出的原因是他的身體太差了。而真正的原因則是,儘管他是英國公民,還在一戰期間被授予炮兵軍官的勳章,可戰前戰後的很多年裡,他都住在講德語的瑞士地區,在那裡登山,所以他更習慣講德語,而不是英語。正如查爾斯・布魯斯准將對選拔委員會甄選人員的描述——“如有可能,他們,我們,都希望珠峰探險隊能成為老男孩俱樂部。我們自己稱之為‘BAT’陣容,即‘清一色的英國人’”。

據理查所說,布魯斯將軍是珠峰委員會的頭兒,1922年探險隊的領導,就連清一色英國人探險隊這個要求也是他提倡的,他曾經寫信給其他有可能成為委員會和探險隊成員(包括理查在內)的人,說喬治・芬奇是“一個故事大王,說話天花亂墜,根本不夠資格入選。每年2月1號刷牙,如果那天的水很熱,他還會洗個澡,否則的話就會等到明年這一天”。

然而,根據理查所言,在委員會清一色英國人的眼中,芬奇的主要罪名除了經常蓬頭垢面和奇怪的德國口音這些“不夠格”的地方之外,還因為喬治・芬奇不斷提出征服珠穆朗瑪峰的創新登山技術。皇家地理協會和登山俱樂部(在這一方面也包括珠穆朗瑪峰委員會)都不喜歡這種“創新”。他們認為老方法都是好方法:釘靴,19世紀樣式的冰鎬,為了在28,000英尺及以上海拔高度的零下溫度下保護登山者免受這種幾乎是非地球氣候的天氣傷害,使用一層層薄羊毛夾層。

理查說,這位成功的登山者芬奇有很多新奇的創新,其中就包括他設計並製造的一種外套,這衣服專為珠峰的環境設計,夾層裡填充的是鵝絨(而不是普通的羊毛、棉或絲綢)。芬奇嘗試了很多種材料,最後選定了一種很薄卻非常堅韌的氣球用織物,製造出了一種長大衣,大衣上有很多縫製出來的間隔空間,裡面填塞了鵝絨,從而把人類身體的熱量儲存在這些氣囊裡。在北極,鵝身上的鵝絨就是這麼給鵝保暖的。

理查解釋說,結果在1922年那次登山過程中,在海拔20,000英尺及以上的高山上,芬奇是唯一一個沒有被高海拔地區的狂風和嚴寒凍僵的人……

然而,雖然喬治・芬奇在以往的珠峰登頂嘗試中表現優異(1922年5月7日,他和小杰弗裡・布魯斯嘗試登頂,勇敢無畏卻沒有成功,那時他們創造了最高攀爬紀錄,不過這個紀錄只保持了很短一段時間),可他還是被擋在了1924年那次珠峰探險之外,究其原因則是芬奇提議並改裝了皇家飛行服務隊的吸氧裝置,1922年和1924年,探險隊員都使用過這種吸氧裝備,而且效果非常好。(在1924年最後一次珠峰探險中,嘗試登頂時馬洛裡和歐文都攜帶了芬奇式吸氧裝備,不過修補天才桑迪・歐文做出了很多改裝,後來兩位英雄都失蹤了。)

芬奇的吸氧裝置在高海拔模擬室的實驗中,在艾格爾峰甚至在珠峰上都被證明效果顯著。很久之後,關於芬奇的吸氧裝置,珠峰委員會主管探險資金支出(與引資)的負責人亞瑟・希克斯給出了被多次引用的官方評價:“如果這種吸氧裝置妨礙他們在沒有該裝置的情況下攀登更高高度,我將非常遺憾。如果有人不吸氧就登不上25,000-26,000英尺,那他們就是一群不中用的東西。”

不中用的東西?

“對於一個從未離開過倫敦海平面的人來說,說出這種話自然輕而易舉。”1925年1月,我和理查坐火車前往蘇黎世時,他這樣評價。

“我真想把希克斯先生送到珠峰26,000英尺的地方,看看他如何氣喘吁吁、乾嘔並且像離開了水的魚一樣上下前後地亂蹦,”理查接著說,“然後問問他,他是不是覺得他自己是個‘不中用的東西’。我真覺得他就是這麼一個不中用的東西,即便在海平面上也是一樣。”

正因如此,在我們自己的珠峰探險中,我們初步計劃帶上25套經歐文改裝的芬奇式吸氧裝置和100個氧氣罐。(1924年,馬洛裡和他的隊員們帶了90個氧氣罐,供12名登山隊員和高山挑夫使用。我們的氧氣罐數量比他們的要多。而且這次只有我們三個人登山)“那個叫雷吉的表親呢?”讓-克洛德曾這樣問,提醒理查不要忘了布羅姆利夫人的條件:帶上在布羅姆利茶園種茶的那位表親和我們一起去。

“‘雷吉表親’當然是留在大本營啊,呼吸呼吸16,500英尺高山上夾雜著濃郁犛牛味兒的空氣。”理查說。

此時此刻,時值今年的第一個月,天氣寒冷,我們即將嘗試攀登珠穆朗瑪峰,很有可能就此喪命,所以理查希望我們去一趟喬治・芬奇的第二故鄉蘇黎世見見這個人,和他聊一聊。(理查曾經邀請他來倫敦,並表示會支付車馬費,這麼做非常合情合理,畢竟我們有三個人,而芬奇只有一個人,不過這位性情暴躁的登山者在電報中回覆道:“現在整個英國都沒有這麼多錢能引誘我回倫敦。”)

我們在皇冠大廳飯店見到了喬治・英格爾・芬奇,即便是從蘇黎世豪華餐館的高標準來說,這裡都堪稱奢華,而且這裡在全歐洲都享有盛名。理查告訴過我們,雖然皇冠大廳飯店曾有著輝煌的歷史,可近些年來,這裡已經開始走下坡路,在德國出現惡性通貨膨脹的期間內,這家古老的餐館一直憑藉其在19世紀的卓越聲譽才得以慘淡經營。然而,希爾達・扎姆斯蒂格和戈特利布・扎姆斯蒂格夫婦買下了這個地方,將之裝飾一新,把這裡變成了一個完整的大型公司,包括一位新廚師,一份包含了最美味的巴伐利亞美食、經典美食和瑞士美食的選單,並且提供最高階的服務,使得這家餐館達到了瑞士和蘇黎世真正的優秀標準。因此,在幾英里之外的邊界那一邊,德國人食不果腹,而瑞士的銀行家、商人和其他上流社會公民則可以享受到奢華盛宴。

皇冠大廳飯店位於拉米大街4號,在蘇黎世大學西南方不到1英里處,而利馬特河正是從此處匯入蘇黎世湖。一月末的風吹拂著湖水,時不時地被行駛在寬闊的拉米大街上的有軌電車遮擋,那車子噗噗駛過,聲音輕柔,而我雖然穿著最厚的羊毛正裝大衣,還是被凍了個透心涼。

就是在這一刻,我才發現我自己特別想知道,如果在蘇黎世的拉米大街上,瑞士的一座湖上吹來陣陣微風,被風吹了一會兒,我都快被凍僵了,牙齒直打戰,那麼我究竟怎麼才能在26,000多英尺高的珠峰上,征服亞北極區的狂風,並且活下來?

我原以為我在波士頓、紐約、倫敦和巴黎已經享盡美食了,那時候吃飯時要麼用我姑姑留給我的遺產付賬,要不就是理查慷布羅姆利夫人之慨來埋單,可皇家大廳飯店自然是我踏足過的最大也是感覺最為正式的餐廳。我們和芬奇見面的那天是這家餐廳這一週裡唯一供應午餐的一天,男服務員、餐廳領班和其他工作人員依舊穿著禮服。到處都擺放著高大的盆栽植物,這個角落裡,那根柱子邊,還有那扇窗戶附近,可謂無處不在,這些植物看上去太正式了,失去了植物的味道;似乎它們也希望穿禮服。

我穿的是那套理查在倫敦給我買的深色西裝,但是走過蘇黎世皇家大廳飯店那巨大的寬敞空間,坐在午餐桌邊的大都是穿著正裝的男子,也有一些優雅的女士,我不禁意識到,在歐洲上流社會里,我依舊感覺那麼心神不定。即便腳穿最好的(也是唯一的)一雙精心擦拭過的黑色禮服鞋,可我突然覺得這家大型餐廳裡的每個人肯定會認為我的鞋子又笨拙又破舊。

我們被帶到一張餐桌邊,上面鋪有白色亞麻桌布,擺著銀餐具。有個男人坐在那裡,此人個子不高,很瘦,一張臉輪廓清晰。他壓根兒就沒注意已經倒好的紅酒和清水,似乎沉浸在他正在閱讀的那本書中。芬奇是這家餐廳裡唯一一身日常粗花呢西裝和背心打扮的人,而且當時看上去並不整潔(背心上落著菸灰),他很舒服地蹺著腿,攤手攤腳地坐在那兒,毫不在意周圍的事物,我認為只有非常非常富有或者非常非常自信的人才會如此。理查輕咳一聲,這個面容瘦削的男人抬起頭,合上書,將之放在桌子上。那本書的標題很長,字型很大,而且是德語,我根本看不懂。

芬奇摘下老花鏡,抬頭看著我們,彷彿他根本不知道我們是誰,或者不明白我們為何會站在他的餐桌邊上。我無法肯定他鼻子下面的那塊汙漬是他那張被曬成棕褐色的臉上一撇粗硬的褐色鬍子,還是已經在他的下巴和臉頰上生長出來的棕色須茬蔓延到了鼻子之下。

理查重新介紹了他自己,雖然他們倆在1922年的時候結伴一起試攀珠峰,然後又給我們幾個做了介紹。芬奇懶得站起來,只是抬起一隻似乎非常軟弱無力的手晃晃,彷彿他盼著我們親吻他的手,而不是和他握手。他的手指又長又細,可和別人握手時卻十分有力,不光讓人感覺驚奇,幾乎有些令人震撼了。然後,我注意到,他的手、手指和指甲都有損傷;這個男人是個登山者,常年赤手空拳用力抓住那些花崗岩、石灰岩和鋒利冰川上的裂縫和支撐點,所以留下了這些創傷。

“傑克,讓-克洛德,”理查接著說,“我很榮幸給你們介紹喬治・英格爾・芬奇先生。你倆都知道,兩年半之前,我和芬奇先生都參加了那次探險隊,在珠峰的東部山脊和北壁,我們爬到了27,300英尺以上的位置……而且沒有帶吸氧裝置。這在當時是一項登高紀錄。然而,雖然我們那天沒有帶氧氣罐去爬山,喬治還是幫忙設計了去年六月馬洛裡和歐文失蹤時使用的吸氧裝置,而且他為人十分善良,吃過午飯後,他將帶領我們參觀他在蘇黎世的工作室,向我們介紹吸氧裝置的工作原理……並且會對我們的……這一趟搜尋探險……給予各個方面的建議。”

說了這麼多話,理查似乎有些發窘,而且不太肯定接下來該說些什麼,他很少有詞窮的時候。這時芬奇懶洋洋地揮揮手,讓我們幾個坐在那三個空位子上,這才緩解了這一刻的尷尬。

“請坐,”芬奇說,“我自作主張,點了紅酒,不過我們當然還可以再點一瓶……特別是這頓飯由你付賬,理查。”芬奇笑了笑,那笑容轉瞬即逝,一口牙齒露了出來,他的牙很小,微微被煙燻黃了,但非常堅固。雖然登山俱樂部對他有成見,侮辱他,可顯而易見,他絕不止一年只刷一次牙。“這裡的食物不錯,而我基本上沒錢來這裡吃飯,即便是午餐也吃不起,”他用那口略帶德國口音的英語接著說道,“所以你說你請客的時候,我才會建議來這裡見面。”他漫不經心地向餐廳領班揮揮手,而那位穿著禮服的男人雖然驚訝於芬奇的一身打扮,還是立馬也向他示意,而且帶著明顯的敬意。沒準蘇黎世人都對芬奇在登山方面的成就如雷貫耳。也有可能這裡的服務員只是認為,只要能在皇冠大廳飯店吃得起飯,就算是有錢人,就理應得到這種尊貴的待遇。

我承認,在我們點餐時(我只是說理查點什麼我就吃什麼),在讓-克洛德和芬奇起勁兒地聊著該點哪種紅酒配餐時,我有點兒生氣。我覺得芬奇說那句方言“this joint has good food.(這裡的食物不錯。)”是因為我是個美國人,而且看上去是個不太成功的美國人。(很快我就知道原因並非如此;喬治・英格爾・芬奇會說很多種語言,而且說話時會帶出各種方言,甚至是美國特有用語,這純屬一種隨意的樂趣。在蘇黎世的這一天快結束時,我覺得,芬奇雖然是個自尊心很強的人,但是相比我所認識的其他登山者,或許他是最不屑於拿自己的見識、能力和個人成就在他人面前顯擺的人。)

這裡的食物的確好吃。不論什麼牌子的紅酒都很好喝(我二十二歲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辨別紅酒)。而我本以為服務員會很招搖,甚至對我們幾個外國人表現出帶有德國意味的瑞士式專橫無禮,可他們卻非常禮貌地招待我們,他們默默地上菜,撤盤,彷彿都是隱形人。(我從父親那裡聽到為數不多的幾條箴言之一就是:不引起客人注意就是優質服務。此外,在他和我媽媽送我到哈佛大學的那一天,他把我拉到一邊,嚴肅地說了另一個觀點:“好了,傑克。從這一刻起,你就是個男人了,要對你自己負責。努力別讓酒瓶靠近你的臥室,儘量讓老二留在你的褲子裡,還要埋頭書本,直到你拿到文憑為止。任何文憑都可以。”)

我放下我的紅酒杯,這才注意到芬奇、讓-克洛德和理查正在討論我們的計劃,比如說這會兒正說到我們即將進行“尋回探險”,把布羅姆利的個人物品帶回來給他的母親,又或者,因為我們都曉得帶回個人物品的可能性近乎於零,所以起碼要帶回詳細報告,說明小珀西瓦爾到底是怎麼死的。理查之前和我們保證過,芬奇絕對了解不能把我們這次私下探險的訊息告訴任何人。“再說了,”理查曾經這樣補充道,“現在芬奇和登山俱樂部、珠峰委員會及整個皇家地理協會之間關係緊繃,他自然不會急著告訴他們任何事情……更不用說我們的秘密了。”

“這麼說你認識珀西瓦爾……珀西瓦爾・布羅姆利勳爵?”讓-克洛德開口問。

“我第一次見到他還是幾年前的事情了,那時他僱我做嚮導。”芬奇溫和地說,是那種受過良好教育的英國人才有的語氣,而且略帶德國口音,“當時布羅姆利想以橫切攀登方式攀登迪奧維斯布蘭赤斯山……”他頓了頓,第一次看了看我,“迪奧維斯布蘭赤斯山是一座尖坡狀的山,佩裡先生,那裡非常陡峭,像根大釘子一樣,是位於阿羅拉山谷東邊的格蘭茨登特斯主山脈最邊上的一座山峰。”

“沒錯,我去過那裡。”我說,我的聲音裡有些不耐煩。畢竟我不再是一個登山菜鳥了。去年秋天,我、讓-克洛德和理查已經以橫切方式登上了迪奧維斯布蘭赤斯山。

芬奇似乎並沒有注意到我的語氣,也可能他注意到了,卻壓根兒不在意。他點了一下頭,繼續說道:“即使是在那時,小珀西就有能力完成橫切攀爬,不過他希望嘗試攀爬他口中‘誘人’且令人印象相當深刻的連綿冰川豎坑,這些冰川豎井是菲爾皮科冰川上部上方2000英尺高的巖壁上的裂口,他希望有人用繩索和他拴系在一起攀登。”

我們三個人都等著芬奇說下去,可他似乎對布羅姆利這個人以及我們的對話失去了興趣,把他的注意力又放到了牛排和紅酒上。

“你覺得他這人怎麼樣?”理查問。

芬奇抬起頭,彷彿理查說的是斯瓦希里語。(我意識到,這麼比喻真糟糕,因為事實證明,喬治・英格爾・芬奇會說一點兒斯瓦希里語,而且相比說斯瓦希里語,他的理解能力更強。)

“我的意思是,”理查說,“他表現得如何?”

芬奇聳聳肩,態度模稜兩可,看起來像是這次談話就這麼不鹹不淡地結束了,真讓人沮喪。不過,沒準兒他意識到了幾點情況,一來我們可是千里迢迢而來,二來確實有可能我們不久以後會登上珠峰山肩非常高的地方,找到珀西・布羅姆利的屍體,再者,畢竟是我們(或者說布羅姆利夫人)請芬奇在瑞士最貴的一家餐廳裡吃了飯。沒準兒這裡還是全歐洲最貴的餐廳哩。

“布羅姆利很不錯,”芬奇說,“就一個業餘愛好者而言,他的攀登技術挺棒。從不抱怨,即便我們不得不在陡峭的南部山脊一塊非常狹窄的壁架上過夜,從那個地方到峰頂只有一段距離很短卻極難攀爬的斜坡。那天晚上漫長無比,天寒地凍,沒有吃的,沒有合適的過夜裝備,可他依舊一句怨言也沒有。我們兩個人沒有保暖的外衣或睡袋,巖壁上連塊供我們拴系的突出岩石都沒有。而且那塊巖架只有麵包托盤那麼寬……”芬奇說著朝那個窄窄的銀托盤點點頭,“我們沒有蠟燭可以點著放在下巴下面以免我們打盹,所以漫漫長夜裡,我們只能輪流坐在那裡放哨,確保另外一個人不會睡著,然後前傾身體一頭栽下3000英尺,摔到下面的冰川上。”

或許是為了確保我們瞭解了他的看法,芬奇補充道:“我把自己的性命交給了那個年輕人。”

“這麼說,比起時下其他登山者,珀西瓦爾勳爵更為優秀了?”理查就快把他的精煮牛肉吃完了,這是非常美味的一道菜,由精選牛肉和根菜類蔬菜及各種調味料在濃湯裡一道燉制而成,搭配烤土豆片,以及加入了辣根調味品的蘋果末和酸奶油混合調味料……我一直非常驚詫,英國人居然可以用叉子叉起一小塊肉,叉子背面蘸上醬汁,看上去不僅輕而易舉而且非常得體。在我看來,在英國和歐洲吃東西就和去中國得適應筷子一樣。

“這取決於你心裡想的‘其他登山者’是誰。”沉默了很長一段時間之後,芬奇答道。他小心翼翼地看著我們的領隊,“有沒有具體物件?”

“布魯諾・西吉爾?”

芬奇哈哈大笑起來,那笑聲刺耳極了。“那個小霸王,納粹狂熱分子,希特勒先生的朋友?”他說,“西吉爾是個技藝純熟的登山者,可他還是個愛扯謊的Scheisskopf(笨蛋),他這人有可能會殺死比他年輕的登山夥伴。我從來沒和他一起登過山,但多年以來,我在登山時差不多碰到過他十幾次。不論是登巖山還是冰山,他都很得心應手,小心翼翼,能力卓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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