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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德勒和利瑪斯開車回去的路上,都沒說話。夜晚的山巒顯得幽暗而深邃,稀少的燈光像是大海中航船上的漁火一樣,在無邊的黑暗中掙扎。

費德勒把車停進房子一邊的車棚裡,他們一起向前門走去。快到門口的時候,他們聽到樹林裡有叫聲,有人在叫費德勒的名字。他們轉過身來,利瑪斯藉著昏暗的光亮看到二十米開外站著三個男人,很顯然是在等費德勒。

“你們要幹什麼?”費德勒大聲問。

“我們要和你談談。我們是柏林來的。”

費德勒猶豫了一下。“該死的衛兵在哪裡?”他問利瑪斯,“前門應該有衛兵把守的。”

利瑪斯聳了聳肩。

“門廳裡的燈為什麼沒有亮?”他再次發問。他似乎還不相信眼前的一切,但也開始慢慢地向那些人走去。

利瑪斯等了一會兒,沒有聽到什麼動靜,於是摸索著走過沒有燈的正房,向連在房子後面的住處走去。後面的房子很簡陋,一面靠著房子後牆而建,三面都被濃密的小松樹林所包圍。那裡一共有三個相鄰的房間,沒有過道。當中一個房間是給利瑪斯住的,靠後牆的那個房間給兩名看守住。利瑪斯不知道最裡面一個房間是誰在住。他曾試圖開啟通往裡間的房門,可那道門被鎖上了。他只是一天早上出去散步時,透過裡間窗簾的縫隙,才發現那也是一間臥室。本來有兩名守衛一直在五十米開外處跟著他,可那天他們沒有跟到房子後面來,這樣利瑪斯才透過窗簾縫隙看了一眼最裡面的那個房間。那裡面放著一張床,床上有被褥,一張小寫字檯上放著紙張。他猜測是德國某方面的人住在裡面監視他。可像利瑪斯那樣經過風浪的人,又怎麼會怕人監視。當年在柏林的時候,時刻都被人監視。時間一長也就無所謂了,自己不亂,別人也拿你沒辦法。他在這方面做得很好,因為他穩重而且有出眾的記憶力。總之這是他的強項。他能很快發現監視物件,知道那些人看重哪些方面的資訊,通曉其中的伎倆和弱點,更瞭解稍有不慎就會全盤皆輸。利瑪斯被人監視,這算不了什麼。他穿過正房裡破舊的走道,走進後面守衛住的房間。站在守衛住的房間裡,他清楚地知道肯定是出問題了。

後面三間房的燈光是由前面房間裡某處的開關控制,由一隻看不見的手控制燈的開閉。過去幾天中,早上房間裡那盞吊著的電燈會突然亮起來,經常把他驚醒。而夜裡燈被人關掉後,他只有上床睡覺。現在才晚上九點,燈已經滅了。通常情況下,要到十一點鐘才熄燈。現在那兩個看守不在房間裡,房間的百葉窗也放下了。他讓通到主屋的那道門開著,這樣透過走道能有一些微弱的燈光透進來。藉著那一點點光亮,他能看到守衛的床上都是空的。利瑪斯站在房裡,看到眼前的景象,有些驚訝。身後的門關上了,也許是自動關上的吧。利瑪斯並沒有去開門。房間裡伸手不見五指,門關上的時候沒有什麼其他動靜,沒有關門聲也沒有腳步聲。利瑪斯的本能讓他突然警覺起來,他聞到了雪茄的味道。煙味應該早就有了,不過利瑪斯剛剛察覺。黑暗中的他變得像盲人那樣,聽覺和觸覺變得更加敏銳。

他口袋裡雖然有火柴,但他並不想用。他向側面跨了一步,把後背靠在牆上,一動不動。利瑪斯知道只有一種可能—有人在等著他穿過守衛房間進入他住的那間臥室。利瑪斯於是決定就待在這裡。接著他從前屋過來的方向聽到清晰的腳步聲,有人走到剛才關上的門前,扭動把手開門。利瑪斯還是沒有動,還沒到行動的時機。事情很清楚了,對方是來抓他。利瑪斯很緩慢地蹲下去,同時把一隻手插到夾克衫口袋裡。他顯得非常的冷靜,可以說是期待著一展身手。可腦子裡卻想起了很多事情。“什麼都可以當做武器:菸灰缸、幾枚硬幣或一支鋼筆,只要能砸能切就行。”這是戰時那個溫和的小個子威爾士教官經常說的話,“不要同時用雙手,握刀、槍、棍棒都要用單手。要讓左手空著,橫放在腹前。如果實在找不到武器,就伸直拇指雙手握拳。”這時他右手裡有一盒火柴,他用力緊握火柴盒,讓捏碎的火柴盒木材碎片從手指間伸出。弄好後,他沿著牆一點一點地挪動到房間一角,他知道那裡放著一把椅子。現在不怕發出聲響,他把椅子推到房間中央。退回牆角的時候,他默數著走過的步數,然後在房間角落處站好。這時,他聽到裡面他住的那間臥室的門開了,但沒有開燈,使他連人影都看不到,估計對方還站在那道門口。四周漆黑一片。他並不敢向前攻擊,房間的中央放著那張椅子對他很有利,因為他知道椅子的位置而對方卻不知道。對方肯定會攻過來的,肯定會。他不能等著讓他們的助手從外面趕來把電門合上,把燈開啟。

“來啊,你們這些渾蛋,”他用德語挑釁說,“我在這裡,就在房角。過來抓我啊,來啊。”沒有動靜。

“我在這裡,你們看不到嗎?怎麼啦,小毛孩兒們,上啊。”這時聽到一個人衝過來了,後面還有個人跟著。接著是那人被椅子絆倒時的咒罵聲,這正是利瑪斯期待出現的情景。他把手上的火柴盒扔掉,小心地一步一步慢慢向前爬,爬的時候左手伸在身前,像在密林中行走時撥開前方的樹枝那樣,無聲地撥動著。他觸到一隻手臂和暖和、扎手的布軍裝。利瑪斯還是用左手,有意地碰了那手臂兩次,很清晰地碰了兩次。接著聽到一個驚慌的聲音,那人湊到耳邊用德語問:

“漢斯,是你嗎?”

“閉嘴,你這個笨蛋。”利瑪斯低聲回答的同時,伸手抓住了對方的頭髮,一把拉過來。接著猛地揮動右掌,奮力斬向對方的後頸。再把那人拉得頭仰起來,用掌尖狠狠地戳向對方的喉嚨。這才鬆手讓對方倒下。就在那人的身體摔倒在地時,燈亮了。

門口站著一名年輕的人民警察上尉,抽著雪茄,身後還站著兩個人。其中一個穿著便衣,很年輕,手上端著手槍。利瑪斯知道那種槍是捷克製造,槍把上有裝彈撥杆。他們都看著躺在地板上的那個人。有人開啟了外面的門,就在利瑪斯轉頭去看時,聽到一聲大喊—利瑪斯想是上尉發出的—命令他不許動。他慢慢地轉身面對那三個男人。

對方打上來時,他雙手沒來得及還擊。對方打得很狠,像是要打碎他的腦袋。他倒下了,忽忽悠悠地失去知覺前,還在估計對方是用左輪槍砸的,就是那種有轉輪、槍柄上能系槍繩的那種槍。

他醒來是因為一個囚犯在唱歌,而看守在大聲地讓那個人閉嘴。睜開雙眼時,感到頭部一陣劇痛。他躺著,用力地睜開眼睛,眼前滿是金星。他盡力讓自己恢復知覺,開始感到雙腳冰涼,還聞到了囚服的酸臭味。歌聲已經停了,利瑪斯突然很希望那人能繼續唱下去,儘管他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他費力地想抬手摸摸臉上的血塊,發現雙手被反銬在身後。腳肯定也被綁著,腳部血流不暢,所以才覺得特別冷。他痛苦地四下張望,盡力把頭從地板上抬起一點。他驚訝地看到了自己的雙膝,於是本能地想把腿伸直。剛一動作,渾身一陣劇痛,使他忍不住叫出聲來。叫聲中充滿了痛苦和自憐,像是人臨死前的哀號。他躺在地板上喘著粗氣,試圖忍住疼痛。覺得不服氣,又開始很緩慢地想把腿伸直。那種劇痛又出現了,可這次利瑪斯找到了疼痛的原因:他的手腳在身後被鎖在了一起。他要是一伸腿,鐵鏈就拉動他的肩膀,讓他受傷的頭部壓向身下的石板地面。可以肯定,他們在他昏死以後還繼續毆打他。現在他渾身是傷,下身特別地痛。他不知道有沒有殺了那個傢伙,希望已經幹掉了。

上方的燈很大很亮,像是醫院的手術燈。房裡沒有傢俱,地方不大,四周是刷著白灰的牆壁和灰色的鋼門。那灰色是菸灰色,倫敦很多房子都是這種顏色。房裡沒有別的東西,什麼都沒有。除了疼痛,他什麼都感覺不到。

有人來之前,他就那樣躺了好幾個小時。在強光的烘烤下,他覺得很渴,可他沒有叫。門終於開了,蒙特站在那裡。他一眼就認出了蒙特,史邁利給他描述過這人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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