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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踏入英國皇家法庭時,她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緊張。對薩拉而言,出庭已是司空見慣——幾乎天天如此——可是這次不同。偌大的前廳迴音繞樑,她認出了她的對手,皇室法律顧問,威爾士人加雷思·瓊斯。她在中殿律師學院1和他有過一面之緣,當時他的名字比她靠前多了。他微微一笑,伸出手來。

“第一次到這麼高貴的地方來,是吧?不要被周圍的環境唬住,紐比夫人——無非就是灰泥石膏嘛。就像那些法官大人們——經常沒人知道他們到底是死是活。”

“哦,那待會兒我得努力讓他們清醒點。”薩拉報以禮貌的微笑,堅定地握住了他的手,不讓他的“彬彬有禮”嚇住自己。

加雷思·瓊斯身後不遠處,站著兩位西裝革履的男士。她認識其中一位;另一個年過六旬、身材強壯的男人她沒見過。加雷思·瓊斯揮舞手臂,愉快地介紹他們認識。

“紐比夫人,這位是羅伯特·巴克斯特警司,現已退休,當年正是他負責帶隊起訴。這位是他的同事,總警督威爾·丘吉爾,他代表北約克郡警察局主管這個案子。”

“二位好!”薩拉禮貌地點頭致意。威爾·丘吉爾也旋即點了點頭,不過薩拉沒那麼容易上當。他們眼底潛藏的敵意由來已久。薩拉討厭這個男人,兩年前他曾試圖起訴她兒子西蒙謀殺;這種事她忘不了,也無法原諒。丘吉爾則憎惡她曾讓他的部門在法庭上蒙羞。他一臉不屑地看著她。

另外一個老傢伙也好不到哪兒去,體格健壯,一張麻子臉泛著紅光,看來他的退休生活常和酒瓶子相伴。他眯著一雙小眼睛盯著她,眼裡全是敵意和威脅。薩拉沉著地審視著他。開庭前的這種事情她已經見慣不驚了。通常衝她怒目而視的都是被她起訴的罪犯親屬,不過偶爾,就像今天這樣,也會遭到警方的敵視。

“賈森·巴恩斯這大混蛋就該蹲一輩子監獄,”羅伯特·巴克斯特單刀直入,“小姑娘,你今天走進法庭時,可要記住我這句話。”

“我會的。”薩拉有點吃驚,又覺得有些好笑。如今,她很少會在法庭上與警方公開對決。多虧1984年出臺的《警察與刑事證據法案》2、敏感性培訓以及政治需要,多數案子警察都不會出庭了。但巴克斯特顯然是個守舊派——不苟言笑,只知埋首緝兇,把辯護律師和其餘任何擋道者全都打得滿地找牙。如果他現身證人席,她沒準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她向他們引見了露西后,便去見她那位即將被法警押上被告席的當事人了。至少,薩拉很高興見到他身穿漂亮的正裝、打著領結。她把他的一臉不悅解讀為心裡緊張而非挑釁——臨出庭,很多當事人都是這副表情。

“很好,”他說道,“我希望你是個業務純熟的律師,夫人。”

“當然,”她答得很輕鬆,“不然我們一會兒會顯得很傻,是不是?”

“沒錯,不過這官司你也不是很上心,對吧?”

“事關我的聲譽。所以,別擔心,賈森,我會盡全力的。”

“嗯,好吧,如果你打贏了,我帶你上西倫敦富人區大吃一頓,彼此加深加深瞭解。怎麼樣,親愛的?”

“我很期待。”薩拉道,臉上掛著燦爛的職業微笑,心下卻道,做夢吧,夥計。不過,最好還是讓她的當事人精神振作,走進法庭時看上去樂觀自信。如喪家犬似的目露兇光,根本無法博取那些鐵石心腸的法官的同情。

庭上,三位法官莊嚴地走向他們那包著舊皮革的寶座,薩拉和加雷思·瓊斯遂雙雙起立。法官們鞠躬、入座,他們的座位高高在上,前面是一行木隔斷,既凸顯他們的權威性,又能為他們提供保護,免得有被告不服判決,倏然起念持刀行兇。薩拉仍舊站得筆挺,準備陳述案情。她的胸骨下小鹿亂撞,但她的聲音還是一如既往的平靜、剋制,此外,她希望,還能頗具說服力。

“法官大人,各位已經審閱過我呈遞的材料了,我的當事人提出上訴申請是基於兩個重大理由和三個次要理由。首先是重大理由。第一、他的認罪口供實屬子虛烏有;第二、原審期間,證人阿曼達·卡爾的證詞從未向辯方披露過。”

說到這兒,她抬起頭來。白色假髮下那三張皺紋密佈的臉——兩男一女——正專注地望向她。她看到其中一位的手指在面前的一沓材料上抖動著。但願他真的讀過那份材料,她心想。儘管可能不像我一樣,從凌晨三點讀到五點。她希望腎上腺素能趕走腦中的瞌睡蟲。

“法官大人,我要說的第一點是關於證人布萊恩·溫尼克證詞的不可靠性。法官大人,原審時,布萊恩·溫尼克指證巴恩斯先生在兩人囚禁於同一牢房期間,曾承認自己謀殺了布倫達·斯托克斯。該證詞對賈森·巴恩斯的判決具有決定意義。這一點,在主審法官保羅·墨菲大人向陪審團的陳述中表達得非常清楚。‘如果你們相信溫尼克先生,那麼你們必須判定他有罪。如果你們懷疑他,那麼你們應該判他無罪。’”

“法官大人,溫尼克先生已於不久前因肺癌去世。但是,就在他逝世前兩天,他的律師雷蒙德·克羅斯去醫院探視過他。他告訴克羅斯先生,他在賈森·巴恩斯的審判中提供的證詞——還有其餘幾樁審判——全是謊話。溫尼克先生是罪犯,但同時也拿警察的錢,是警方的線人。他之所以做這些假證,據克洛斯先生稱,是希望得到警方的寬大處理並從中牟利。溫尼克先生已經皈依基督教,希望能為自己做過的假證贖罪。克羅斯先生曾在溫尼克先生的床邊允諾再回醫院一趟,並帶去一份正式的宣誓宣告。但還沒等到他再去,溫尼克先生便已離世。法官大人,雷蒙德·克羅斯今天就在庭審現場,準備為此作證。”

她停頓了一下。這是第一個論據,關鍵的論據。如果雷蒙德·克羅斯的證詞能呈上法庭,那賈森·巴恩斯的上訴就有希望。否則,就沒戲了。

高階法官點了點頭,然後望向薩拉的對手。“對此你有什麼要說的嗎,瓊斯先生?”

坐在薩拉身旁的加雷思·瓊斯站了起來。她失望地發現,他此刻的聲音比剛才在外面時還要流暢悅耳。他們威爾士人怎麼學會這個的,她忍不住想,是有兩歲小孩兒在晚餐時為他們歌唱嗎?

“法官大人,我認為這離題太遠。克羅斯先生的證詞純屬傳聞,所以當然不具可採性。溫尼克先生的線人身份也不是什麼秘密;這一點從一開始就很清楚。辯方律師是在就這個事實大做文章。博學的法官也強調過這一點。陪審團是在親眼看到賈森·巴恩斯和布萊恩·溫尼克本人雙雙站在證人席上、當庭作證後才做出判決的。他們有能力自行判斷兩人的性格。現在,我這位博學的朋友試圖傳喚的不是溫尼克先生,而是雷蒙德·克羅斯。克羅斯先生在原審時並未受召出庭。他沒有一手資料。他並未從溫尼克先生那裡拿到宣誓宣告,也沒有證人能證實他的話。”

高階法官點了點頭。“紐比夫人?”

“法官大人,克羅斯先生去醫院探視了溫尼克先生後,隨即便將兩人的談話做了書面記錄。這些記錄已經列印齊妥,作為交由溫尼克先生簽字的正式宣告,準備在證人下次探視時當面簽署生效。不幸的是,克羅斯先生沒有意識到溫尼克先生命在旦夕,否則他定會及早重返醫院。根據《1988年刑事司法判例》第23條,該證詞屬於第一手證言,應該允許證人出庭。”

“法官大人,沒錯,賈森·巴恩斯一案的陪審團確實清楚布萊恩·溫尼克是警察的線人。但他們不知道他是個毒販子,而且在賈森·巴恩斯受審三週後,他原先的販毒指控就減輕為藏毒了。法官大人,溫尼克先生明確告訴過克羅斯先生,他說警方,他們的長官,嗯……”薩拉假裝查閱檔案,實則記得一清二楚,“……羅伯特·巴克斯特警司承諾如果他當庭舉出不利於賈森·巴恩斯的證據,將對他從輕指控。他照辦了,直接導致巴恩斯先生獲罪判刑。”

她暫停了一下,望向自己左側,兩位探長正坐在座位上盯著她。威爾·丘吉爾看上去衣冠楚楚、心平氣和;旁邊的羅伯特·巴克斯特,身型好似一位橄欖球前排邊鋒。

“法官大人,如果布萊恩·溫尼克還健在,我當然會把他請上證人席由他本人直接作證。但既然現在這不可能實現,我提議,目前唯一能得知真相的辦法就是允許克羅斯先生出庭作證。既然溫尼克先生曾是賈森·巴恩斯審判案的主要證人——事實上,也許是控方的主要證人——在我看來,讓這一證詞於本次上訴中公之於眾,實乃正義的呼喚。”

她看到自己講這番話時有人挑起了眉毛,立馬意識到她這樣給法官講什麼是正義、什麼是不正義實在很冒險。不過薩拉始終認為在法庭上沒必要兜圈子。如果有些事需要有人發聲,那她的任務便是直言不諱,而且還要說得擲地有聲、頭頭是道,以期收穫理想的效果。別忘了,她律師袍後面的兜帽究竟為何要疊成整齊的小袋?那是為了向感激涕零的當事人收費的,因為律師能比他本人更好地為他的案子辯護。

“最後,法官大人,我懇請你們聽取監獄神父的證詞,他今天也在庭審現場。他可以證明溫尼克先生在去世前幾周的精神狀態,並證實他說起過以前做假證的事實。”

在做最後陳述時,她注意到左邊傳來一陣竊竊私語,加雷思·瓊斯正回頭與兩位探長交談。她一坐下,加雷思·瓊斯便站了起來。

“法官大人,在你們決定是否允許那位證人出庭前,先聽聽另一位證人的陳述也許會有所幫助,他就是被我這位博學的朋友懷疑存在不當行為的羅伯特·巴克斯特警司。他本人就在庭審現場。”

三位法官湊頭商量著。隨後高階法官抬起頭來,臉上帶著冷冷的微笑。“很好,瓊斯先生,我們願意聽聽巴克斯特先生的說法。”

1 中殿律師學院(Middle Temple):英國四大律師學院(林肯學院、中殿學院、內殿學院和格雷學院)之一,是對出庭律師進行實務法律教育並授予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機構。

2 簡稱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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