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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新聞時,誠正在家裡吃著稍嫌晚的晚餐。父親因公司有應酬而未歸,母親和文化教室的朋友聚餐,傍晚就出去了。誠吃的晚餐是母親做的壽司飯。他知道,這只不過是將蒸煮袋中的食物拌一拌而已,醬湯也是沖泡式的。他已經很久沒有吃到母親親手做的飯菜了,她的理由是“反正沒人在家裡吃飯,我也不想費心去做”。誠卻認為,就是因為餐桌上都是偷工減料的飯菜,才沒人想在家裡吃飯。不知老爸是不是也這麼覺得。

平常邊吃晚餐邊看電視的時候,他絕對不會將頻道轉到新聞節目。然而,某種預感讓他今天晚上格外在意新聞。快兒和敦也是在昨天向他借車的,他們到底借去幹什麼?誠對此稍加揣測,但不敢想得太具體,那會讓他不敢再開那輛車。

昨晚,其實是更接近今天凌晨的時候,誠接到了敦也的電話,叫他過去把車開回來。敦也的聲音聽起來似乎在微微顫抖。

如果從誠家步行到敦也的公寓,距離太遠了;若是騎腳踏車去,到時候又不知該拿腳踏車怎麼辦。敦也叫他快點過去,但在電車發車之前,誠無計可施。

“那我把車停在公寓前面,你坐首班車過來開走。知道了嗎?你要敢不聽話,我就告訴快兒。”說完,敦也就結束通話了電話,語氣中明顯帶著焦慮。

莫可奈何的誠只好依言搭乘最早一班電車前往敦也的公寓。除了想快點把車開回來,他也想知道他們到底做了什麼。

Gloria就停在路邊。誠撥打了敦也的手機。

“你也太慢了吧!”雖是大清早,敦也還是立刻就接聽了。誠推測他可能根本沒睡。

“我已經儘量趕了。”

“算了,你待在那裡等我。”

幾分鐘後,敦也和快兒一起出現了。兩人都臉色黑紫,眼睛也很混濁,雙頰瘦削。

“上車!”敦也將車鑰匙扔給誠。

誠一上車,敦也也跟著坐上副駕駛座,快兒則坐進後座。誠心想他們大概是要去什麼地方,便準備發動引擎,快兒卻叫他不要發動。

“不在場證明弄得怎樣了?好了嗎?”快兒用陰沉的聲音問道。

“呃,弄好了……”

“怎麼弄的?”

“假裝我們三個人一起去了卡拉OK。是在四號公路沿線一家叫‘海岸’的店。”

“什麼意思?你真的去了?”

“我去了。對方問我‘幾位’的時候,我回答‘三位’,還說其他兩個人待會兒就來,然後走進包房,點了三人份的食物和飲料。”誠沒有告訴他們,一個人吃下三人份的食物和飲料有多痛苦。

敦也咂了咂嘴。“什麼卡拉OK嘛……”

“我想不到其他的地方。”

“你一直都是一個人?”快兒問。

“嗯。”

“為什麼?你怎麼沒有另找兩個人來?讓那兩個人充當我們不就天衣無縫了?”

“沒有辦法啊,事出突然,而且如果那兩個人在外面亂說,反而更不好。”

“一直只有你一個人,店員肯定會覺得奇怪。”

“等一下,說不定誠說得沒錯。”快兒接著說,“那家店沒有裝攝像頭?”

“沒有,所以我才選那裡。”

這個快兒應該最清楚。如果沒有裝攝像頭,那麼只要放下門上的簾子拉起來,包房外的人就看不見裡面的情形。快兒曾經利用這一點,多次把女孩子帶到那裡強暴。

“而且那家店的客人很多,店員不會一一清查每間包房有多少人。”誠說,“只要按人數點了食物和飲料,之後就沒人管了。”

“那你從幾點待到幾點?”快兒問。

“呃,大概是從九點到十一點左右吧……”

“那麼短?”快兒的臉扭曲了。

“你沒告訴我不在場證明是要做幾點到幾點的啊,卡拉OK又不可以待好幾小時不走……”

“就算是唱上四五個小時,店員也不會懷疑吧。”敦也吐出這句話。

剛才不是還在擔心只有一個人待在裡面,店員會覺得很奇怪嗎?現在又改口說待很久也沒關係!誠很想這麼說,但還是忍住了。

“卡拉OK之後呢?”快兒又問。

“咦……”

“我在問你卡拉OK之後的不在場證明!”

“沒有……就是那個,”汗水從誠後脖頸流了下來,“我不知道不在場證明需要做到幾點,所以就想先做卡拉OK……”

誠的背部感到了撞擊力,快兒踹了駕駛座椅背一腳。

“搞什麼!就只有這樣啊?”敦也齜牙咧嘴,“短短兩小時根本沒意義!你知道我們半夜有多辛苦嗎?”

“敦也!”

快兒一叫,敦也便住口了。看來快兒不想讓別人知道他們半夜到底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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