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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奇怪電話的第二天,長峰過了中午仍在家裡。他想去伴崎敦也的公寓,但不知到底什麼時間去比較好。
那人如果是兇手,目前應該沒有上班。長峰呆呆地想著。即使有工作,頂多也只是打打零工,或者從事特殊行業。
不論怎樣,中午之前他應該都在家裡,長峰猜測。
打來奇怪電話的人,連藏房間鑰匙的地方都告訴他了。由此可知,伴崎敦也是一個人住。只要算準他不在家的時間,潛入應該不是難事。
下午一點多,長峰開始做出門前的準備。他將筆記用具、手機、地圖和老花鏡放入包裡,便出門了。他本打算開車,但想到可能找不到停車的地方,就決定搭電車前往。
在車站的商店買了一臺拍立得相機之後,他想起有人說過,有拍照功能的手機普及後,這種相機的銷量便一落千丈。
長峰的手機沒有拍照功能,但他有一臺高效能的數碼相機,卻沒帶。他認為數碼照片不能作為證據。
電車很空。他坐在車廂最靠邊的座位,重新在腦中整理不久將採取的行動。
天亮之後,他依然決定不立刻告知警察那個奇怪電話—他不想放棄會比警察先找到兇手的可能性。這並不表示他試圖跳過正常程式。他只是擔心一旦託付給警察,自己將永遠失去和兇手面對面的機會。
當然,打來奇怪電話的人說的話不見得是真的,惡作劇的可能性也很高。即使不是惡作劇,也可能是弄錯了什麼。
所以首先要加以確認。確認之後,必須留下證據。他準備筆記用具和照相機就是為了這個。
如果能找到伴崎敦也等人就是兇手的確切證據,當然要告知警察;即使沒有找到任何東西,他也打算在做完調查之後通知警方。
他轉了一班電車,在最近的車站下車。出口附近掛著一張周邊道路圖,他把帶來的地圖拿出來比對,找到大致位置後走出了車站。
夏日的驕陽烘烤著柏油路,長峰幾乎立刻就全身冒汗。他一邊用手帕擦著臉和脖頸,一邊確認電線杆上的住址標示。
不久,長峰來到了奇怪電話告知的住址,那是一棟兩層的舊公寓。
確認附近沒人後,長峰慢慢靠近。按照地址,應該是在一樓。他一邊瞄著門上的房間號碼和門牌,一邊慢慢前行。
找到了!
那個房間的門上掛著“伴崎”的門牌,但沒有寫名字。
他先從門前走過,離開公寓一段距離,拐過一個彎停了下來。心開始急跳。
地址不是編造的,裡面好像住著那個姓伴崎的人。
接下來該怎麼辦?
這一點他其實已想過,只不過事到臨頭又害怕起來。畢竟這是非法入侵民宅,他明白自己雖是被害人的父親,這種行為也是不允許的。
如果要回頭,只有現在。然後打電話給警察,後續事宜他們會妥善處理。他也不會碰到什麼危險。
但他並不只是希望兇手被捕。他真正的願望,是讓兇手切身體會到自己的憎恨與悲傷。他要告訴他們,繪摩遭到的不幸是多麼令人難以接受,讓他們徹底明白自己所犯的罪有多重。
如果交給警察,這個願望能實現嗎?
恐怕不能,他想。正因如此,目前這種不重視被害人家屬的司法制度才會問題百出。
只能靠自己了,長峰堅定了這一想法。他要掌握證據,擺在兇手面前,然後質問他們為什麼要讓無辜的繪摩慘遭毒手。通知警察是那之後的事情。
他用力深吸一口氣,再次向公寓走去。手心已滲出汗水。
他踏著比剛才快的步伐接近公寓,繞到後面,一邊想著房間的位置,一邊尋找窗戶。伴崎的房間關著窗戶,上面掛著有些髒的窗簾,屋內好像沒有開燈,空調室外機也沒運作。
可能不在家。長峰吞了一口口水。
他又回到公寓前面,決定按門鈴。
萬一伴崎在家,他打算偽裝成報紙推銷員。反正一定會被拒絕,他可以先離開,躲在別的地方監視,等待伴崎外出。
如果伴崎不出門又當如何?到時候再說吧,只能另想他法了。
但應該沒有那個必要了,因為屋內沒有人應聲。長峰又按了一次門鈴,結果還是一樣。
他一邊環顧四周,一邊將手伸進信箱。打來奇怪電話的人只說鑰匙藏在信箱內側,但不知道是怎樣藏的。他的指尖碰到了某個東西,好像是一個小紙袋。他將手伸進去,摸到了鑰匙。
現在不會猶豫不決了。他拿出鑰匙,毫不遲疑地插入鎖孔。感覺鎖開啟了,他轉動把手將門拉開。
長峰迅速閃身進入門內,考慮是否要上鎖。
不知伴崎什麼時候會回來。要是他發現鑰匙不見了,可能會引起騷動。如果伴崎是殺死繪摩的兇手倒還好,若不是就糟了。
想到最後,長峰不僅將門鎖上,還把鑰匙放回信箱中的袋子。如果聽見有人拿鑰匙,就翻窗逃走好了。他決定先把窗戶的鎖開啟。如果被人從外面看到會帶來不少麻煩,所以絕不能拉開窗簾。
他站在拉上的窗簾前,重新環顧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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