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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一年,興國大伯伯的身體也壞了。他越來越瘦,瘦得要脫形了,面色黑沉沉的。人們背地裡傳話,曉得嗎,酒鬼不好啦。

小區裡的人都叫他酒鬼。但小孩不能喊他酒鬼大伯伯,他若聽見了,衝你圓眼睛一瞪,叫啥?你就只好改口,興國大伯伯。吃晚酒的時候除外。

酒鬼一天要吃兩遭酒,一頓早酒,一頓晚酒。三伏天那會,或許過午也在吃。

早酒設在小區對過的館子店裡,八仙桌都是擺在馬路上的,上班的車一輛輛經過,瞧見桌上的鮮豬肉羊肉配白酒,就一定能瞧見酒鬼們大清早就紅著的臉。他們吃得很慢,咪一口,夾點菜,說幾句話,再咪一口,就這麼一直吃到小學生中午放課回來。晚酒反倒來得清淡些,啤酒花生米,有時多加個冷碟,加盤熟食,自家樓下或是閔珠的雜貨店門口,搬一條長板凳,幾個酒鬼邊吃邊聊天,和下班的人一撥一撥打招呼。人們笑說酒鬼好像交警一樣,上下班路上躲不掉。

吃晚酒的時候,你喊他酒鬼大伯伯是不要緊的。那會他總是暈乎乎的,說胡話,很大聲。他就要講世道雜亂,講時運不濟,講自己這麼聰明怎麼會養了個戇蠹兒子。吃得晚了,老馬從樓上開窗戶大叫一聲,興國!好回了!

酒鬼就大聲喊回去,老太婆,等一歇!

過一會,老馬喊,碗端上來!

酒鬼端上去,留下酒瓶繼續喝。

大家心裡都有數,酒鬼兩手一攤,萬事不管,老子兒子全扔給老母,自己就是吃酒度日子,多多少少份生活都是吃老酒丟掉的。如今當了個保安,走走形式,值值夜班,一點基本工資,也不過是自己吃光用光。他同老馬講,我不來拿你一分錢,你也別來管我,我麼,不圖啥,吃酒吃到死就好了。

結果真的要吃死了。

從興華大伯伯老婆那裡漏出口風,酒鬼生了肝癌,查出來哪還有救。人們並不心疼酒鬼,好像他吃酒吃死本是個理所應當的歸宿,他們只是更加可憐老馬。一間屋簷下,爺孫三代人壞掉兩個,叫一個老人家心裡怎麼苦去。

然而老馬仍舊每天打扮得乾淨利落,來去匆匆。她早一趟晚一趟路過大門口,有時買點菜,有時直接回。若有人問起,就簡單應上幾句,不問起,也並不多說。她的馬夾袋裡總是隱約露著大包小包的尿不溼和醫院開好的紙藥袋子。我想徐爺爺說的大小姐樣子,意思約莫在這裡吧。

老馬那隻狗,和她一樣,清清爽爽的,改由阿弟牽著整日在小區裡晃來晃去。阿弟不知道苦,總是手指擼著路邊的矮樹叢,一路笑,一路自己唱唱山歌,說些胡話。

直到老馬的聲音從陽臺出來,阿弟,好回了!阿弟就乖乖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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