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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願意和你談談那天晚上發生的事。從哪兒開始呢?還是先從勞勃談起吧。

勞勃是我的同鄉,我們在很小的時候就認識了。他體格強壯,身手敏捷,同學們都很崇拜他,他也因此而變得非常驕傲自大。上小學的時候,他就非常調皮,喜歡捉弄老師、搞惡作劇。他甚至還給我起了個外號,叫做“耗子”,其他同學們也跟著他一起叫,這讓我心中對勞勃非常厭惡。

上中學時,我越來越討厭勞勃了,因為他總是惹是生非。後來,到高一時,勞勃終於被學校開除了。自那以後,我就再也沒有在鎮上看見過他。

三個月之前,我在一家咖啡館巧遇了勞勃。當時我正面臨著一個難題——一個與我合租同一間公寓的人剛剛搬走,我將不得不獨自承擔每月兩百一十元的房租。正當我發愁怎麼解決時,與勞勃的相遇讓我看到了事情的轉機。原來,勞勃自從多年前被開除後,就離開了小鎮,最近他剛剛回到這裡,正急於找一個新住所。在聽說了我的處境和房租的事後,勞勃便主動提議要和我合租這間公寓。我見他言談舉止很文雅,衣著整潔,何況也是多年相識,便同意了。

這些年來,我在銀行裡也存下了一些積蓄,因為從小母親就教育我說,要多存錢,少揮霍,只有積少成多,才有本錢自己創業。母親是個好人,可惜在我十四歲那年她不幸去世了。我至今還常常懷念母親。

好了,話題有些扯遠了,現在言歸正傳。

後來,勞勃搬進來了,住在靠西邊的那個房間裡。我們有一段時間相處得很不錯,住各自的房間,互不干擾。在業餘時間,我喜歡在房間裡聽聽廣播和讀書,而勞勃則在客廳裡看電視,他還喜歡去酒吧喝酒,追求年輕漂亮的女孩子。當他錢不湊手時,也會向我借點兒,但總會盡快還上,從不拖欠。

勞勃經常在晚上外出,常常深夜才回來。雖然這影響了我的休息,但我還能夠忍受。我盤算著,暫且忍耐幾個月,一直到我的租約期滿,然後我就搬出去,和勞勃分道揚鑣。

然而,就在這其間,一個叫麗莎的女孩走進了我的生活。

她是一家餐廳的女招待,距離我工作的地方不遠。麗莎有一雙明亮的眼睛,聲音柔和甜美,笑起來非常迷人。我經常去那家餐廳吃飯,久而久之便認識了她。記得母親生前曾告誡過我:“大部分女孩子都是自私的,她們只為自己著想,你的前途不能被這些女孩子毀掉。總有一天,你會遇見合適的女孩子,到時候你就會知道了。”

遇到麗莎之後,我心裡想:“我知道了,這就是我想要的女孩子。”

兩個星期之後,我和麗莎就開始約會了。我們一起去看電影,或者一起吃飯。我和麗莎經常去公園散步,兩個人手拉手坐在湖邊,看著湖面上正在戲水的鴨子。

每個星期,我都和麗莎約會一兩次,不過,我從沒去過她的公寓,我總是和她約好在某個地方見面,或者到下班的時候去接她。餐廳裡的人也知道我與麗莎的關係,每當我去接她時,他們都朝我友好地微笑。

有一天,我和麗莎在一家餐廳共進晚餐,碰巧,勞勃也來了。他走到我和麗莎的餐桌前,目不轉睛地盯著麗莎看,然後,招呼侍者送一瓶酒來,要與我們一起喝酒。在餐桌上,能說會道的勞勃逗得麗莎笑聲連連,我卻被晾在了一邊,好不尷尬。那天晚上,麗莎特別興奮,我從沒看她那樣開心地笑過。

回到公寓,勞勃的酒勁兒還沒過,他一邊在房間裡來回踱步,一邊說:“那隻小狐狸真性感!”

我憋了一肚子的氣終於爆發了!我衝著勞勃揮起了拳頭,結果,我反被勞勃打倒在地,嘴唇也流了血。

他衝我揮著拳頭,大笑道:“耗子,你根本不是我的對手,還是省省力氣吧!我只和男人打架,從來不想和你這種耗子鬥。”

我想把勞勃趕出門去,讓他立即搬走,可轉念又一想,公寓的租約還沒有到期,如果勞勃走了,我又必須獨自承擔高昂的房租了。

自打那天之後,勞勃就從我這裡把麗莎奪走了,他們開始約會了。

我氣憤地跑去質問麗莎,可她卻對我說:“我就是要和勞勃約會,你管不著!你送我兩樣廉價的小禮物,請我吃幾頓飯,就想擁有我,別做美夢了!”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去找過麗莎,也不去她所在的那家餐廳吃飯了。

勞勃好像是為了故意氣我,他把每次與麗莎約會的事都告訴我。

這天,他下班回家,一邊哼著走調的小曲,一邊衝冷水澡。然後,他就砰砰地敲我的房門。

“耗子,昨晚我去麗莎的公寓過夜了,你想不想知道我們做了些什麼?哈哈,真是一個無比銷魂的夜晚啊!”

勞勃離去以後,我呆呆地坐在床邊,眼淚也不爭氣地流了下來。

記得那天是九月二十七日,我下班回家的時候,勞勃又和麗莎約會去了。他在那天早上就告訴過我,晚上要去麗莎家吃晚飯。

晚上七點鐘的時候,我從冰櫃裡拿出一瓶汽水,坐在客廳裡喝了起來。

就在這時,樓上突然傳來一聲槍響。

我被這聲槍響嚇了一跳,足足有半分鐘,我才反應過來,心想,是不是該上樓檢視一下究竟。

我把汽水瓶放在一邊,把門開啟一道縫,側耳細聽,走廊裡靜悄悄的,沒有任何動靜。

在我家的樓上住著一位年輕的大學生,他在大學讀法律,只有週末才回來。在他的隔壁是一位新搬來的房客,那是一位老人,我曾見過他幾次,看起來他的身體不太好,滿臉病容。此外,其餘的房間都是空的。

這天是星期四,女房東也不在,她每個星期要有三個晚上值夜班,去城裡的辦公室做勤雜工。

公寓的樓道里有一部公用電話,按說我應該立即打電話報警,可好奇心驅使我走上樓去一探究竟。我無法解釋當時自己為什麼會有那麼大的好奇心,抑或是冥冥中的一股力量,拉著我走上樓梯……

我沿著黑漆漆的樓梯,來到傳出槍響的房間門口,扭動門柄。

門並沒有鎖,它應聲而開。

在幽暗的房間地板上躺著一個人——正是那個一臉病容的老人。他的太陽穴有一個彈孔,鮮血正汩汩地從彈孔裡流出來,他手裡還握著一把手槍。

我壯著膽子走進去,意外地在茶几上發現了一張紙條,仔細一看,原來是一封遺書:

我對這個世界絕望了,人們都袖手旁觀。支付過房租之後,我的積蓄只剩下一百二十七元。現在我疾病纏身,妻子離我而去,孩子也走了,誰還在乎我?一切都該結束了!

顯然,這是一起自殺事件,我的第一反應就是跑到樓下打電話報警。突然,我心中一動,停下了腳步,在我的腦海裡浮現出幾天前勞勃譏笑我的情形——他放肆地大笑著,對我不屑一顧地說:“你是一隻沒有用的耗子,所以麗莎她才選擇我,你是個膽小鬼,只會吱吱叫!”

我看了看老人的屍體,又看了看茶几上的遺書,萌生了一個復仇計劃。

我把遺書裝進口袋,然後蹲在屍體旁邊,翻出老人口袋裡的皮夾,從裡面掏出幾張鈔票——五張二十元,一張十元,三張五元,兩張一元。我把鈔票裝進兜裡,然後又用自己的手絹仔細地擦拭皮夾,又把皮夾塞了回去。

接下來,我故意將房間弄亂,將抽屜一個個拉開,又將椅子掀翻在地。然後,我把手槍從死者手上取下,擦拭乾淨,隨手丟在地上。

做完這一切之後,我走出了房間,並隨手帶上門。

回到家裡,我走進勞勃的房間,將從老人皮夾裡找到的鈔票藏進他的一隻鞋子裡,然後又用手絹小心地擦掉我在他房間裡留下的任何痕跡,包括腳印和指紋。

把一切都佈置停當後,我離開公寓,在街頭上閒逛。

我又在心裡把整個事情盤算了一遍,想看看其中是否有疏漏之處。反覆思索,沒有了,連手槍上的指紋也被我擦掉了。警察必定會將老人之死列為刑事案件來偵破。

這兩天,公寓裡只有我和勞勃。

我想,警察肯定會將我們二人列為重點懷疑物件進行調查,但我問題不大,因為我平時遵紀守法,從不侵犯他人,而且我在銀行裡還有一筆存款,沒有理由謀財害命。再說了,我一貫兢兢業業地工作,不嗜菸酒,生活作息很有規律,顯然不像是殺人兇手。

而勞勃就不同了,他在學生時代曾被開除,現在又經常光顧酒吧和賭場,個性粗野,且手頭經常缺錢,完全具備作案動機。當警察在老人的屍體上搜到空皮夾之後,必定會懷疑這是一起謀財害命的案子,如果他們搜查我和勞勃的房間時,自然會找到勞勃鞋裡藏著的鈔票。那麼,勞勃會怎樣回應警察的質問呢?他一定會說,他晚上七點以前就離開了公寓,前往麗莎家和她約會,麗莎也會幫他作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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