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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的早晨涼爽明媚,格蘭特開車來到威格摩爾街。現在還早,街道上安安靜靜的;威格摩爾街的顧客們到週末時是不會待在鎮上的。花店正在用週六拿回的玫瑰花做成維多利亞的樣式,把那些鬆散的花瓣輕輕聚攏在一起。古董店則把那塊似真似假的地毯放在櫥窗的另一邊,以躲開清晨陽光所投下的疑惑目光。小小的咖啡館裡,店家給顧客正提供著自制的小圓麵包,但麵包並不新鮮,於是顧客要求上新鮮的烤餅,店家正為此苦惱不已,態度卻又傲慢無禮。服裝店則把星期六打折的標牌從櫥櫃上取了下來,重新恢復了原價。

格蘭特現在正驅車趕去見帝斯德爾的裁縫師,而案情的反覆無常、進展不順讓他覺得不太開心。如果帝斯德爾的大衣是出自倫敦的裁縫之手,那情況就簡單多了,讓他們確認一下有沒有在衣服上用過這種釦子,尤其是在帝斯德爾的大衣上就可以了。這不會讓真相大白,不過卻可以離真相更近一步。但是在所有的裁縫店裡,帝斯德爾的大衣偏偏卻是在洛杉磯做的。“我的大衣,”他這樣解釋,“在這樣的氣候下穿得過於厚重了,所以,我就買了一件新的。”

這麼說合情合理,但是也太讓人難堪了吧。如果這件大衣是在倫敦正規的裁縫店裡買到的話,在五十年之內都可以隨時進去那家店,而店家並不會大驚小怪,反而會彬彬有禮(倘若你亮明身份的話)地告訴你他們用過什麼型別的扣子。但是誰能保證一家洛杉磯的店能知道他們六個月之前縫在大衣上的扣子樣式呢?而且還有,這顆釦子現在還要調查取證,是不可能送去洛杉磯的。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把使用過的扣子樣本寄過來,如果他們能夠記得起來!

格蘭特最希望的就是那件大衣能夠自動出現。一件遺棄的大衣,人們指證是帝斯德爾的,上面還缺了一顆釦子,這就是最完美的解決方案了。當帝斯德爾開車逃走的時候,穿著一件大衣,這是警長威廉姆斯對於正義所做出的貢獻,對於案件適當的宣傳。他之前找到一個農民,那個農民在星期四的早上大約剛過六點的時候,看到那輛車出現在韋德馬士十字路口了。大概是六點二十分吧,他這麼估計,不過他也沒有戴錶。並不需要,不管陰晴,在一天的任意時刻,他都能夠報出時間。他當時正在趕著一群羊,所以那輛車遇到羊群便慢了下來。他十分肯定開車的就是一個年輕小夥子,而且還穿著深色大衣。不過他覺得他認不出來那個人,他沒辦法肯定——但是他認得那輛車。因為那天早晨他就只碰到了這一輛車。

威廉姆斯的另外一個貢獻看起來情況不容樂觀。他彙報說,傑森·哈默沒有待在他所說的那家桑德維奇的小旅舍過夜。事實上,他根本就不在桑德維奇。

所以,格蘭特就立馬放下了還未開動的腰花和燻肉,跑去見哈默先生了。他是在德文郡公寓的一間粉色套房裡找到哈默的,當時他穿著紫色的絲質晨袍,臉上有青色的短胡楂,身邊還放著樂譜。

“我一般不會在這麼早的時間點起床。”他說著,把一大堆寫著潦草字跡的紙張從椅子上推開,給格蘭特讓了個位子,“對於克莉絲出這樣的事,我還是略感傷心難過的。探長,我們曾是非常好的朋友。有些人覺得她很難相處,可是我不這麼覺得。為什麼呢?你知道這是為什麼嗎?因為我們彼此都覺得自己是無關緊要的人,而我們害怕別人發現這一點。你知道的,人們都是些無恥的渾蛋,當你表現得看起來像是有一百萬美元的話,人們就會來舔你的靴子。但是隻要你不再重視自己,而一旦別人開始懷疑你的話,他們就會像螞蟻對待垂死的黃蜂那樣貶低你、吞噬你。第一次見到克莉絲的時候,我就知道她是在虛張聲勢。對於虛張聲勢這種事情,我瞭解得再清楚不過了。我就是這樣虛張聲勢闖去了美國,忽悠出版商給我的第一首歌發碟。這首歌風靡了大街小巷之後,他們才發現之前的我是在虛張聲勢。但是之後他們又覺得受到這種矇騙也沒什麼,乾脆忘了就好。要來一杯嗎?是的,現在是有點早。我一般要到午餐時間才會喝的,這可是除了睡覺之外最為享受的事情了。按照合約來說,我還有兩首歌要寫,是為了——為了——”他漸漸悄聲了,“為了科因的新電影。”他接著趕快說了出來,“你曾嘗試過頭腦空空去創造歌曲嗎?不,不會。我覺得你肯定沒這麼幹過。不過,那絕對就是一種折磨。誰會去唱這些歌呢?那個叫哈洛德的女人根本不會唱。你聽過克莉絲唱《偶爾對我歌唱》嗎?”

格蘭特聽過。

“那才叫作聲情並茂的演唱啊!我承認我曾經寫過更好的曲子,而克莉絲將它唱出來,聽起來像是我寫過最為優美動聽的歌了。不管怎麼說,讓哈洛德那隻蠢鳥站在臺前嘰喳亂叫的話,那寫歌還有什麼意義?”

他在房間裡來回走著,從這裡拿起一堆紙,又放在了那兒,地方沒有一個是合適的。格蘭特饒有興趣地看著他。這就是瑪塔所說的“歡樂的小水壺”,朱迪所說的“悶騷型”。不過在格蘭特看來,他兩者都不是。他只不過就是來自歐洲某個貧困角落再普通不過的人罷了:一直覺得自己遭受到別人的剝削迫害,自怨自艾、教育低下、情緒反覆、冷酷無情。看起來相貌也不好,可是毫無疑問,會招女人們喜歡。格蘭特想起來了,性格大相徑庭的瑪塔·哈洛德和朱迪·賽勒斯居然都覺得他卓越非凡;而她們兩個對於他個性的解讀,也摻雜了不少自己的看法。很顯然,他對待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方法。對於自己並不喜歡的瑪塔,他顯得很友善,這是可以肯定的:瑪塔在她的地盤裡,絕對不會極盡全力維護一個冷漠的崇拜者的。他的一生,這樣說吧,“就是在演戲”。他前段時間也這麼承認了。那他現在也是在演戲嗎,對著格蘭特?

“一大早就來打擾你我真的很抱歉,但是這是公事。你知道我們正在調查克雷小姐死亡一事。調查的程式也就是這樣了,要確認每個認識她的人的活動,不管是什麼樣的人,不管涉案的可能性有多小。現在,你在週四那天接受郡裡警察局的警長詢問的時候,說你在桑德維奇的旅舍過夜了。於是我們照常去盤查,結果發現你並未待在那裡。”

在音樂的節拍中,哈默顯得有點驚慌失措,而他也並沒有抬頭看格蘭特。

“那晚你去哪兒了,哈默先生?”

哈默抬起頭,輕輕笑了笑。“你知道,”他說,“這可真是有意思!迷人的紳士在一大早就來拜訪,態度極為友善,還不停地為自己打擾到主人而道歉,希望自己不會帶來什麼不便,但是他又說了他是警察探長,你能不能友好地提供一些資訊呢?因為上次你提供的資訊或許不是那麼準確呢。這真是太可愛了,就是這個樣子了。接著,就會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了。也許那些人還會情緒激動,小聲啜泣呢,只因為這樣的友善態度,像是看到了媽媽親手做的餡餅。我想知道的是,你的這辦法是在皮姆利科街上行得通呢,還是隻在派克大街上用一用?”

“我想知道的是,上星期三你在哪裡過夜了,哈默先生。”

“‘先生’,我猜這也是派克大街的作風吧。實際上,如果你十年之前和傑森去交談的話,你肯定是會把我扭送到警局,然後把我嚇破膽,就和其他國家的那些人一樣。你們都是一樣的,都是見錢眼開的主兒。”

“恐怕,我沒有像你一樣,和全世界的警察們打交道,哈默先生。”

哈默咧開了嘴,笑笑。“你話中帶刺啊!英國佬就是這樣,被別人話裡的刀子紮上了,才會變得這樣子不知禮數。不過可別誤會我啊,探長。我可沒和警察打過交道。至於說上個星期三的晚上,我是睡在自己車裡的。”

“你意思是說你根本就沒有上床睡覺?”

“我就是這個意思。”

“那車停在哪裡呢?”

“就在小道上,旁邊的樹籬跟房子一樣高,我停在了靠近草叢的那一邊。英格蘭的空間,就是讓這些惱人的綠地浪費掉了。在小道邊的那一叢就有四十英尺寬。”

“你剛剛說你睡在車裡了,你知道有誰可以證明嗎?”

“沒有,這不是在那種普通的公園。我當時昏昏沉沉,而且迷路了,所以不敢再往前開了。”

“你迷路了!就在肯特郡東部?”

“沒錯,要說迷路的話,在肯特郡哪裡都會。你試著在天黑之後尋找英格蘭的小村子嗎?和夜晚的沙漠沒什麼兩樣。你前一次看到一個指示牌,上面寫著‘某某地方還有二點五英里’,然後你覺得:真開心啊,終於要到了!就要到了!英格蘭萬歲!指示牌萬歲!之後你又開了半英里,來到了一個三岔路口,前面的一小塊綠地裡有一塊乾淨的指示牌,指示牌每個戳出來的見鬼小分支居然都寫著至少三個地名,但你覺得這裡面會有一個是某某地嗎?噢,不!沒有!如果有的話,事情也就太簡單了!所以你就在那裡看了又看,真希望有人路過幫你做個決定,但是一個人也沒有。上次有人路過這裡還是上個星期二呢。沒有房屋,什麼都沒有,有的只是荒地,還有馬戲團的廣告,從去年四月就掛在那裡了。所以你只好從三條岔路里選了一條,之後又經過了兩個指示牌,上面還是沒有提到某某地,之後你遇到指示牌上終於寫著了:‘某某地,六又四分之三英里。’所以一切又回到了原點,更糟糕的是,居然多出了四英里,就這樣又重來了。接著又重來!等到這個某某地就這樣戲耍了你六七次之後,你就會覺得隨便怎麼樣好了,能找個角落停車睡覺就行。不過,那時候去找克莉絲的話,就有點太晚了。”

“但是去小旅舍找張床也不算太晚吧!”

“當然前提是你知道哪裡有旅舍。而且,就我在那裡看到的旅舍情況來說,我情願就在車裡睡了。”

“我發現你鬍子變濃了。”格蘭特朝著哈默沒有修理的下巴抬了抬頭。

“是的,有時候一天要刮兩次呢。如果我晚上還要出去的話。怎麼了呢?”

“當你到達克雷的別墅時,你還颳了鬍子,這怎麼解釋?”

“我在車裡放著剃鬚刀。就得這樣子,如果你有我這樣的鬍子,就會明白了。”

“所以你那天沒吃早餐?”

“不是,我計劃著是去克莉絲那裡吃的。不過我也不怎麼吃早餐。只是喝杯咖啡,或者橙汁。在英格蘭的話,就選橙汁。天哪,你們的咖啡——你知道她們是怎麼煮咖啡的嗎?我的意思是,那些女人。這真是——”

“先不說咖啡了,我們可以談談重點嗎?你為什麼跟值班的警長說你是在桑德維奇過夜的?”

這個男人的臉上有了微妙的變化。之前他還在從容不迫地回答著問題,而平常他寬闊的面龐總是神態和善,線條顯得慵懶可愛。不過現在這種慵懶的感覺不見了,神情也逐漸謹慎起來,這,是那樣子吧?——有點敵意。

“因為我覺得出了事,我不想讓自己蹚渾水。”

“這真是太神奇了,不是嗎?我是說,在人們知道這樁案子之前,你已經對犯罪的發生有了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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