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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式舉行的地點是一個光禿禿的小教堂,室內點著燭光,牆粉刷成了白色,看起來非常簡陋,只有東側山牆上擺放著一個華麗壯觀的聖壇。看見那個聖壇的外觀,格蘭特感到極為詫異。這些修士也許貧窮,但另有財物來源。白色天鵝絨布上陳放的容器和耶穌受難像可能是海盜從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某個天主大教堂掠奪過來的。格蘭特原本覺得這裡的生活與世隔絕、窮困潦倒,很難將他所知道的赫伯特·哥特貝德的形象和這種生活方式聯絡在一起。要知道戲劇化的表現沒有觀眾只能展示給自己看,很快會使人厭倦。但是一看到那個聖壇,他又遲疑了。赫伯特也許找到了一個真正的組織。

儀式的內容格蘭特一個字也沒有聽進去。他坐在側窗旁一個昏暗的隱蔽處,從那裡他可以看見所有參與者的臉孔,約莫二十個人以上。他發現研究這些人非常有趣。有些是怪人(臉上的表情一看就不想開會,只想復興土風舞);有些是狂熱的宗教徒[尋找現代剛毛襯衫(苦行者或懺悔者貼身穿著,以進行自我磨鍊或自我懲罰的工具——譯者注)的受虐狂];有些人頭腦簡單;有些人自我矛盾,尋求內心的平靜;有些人與世界矛盾,尋求聖潔的殿堂。格蘭特饒有興趣地打量著他們,當看到最後一張臉的時候,他的眼神不由得停住了。究竟是什麼讓那張臉的主人選擇這與世隔絕自我否定的生活?那是一張蠟黃的圓臉,圓圓的腦袋形狀古怪,眼睛細小,鼻子臃腫,下唇鬆垮,當他反覆念著儀式的禱詞時,下唇總是垂下來包不住牙齒。小教堂裡其他人都能輕易在日常生活中找到合適的位置;負責人屬於神職人員,這一個屬於神經科的候診室,這一個屬於下崗人員輔助處。但最後一個人適合哪裡呢?

答案只有一個,法庭的被告席上。

“所以那個人,”格蘭特對心中另一個自我說,“就是赫伯特·哥特貝德。”當然,等看到這個人走路的樣子之後他才能確定,他只見過那人的走路方式。不過他準備根據自己的判斷賭一把。最優秀的法官有時也會犯錯——說不定哥特貝德是前排那個看起來一臉無辜的瘦子——但如果哥特貝德不是那個下唇鬆垮的油滑傢伙,他會非常驚訝。

午夜過後,這些人魚貫而出時,他一點疑問也沒有了。哥特貝德的走路方式十分獨特,走起路僵硬笨拙,肩膀來回晃動,這種姿勢非他莫屬。

格蘭特跟著他們走了出去,然後找到了神父。最後一個離開小教堂的叫什麼名字?

那是阿洛伊修斯修士。

格蘭特勸說了神父一陣之後,他才派人去叫阿洛伊修斯修士。

等待的時候,格蘭特照例談論了修道會以及修會的規章制度,他得知會員不得擁有任何世俗的財物,也不能為了世俗的目的與人交流。像報紙這樣微不足道的世俗之物當然想都不會想。他還得知負責人打算一個月後去墨西哥接管一個新的佈道所,那是他們自己用經費擴建的教會。而他對於挑選接班人擁有全部的決定權。

格蘭特腦中閃過一個念頭。

“我無意冒犯——請不要以為我問這話是出於無聊的好奇心——能否請你告訴我,在你心中是不是已經決定人選了?”

“我差不多已經決定了。”

“我可以知道是誰嗎?”

“我真的不知道我為什麼要把還沒準備告訴修會修士的事告訴一個外人,但是如果我相信你能保密,也沒有理由隱瞞。”格蘭特向他保證不會洩密。“我的接班人很有可能是你要求見的人。”

“但他是新來的!”格蘭特想都沒想就脫口而出。

“我不知道你是怎麼知道的。”神父厲聲說道,“的確,阿洛伊修斯修士只和我們相處了幾個月,但是當會長所需的資質與入會時間長短無關。”(所以他是會長!)

格蘭特低聲表示贊同,隨後詢問今晚去街上辦理差事的是誰。

沒有誰,院長堅定地說。此時格蘭特想見的人進來了,談話到此結束。

他順從地站在那裡,他穿著一件深棕色袍子,雙手交叉疊放在寬大的袖子裡。格蘭特注意到他光著腳沒有穿草鞋,想到他出現在報刊亭時一點腳步聲的預兆也沒有。看著旁邊這個人,格蘭特心想,赫伯特這麼喜歡光著腳到底是為了表現謙遜,還是為了方便走起路來悄無聲息。

“這是阿洛伊修斯修士。”會長介紹,接著說完祝福語之後離開,比起看門人的表現會長顯得更富有詩意。

“我是厄爾斯金·史麥斯先生派來的,厄爾斯金是坦普爾的律師。”格蘭特說,“你是赫伯特·哥特貝德。”

“我是阿洛伊修斯修士。”

“你曾經是赫伯特·哥特貝德。”

“我從沒聽說過這個人。”

格蘭特端詳一會兒眼前這個人。“不好意思,”他說,“我們在尋找哥特貝德,為了處理留給他的一份遺產。”

“是嗎?如果他是這個修會的修士,他對你的訊息應該不會感興趣。”

“如果遺產足夠多的話,他也許會意識到他能做的善事在這道圍牆之外遠比圍牆之內多。”

“我們的誓詞是終身的,圍牆之外發生的任何事我們修會的會員都不會感興趣。”

“這麼說來,你否認自己就是赫伯特·哥特貝德?”

格蘭特自然而然地主導著這次對話。但是他發現這人細小的眼睛裡透露出對他深深的恨意,這種恨意在他的心裡揮之不去。他從未見過如此深的仇恨。但是他為什麼要恨他?對此他心中疑慮重重。應該是害怕,不是嗎?

格蘭特感覺到,對於這個人來說,他不是一個追捕者,而是一個插足的人。他離開時就有了這種感覺,而且一直持續到他回到菸草店對面的酒館。

威廉姆斯對著一盤涼了的飯菜在沉思,這是他為上司準備的。“有什麼訊息嗎?”格蘭特問。

“沒有,長官。”

“沒有帝斯德爾的訊息?你打過電話了嗎?”

“打過了,我二十分鐘前打了電話。沒有訊息,長官。”

格蘭特隨意放了幾片火腿在兩片面包中間。“可惜了。”他說,“如果不用惦記著帝斯德爾,我工作起來會順暢得多。走吧,今晚我們沒多少時間睡覺。”

“什麼事,長官?你找到他了嗎?”

“找到了,他在那裡沒錯,但他否認自己就是哥特貝德。他們不準與外界有任何往來,所以他在店裡的時候才那麼怕人。都不等看到櫃檯後面的第二個人是誰,一察覺到有人在觀察他,就立馬逃走了。這一點我真的想不通,威廉姆斯。似乎,他更關心自己是不是會被逐出修道會,而不是關心自己會因為謀殺被抓起來。”

“但是他逃出店鋪可能是因為想繼續藏起來。修道院這麼好的藏身地,任何兇手都夢寐以求。”

“是——的,是的。但是他不是害怕,他是氣惱。不知道我們壞了他什麼事。”

他們安靜地走下了樓,格蘭特吃了一大口他臨時做的三明治。他們快要走到一樓的時候,一個碩大的女人擋住了樓梯口。雖然她手裡沒拿火棍,但是氣勢絲毫不減。

“好啊,原來你們是這種人!”她惡狠狠地說,“一對鬼鬼祟祟沒有信用的無恥之徒。你們跑到我的店裡來,裝作很有分量的樣子,讓我和我可憐的丈夫給你們買最上等的食物——十便士一塊的豬排,兩英鎊八便士一磅的舌肉,更別提還要什麼英格蘭番茄,就是為了滿足你們奇怪的口味。但是我們花了那麼多錢惹了那麼多麻煩,得到了什麼,早上發現兩間房間一個人也沒有。我真想打電話給警察,讓你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不是因為——”

“噢,天哪!”格蘭特氣憤地說,接著大笑起來。威廉姆斯和那位生氣的女主人交涉時,他靠著樓梯扶手笑得不可開交。

“好吧,為什麼你們不早說你們是條子?”她說。

“我們不是條子。”威廉姆斯聲音嚴厲地說,格蘭特笑得更厲害了,然後拽著威廉姆斯離開了酒館。

“搞笑!”他邊說邊擦著眼睛,“太搞笑了!我的心情好多了。現在聽我說,那些修士,不管他們把自己尊為什麼,一到午夜都要回房休息,早上六點才能出門。但是赫伯特好像可以隨心所欲地進出修道院,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從二樓的窗戶跳下來比較低,但是爬上去就太高了,他看起來可不像運動員。但是他的確出去了。沒有人知道他今晚出來過——或者說以他們的能力無從得知。嗯,我有預感他今晚還會再出來,我想看看他到哪裡去。”

“你為什麼這樣覺得,長官?”

“直覺而已。如果我是赫伯特,我會找一個據點實施行動。回酒館之前,我在那附近的街區逛了逛。修道院連線街道的只有兩個位置,一個是大門這一邊,一個是另外一邊,花園的盡頭,那兒有一道圍牆,目測十五英尺,有一扇小小的鐵門在那邊,十分堅固。不過那裡距離生活區非常遠,我覺得我們之前去的大門那邊可能性比較大。但是我要你監視花園那邊,跟蹤任何一個出來的人,我在大門那邊也會這麼做。如果到六點還沒有動靜,你可以悄悄回去睡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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