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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蘭特費力地穿上了靴子(竭力思考其他事情,是他小時候養成的轉移疼痛的秘訣)。但是剛走了兩三步他又倉促地把靴子脫了下來,腳上只穿著襪子一顛一跛地按原路返回。找到回去的路並不容易,但格蘭特方向感極強(警察廳裡有人說,蒙著格蘭特的眼睛,讓他轉到頭暈目眩,他依然知道哪是北邊),大致的方向他是清楚的。格蘭特站在街對面的一戶人家的門口,看著巡邏的警員從身旁經過,也不願向他問路,那樣還得跟他解釋一番。刑事調查部的人沒有誰願意手裡提著靴子出現在地方警員面前。

格蘭特給威廉姆斯寫了一張便條,告訴他在六點鐘進來之時給警察廳撥個電話,詢問有關一個叫黎巴嫩之樹的教派或修會等之類的組織的資訊,有了答覆立馬叫醒他。然後格蘭特倒頭睡去,酣暢無夢,那些護照放在他的枕頭之下。剛好十點之前,威廉姆斯叫醒了他。

“有帝斯德爾的訊息嗎?”格蘭特一睜眼立馬問道。

但是仍然沒有任何帝斯德爾的訊息。

警察廳那邊說,黎巴嫩之樹聖修道會是1862年一個有錢的單身漢建立的,目的是為了推崇修道式的生活方式,那個單身漢被愛戀的物件所拋棄,這是當時廣為人知的事情。他本人是修道院第一任院長,並且把所有的錢財都用於資助這一機構。修道會內保持清貧的戒律並十分嚴格,錢財只能用於時任院長許可的慈善事業,所以此修道會如今因積蓄大量錢財而聲名遠揚。接任院長由前任院長提名,如果兄弟會全體投票同意,院長隨時可以罷免。

格蘭特喝了一口店家供應的難喝的咖啡,整理思緒。“這就是我們的赫伯特想要的:院長的職位。他把現任院長耍得團團轉。像院長這樣的人物竟然如此愚蠢,真是難以置信。但是,想想我們認識的蠢貨,威廉姆斯。”

“我在想,長官。”威廉姆斯振振有詞地說。

“想想那些原本精明實幹、白手起家的企業家,在飯店休息室碰到某個騙子聽幾句曲意逢迎的甜言蜜語就上當了。當然赫伯特巧舌如簧。也許他在美國經營教會就是為了得到院長的位子。不管怎樣,他此刻正是院長中意的人選。如果接下來幾周他出牌無誤就有望得到一大筆錢財。這樣看來,他害怕出岔子也就沒什麼可奇怪了。他只想知道他妹妹給他留了多少遺產,卻不想把這一事情洩露給兄弟會的人。如果克雷留給他的錢足夠,他會放棄修道式的生活。我認為修道生活對他沒什麼太大吸引力,就算他能偶爾去那棟別墅裡。”

“你認為他會待多久,長官?”

“直到轉移足夠的資金到他個人名義下的特殊慈善機構。噢,這些。”他指著那些護照說,“足夠好好起訴他了,這樣我們想找他的時候立刻可以把他抓過來。威廉姆斯,我想不通的是在這一切的背後,殺人動機是什麼?我不是說他沒有殺人。我確定當時他離開了修道會二十四小時。但是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聽說克雷來了英國就跟著來了。我認為,根據他的女人的衣服來判斷,他抵達英國時可能破產了。所以他才要潛入黎巴嫩之樹,他一定很快就發現可以在那裡搞到一大筆錢。那他為什麼要殺他的妹妹?”

“他去見了她,發生了爭執。謀殺發生的不正常時間,雖然我們感到費解,但對他而言再正常不過。對他而言,早上六點鐘就像午餐時間一樣稀鬆平常。”

“這話不錯,我現在去找神父問清楚,阿洛伊修斯修士兩星期前左右是不是不在修道院。昨天神父架子端得很高,但是等他看見他愛徒在這些護照上的樣子,他會告訴我的。”

但是神父不接見來訪者,小小的格子視窗露出看門人陰沉的面孔,他無動於衷地回答格蘭特所有的問題,根本不管答覆是不是相關。赫伯特的巧舌起了作用。格子窗戶關上了,格蘭特無可奈何地站在小巷子裡。除了逮捕令一點轍也沒有。格蘭特緩緩地離去,他的腳依然在疼。他打心裡佩服赫伯特打入這個封閉團體的能耐,接著爬進了汽車裡。沒錯,他最好趕快拿到逮捕令。

格蘭特返回取了他的睡衣、剃鬚刀和牙刷(他一點也不想在這裡多待一晚),給正在休息的威廉姆斯留言時,警察廳有人給他打來了電話。

他可以去一趟多佛嗎?多佛那邊的警察找他,似乎發現了新情況。

格蘭特更改了給威廉姆斯的留言,把東西扔進車裡,忙裡偷閒想了想為什麼他要給那個邋遢的潑婦那麼多小費,她這裡服務差勁,食物噁心,廚藝糟糕。然後動身前往多佛。

發現了新情況,唯一可能的就是錢普尼斯,肯定不是尋常的發現。如果他們只是查到了錢普尼斯那晚在哪裡過的,像通常一樣在電話裡彙報就行了。但是——發現了新情況。

負責調查此事的偵探是瑞米爾,這個年輕人和善可親但滿臉憂愁,他最大的優勢在於他的長相與普通人設想的偵探模樣不同——他在警察局門口等候格蘭特。格蘭特把瑞米爾拉進車裡。瑞米爾說,無窮無盡的挖掘之後,他終於找到了一位叫塞爾的老夥計,他是一個退休的水手。星期三晚上抑或說星期四凌晨,塞爾參加完孫女的訂婚宴會後回家,他孤身一人,因為如今極少人居住在港口路了。大家有了不一樣的理念,喜歡居住在華而不實的山間別墅裡,在那樣的房子裡你都不敢打噴嚏。塞爾走到海邊時停頓了一兩分鐘,看了看港口。晚上看看停泊燈依舊使他感覺舒心。那時霧氣開始瀰漫,不過依然可以看清一切事物的輪廓。他知道皮特尼爾號就要進港了——他在去往婚宴之前透過他的眼鏡看到了皮特尼爾號——此刻他尋找著皮特尼爾號,看見它沒有停靠在碼頭上,而是停泊在水中。他看到一艘小小的汽艇從船側開出來,駛向海岸,速度緩慢,伴隨著輕微的轟隆聲,似乎不想引人注目。汽艇停靠到碼頭上時,一個男人從陰影中走了出來,此人個子高高的,塞爾認出是愛德華勳爵(他曾經經常看到勳爵,事實上他曾在勳爵兄長先前的遊艇上工作過)從船上出現了。愛德華說道:“是你嗎,哈默?”個子矮些的男人回答說:“是我。”接著又低聲問道,“海關那邊沒問題吧?”愛德華勳爵答道:“完全沒問題。”他們隨後一起上了汽艇開走了。事後霧氣迅速瀰漫開來,籠罩著港灣。但是塞爾走上街時聽見一艘汽艇駛離了皮特尼爾號,他不知道是開往岸上還是開出了港口。塞爾那時並沒有覺得那樣的事有什麼重要性。

“天哪!”格蘭特感嘆道,“我無法相信。這兩人——這兩人一點兒共通之處都沒有。”(除了一個女人之外,他下意識在心裡補充了一句。)“原以為他們沒有一點接觸,沒想到竟然如此親密。”格蘭特安靜地坐了一會兒。“好的,瑞米爾,做得好。我去吃個午餐,順便好好考慮一下這件事。”

“好的,長官。我能給你一點友好的建議嗎,長官?”

“如果必要的話請說,這對下屬可不是好習慣。”

“不要喝黑咖啡,長官。我猜你早餐空腹喝了四杯咖啡吧。”

格蘭特笑了。“你何必擔心這個呢?”他邊問邊踩下油門,“越多人崩潰就越多人晉升。”

“我不願意花錢買花圈,長官。”

但是格蘭特開車去吃午餐的路上毫無笑意。克莉絲汀·克雷的丈夫和所謂的情人在午夜來往,這真是異常奇怪。愛德華·錢普尼斯作為佈德公爵的第五個兒子,即使反對正統,也是名門望族的一員,竟然和流行歌曲作者傑森·哈默進行不光彩的勾當,無疑更加奇怪。他們之間究竟有什麼共同聯絡?不會是謀殺。格蘭特拒絕考慮合謀殺人這樣反常的行為。也許其中一人想要殺她,但他們相約下手真的難以想象。塞爾說,汽艇再次開離了皮特尼爾號。假設只有其中一人在汽艇上?那裡距離海岸北邊的韋斯托弗峽谷非常近,而且克雷死亡兩個小時後,哈默就現身於她的別墅。從汽艇上將克雷淹死是一種理想的方式。和他想到的在海堤上把她淹死一樣理想,能夠迅速輕易地離開現場。他越是思考那艘汽艇,越是覺得這種殺人方式合理。第一次調查的時候他們例行檢查了附近船隻,但是汽艇巡航半徑很長。但是——噢,好吧,只是“但是”!這種想法真是荒誕不經。誰能想象傑森說:“你借給我你的汽艇,我去淹死你的妻子。”或者錢普尼斯說:“如果你去淹死她,我把我的汽艇借給你。”總而言之這兩人會面是出於其他的緣由。如果最後發生了謀殺,那也是計劃之外的事,不是有意為之。

那麼他們會面是為何?哈默說起了海關,那是他的第一句問候語,想必他一直擔心此事。哈默有毒癮嗎?

對此有兩點說不通:一是哈默看起來並沒有毒癮;二是錢普尼斯絕不會供應毒品。冒險對錢普尼斯來說可能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東西,但是這種冒險絕不在他的考慮之內。

那麼,是什麼不能讓海關知道呢?菸草?珠寶?錢普尼斯次日早晨給喬治·梅爾看了他帶給克莉絲汀的黃寶石。

整件事情中有一點完全說不通。就算愛德華自降身份走私,這樣的手段對他而言僅僅有些刺激,但格蘭特不明白走私對傑森·哈默有什麼好處。格蘭特的腦海中不斷浮現不同的想法。這兩人究竟有什麼共通之處?一定有。他們之間的交往足以證明。但是是什麼?眾所周知,他們二人最不可能成為朋友,提都別提。幾乎可以肯定錢普尼斯在哈默到英國之前就離開了。而克莉絲汀認識他是合作那些英國電影之後。

午餐時格蘭特的消化道一滴消化液也沒有分泌,他的腦子像引擎一樣快速運轉。那些雜碎和青豆還不如直接倒進廚師的垃圾桶裡。到了上咖啡的時候,他依然沒有想出答案。格蘭特多希望自己是偵探小說裡的非凡人物,擁有超人直覺和萬無一失的判斷力,而不僅僅是一個勤奮工作、善良友好、智慧平庸的探長。據他看來,下一步顯然是要跟他們其中一人面談了。顯然面談的物件是哈默。為什麼?噢,因為跟哈默談話更自如。噢,好吧,沒錯,因為和哈默談話出問題的機率比較小,何苦非要一直分析自己每一個做法和想法的動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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