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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羅傑斯督察說他已經打撈個遍了。”
“威科姆警察局的局長說若是把拉什莫爾河河床上的淤泥鋪開,離澳大利亞也就差一半的距離了。”
“是的。我知道。我覺得局長說得沒這麼生動。”
“別忘了。”威廉姆斯沒有聽他說什麼,繼續說道,“如果他沒有淹死,到底會怎麼樣?如果所有的報道屬實,他可不是那種見過一面之後,就讓人再也想不起來的人。”
沒錯。的確如此。格蘭特回想起那個站在科馬克·羅斯門口的年輕人,覺得警方公佈的失蹤者特徵描述並不能真真正正地反映出這個人的特點。
男性,二十出頭,五英尺八英寸半到九英寸高,體態瘦,面板白皙,眼睛灰色,鼻子筆直,顴骨隆起,嘴巴寬大;沒有戴帽子;身穿灰色粗花呢夾克衫,灰色套頭毛衣,藍色運動襯衫,灰色法蘭絨長褲,棕色美國產係扣(非繫帶)鞋,外套束腰雨衣;聲音低沉,美國口音。
看到這份描述,任誰的腦子裡也無法浮現出萊斯利·塞爾的樣子。另外,威廉姆斯提醒,只要有人親眼看到塞爾,就不可能不回過頭去再看他一次。凡是見過他的人,一定能夠記得他的模樣。
“而且他為什麼要主動消失呢?”威廉姆斯窮追不捨地問。
“我不瞭解他的背景,沒法亂猜。我明天第一件事就是讓蘇格蘭場去查查這事兒。他在英國有個表妹,不過我想知道的是他在美國的事情。我總覺得謀殺的勾當更像是加利福尼亞那邊的人乾的,和主持廣播的人沒什麼關係。”
“加利福尼亞可沒人拿走過塞爾罐子裡的東西。”威廉姆斯提醒到。
“是的。”格蘭特若有所思地說,又在腦子裡琢磨了一下崔銘斯莊園的人。明天他要開始收集證據。威廉姆斯當然沒錯。塞爾的確不大可能自己憑空消失,這有些離奇。他曾經問過莉茲·賈羅柏,塞爾會不會為了讓沃爾特難堪而設計場惡作劇。然而莉茲並不認同這個想法。而且即便莉茲判斷失誤,塞爾又是怎麼做到這一點的呢?
“你還得去查查路過的司機。”他大聲說。
“那是什麼,長官?”
“我們已經詢問了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但是還沒有查查那些偶爾經過的司機,他們沒準載過他一程。”
威廉姆斯已經往肚子裡填滿了火腿和啤酒,和藹地衝他笑了笑。“你讓第五十七軍團看上去像所女校,長官。”
“第五十七軍團?”
“你太頑強了。你還是死抓著他自己躲起來的猜測不放。”
“我還在想,他可以沿著河岸一直走,穿過田地,來到從威科姆到克羅姆的那條主路上搭車。我明天一早問問布萊斯,看看是不是能在電臺釋出個尋人啟事。”
“搭上車以後呢,長官?之後怎樣?他所有的行李都還在崔銘斯莊園呢。”
“我們還不得而知。他出現在羅斯的派對之前,我們對他一無所知。他是個攝影師,這點我們確信無疑。他說他在英國只有個表妹,不過我們都知道,他沒準會有十多個住處,十多個妻子也說不定。”
“有可能。不過為什麼不像正常的離別一樣,等到旅行結束再走呢?別忘了,他還打算靠這本書大賺一筆呢,沒錯吧?幹嗎要搞得神神秘秘的?”
“為了讓沃爾特難堪,沒準。”
“是嗎?你這麼想的?為什麼?”
“可能是因為我自己也想讓沃爾特難堪吧。”格蘭特似笑非笑地說,“或許到頭來這只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罷了。”
“這的確夠惠特莫受的。”威廉姆斯說,沒有流露出絲毫的憐憫之意。
“相當難受。你會不會覺得這沒準會引發內戰?”
“戰爭?”
“忠誠的惠特莫粉絲對戰那些質疑者。”
“他會因為這事兒心情不好嗎?”
“我覺得他還沒有充分意識到這事兒對他的影響。我想,等到他看到明天早上的日報以後才會明白是怎麼回事。”
“報紙難道不是已經給他送過去了嗎?”
“他還沒時間讀。據我所知,今天下午五點《號角報》的記者已經去了崔銘斯莊園,但是到了門口沒能進去,就直接去天鵝酒吧打探訊息了。”
“相信《號角報》會是第一個報道這事兒的。惠特莫本來可以看到那個記者。他為什麼不見他呢?”
“他說他在等城裡的律師過來。”
“是誰,你知道嗎?《號角報》的記者。”
“吉米·霍普金斯。”
“吉米!我寧可被火焰投射器射中也不願意和吉米·霍普金斯打交道。他一點兒良心都沒有。他要是沒有采訪成功,就會胡編亂造一氣。要知道,我已經開始同情沃爾特·惠特莫了。只要一想到吉米會跟進這個報道,他都不敢把塞爾推到河裡去。”
“這下是誰頑強了?”格蘭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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