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威廉姆斯提示您:看後求收藏(1 無你不歡,摘星星的男孩,約翰·威廉姆斯,大文學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本來,今天是我爸爸的生日。他七十七歲的生日。我童年時代的那個大塊頭壯漢沒能活到這歲數,叫人難以理解。更令人費解的是,他所有活泛的精力和快樂從世上消失已經二十三年了。

我常想,要是爸爸能夠大駕光臨一小時,他會如何看待當今之世。對外星人、網際網路、24小時全天候電視,以及過去我們家附近的環形路口——已經安上交通燈了,他會怎麼看?

我最想知道,他將怎麼跟他的孫子相處。我知道他會很愛他,但他能理解他嗎?這孩子可能連“自閉症”都不會寫,更別說用它組詞。對我的生命影響最大的兩個人卻永遠不會相見,這是所有事情中最奇怪的。

這孩子打一出生就沒了爺爺,總有點遺憾。他永遠不會知道,被一個滿頭髮乳、身高一米七八的大個兒馱在肩上,周身繚繞著老帆船牌鬚後水和絲卡牌香菸的濃烈氣味,那是什麼感覺。然後有一天我突然想到,雖說在物理意義上他倆從未見過,但爺爺一直都沒有離得很遠。

兒子,你知道爸爸怎樣按汽車喇叭,並向陌生人揮手看他們會不會還禮嗎?那是爺爺的遊戲。你知道爸爸什麼時候告訴過你,他做肺結核手術留下傷疤和在戰場上吃槍子兒的是同一個地方嗎?爺爺也是如此對我說。吹口哨,聽法蘭克·辛納屈[1]的歌,教你下飯桌時說“謝謝”,都是他。越想起這些,我越覺得,他無處不在。我做的每一件事,都有他的影子。

部落格:《摘星星的男孩》

我感到有一種要從這孩子的出生開始講這個故事的衝動,就彷彿世界以他為發端,而在此之前出現過的一切純屬偶然。但其實,這故事早已開場,甚至在他進入我的意識之前就已開場。甚至在我邁出我人生的第一步之前,甚至在威廉姆斯家族的任何一人想到某個後代從英國西北部一路遷徙到南方並紮根倫敦就犯怵之前,它就已開場。在所有地方開場。

一切因你而起,爸爸。

我沒有太多關於他早期的記憶。平心而論,在我們成長的年歲,他算不得是一號大人物。我母親家經營餐飲公司,他和她結婚的好處之一就是能在那裡工作。他一星期幹六天六夜的活兒,負責共濟會會員的禮堂、婚禮、喪葬及其間的各項事務並提供飲食。若非服務內容有變動,這差事不值一提。為了拿到五英鎊鉅款,我十三歲起就跟去幫他的忙。今晚也許給市政廳置辦一桌酒宴,明晚可能是送一份老式火鍋套餐到工人俱樂部,那兒的女人們袒胸露乳,在臺上跳舞。我那時覺得這是世界上最棒的工作。

有些東西一定會勾起我對爸爸的回憶:那種你能在一英鎊店買到的小小的棕色工資信封,每週四都奇蹟般地出現在壁爐架上的馬車時鐘後面,屢試不爽;掛到二擋衝上馬路的福特全順麵包車的響聲,本來應該掛一擋,但司機累得連換擋都沒力氣了;寒冬的早晨,開啟液化加熱器開關,發出“咔嗒”一聲響。這一切都意味著:爸爸在家。

這樣描述一個人,聽起來好像很可怕。我深知他不是最聰明的人,但我確實記得,他曾很自豪地告訴我們他透過了語法學校的錄取考試。注意,他還對我們說,他與小薩米·戴維斯[2]跳過舞、和蒂娜·特納[3]約過會,好讓你把牛皮跟一小撮鹽一塊接過去。不管怎樣,他就是一個天生的江湖藝人,一個骨子裡的雜耍家,長不大的男孩。如果以前有人要搞一檔黃金時間的電視節目,叫人哼著強尼·馬蒂斯[4]的歌,同時大侃你擦皮鞋的德行(“別忘了鞋跟!只刷鞋面的人都是懶蛋,你一逮一個準!”),那他肯定是頭牌。但如果說這麼些年我懂得了什麼,那便是“從來長不大的爸爸”是一個混賬丈夫。

我是四個兒子中的一個。加上我爸爸,從許多方面說,我可憐的媽媽就相當於有了第五個孩子。有時候,當她想盡一切辦法要把我們拉扯大,看到我們因為爸爸偶爾一天在家而興奮不已,那該有多傷腦筋?快樂先生進城啦。

我記得大概我九歲那年,全家破天荒一回,去奧爾頓塔主題公園一日遊。那可是陳年舊事了,當時那兒似乎就只有一架鞦韆和一個旋轉平臺。滑滑梯應該是第二年才開放的。那真的過了太久了,人們不是在售票廳(總讓你等上大半天)而是在開車進公園的時候買票。有位女士坐在小木屋裡,你把車停到她跟前,她點點車裡的人頭數——四個小孩,兩個大人,付了錢就放行,隨你們逛去。

我仍然記得那次,爸爸駕著我們那輛忠實的尼桑藍鳥車拐下M6號高速路,到離奧爾頓塔公園出口約莫6英里遠時停在路旁打尖。來前我們就討論過,就像我們總討論在Beefeater餐廳吃完飯怎樣才能不結賬就開溜。我們根本沒想到他會付諸行動。當他從駕駛座下了車,拖出一把曲柄走到後面,撬開後備廂時弄出的噪音成了我們最深的恐懼。

你們信得過老爸,對吧?我們四兄弟有三個爬進了後備廂,彷彿是被領去宰殺的替罪羔羊——真跟那沒什麼區別。然後,爸爸給我們蒙上一張毯子(“小子們,以防檢查”),關上蓋兒,開完了到奧爾頓塔公園剩下的6英里。他在小木屋前停下,那守在裡面的女人往車裡瞄了幾眼——一個小孩和兩個大人。爸爸很配合地買了票開進大門,遠遠地把車泊在公園的一頭。

他開啟後備廂的那一刻,我是記得那麼清楚:我的眼睛正在適應日光,四星級的汽油臭味引起的幻覺感正在消失;他那張大臉齜牙咧嘴地笑著俯向我們,上面的表情就好像他剛剛把全家偷運過了整個加沙地帶似的。

“小人物的勝利,孩子們,”他眉開眼笑地說,“小人物的勝利!”

他那張大臉盤和燦爛的笑容在我19歲之時永遠離開了我們。

在我青少年時代的多數時間裡,他一直身體抱恙。長年喝酒吸菸侵蝕著他的身體,他先是得了心臟病,然後——也是最後——癌症。他回到家等死,遺願是“對他這輩子有個交代,死得體體面面”。我認為這是一句貼切的話。對於媽媽,這話真正的意味是:(他)向她懺悔他喝光了酒櫃裡的伏特加還為了不叫她知道而往瓶子裡灌水冒充,以及告訴教區牧師他不想在他的葬禮上“排出一點點不健康的糞便”。

我倒願意告訴讀者,他最後的那些日子就如同電影裡的一樣,會是一段對人富有啟迪、影響至深的時光,在其中,寧靜祥和的氣氛全面地洗滌著我們的人生。但實際上,當嗎啡量似乎老也拿捏不太準,而他不屈不撓的意志猖狂起來反抗那正在消逝的光芒時,那些日子是醜陋可怕的。最終的最終,夜深人靜,一切沉入寂滅……

重讀前文,將一個人的生與死濃縮排第一章,這樣開始寫一本書的方式似乎怪怪的。但我的爸爸必須是這故事的開頭。他的幽默感,他的風趣,都像刻在岩石上的字元,貫穿我的人生。他塑造瞭如今成為一名父親的我。我不覺得作為孩子的我們,真正瞭解作為人——活生生的、呼吸著的人——的父母;我們只當他們戰無不勝,攻無不克。他教我懂得,世上真正的超級英雄通常就活在我們中間。只是要到許多年以後,當我回首往事,我才認識到他也有他的脆弱。他從不認為自己足夠好或足夠聰明。

我對許多日子和時間都沒多少記憶,常把生日、週年紀念日搞混。我無法告訴你,約翰·列儂[5]死的時候我在哪裡,又或哪支球隊贏了2002年的世界盃。然而,我能告訴你兩個無可逆轉地改變了我的人生的日期:1991年10月16日,我最後一次對爸爸說晚安;3825天后,2002年4月6日,我第一次與兒子打照面。這二人形塑了我的人生,卻永不會與彼此相遇,只靠我錯漏百出的記憶和我堅決要譴責的遺傳得來的增膘慣性維繫著。

你幹得不錯了,爸爸。你幹得不錯了。

<hr/>

[1] Frank Sinatra(1915-1998),美國歌手、演員。——若無特別說明,本書註釋皆為譯註。

[2] Sammy Davis Jr.(1925-1990),美國歌手、演員、舞蹈家。

[3] Tina Turner(1939-),美國歌手、演員、舞蹈家,有“搖滾教母”之稱。

[4] Johnny Mathis(1935-),美國歌手。

[5] John Lennon(1940-1980),英國音樂家、社會活動家。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都市小說相關閱讀More+

狼行成雙

巫哲

文娛水深需謹慎

大叔很佛系

超神寵獸店

古羲

大明帝師

今晚又打老虎

你有多遠,滄海多長

司徒萱雅

都市大相醫

減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