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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不是藝術家,並非謙虛,而且關於藝術我知道的實在很少。但有一件事情也是不可否認的:我寫了五十年的小說,雖然中間有十年被迫擱筆。無論如何,我總有一點點經驗吧。此外,我還翻看過幾本中外文學史,即使丟開書就完全忘記,總不能說腦子裡一點印象也沒有。

人們經常透過不同的道路接近文學,很少有人只是因為想做作家才拿起筆。我至今還是一個不懂文學的外行,但誰也沒有權說我寫的小說並不是小說,並不是文學作品。其實說了、罵了、否定了也沒有關係,稱它們為“破爛貨”、定它們為毒草也無關係,只要有人要讀,有讀者肯花錢買,它們就會存在下去。小說《三國演義》裡有諸葛亮罵死王朗的故事,好像人是罵得死的。可是據我所知(當然我的見聞有限),還不曾有人寫過什麼誰罵死作品的故事。我的作品出世以來挨的罵可謂多矣,尤其是在一九六六年以後,好像是因為我參加了亞非作家緊急會議,有人生怕我擠進亞非作家的行列,特地來個摘帽運動似的。“四人幫”不但給我摘掉了“作家”的帽子,還“砸爛”(這是“四人幫”的術語)了“作家協會”,燒燬了我的作品。他們要做今天的秦始皇。他們“火”、“棍”並舉,“燒”、“罵”齊來,可是我的作品始終不曾燒絕。我也居然活到現在。

我這樣說,毫無自滿的情緒。我的作品沒有給罵死,是因為讀者有自己的看法。讀者是我的作品的評判員。他們並不專看“長官”們的臉色。即使當時的“長官”們把我的小說“打”成“毒草”,把我本人“打”成“黑老K”,還有人偷偷地讀我的書。去年七月我收到一封日本讀者的信,開頭就是這樣的話:“一九七六年我轉託日本的朋友書店而買到香港南國出版社一九七〇年所刊出的《巴金文集》,我花了兩年左右的時間,今年四月才看完了這全書,共十四冊。”(原文)一九七〇年正是當時在上海管文教的“長官”徐某某橫行霸道無惡不作的時候,也是我在幹校勞動給揪出去到處批鬥的時候,香港還有人重印我的《文集》,這難道不是讀者們在向“長官意志”挑戰嗎?

我這樣說,也絕非出於驕傲。我是不敢向“長官意志”挑戰的。我的《文集》裡雖然沒有“遵命文學”<sup>[2]一類的文字,可是我也寫過照別人的意思執筆的文章,例如《評〈不夜城〉》。那是一九六五年六月我第二次去越南採訪前葉以群同志組織我寫的,當時被約寫稿的人還有一位,材料由以群供給,我一再推辭,他有種種理由,我駁不倒,就答應了。後來,我又打電話去推辭,仍然推不掉,說是宣傳部的意思,當時的宣傳部部長正是張春橋。我隱隱約約地感覺到以群自己也有困難,似乎有些害怕。當時說好文章裡不提《不夜城》編劇人柯靈的名字。文章寫好交給以群,等不及在上海《文匯報》上發表,我就動身赴京作去河內的準備了。上飛機的前夕我還和蕭珊同去柯靈家,向他說明:我寫了批評《不夜城》的文章,但並未提編劇人的名字。此外,我什麼也沒有講,因為我相當狼狽,講不出道歉的話,可是心裡卻有歉意。三個多月後我從越南迴來,知道我的文章早已發表,《不夜城》已經定為“大毒草”,張春橋也升了官,但是我仍然對柯靈感到歉意,而且不願意再看我那篇文章,因此它的標題我至今還說不清楚。同時我也暗中埋怨自己太老實,因為另一位被指定寫稿的朋友似乎交了白卷,這樣他反倒脫身了。

這是一個突出的例子。在我靠邊的時候,在批鬥會上,我因此受到批判,說我包庇柯靈,我自己也作過檢查。其實正相反,我很抱歉,因為我沒有替他辯護。更使我感到難過的是第二年八月初,葉以群同志自己遭受到林彪和“四人幫”的迫害含恨跳樓自盡,留下愛人和五個小孩。我連同他的遺體告別的機會也沒有!一直到這個月初他的冤案才得到昭雪,名譽才得到恢復。我在追悼會上讀了悼詞,想起他的不明不白的死亡,我痛惜我國文藝界失去這樣一位戰士,我失去這樣一位朋友,我在心裡說:絕不讓再發生這一類的事情。

在這個儀式上我見到了劉素明同志和她的五個孩子。孩子們都大了。把他們養育成人,的確不是容易的事,何況以群死後第二個月單位就停發了他的工資,作母親的每月只有幾十元的收入。這十三年十分艱苦的歲月是可以想象到的。這是一位英雄的母親。她在“四人幫”的迫害下,默默地堅持著,把五個受歧視的小孩培養成為我們祖國各條戰線需要的年輕戰士,這難道不是值得我們歌頌的嗎?

1月24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二日香港《大公報·大公園》。

[2]我這裡用的遵命又學和魯迅先生所用的意思並不一樣。這裡“遵命”二字的解釋就只是聽別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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