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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回憶鳥,其實是麻雀。我見得最多的鳥是麻雀,麻雀之外的鳥我很少見到。動物園與電影電視裡見到的不算。

鳥和雀有所區別吧,是不是個頭大的叫鳥,個頭小的名雀,我也不知道。

鳥是匹夫,雀是童子,它們都是會飛的人,而人都是不會飛的匹夫或者童子,也不是鳥,也不是雀。人在大地行走,像是灌飽墨水的鋼筆,只能路上東塗西抹。

據說“不”的本意是鳥飛於天,鳥飛於天為什麼是“不”?鳥飛起,對大地說“不”?對人類說“不”?還是飛起的鳥對不飛的鳥說“不”?

雀本來個頭小,飛起了,就更小,成為“省”。被我們省略。所以我現在說到麻雀,只記得這兩件事。

麻雀是不能養的,抓到的麻雀餵它水餵它米,它不吃不喝,像電影裡決不招供的共產黨員。抓到的麻雀常常難以過夜,第二天一早,往鳥籠裡鞋盒裡瞅瞅(常常是把鞋盒做鳥籠):麻雀逝世。死麻雀的雙爪挺得死硬死硬,好像兩根洋釘。一天,我在路上走,見到一隻摔暈的小麻雀,撿回家,放進鳥籠,竟然養活了——近二十天。有一天,我忽發慈悲,開啟鳥籠放生,小麻雀它在小巷裡飛飛停停,一隻黃雀嚇它一跳,小麻雀它飛上屋頂,這裡看看,那裡望望,大概覺得世界沒什麼了不起,身體一撅,翅膀一抖,拉出一點屎。拉出一點屎後,小麻雀它還是往屋頂下蹦,一頭扎入鳥籠。我正在驚訝,我叔叔可氣壞了,他養黃雀,以為“雅馴”,解掉小木棍,一放,黃雀哈哈一笑拍拍屁股飛走啦。黃雀前世讀過唐詩,成為一去不復返的黃鶴,“黃鶴一去不復返”,此地空餘黃雀籠。

我母親有位同事,以前是偵察兵,一手好槍法,退伍後分到郵電局,郵電局就這麼大,沒什麼好偵察,也沒什麼好瞄準,丟掉好槍法可惜,他就去打鳥——也就是打麻雀。城裡不準使用重磅氣槍,他就到郊區。他姓曾國藩的“曾”,打麻雀打得郊區農民都認識他,給他取個綽號:“王連舉”。“王連舉”是樣板戲《紅燈記》裡的叛徒,在這裡,卻是誇獎,說他連連舉槍,不但“連舉”了,還彈無虛發。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樣板戲裡的反面角色常常成為大家綽號,就《紅燈記》這個範圍,我認識的“王連舉”粗粗算來有一百一十五個,有的身兼數職,比如兼職“鳩山”。“鳩山”粗粗算來有七十一個,別說座山雕、黃國忠和溫其久。

就是到現在,為了聯絡感情,偶爾還會一用當年綽號:

“喂,是鳩山吧,我是王連舉。”

“哦,鳩山啊,你好你好,好久不見,有什麼吩咐?”

“座山雕明晚請吃飯,讓你把溫其久叫上。”

“要不要約柯湘?”

“你說她嗎?哦,黨代表,黨代表不要。”

那幾年,我在蘇州城裡見到過多的麻雀,麻雀不敢在郊區謀生,都來城裡閒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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