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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舊俗裡有種說法,黃花閨女執筷位置的高低,可以預知她的婚嫁情況:筷子執低,郎君就地;筷子執上(高的意思),遠嫁他鄉。我不知玉手執中,作何解釋。反正有一點是確切的,她們終都將成為別人的新娘。就像筷子不論是被右手還是“左撇子”握著,都是被手握住一樣。

筷子的造型,我想,如果複雜一點,或者裝飾性更強——像權杖,像華表,在畫面上表現不僅僅是兩條槓的話,那麼,某些社團的某些儀式中,就根本不用過於繁瑣地描龍繪鳳。展開、放飛、揮舞,筷子影象的旗幟、招貼更能表達我們的文化。筷子,或可稱第五大發明(準超現實主義者看見筷子,發明夾棍——刑具),依愚見,被髮明的因素,有如下幾點吧:

農業大國:素食時候比肉食機會要多,菜蔬輕薄自然經不起叉戳刀割;認真專一:堅決區分兩種文化體態,飲食就飲食,男女就男女,以叉戳食總會使人非非想入——所以,我們能夠終於光榮而盛名地在飲食之際被飲食文化;禮儀之邦:給客人夾菜,用筷子風度比較翩翩,運輸到客人碗碟上空,輕輕地一鬆手,美味就空降下去;憐惜器皿:刀叉易使餐具磨損,筷子是蜻蜓點水,一葦可航;等等:等等。

筷子就這樣被髮明,被使用。

《筷子的故事》

五洋捉鱉易,庭院殺鱉難。鱉也有靈性,知道死期將臨,就是不出頭——鱉真憋得住。殺鱉者只得使一根筷子去引鱉頭出殼,其實是挑撥,又挑又撥一番,實在憋不住的鱉,開始暢所欲言:拋頭顱似的一口咬住筷子。當然,接下來,會灑熱血。殺鱉者好像人生站上一個新臺階,一腳踏上鱉背,然後更衣般蹲身,一手握筷蠢蠢欲動往死里拉鱉頭,另一手執刀躍躍欲試往死裡砍鱉頸。黃昏的庭院。

在黃昏的庭院裡,偶爾出於殺鱉者疏忽的心慈手軟,也或許這隻鱉是“強項令”,居然沒有氣絕,還從殺鱉者腳下滑出,攜帶著頸上刀痕,緊咬住筷子,這筷子已是它身體抑或生命的一部分。因為殺頭的疼痛,鱉就狠狠地咬緊筷子,於是,筷子那頭的殺鱉者也就更狠狠地握緊筷子,使它縮不回頭去。

像是同謀。

這就是《筷子的故事》,更像《殺鱉的故事》。實在生命抑或靈魂,就被等著“咔嚓,殺頭好看”。

附錄之一:

剛才,我在前面講了《筷子的故事》。被“咔嚓”打斷,現在,我接著講:

鱉還在掙扎著。庭院一角,水井。一塊圓水映一顆蠟殼藥丸似的滿月。藥丸太大,滿足水井而並不滿溢井水——筷子夾不起水月,晚風中思潮沸沸的藤蔓,在這一隻《筷子的故事》裡非花非霧,面目頓時深奧,一如知識分子或筷子史話。

附錄之二:

氣味寡淡的故事講完了,但鱉肉確實膾炙人口。還是說說筷子。

筷至人口,使用筷子是門手藝。看來我可以講另一隻《筷子的故事》:既然使用筷子是門手藝,那麼一切的中國人都是手藝人吧。換句話說,手藝人靠的就是本事吃飯,依賴不依賴信仰而生活是無所謂的——他們在鄉村理髮店門前交換著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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