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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我覺得序這東西十分多餘,誰買來書要看這勞什子呀?反正我自己買書,從沒認真看過。除非遇到特別喜歡的作家,並且已不在世,皆因為喜愛的文字存世不多,每一個字都想細細品玩一番。我尋思,既然我的文字像“暴曬過的洋灰地一樣粗礪”(網友批評),且我還年輕,估計也不會一時便死,這部分就更多餘了。後又一想,以往讀過的為數不多的書裡,確實在翻開正文之前可以看到個“前言”,或是“自序”,或是“代序”,內中多是一些作家對寫作不易、生計艱難的慨嘆,接下來的內容我從來沒看過,不知道該怎麼寫。想找本書參考,閉目從書架一抽,視之乃錢公《圍城》,並無自序,只有個“重印前記”。所以,我只好瞎寫。

我這人讀書少,沒什麼文化。其實我很早就開始讀書,但是讀的都不是什麼正經書,大多是全球百大未解之謎一類。上高中時,班上的女生一本接一本地從圖書館抱回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當然還有她們最愛的瑪格麗特。這些女生說起瑪格麗特,總是拿英語的語調發漢語的音,十分不倫不類。我有一次翻了翻,覺得味同嚼蠟,不如金庸看著過癮。我這麼說可能會損失很多女性讀者,蒼天可鑑,這讓我非常痛心,但我必須說實話。後來我進入了一個父母不讓看什麼我就看什麼的階段,在此階段讀了《廢都》《白鹿原》,還有《十日談》的殘本,以及一些名目不便於印刷的書。為此我可能又得損失一些男性讀者,因為他們覺得我褻瀆文學——無法可想。據說那是一個人格定型的階段,可能正因為此,我在少年時期就形成了一個老沒正經的人格,連我寫出來的東西也跟著不正經起來。上學時,語文課總佈置一種名曰“週記”的作業,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意思就是把一週的事情記下來,給語文老師批閱。我特別討厭這個東西,覺得生活被語文老師窺探著,還有一種當奴才上朝聽宣的感覺,十分不悅。有一回,一週的生活實在太乏味了(上學、打球、放學、吃飯、做作業、睡覺),我沒得可寫,無端惱怒起來,就在週記上寫了這麼一段:“啟稟我主萬歲,臣今日走在街市以上,見八旗兵丁甚苦,衣不蔽體,食不果腹,煞是可憐,請我主萬歲龍意天裁。”老師看後,批了大大的三個紅字:“沒正經!”現在想來,那可能就是我寫作的開始,而且我其實打心眼裡喜歡那個語文老師;我只是討厭寫週記。也可能是我討厭寫任何作業。

那位語文老師,聽說現在已經當了校長大人。得知這件事以後,我特別想給他寄張卡片,題上“長勢喜人”四字,可惜沒有他的地址。說笑歸說笑,認真想來,我還真是受了他很大影響。有一篇週記,我是從眼前的紙筆開始聯想,一路想到造紙術、東漢與西漢、歷史老師、眼鏡的挑選與養護,等等,毫無章法,純粹應付作業,戲弄老師。沒想到老師大加讚賞,批下七個怪字:“弗吉尼亞伍爾芙!”那時候也沒有Google,我上哪兒解這個暗語去?只依稀記得弗吉尼亞是個地名,也可能是人名,因為在《挑戰者》裡,肖恩•康納利一臉猥瑣地對旁邊的姑娘說:“你知道,弗吉尼亞,黑頭髮女人比金髮女人漂亮。”所以我覺得弗吉尼亞伍爾芙大概是個漂亮女人。問老師,答說“去圖書館就知道了”,原意是要讓我不但知道這人是誰,還要借本她的作品來看看。他沒料到我有圖書館恐懼症。後來老師自己繃不住了,在語文課上唸了我這篇週記,稱之為“典型的意識流作品”。這是我聽說過的第一個流派,如果不算上武當派的話。我覺得這個名字太威風了,決定加入這個門派,修煉武功。

大學裡,我是學法律的,文學鑑賞只是一門選修課,僅十數人,還有人經常逃課,例如我。有一天老師看見我來上課,訝道:“你是誰?”可見我逃課之歷史悠久。我遞上作業(不交沒學分),老師審罷放在一邊,先點評其他人的作品。作業是書評,我這一年沒讀過書,寫什麼書評?於是我就評《聊齋志異》。聽他一念其他幾人的書評,我簡直羞得尾巴骨都紅了,因為人家評的不是卡夫卡就是塞林格,還有個評顯克微支的,當年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誰。不料老師對我那篇評價還挺高,表示:“除了根本不是書評以外,都不錯,給你50分,去吧。”我問老師為什麼不是書評,老師說:“你上過課嗎?你這篇裡就第一段跟聊齋有關!後面都是意識流!”此時我才再一次想起這個流派。雖然後來回想,那老師也是在揶揄我而已。

一來二去,我漸漸受到了很多意識流的影響,讀了弗吉尼亞伍爾芙和普魯斯特。我這人讀書有個毛病,讀到好書,不像別人一樣思考怎樣汲取精華,反而不停捶胸頓足:“×××!老子一輩子也寫不出這麼××的小說!”這些“××”雖然都是讚美,但有辱斯文,不說也罷。總之,普魯斯特身上那麼多××的東西,我一點都沒學到。我寫作時喜歡東拉西扯,想到哪兒寫到哪兒,從不會憋住寫不出來,最多隻會下筆千言離題萬里。遇到這種情況,我就跟編輯哀告:“大哥大嫂,改個名字吧!”一般也能過關。只不過,當我意識到很多人都拿意識流當跑題的擋箭牌時,我就不這麼說了。(但我依然這麼做。

)有一次,我拿這本書中的一篇給一個作家朋友看,問他:“我這算意識流嗎?”那篇是跑題最嚴重的,廢話很多,一會兒你就讀到了。作家朋友看後撇撇嘴,說道:“你這不叫意識流。依我看,你這叫不入流。”我想這就是所謂的文人相輕吧!想到我也終於因為被人相輕而成了文人,不禁飄飄然起來。

現在來說說這本書。順便一提,“現在該說說某某某”這個句式是王小波發明的。真是太高明瞭。當然,也可以說是他從君特•格拉斯那學來的,但他用得更加玄妙。就像說書人說倒筆書,說好了叫倒筆,說不好叫倒糞,因為總回不來正書。他說馬爾科斯(他譯作馬奎茲)擅長造句式,造出了“××時期的愛情”這類黃金句式,讓他可以套用。受到他的影響——當然也有馬爾科斯的影響——我也喜歡用一些黃金句式,只是自己造不出來而已。有些漢字的組合讀起來特別上口,讓人忍不住想用上一回,全不顧用的時機是否合適,甚至用了以後詞不達意、漏洞百出。比如,《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就帶有這種味道。為了能用一回這個,我把人名都改了。本書有一篇《大江大海一箱啤酒》,著實不倫不類地用了一回,反正我自己舒服了,我就不管你們了。

書中的盧大江和盧大海,本來是叫劉文江、劉文海,但是要用原名,我就沒法寫了。何況原名與真人氣質不符,這倆人一點也不文,讀過便知。

書中一部分稿件是我的存稿。這部分存稿,我給一些朋友看過,為的是讓他們相輕我一下,好讓我體驗當文人的快感。果然,我的一位朋友看過之後,滿面鄙夷地看著我,就像看著一個賣“工地裡挖出的金佛”的那種人。他問我:“你寫的這些人都是真的嗎?”這個問題太不禮貌了,我怒道:“都是假的!”真實的情況最多隻能說是半真半假。前面說了,我這人不說假話,所以其中假的部分也是真有其事,只是藝術地加工了一下,沒有憑空編造之理。前些天我受朋友所託寫一本靈異小說的書評,讀到序章,裡面言之鑿鑿:“我說的這都真事兒!”氣得我差點兒報警說有人搞封建迷信傳播。大學時我評聊齋,開篇選的是其中一篇《宮夢弼》。這篇故事裡雖然也有奇蹟怪象,但一沒狐,二沒鬼,一樣字字通心,發人深省。蒲松齡先生說“放縱之言,有未可概以人廢者”。這比“我說的這都真事兒”高明多了。如果我寫的東西里出現了本不存在的人,那一定是我心中之人。

這本書寫得很快,因為寫起來不怎麼費腦子:某日,見一人,聞一事,覺得有趣,值得思考,回家就寫出來。更有一部分是存稿,這從文字風格上能很明顯地看出來,因為我現在當了爹,已經比以前正經多了。

我唯一需要動一動腦子的,就是在方言上節制一些,不要滿篇跑京片子,不然南方讀者要摔書的。我大學的時候在書裡看到“睏覺”就摔了一次書,當然那時候還不成熟,可以理解。現在我已經不摔書了,也希望各位不要摔我的書。我的書雖然內容不適合捐給慈善學校,但留著墊墊茶杯也是好的。

鑑於內容的關係,本書就不獻給我的妻子兒女了。獻給父母也不合適,他們要是知道我在青春期其實結交了這麼一批人,還不打斷我的狗腿。所以,這本書獻給那位聯絡不上的語文老師好了。他姓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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