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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每個人都有討厭的人,並且不止一個,而是一類,或幾類。當你認定一個人是你討厭的人時,接下來的人生中會接二連三地遇到這種人。就好像你開著車,一出門就碰見一個闖紅燈過馬路的渾蛋,或是一個強行併線的白痴,那麼後面的整個路程中都將充滿了這種渾蛋或白痴。著名的墨菲定律中好像沒有這條,我覺得可以加上。隨便舉一個例子:有一回,妻子給我講了一個她最討厭的人——高中時班上的一個好學生。差學生一般都討厭好學生。(差學生也容易跟差學生結婚。)然後她講了一兩條這位好學生的先進事蹟,雖是我認識她至少是四五年的事,但在我聽來,會心不遠,因為我們班上也有這種好學生。並且,當我認識到班上有這種人之後,我的學生生涯就不斷地遇到這種人。

在講妻子遇見的那位好學生之前,先來講講我遇見的。這是仿《拍案驚奇》的體例,先扯一段廢話,然後講一個小故事,以防後面要講的故事直接出現太過影響讀者情緒。因為我遇到的這些好學生,只是零星地幹過一些令人髮指的勾當。當然,就算他們不幹這些事,光是看他們那副坐得筆直的身板兒、舉手回答問題時揚起下巴露出熱切期待著一場大雨的旱獺般的神態,就夠討厭的了。

可以想見,這類討厭的好學生絕不會是班長。世上沒有討厭的班長,至少我沒遇到過。班長都是威風凜凜、機智幽默、熱心體貼,而又玉樹臨風或亭亭玉立的。我與班長的這種關係,學術上稱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我們全班的斯德哥爾摩患者,一同排擠那些討人厭的好學生的日子,真是大快人心。

比如說,當年我們班有個女生,特別喜歡緊盯著老師留作業。這位女生就是上課時坐得特別直的型別,她坐在我的斜前方,腰背挺得像鼓起的帆;夏天裡,透過質量極差的校服背心,可以看到其背中非但沒有脊椎鼓出來,反而凹進去一道圓滾滾的山溝,內裡熱氣蒸騰。下課時老師忘了留作業,或是原本就沒有打算留作業,這是常有的事,而這位女生則必然要在此時大喝一聲:“老師!您還沒有留作業!”搞得教室內氣氛十分尷尬。有一天,英語老師令大家做分組閱讀討論,自己在行間溜達。踱至該女生身畔,只聽她一字一頓地說:“老師!我覺得我們應該多搞些小測驗!”這一句話真把我身體裡的水分都驚出來了,等老師走了,我低聲衝她喊:“你瘋了嗎?”她一甩馬尾巴,說了句:“現在是英語課,講英文!”我說:“Are you fuckinginsane?”她大概沒聽懂,又一甩馬尾巴,扭過頭不說話了,空氣中留下一片香香的波紋。

類似的還有一位男生,但是其待遇不怎麼好;對於討厭的男生和討厭的女生,我們排擠他們的手段也不盡相同。一般,我們對討厭的女生採取“狎褻之”的策略,而對討厭的男生則採取“捉而槌之,撻數十”的態度。這人是數學課代表,每逢週一交作業時,只要看到有人在抄數學作業(別的課並不管),這廝不是出聲制止,而是去叫老師來抓現行。老師也是,大早上的又沒你的課,來那麼早幹嗎?不消說,一定是早有預謀。突然有一回,我眼看著他出了教室,沒有一分鐘竟然回來了,面部表情痛苦,走路十分艱難,使勁併攏雙腿,像憋不住尿似的。我猜肯定是被人“捉而槌之”了。第二天早上,有個男生大喇喇地走過去,從他桌上已經收上來的一摞作業裡翻檢了一番,挑了一本,回到座位上有滋有味地抄了起來,而他則全程都趴在桌上,假裝睡覺。

現在可以講講我妻子遇到的那一位好學生了。按照妻子的講述,坦白地說,這是一位優秀的女生,按當時的標準來說,可稱得上是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就是對自己的認知稍微有些問題。她覺得自己出落得一朵芙蓉也似,閉月羞花,每當在班裡走動,就要吸引全班男生的目光,所以還是少動的好。這是真的,她只要一走,他們班上的男生大半都會跟著看。但據我妻子說,那是因為這孩子是一個天生的破壞狂,醫學上似乎是稱之為“注意缺陷與多動障礙”。她所到之處,必定伸手把途經桌上的零碎兒捏個遍,抓起筆隨手胡寫兩字,抄起鉛筆刀插在橡皮上——“哦,天哪,橡皮!”我妻子回憶時突然說道,活像剛從一個噩夢裡醒來。那孩子只要看見橡皮,不管是誰的都要將其分筋拆骨,大卸八塊。要是誰桌上有個水杯水瓶,準會被她一轉身間掃落在地,因為她總是用花樣滑冰的動作轉身。如果有人桌上太過乾淨,什麼都沒有,她準要摸摸這人的頭髮,或揪揪衣領。當有人惱怒地發出警告聲時(從牙齒間“嘶”地猛吸一口氣,再一皺眉更佳),她就眨一眨右眼,或者吐一吐舌頭。她吐舌頭時,準要兩手背後,再向後彎起一條腿,把身體側向一邊,好讓頭髮垂下來。

她對自己的名字也相當自信,最享受的時光就是新學期的課本發下來時在每一本書的封面和扉頁一一寫下自己名字的一刻。她的字寫得一般,獨“沈冰冰”三字筆走龍蛇,力透紙背,寫得相當爺們兒。想必她愛死了自己這個名字,卻不曾想到它太容易被叫成神經病。因此,高中三年下來,此人只有一個綽號就是神經病。這簡直是世界上最悽慘的外號。

這孩子學習成績優秀,身體素質也好,要不是跑步時太糾結於姿勢的美觀,成績肯定還能更好。可是她在班上並沒有個一官半職。那個時候,高中生的官職多得簡直跟一個班的人數相等,老師要想讓差學生當白丁,就得讓好學生身兼數職。像神經病這樣的情況,只能說明我妻子當時的班主任畢竟是一個理智的成年人。可是,每當老師佈置一件事,接下來需要人幫助組織協調時——例如開全校大會需要所有人把椅子搬下樓,或突如其來的大規模徹底掃除等——講臺上就會立刻出現神經病的身影。她大聲下命令,配以豐富的肢體語言,指點江山,揮斥方遒,可惜沒有人聽她的。

大家默默地自己忙自己的事,或是去投靠班長,聽他的指揮。我聽罷妻子講這段,深恨當年沒有跟她同校。妻子問我為什麼,我說可以在感情上少走很多彎路。這當然是原因之一,而另一個原因顯然是可以一睹神經病揮斥方遒的奇景。

神經病的家境不太好,不過這並不容易看出來,因為她穿的戴的使的用的哪一樣都並不次。少則少矣,但沒有便宜貨。當她看到別人用上什麼新鮮玩意兒的時候,又會不遠萬里地趕到人家面前去“嘁”人家一下,百試百靈。我妻子眼睛不好,若不戴眼鏡,走路經常撞到門框,為此賠了學校好多錢。但是她就是不喜歡戴眼鏡,你要是強迫她戴,她就把眼鏡一副一副地弄丟。我老丈人一怒之下給她配了一副隱形眼鏡。天可憐見,讓我妻子進行戴隱形眼鏡這種操作,無異於派一位炊事班的大廚開戰鬥機。所以她的隱形眼鏡總是掉出來,要麼就是翻到眼珠後面去。每當她講到這裡,我就喊道:“打住!別說了!”如果她執意要講,我還要在“別說了”裡面依次加上點程度不同的語氣詞。因為這太恐怖了。有一次,她正在將自己從這種恐怖景象中拯救出來,患有注意缺陷與多動障礙的神經病扭了過來,順手拿起了桌上的隱形眼鏡盒,結果裡面的護理液灑了出來,我妻子千辛萬苦摘下來的一片隱形眼鏡也隨之飄落凡塵。當時她正忙著弄出眼睛後面的隱形眼鏡,沒有搭理神經病,這真是不幸中的萬幸,否則以她性格之剛烈,說不定要鬧出人命來。不知死活的神經病“嘁”了一聲,款款扭開去,似乎還說了一句什麼。沒過幾天,只見她也在桌上放了一盒護理液,午休的時候,毛手毛腳地折騰起來。問題是,她視力很好,根本不需要戴眼鏡。

高二的時候,神經病的同桌跟外班的女生談起戀愛來。我現在已經想不起高中生談戀愛是怎麼個談法,反正據說這兩人愛得死去活來,情書遺書什麼的寫了一大堆,雖然只有一牆之隔,卻用郵局投遞,浪漫得緊。神經病看在眼裡,十分惱怒,也不知道惱怒個什麼勁。總之,一有工夫,她就偷看男生書桌裡的情書。她這位同桌,性情十分粗豪,依我看跟我妻子倒是合得來,可惜沒有近水樓臺,怪不得別人。例如,他喜歡把所有東西擺成令人頭皮發麻的一大片,任誰看了都覺得是垃圾堆,但其實樣樣有用,伸手即得。有一次,神經病不知道犯了什麼神經病,放學以後把他的書桌收拾了一個乾乾淨淨,連桌子底下的鼻屎都擦了。桌子裡的各種紙張信件不用說當然是扔了。第二天一早,同桌勃然大怒,發了一通脾氣,然後氣沖沖地扎進三角櫃裡的垃圾桶,把東西都撿了回來,一一擺放在原來的位置上,形成一個可歌可泣的垃圾場後,長舒一口氣,閉目入定了。前些日子我參加同學聚會,回了趟自己的高中,進教室一看,那種放垃圾桶的三角櫃已經沒有了,想必現在的孩子們難以想象這個場景。神經病對這件事非常生氣,就像她生的每一場氣一樣,她不知道氣從何來,只是乾生氣。神經病在樓道里撞見了同桌的女朋友,便叫住她,大聲喝道:“喂!你那個玫瑰的‘瑰’寫錯了!”說罷揚長而去,留那個女孩在樓道里氣得發抖,因為她很快就明白神經病看了自己的情書。假使一個犯罪分子抓住一個高中女生,讓她在自己的身體和情書之間選擇一個給他看,女生多半是死也不會選擇情書的。

我妻子最後一次見神經病是幾年前的高中同學聚會。酒過三巡,殘席撤下,班長拿出一份同學錄遞給大家,順次登記聯絡方式。同學錄這個東西估計跟三角櫃一樣早就不流行了。這是一種純手工製品,用活頁紙穿上五彩緞帶裝訂而成,每一頁都有同學的基本資訊和聯絡方式,以及一段簡短的附言。其意義跟網路上的個性簽名差不多,可以幫助想不起來你是誰的觀看者恢復記憶。這種手製同學錄,據我所知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流行的玩意兒,且本來存在意義就不大,也不知道怎麼鬼使神差出現在二十一世紀的聚會上。結果,“神經病”同學(據稱其為不請自來的不速之客,因為沒有人通知她)從懷裡掏出一支金筆,在附言上寫道: 優秀乃是一種習慣。

我妻子表示,看了這行字,胸中頓時翻江倒海,以極大之定力剋制才沒有吐出來。這件事的影響非常深遠,導致她很長一段時間的營養不良,並且還留下一個後遺症:一旦看見“××是一種××”這種句式就想嘔吐;若是中間還有個“乃”字便無論如何也忍不住要吐出來。她這個人與我不同,愛憎分明,喜歡就是喜歡,討厭就是討厭,討厭的人多,喜歡的人少。這一點最好的證明是,當我得知這個神經病已經去世了的時候,我覺得渾身不舒服,而我妻子則泰然自若。這事就發生在我去參加同學聚會、回中學參觀遊玩的那天晚上。因為在同學會上談到一位已經去世的男生,大家感慨良多,也很懷念那孩子。那孩子死得早,高中畢業沒多久就去世了,所以他的年齡停留在十九歲,在現在和以後的我們看來,將永遠是個孩子了。回家以後我對我妻子講了這件事,妻子聽罷,並沒多說話,大概是構思去了。再開言時,便有了上面這篇回憶錄。不公平的是,她把一切都講完了,才告訴我神經病已經死了。說是病死的,十分突然,什麼也沒留下,加班的時候幹著幹著就死了。在我看來,如果早知道她已經去世了,就不該講那些不好的事情,還加以諷刺挖苦。因為我知道我講一件事時,如果裡面有反面角色,那麼不百般諷刺挖苦,我就講不下去。但是我妻子的看法則相反。她是這麼想的:你如果喜歡一個人,不會因為他死了就不喜歡他了。同樣,你討厭一個人,也不會因為他死了就不討厭他了。我總覺得這裡面有什麼邏輯問題,但是一想到要跟她這種人談邏輯,我就脊樑溝發涼,兩腿發軟,舌根發硬,一口心頭血就要吐出來了。所以,由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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