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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子曾說過,夫妻兩個都工作,收入會增加一倍,但交際費等也會隨之增加一倍。然而,到頭來是,交際費等增加一倍的只是島木一人,而則子的全部收入都完全由她自己儲存了起來。

姑且不說生活費方面,更令島木想不通的,是在與她交往時,和她結婚時,舉行法事時,自己為什麼要給她拿錢。則子是第一次結婚,但她顯然不是處女。或許她跟自己結婚後還在秘密地與她以前的情夫交往,並且還要自己負擔她和那個人的交際費以及慶弔儀式費嗎?想到此,島木很氣憤。

結婚以後,島木覺察出則子對生財之道極其關心。則子比自己更看重金錢,這也許是她在銀行工作期間領悟到了金錢的威力。

雖說二人是夫妻,但並不會同年同月同日死。如果按照順序的話,父母會比自己先死。兄弟姐妹也會從年長者開始先後離世。到頭來,等到自己要死的時候,就剩下自己一個人了。所以,作為人生最強、最後的武器,那就是金錢。

與島木結婚後,則子的心中絲毫沒有要和他白頭偕老的意識。對她來說,結婚就是節省生活費的權宜之計。與自己的丈夫過夫妻生活還要向丈夫徵收費用,從這一點來看,她無疑也會從婚前與她交往的男性(複數?)那裡索要過金錢。突然,島木的內心產生了一種懷疑,那就是則子也許賣過淫。她把過正常夫妻生活收費,在夫妻間定名為夫妻儲蓄,那麼向丈夫以外的男性要錢而過性生活,那就是賣淫。島木鬼使神差似的這樣想著。就在又過夫妻生活時,他發現則子的下腹部有一道手術刀痕。

“那是什麼刀痕?”

“是闌尾炎。”

不過,那個刀痕過長,不像盲腸手術,而且部位也不一樣。不,那不是盲腸手術,應當是剖腹產手術!

島木曾對則子以前的坦率、誠實感到十分滿意,但現在回想起來,自己所娶的這個妻子或許就是一個曾因賣淫懷上別人的野種而做過剖腹產的破爛貨!

島木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妻子,她們有缺點,但她們至少還有一個最大的意願,那就是要和自己白頭偕老。

則子卻完全沒有要與自己白頭偕老的意識,丈夫只是她暫時所需要的宿主。寄生蟲就是不停地攝取它所寄生的宿主的養分,而當攝取完了宿主的養分之時,它就會迅速轉移到另一個宿主身上,繼續攝取自身所需要的養分。

則子也許就是這樣一條寄生蟲,她斂取完一個男性的金錢之後,就又投向另一個男性的懷抱,繼續斂取金錢。島木深感,再這樣繼續與則子一起生活下去,自己將會成為一個一無所有的窮光蛋。

就在島木心緒不安之時,則子又向他提出了要提高過夫妻生活費用的新要求。

“不管到什麼地方,不管按什麼風俗,一萬日元怎麼也買不到我這樣一個美若天仙的女人。以後每過一次夫妻生活,我要要二萬日元。不,二萬日元也太便宜了吧!像我這樣的女人,一晚上出五十萬日元,不,出一百萬日元的男人也有。我們是夫妻,屬於特殊服務,一晚上你就出二萬日元吧!”

“則子,你在說什麼?你又不是什麼風塵女子,你是我的妻子呀!”

“正因為我是你的妻子,我才報出特價二萬日元。如果你不願意那就算啦!我也並不是很想過性生活。”

“我們是夫妻呀!”

“是夫妻就一定要過性生活嗎?”

“那麼,你為什麼要結婚呢?”

“結婚並不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成天緊緊貼在一起,結婚是種合同,對嗎?結婚是經雙方同意共居一室,但是我並不打算出賣自己的自由和私生活。”

“我並沒有要剝奪你的自由和私生活的意思。”

“你這麼說,就是付二萬日元也可以啦?”

“不過,你聽我說一句。你知道,除了交夫妻儲蓄金以外,我還要負擔你所有的生活費用。如果這一切都由我來負擔的話,那麼,過一次夫妻生活的費用就太高了吧!”

“你這樣說,就是把我混同風塵女子啦。丈夫給妻子生活費、娛樂費,那是天經地義的。”

“你說的那是同呼吸共命運的夫妻,可你並沒有要和我同呼吸共命運。你說我剝奪了你的自由、你的私生活,還認為我們結婚是一種商業合同。這也就是說你要作對你有利的夫妻性生活分攤了。如果這樣分攤的話,生活費、娛樂費以及交際費也都應該分攤了,對嗎?”

“如果你希望那樣的話,那倒完全可以。不過,過一次夫妻生活你至少要付給我十萬日元,否則我就吃虧了,不是這樣嗎?”則子很滿意地笑著說。

看著她那種笑貌,島木不由感到,與這個女人無法一起共老終生。

第三次結婚,又到了離婚的時候。這也許是島木根本就沒有能找到一個賢妻良母的命吧!不,與其說是沒有那種命,倒不如說是有一股妖氣使島木的婚姻始終不得圓滿。

近一個時期,隨著不願意結婚的女性的增加,無法結婚的男性也在增加。在這種社會潮流當中,一個能結婚三次的男性,與一次也沒能結婚的男性相比,可以說他是一個真正的幸運兒。

不過,每離一次婚,物質和精神兩方面都會受到極大損失。因此,島木決不會認為他自己是幸運兒。

島木斷然向則子提出離婚要求。

“我可以答應離婚,但是賠償費很高啊!”則子回答說。

島木估計,則子是一位很會在金錢上打算盤的人,自己提出離婚,就需要向她付相當高的賠償費。但他還是下定決心,即使落得個一文不名,也要與則子離婚。

正如則子所說,結婚就是男女之間所籤的合同。合同本來就是與外人之間進行交換之意。結婚就是約定兩位原本是外人的男女一起白頭偕老。結婚的兩個人透過在一個屋簷下共同生活,逐漸排除生疏感,相互感化。這樣一來,就會由原來的外人開始,而轉變成為同心同德的一家人。

不過,在婚姻期間,如果雙方的關係出現破裂,重新回到原本就是外人之時,合同很快就會作廢。離婚後,夫妻關係時間短的,雙方很快就又會成為外人;而在一起長時間共同生活過的夫妻,與其說雙方以後會成為陌生人,倒不如說會激起相互的仇恨。

就在島木向則子提出離婚,則子就要把他目前僅有的一點點財產全都奪走的關鍵時刻,幸運女神向他露出了微笑。島木的一位朋友碰巧親眼看到則子和一個男性從“愛大酒店”一起出來,並把這一情況悄悄地告訴了他。

配偶不貞是最名正言順的離婚理由,同時,不貞的受害方無需向不貞方支付一分錢的賠償金,相反還可以向不貞方索要賠償金。最終,島木在佔絕對優勢的情況下與則子離了婚。

2

諸井尚美一直認為,她自己是一個沒有如意郎君命的女人。她現年28歲,卻曾離過三次婚。

雖然容貌並不十分出眾,但她仍然認為自己屬於美人的行列。即使目前,照樣也有不少男性在追求她。她現在不想結婚,不是因為結婚後自由會受到限制,而是月下老人還沒有把合適的男人帶給她。

她的第一個丈夫是秋川守。有一天,她坐上下班電氣化火車上班途中,在車上遭到一色情狂糾纏,無法脫身,就在此時,秋川守給她解了圍。此後,兩個人相互交往並結為夫妻。

據說秋川守在學生時代就愛打橄欖球。他身材魁梧健壯,頗具男子漢氣概。他性慾相當旺盛,也是他第一次發掘了她的肉慾。

不過,婚後不久,秋川就露出了原形。他愛飲酒,在沒有喝醉酒時和一般人並無二致,一旦喝了酒,就會變得沒有人樣,獸性大發,施用暴力,老子天下第一,從不顧及妻子的意願。

即使在初婚共度良宵的夫妻生活中,也只是他單方面的性強制行為,而在他的性行為得到滿足之後,便立即轉過身去獨自安眠;即使在妻子例假期間,他也毫無顧忌地要過夫妻生活。一旦妻子因身體不適加以拒絕,他便會施用暴力強行達到目的。

尚美對此感到非常恐懼,於是就另室居住並在門上上鎖。即使這樣,秋川仍不善罷甘休。他會破門而入,如同強姦一樣強行與尚美過夫妻生活。

在此期間,尚美在報紙上看到了一篇有關美國方面的報道。文中說,即使夫妻之間,若是要強行過夫妻生活,強姦罪名照樣也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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