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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常見丹弗斯夫人的面。她閉門索居,很少出來。她仍然每天往起居室打電話,並把菜譜交給我過目,走一下形式,但我們的接觸僅限於此。她為我僱了個貼身女僕,名叫克拉麗斯,是莊園裡某個下人的閨女。那姑娘性格文靜,舉止得體,感謝上帝,從沒給人當過女傭,所以不懂得那一套量人度物的可怕準則。整個宅子裡,只有她對我懷有幾分敬畏感。在她眼裡,我是女主人,是德溫特夫人。別人的流言蜚語可能沒有對她產生影響。她離開家門很長時間,在十五英里外的姑媽家長大,在某種程度上和我一樣,也是曼德利的陌生人。和她在一起,我感到輕鬆自如。我可以不在意地對她說:“喂,克拉麗斯,能幫我補補襪子嗎?”

先前的女傭艾麗斯總是擺著盛氣凌人的架勢。我常常從抽屜裡偷偷取出襯衫和睡衣自己縫補,而不敢勞駕她。有一次,我看見她把我的一件襯衫搭在胳膊上,仔細檢視那低劣的質料和寒磣的花邊。我永遠也不會忘記她臉上的表情。她看上去有些震驚,彷彿她自己的尊嚴受到了重創。我以前對內衣從不留意,只要乾乾淨淨、齊齊整整就行,至於衣料如何或有無花邊,對我是無所謂的。書本上的姑娘嫁人時,要準備十幾套衣服作為嫁妝,而我對這些卻不聞不問。艾麗斯臉上的表情給我上了一課,於是我趕緊給倫敦的一家商店寫信索取內衣目錄。待我把衣服選好時,艾麗斯不再服侍我了,克拉麗斯接替了她的位置。為了克拉麗斯而購置新衣似乎是一種浪費,所以我把目錄表塞進抽屜,再也沒給商店寫信。

我常懷疑艾麗斯把這事張揚了出去,使我的內衣成了僕人們的熱門話題。這種事見不得人,得趁男人們不在跟前的時候,壓低嗓門悄悄議論。其實,艾麗斯過於孤傲清高,不會讓這事落為別人的笑柄。例如,她和弗裡思之間就從未有過“把襯衫拿去”這類不文不雅的對白。

不,我的內衣釀成的比較嚴重的事件,更像秘密審理的一樁離婚案……我暗自慶幸艾麗斯把我交給了克拉麗斯管理。克拉麗斯連真假花邊都辨不清。丹弗斯夫人僱來了她,真是設身處地地為人著想。她一定認為我們可以成為意氣相投的伴侶,是天造地設的一對。現在我知道了丹夫人討厭我、恨我的原因,心裡感到輕鬆了一些。原來,她恨的並非我本人,而是我所代表的一切。她對任何一個取代麗貝卡位置的人,都會一視同仁。至少在比阿特麗斯來吃飯的那天,我從她的話裡聽出了這層弦外之音。

“你知道嗎?”比阿特麗斯說,“她對麗貝卡崇拜得五體投地。”

那話當時嚇了我一跳,有點出乎我的意料。可後來一細想,我對丹夫人的恐懼便逐漸減弱了。我開始為她感到難過,可以想象得到她心裡的感覺。每當聽到有人喚我“德溫特夫人”,她一定很傷心。她天天早晨給我打內線電話,而我回答“是的,丹弗斯夫人”的時候,她一定在想著另一個人的聲音。她穿堂越室,到處都看得見我留下的蹤跡——窗前座位上的帽子、椅子上的編織袋。這一切都會使她聯想起另一個曾經也這般留印跡的人。甚至連我這個從未見過麗貝卡的人也會浮想聯翩。丹夫人熟悉她的步態和聲調,她眸子的色澤、臉上的微笑以及頭髮的質地。我對這些都一無所知,也沒打聽過,可有時我跟丹夫人一樣,覺得麗貝卡的音容笑貌歷歷如在眼前。

弗蘭克讓我忘掉過去,我自己也想把往事置之腦後。可弗蘭克不必像我一樣天天坐在起居室,觸控那支她曾經握過的鋼筆。他不必把手放在墨臺上,兩眼盯著鴿籠式檔案架上她留下的筆跡。他不必觀看壁爐架上的燭臺、鐘錶、插著鮮花的花瓶以及掛在牆上的油畫,日復一日地回憶:這些東西都屬於她,是她親手挑選來的,跟我沒有一點緣分。吃飯時他不必坐在她的位置上,手執她曾經用過的刀叉,不必用她的杯子飲酒喝茶。他沒有穿過她的衣服,沒有在衣袋裡發現她的手帕。他沒有像我一樣留意到那條瞎眼老狗茫然的目光,它臥在藏書室的籃子裡,聽見我的腳步聲——一個女人的腳步聲,便抬起頭嗅嗅空氣,隨後又把腦袋垂下,因為我不是它所期待的那個人。

煩瑣的小事本身又無聊又沒意思,然而卻明擺在那裡,使你沒法熟視無睹、充耳不聞和無動於衷。蒼天在上,我實在不願意把麗貝卡想來想去。我渴望幸福,也希望使邁克西姆幸福,渴望和邁克西姆朝夕相處、形影不離。這是我心中唯一的願望。可是我卻禁不住會想到她的音容笑貌,夢見她的婷婷倩影。我在她踩過的小徑上漫步,在她躺過的床上休息,禁不住會覺得自己在曼德利——我的家裡——竟像是一個外來的客人,靜候著女主人的歸來。閒言碎語和責難數落,每時每刻、每日每夜都會使我想到自己的處境。

“弗裡思,”一個夏日的上午,我抱著滿懷的丁香花走進藏書室說,“弗裡思,在哪兒可以找到大花瓶盛這些花?花房裡的花瓶都太小了。”

“向來都是用客廳的那個白色雪花石膏瓶盛放紫丁香,夫人。”

“不怕弄壞嗎?鬧不好會摔碎的。”

“德溫特夫人一直用的都是那隻花瓶。”

“噢,我明白了。”

於是,石膏花瓶被送了來,裡面已經灌了水。我把清香的丁香花插入瓶中,一枝一枝地整理順溜,紫紅色的花瓣發出濃郁香味充斥了房間,與那種從敞開的窗戶飄入的剛整修過的草坪散發出的芬芳融合在一起。我不由暗自心想:“麗貝卡也這樣做過。她跟我一樣,也是把丁香花一枝枝插入這白花瓶。我只不過是步了別人的後塵。這是麗貝卡的花瓶,麗貝卡的丁香花。”她一定跟我一樣信步走入花園,頭上戴的軟簷園藝帽就是我有一次在花房的櫃中看到的壓在一些舊墊子下邊的那頂。她踏過草地向紫丁香花叢走去,也許還哼著小調,吹口哨召喚後邊的狗跟上來,手裡拿著我現在正握著的這把剪刀。

“弗裡思,能把視窗處的書架從桌旁移開嗎?我要把花放在那兒。”

“德溫特夫人總是把石膏花瓶擺在沙發後的桌子上。”

“哦,這個……”我手捧花瓶猶豫起來。弗裡思的臉上毫無表情。當然,如果我說我喜歡把花瓶擺在窗旁的小桌上,他肯定會服從我,而且會立刻把書架移開。

“好吧,”我說,“也許放在大桌子上更漂亮些。”於是,石膏花瓶按照過去的規矩擺在了沙發後面的桌子上……

比阿特麗斯曾答應送一件結婚禮物,她沒有忘記自己的諾言。一天上午,來了一個大包裹,那包裹大得幾乎讓羅伯特搬不動。我剛剛審閱過當天的菜譜,正坐在起居室裡。我對包裹一直懷有孩子般的偏愛,於是激動地剪斷繩子,撕下深褐色的包裝紙。裡邊的東西像是書籍。我猜得不錯,果然包的是書,是厚厚的四冊《繪畫史》。第一冊裡夾著張字條,上寫:“但願你喜歡。”下邊的簽名是:“愛你的比阿特麗斯”。我想象得到她進威格莫爾大街的書店裡買書的情景。她雄赳赳、氣昂昂地拿眼光四處一掃說:“我想買套書送給一位熱愛藝術的朋友。”店員則回答:“好的,夫人,請你到這邊來。”她把書拿到手,帶著幾分疑慮撫摸著說:“喔,價錢倒合適。這是送人的結婚禮物,一定得體面些。這幾本全是藝術書籍?”店員回答:“是的,這是地地道道的藝術書籍。”最後比阿特麗斯便寫了字條,付了書錢,留下收書人的地址:“曼德利莊園,德溫特夫人”。

比阿特麗斯真好,知道我喜歡繪畫,就特意跑到倫敦的書店裡為我買了這些書,這其中包含著她的一片深情厚誼。她可能在幻想這樣一幅情景:在一個下雨天,我坐下來認真地欣賞書中的插圖,也許還取過圖畫紙及顏料盒,動手臨摹其中的一幅畫。親愛的比阿特麗斯啊!我突然傻乎乎地竟想放聲哭一場。我把沉甸甸的畫冊集攏來,在起居室裡東瞧西望,想找個地方存放。起居室小巧玲瓏,不適合擺這種大部頭著作。沒關係,反正這房間現在歸我使用。我把書並排豎著放在桌子上。這幾部書相互依偎著,搖搖欲倒。我退後一些觀看效果,也許動作太猛,引起了震動。最前邊的一部書倒了下去,其他的幾部也相繼倒下。桌子上原來除過燭臺,還放著一尊小巧的愛神陶瓷像。這些書一倒,碰翻了陶瓷像,但見那愛神砸在廢紙簍上,隨後落地摔了個粉身碎骨。我像個闖了禍的孩子一樣慌忙朝門口望了望,然後跪倒在地,把碎片攏到手裡。我找個信封把碎片裝進去,再將信封藏在桌子抽屜的深處。末了,我把書拿到了藏書室,在書架上為它們尋了塊存身之地。

當我把書洋洋得意地拿給邁克西姆看時,他開心地笑了。

“親愛的比可真會買東西,”他說,“你一定很得她的歡心。她這個人是不輕易跟書本打交道的。”

“她說起過什麼……呃……對我的看法沒有?”我問。

“她來吃飯的那天嗎?沒有,她沒說什麼。”

“我以為她會給你寫信或什麼的。”

“除非家裡出了大事,否則我和比阿特麗斯是不通訊的。寫信純粹是浪費時間。”邁克西姆說。

看來,我的出現在他們家裡算不上大事。不過,我要是比阿特麗斯,遇上弟弟結婚,肯定會談點什麼,發表發表看法或在信裡寫下片言隻語。當然,除非我討厭弟媳,或者認為她配不上我弟弟,那則另當別論。可比阿特麗斯畢竟不辭辛苦地跑到倫敦為我買了書呀。她要是討厭我,才不會那樣做呢。

記得第二天吃過午飯,弗裡思把咖啡送到藏書室後久久不肯離去,在邁克西姆身後轉悠了一會兒說:“老爺,能跟你說句話嗎?”

邁克西姆把目光從報紙上抬起來,露出些許驚訝的神情問:“什麼事,弗裡思?”

弗裡思繃著臉,表情沉重,噘著兩片嘴唇。我馬上想到大概是他的老伴離開了人世。

“是關於羅伯特的事,老爺。他和丹弗斯夫人中間有了點摩擦。他心裡很難過。”

“啊,老天呀。”邁克西姆衝我做了個鬼臉說。我彎下腰撫摩傑斯珀,這是我感到困窘的時候必不可少的習慣性動作。

“老爺,情況好像是這樣的:丹弗斯夫人指責羅伯特偷走了起居室裡的一件貴重的擺設。羅伯特負責把鮮花送到起居室,插進花瓶裡。今天上午他插過花後,丹弗斯夫人進屋發現少了一件擺設。丹弗斯夫人說那件擺設昨天還在,於是便指責羅伯特偷了去,或打碎後把殘片藏了起來。羅伯特矢口否認,含著眼淚來找我評理。老爺,你吃飯時可能也注意到了他有些不對勁吧。”

“難怪他上肉排時沒給我盤子,”邁克西姆咕噥道,“想不到羅伯特還這麼脆弱。依我看,事情可能是別人乾的。說不定是哪個女僕的作為。”

“不會的,老爺。丹弗斯夫人是在女僕們打掃房間之前進去的。德溫特夫人昨天離開後還沒有人去過呢,羅伯特送花是第一個進去的人。老爺,這事讓羅伯特和我都很難堪。”

“是啊,當然面子上不好看。你最好把丹弗斯夫人叫來,我們當面澄清。到底是哪件擺設呢?”

“回老爺的話,就是寫字檯上放的那尊陶瓷愛神像。”

“啊,上帝呀!那可是家裡的一件珍品!必須把它找回來。你馬上去叫丹夫人來。”

“我這就去,老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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