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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跟幾個朋友討論游泳這件事。實際上是他們挑起來的。因為我是個旱鴨子,他們總喜歡挑起這種事端,讓我惱羞成怒,然後他們好在大笑一番之後兩手一攤說“Why so serious”,簡直令人髮指。結果那次話題走向了奇妙的方向。我的朋友都會游泳,他們堅稱游泳是一項有用的技能,關鍵時刻能救人性命,最不濟也能保全自己性命。我一開始忍住沒提,但話題總在“救人性命”和“保住自己性命”上打轉,到最後我再也繞不開,說出了那個在朋友間早已達成默契避而不談的名字。

我問他們:“三太子水性比你們都好吧?最後還不是——”話題就此打住,大家默默喝起酒來。我知道在場的人沒有把三太子理解成哪吒的。三太子是我們都認識的人。你不能因為認識的人死了就說不認識他。

我認識三太子的時候,他就在水裡。他死的時候也在水裡,不過我沒見著,因為我們實際上並不是特別熟。如果我跟他熟,我可以跟他分享一半我的智商,也許他就不會死了。關於他死的原因,還需要一些篇幅才會講到。我先講講他活著的時候乾的蠢事。他乾的蠢事不多,不過含金量很高,我從認識他時開始講,應該很快就會講完了。

初中畢業的時候,我爸為了讓我放鬆,給我安排了一次艱苦卓絕的內蒙古憶苦思甜之旅。為了放鬆而憶苦思甜這種事,讓我覺得我後來學法律時邏輯課只得了61分一定跟遺傳有關。那是一次沙漠與戈壁之旅,交通工具只有拖拉機,十天裡只洗了兩次澡,每頓都只有肉。唯一不是肉的食物就是土豆。我問我爸:“說好的胡楊林和大草原呢?”我爸說:“明天帶你去。”第二天,我們來到了一片蘆葦蕩。他就是這麼個邏輯水平。

當地人稱那種水塘為“海子”,在那一帶也分東海西海、前海後海,只缺個什剎海就能勾起我的思鄉之情了。海里的水黑漆漆的,但是顯然並不髒;蒲草東一叢西一叢地躥出來,高舉著金黃的蒲棒。幾個光脊樑的小夥子游來游去地掰蒲棒,三太子就在其中,手舉著一大把蒲棒,遊得酣暢自如,十分引人注目。我一看大驚,心說這孩子是野人嗎?這是因為三太子留著一條馬尾辮。三太子跟我年紀差不多,在當時那個年紀上能留這麼長的頭髮,只能判斷為不是沒爹就是沒娘,否則狗腿早被打斷了,還遊什麼泳呢。

同行的小夥伴們發一聲喊,甩掉衣服下水去摘蒲棒了。也不知道蒲棒哪有那麼大的魅力。大概是生殖崇拜的一種。我不會游泳,只好坐在岸邊看他們遊。下水的人一多,三太子更顯眼了,在他面前,其他孩子的動作都像在演戲,在強作鎮定,在垂死掙扎,只有他圓轉隨心,進退自如,好像周圍的水都聽他調遣,託著他,捧著他,讓他怎麼玩怎麼鬧都不會掉下去。他游泳遊得比我走路都熟練,似乎他生下來之後的每天都是在水裡過的。真令人沮喪。那是我第一次看見三太子游泳。

中午吃飯時,我發現那孩子跟我們坐在同一桌了。我還跟人家假客氣,說什麼初來貴寶地,還請多包涵之類的,那孩子一樂,一口北京話:“什麼他媽貴寶地啊,我也北京來的!”說完齜出一口白牙樂起來。他的北京話有一種奇怪的口音。這事是這樣的:我們在此處等我爸的幾個兵團戰友集合,他們比我們早幾天到,三太子的爸爸就在其中,是個禿頭。三太子給我指了以後,我很想笑,因為我覺得他一定是為了實現自己的夢想才讓三太子留長頭髮的。但我天生不會笑,場面十分尷尬。

那一趟內蒙古之行,認識了幾個年紀相當的朋友,但後來的聚會中三太子並不經常出現。如果他總是出現,反而顯得他不那麼酷了,當年我們幾個都是這麼想的。真實的原因是他們家太遠了。那時候房價還沒有把人逼得都去六環外買房,他們家就已經住郊區了,不通公共汽車,進城得坐火車。他們家在一個水庫邊上。我們對他的印象就是:梳辮子,擅泳。

有一次我突發奇想,問我爸:“為什麼×××可以梳辮子啊,學校不管嗎?”(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三太子這個稱號。)我這麼問純屬好奇,並非討厭男生梳辮子,相反我還覺得挺帥的,因為我看過聖鬥士星矢。我爸說:“因為他們那兒是郊區,而他爸是黑社會,沒人敢惹。”我當時對黑社會這個詞沒什麼概念,換作現在,我就是不會笑也要大笑三聲。當時我說:“他爸看起來挺和藹的啊,好像還挺尊重你的。”我爸若無其事地道:“那是因為我插隊的時候經常揍他。”真是令人肅然起敬。

暑假裡,我爸帶我去釣魚,內蒙古認識的幾個朋友也都隨家長去了。其實就是三太子一家在當地擺闊招待我們。事實證明,其勢力之大,資本之雄厚,確實足夠吸引我爸這幫窮朋友去一趟了。三太子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三,但最是成熟通達,跟我們又認識,由他負責招待我們。所謂招待,就是把我們領出去玩,別耽誤老爺子們喝酒,然後,別淹死。

他家就在水庫邊不遠。水庫不大,中間有幾座小土山,九曲八彎的,岸邊全是泥,往上松林密排,景色不很好看。時值盛夏,哥兒幾個到了水邊,說說笑笑地就把衣服脫了,搞得我十分緊張,好像他們要把我怎麼樣似的。結果根本沒人搭理我,幾尾大魚一般撲通撲通都跳進水裡去了。過了一會兒,幾個人遊得無聊,就衝我喊:“小飛輪兒,你也不會遊,給我們計時吧,我們比賽!”我說:“去你媽的。”但我還是摘下了電子錶。

我罵他們是有原因的。肯定不是因為他們嘲笑我不會游泳,而是他們竟然想要跟三太子比賽游泳。不過那個年紀的男孩子大概什麼都想比一比,連撒尿都要比誰尿得遠。我聽說還有人比過放屁的時候用打火機點著了噴的火舌長短,總之大部分比賽內容都跟屎尿屁有關,游泳算是最健康的了。我看一眼表看一眼水面,不住地叨叨唸念,低聲咒罵:“你們遊得差十幾米,計什麼時呀!”說話間三太子已經以悍勇之姿乘風破浪,到了橋墩附近。那是一座殘橋,十分詭異,按照其斷處的延伸方向,至少得修幾百米才能跨過水麵。斷橋伸進水面一百來米,往下探出幾個顫巍巍的橋墩,最遠的一個看起來吃水很深,估計那裡已經能淹死人了。三太子像一尾劍魚(我並未見過活的劍魚),拖著筆直的航跡切開深藍的水面,兩臂交替划起浪花,衝向橋墩,我忍不住喊了一聲:“飛魚轉身!”但是沒有人理我。

當時的局面很明顯:第一,三太子遙遙領先,比賽沒有懸念;第二,沒有人理我並不是因為他們沒看過《綠水英雄》,而是他們發現落在最後的一個人不見了。這件事說來真令人羞恥,站在岸邊的我都沒有發現,背對著他的其他人卻發現了。我從小就只能注意到移動中的物體,所以當那小子沉底之後就從我的視野裡消失了。幾個人齊聲發喊,轉身往回撲騰,其中水性好的吸一口氣沉下水去,不過很快又浮上來了,估計是因為水下什麼也看不見。此時,我腦海中浮現出很多民間傳說,比如,溺死的姑娘頭髮化作水草專門纏人的腳腕子之類的,忽然聽到有人衝我喊:“小飛輪兒,你個傻×,叫你爸去!”但是我剛一愣神的工夫,就看見三太子從最遠端劈波斬浪地遊了回來。我的眼睛一下子給了一個爆炸式變焦,眼珠子都快掉出來了,因為他遊得實在太猛了,相比之下電視上看到的那些姿勢優美節奏勻稱的運動員都像在拍廣告片。他的雙臂劃得極快,拖的水線極長,而且幾乎不換氣,令人聯想到某種在紀錄片裡看到的高科技潛水艇。游到切近,三太子往上一仰頭,身子躍出水面一大半,猛地一甩腦後的馬尾,逆著陽光甩出一道正圓形的珠鏈。這個動作在我眼裡至少停留了三秒鐘,接著一切恢復了正常速度,三太子一猛子扎進水裡,不見了。

那個時候學到的課文裡,常常這樣形容這種時刻:“那三十秒鐘就像三年一樣長……”但是並沒有。實際感受上的三十秒後,三太子從圍成一圈的哥兒幾個中間破水而出,胳膊底下夾著溺水的那個倒黴蛋游上岸來。他讓我蹲在地上,把那小子扣在我背上控水。我也不知道這是否科學,但我產生了一種奇妙的錯覺:我比起那幾個會游泳卻沒救上人來的,還有點用。

在我以千年王八的姿態工作時,那幾個溼漉漉的傢伙七嘴八舌地給我講水中救人的方法和注意事項,怎樣防止溺水,如何在水面上憑空扎猛子,等等,簡直莫名其妙。而三太子則坐在一塊石頭上,解開辮子曬太陽,一語不發。現在回想起來,在那一刻,三太子把自己的技能樹點歪了。<small>(1)</small>他在那個下午的陽光裡,突然覺得游泳沒什麼意思,因為他在這個領域已經登峰造極了;同時,他發現了在水裡可以乾的另外一件偉大的事。按照正常的劇情設計,他發現的這件事理應是“救人”。從此,住在水邊的他踏上了救人之路,最後經過艱苦卓絕的訓練成了一名專業的海濱救援隊隊員,鏡頭拉遠,三太子奔向了大海,黑屏,演職人員名單出現。這個劇情還可以從一個黑社會的兒子改惡向善的角度去挖掘思想深度,可惜觀眾並不喜歡看這個,現實也不是這樣的。

現實是,三太子發現了自己的另一項潛能:潛水。當然,按照現實的劇本,他會死在這上面,這馬上就要講到了。關於這個推斷,證據是這樣的:三太子曬了一會兒太陽,慢慢回過頭來,問我:“剛才我下去了多長時間?”我答說半分鐘左右。他皺著眉頭,也不看我,也不看其他人,自顧自地說道:“你們知道這傻×沉下去多深嗎?”說完,若有所思地走開了。

有關三太子的死,他爸爸有個著名的渾蛋推論:如果他救的那個人,最後沒救上來,死了,他就會在監獄裡待上半輩子,而不是六個月。這樣他就會錯過死亡。像這種渾蛋推論,黑社會常常能面不改色地說出來,他還說過更渾蛋的。可見,渾蛋的兒子不一定渾蛋。我是在他家辦白事<small>(2)</small>的時候聽見這句話的,可笑的是當時我還不知道三太子救了人卻進了監獄那檔子事,這足以證明我不夠朋友,但我卻作為朋友來隨份子。隨了250,我記得。

既然花了這麼多錢,我覺得我必須得弄明白這裡面的戲劇衝突:救了人怎麼會進監獄?此時我已經快拿到法學學士學位了,但還是理解不了這種事。關鍵在於,他爸爸描述得實在太寬泛了。我一開始以為他說的是在水庫比賽時救人的那一次,後來又以為是他死的那一次,但這兩次都說不通。後來我才知道是我不知道的那一次。我在靈棚坐了一會兒,進來一個大爺,拿著兩根菸,在插香的碗裡插上一根,說了聲:“我陪三兒坐一會兒吧!”就坐下了。我湊上前去給點上煙,長吁短嘆了一會兒,很快就聊了起來。白事上的人都有很強的傾吐慾望,所以我沒費什麼事就弄明白這個戲劇衝突了。

說起這事兒得翻一段倒筆書。要翻進監獄的事兒,得先翻到三太子發現了潛水這件危險而有樂趣的事開始。當然,很快就會翻到他死了,雖然沒有人想讓他死,但事情就是進展得這麼快,前後也沒有幾年。水庫救人那次,我們已經上高中了,而他死時我還在唸大學。就這麼幾年。

那次深水救人之後,三太子迷上了潛水。一開始他並不知道自己這叫潛水,他覺得就是扎猛子。後來他漸漸發現他所描述的扎猛子跟常常一起游水庫的朋友說的不是一回事,他們都是一猛子紮下去,看有多深。要證明也很簡單,游到橋墩子,往下一紮,扎到深處開始往上浮之前,報一個橋墩子上的刻度就行了。後來三太子抗議道,這個方法不好,一來全憑自覺,太容易作弊;二來水下視物的本事各人高下不同,這不應該成為扎猛子深度的干擾因素。他想了個麻煩一點的辦法:找條長繩子,均勻地打上幾十個結,每個結上拴個礦泉水瓶子,瓶子裡裝著寫有數字的紙團。繩子末端垂上大石懸下水去,扎猛子的人游到力所能及之最深處,摘下一個瓶子,回來看數字就知道扎得多深了。這個方法聽起來不錯,挺科學,但此法一出,沒人陪他玩了,他到死也不知道是為什麼。

孤獨的三太子開始自己跟繩子玩。開始有人比賽的時候,大夥湊錢弄個皮划艇,劃到橋墩子附近,從上面往下扎,比較方便安全。這些人不玩了之後,三太子自己弄了條皮划艇。其實所謂的皮划艇就是一條巨大的拖拉機內胎,充好氣後用兩道繩子中間一捆,作長圓形。老百姓的智慧是無窮的,尤其是在玩兒上。後來我有了車之後,發現汽車是沒有內胎的!拖拉機怎麼會有?千古之謎。

自己玩了幾天瓶子之後,三太子突然又醒悟了,既然是自己玩,我證明給誰看呀,我又不是水下看不見東西?一賭氣,繩子跟皮划艇都不玩了。他發明了新玩意:走到殘橋末端,從上面往水裡扔個東西,然後直接扎猛子下去,到水底找這個東西。他大概覺得刺激極了,樂此不疲,整個夏天都撲通撲通地往水裡扎。殘橋的深度不夠了,他就往遠處扔,然後紮下去往深處遊,越遊越遠。他開始扔越來越小的東西,憋越來越長的氣,他能憋多久的氣,已不可考,反正匪夷所思,據說到後來已經可以抱著石頭在水底走路。

水裡不光有他扔的東西,還有別人扔的。他撈著的小到戒指,大到腳踏車,花樣繁多,品種豐富。再一次撈到活人,是某年秋天的事。十一還是中秋?總之是一個假期,這個偏遠的小水庫人突然多了起來,水庫四周的農家院生意好得不得了。水庫上沒什麼景緻,除了在密松林裡踩踩爛泥,在沙灘上撿幾個象徵著血吸蟲病的釘螺,就只能在殘橋上逛逛了。殘橋上有很多人釣魚,橋面本來就不寬,所以能出這事誰也沒想到。一個姑娘,也不知道是怎麼想的,騎著腳踏車上了殘橋,越騎越快,勢若奔馬,長長的頭髮迎風飄擺,到得橋頭,更不剎車,也沒有出現想象中在空中飛翔一段時間的鏡頭,直接一跟頭栽了下去,撲通一聲沒了蹤影。大概是手腳絆在了車上,連撲騰都沒撲騰。殘橋上釣魚的有不少是本地爺們兒,只見他們先是愣了1.5秒,然後就像事先開過會似的,擁到橋的一側,衝著水面兒大喊:“三——太——子——”場面蔚為壯觀,現場的圍觀群眾一定覺得馬上就有一名三頭六臂的少年腳踩風火輪趕到了。

每年的這個時候,對三太子來說是最麻煩的。靠近殘橋的地方,人多,垃圾多,魚鉤多,幾乎無法靠近。玩不了潛水,只好在附近遊游泳解解悶,反正他不愛在岸上待著。他正在水面兒上甩他的大馬尾辮,聽見殘橋那邊發喊,也不猶豫,更不多言,轉身就往橋邊遊。橋上的大爺們還互相指揮哪:“收竿兒,收竿兒!別鉤著孩子!”這時間裡,三太子趕到了,浮起上身抹了把臉上的水,抬頭看了看。大爺們大呼小叫指著同一個地方,其間還夾雜著幾個嬸子大娘哭的嚷的,熱鬧非凡。三太子認準了地方,一個猛子紮下去。多半也是覺得水底下比較清靜。

水面上一時間無比安靜,大爺大媽都不出聲了。算算時間,從姑娘騎車落水,到三太子聞訊游到事發地點,下水找人,工夫可不小了。安靜了沒多會兒,大娘們漸漸議論起來,議論又漸漸變成了吵嚷,吵嚷最後演變成了號啕大哭。殘橋上開上來一輛麵包車,下來兩個小夥子,其中一個說是姑娘的男朋友,兩人在松林裡也不知道談些什麼,談崩了。姑娘性格剛烈,丟下一句“不活了”,騎著車就跑了。小夥子以為是氣話,也沒有追,誰知道出了這麼大事。這段狗血劇情,是我照著後來找到的新聞默寫下來的,差不多一個意思,因為這種劇情讓誰寫都是一個味兒,歐·亨利也救不了它。

不多時,伴著一聲轟雷般的歡呼,三太子從一朵燦爛的水蓮花中躍起,用力甩了甩頭髮,然後拖著姑娘向岸邊游去。到此為止,本來是一個雖然爛但是皆大歡喜的故事。結果麵包車載著小夥子和嬸子大娘趕來,改變了這個結局。小夥子下了車,抱起姑娘就大哭起來,眾人苦勸不得,三太子起了性子,一掌切在他脖子後面,把他放倒了,這才能對姑娘施救。等姑娘緩醒過來,小夥子也醒了,抱著姑娘又是一頓大哭,把姑娘哭得如墜雲裡霧裡。小夥子哭罷多時,抱起姑娘上了麵包車,揚長而去,因為動作太連貫,圍觀群眾都沒有反應過來,連三太子都愣了。他知道對方逢此大噩,心緒煩亂,並沒有指望他們有多熱情,但也沒想到有這麼不熱情。他甩甩辮子,準備回去玩水,結果一個大媽揪住他,說了一句話,在水庫一帶傳為美談,本地人至今都津津樂道。

大媽說:“小夥子,你下去沒瞧見我們家腳踏車兒啊?”

據知情人回憶,當時三太子一甩胳膊,往地上吐了口痰,啐道:“媽的,我他媽再救人,我就不姓李。”據此回憶,我才想起來三太子姓李。其實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爸爸就姓李,我爸管他叫小李子。如此一想,三太子的存在感實在不怎麼強,除了擅游泳、會潛水之外,連姓都被人忽略了。吃飯的時候,我跟朋友提起這事,朋友搖頭說,總比他家大太子、二太子存在感強點。我一想也是,大家都是普通人,只是在普普通通和特別普通之間有一點根本不重要的差距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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