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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早的?”
“我們原本打算來做新年裡的第一次參拜。”
“新年第一拜怎麼選這種地方小神社?”
“抱歉,但這是我們家的慣例。”剛說完,達之就想,自己幹嗎要抱歉?
署長皺了皺眉,嘟囔道:“嗯,這事兒真麻煩。”
“畢竟被害人是鎮長。”熊倉說。
“新年頭三天,我其實日程都排滿了。比如今晚,早就答應要去商店街的新年會。”
“噢,就是那個——”熊倉說話的時候一下子來了勁兒,眼睛像在閃光,“會有二十個穿超短裙美女的那個?”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在能來十個就不錯了,畢竟不景氣嘛。”
“還是好羨慕啊。”
“但去不了有什麼用!聯絡總局,成立搜查總部……這種時候怎能自己一個人去宴會?怎麼可能?!”署長撓撓眉毛,“鎮長說他什麼都不記得了?”
“他說只記得和自己的支持者一起在居酒屋喝酒。我們問過居酒屋的人,說鎮長他們喝到凌晨一點。鎮長和他的支持者分開後,是一個人回去的。居酒屋離這裡數百米,暫時還不清楚離店之後鎮長去了哪裡。另外,一起喝酒的支持者都有不在場證明。”
“真是的!”署長拍了拍後腦勺,“我記得鎮長已經七十七了吧!都一大把年紀了,居然喝到失憶?”
“不是的,醫院方面說其實酒精量並不算大,之所以失憶,估計還是後腦遭到重擊的原因。”
“嗬!那為什麼只穿著內衣?”
“這還是個謎。就目前而言,最大的可能是犯人脫的。”
“為了什麼?”
熊倉歪著腦袋,說不出理由。
“沒辦法,只能請求總局支援了。萬一拖拖拉拉地被媒體搶先聞到線索就慘了。可惡,只能放棄美女了。真不知道是哪裡來的犯人,幹嗎偏偏挑這種時候作案?難道就不能等過了新年頭三天?”署長一邊轉頭一邊牢騷。
這時,熊倉的手機響了。
“是我……啊?什麼!確認?……是嗎?好!給我把周圍查個遍!”勁頭十足地掛了電話後,熊倉對著署長報告說,“找到鎮長的衣服了,還有鞋子!”
“是嗎?在哪裡?”
“距離剛才提到的居酒屋數十米的一個公園裡,就在長凳下面。喂,鈴木,你也快去增援。”
鈴木說了聲“好”後趕緊出門。
“公園?怎麼會在那裡?”署長想不出個所以然來。
“這樣一來,就會有一種新的可能。”熊倉低聲說,“之前一直以為犯罪現場就在神社,但現在也可能是在公園。鎮長從居酒屋出來後,在公園裡被人打暈,這與鎮長失去記憶的事實也相吻合。”
“有道理。犯人在公園把鎮的衣服脫掉後,再把他搬來神社。”
“估計是為了混淆作案現場。犯人肯定沒想到鎮長會醒過來。”
“那麼兇器就有可能被犯人扔在公園周邊。”
“我也有同感,馬上下令徹查。”熊倉剛拿出手機,又有電話打進來,“我是熊倉,怎麼了?……什麼?……哦,果然不出我所料……嗯……嗯……抓住這條線索繼續往下查。兇器方面也拜託了。”掛了電話,熊倉看著署長,“報告!又有新情況。有證人說昨天在案發現場附近見過兩個男人吵架,而且兩個都是上了年紀的男人。”
署長上前一步:“臉呢?看清臉了嗎?”
“很遺憾,據說沒看到臉。但證人說其中一個是小個子,另一個是高個兒。我覺得小個子的那個應該就是鎮長。”
“好。讓兄弟們把整個小鎮查個底朝天。看見可疑分子,一律抓來問話。”
“遵命,我已經安排下去了。需要聯絡總局嗎?”
“這個嘛——”署長雙手抱臂,“看樣子這案子很快能破獲。如果現在聯絡總局,弄得不好,功勞反而被他們搶去。再等等,看看情況再說。”
“我覺得也是。而且總局搜查一科的科長是出了名的一根筋,沒有充足的證據,絕不會送檢。萬一遇上他,估計調查會拖上很久。”
“那可不行。就這麼定了,先不上報總局。”署長看看手錶,“最好能在傍晚前解決,這樣還能趕上新年會。要是趕得及,熊倉科長,我就把你也帶上。”
“真的嗎?”熊倉雙眼放光。
“真的呀,活力四射的美女們的大腿,絕對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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