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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署長。”
“抱歉——”達之再次開口,“如果不用上報總局,我覺得我們應該沒必要繼續待在這裡了吧?”
熊倉和署長互相看了看,然後兩人又同時轉身背對達之,開始竊竊私語。達之只聽到“有用”這個詞。
兩人再次轉身面對達之。
“很抱歉,能否請兩位再多待一會兒?”
“為什麼?應該已經沒我們什麼事了吧?”
“其實還有。有件事只能拜託請兩位。”
達之皺著眉說:“拜託我們?什麼事?”
“這個……到時候再詳說吧。”熊谷說得有些結巴。
“沒事的,兩位不用擔心,不會給你們添麻煩的。”署長臉上掠過狡猾的笑意,然後朝裡屋說,“喂,宮司,還有酒嗎?給客人們再來一杯吧。”
“客人?”
宮司一邊說好,一邊從裡屋出來,托盤上放著酒盅:“讓各位久等了。”
“我不用了。”達之擺擺手。
署長卻抓著酒盅,強行給達之倒酒:“別客氣嘛,今天是年初一,而且神社的酒肯定都是由酒家供奉的,不用客氣。”
“不是客氣……”
這時熊倉又接起手機:“是我……啊?是嗎?認罪了嗎?……嗯……嗯……沒事,總之先帶去警署,發一張他的照片給我……嗯。先這樣。”關上手機蓋,熊谷看著署長說,“我們的人在車站候車室的長凳上發現一名可疑分子,帶去車站辦公室問話後,發現是一名公司職員,四十五歲,說自己昨晚和同事喝到很晚,不知道什麼時候就醉了,還說和同事分開後的事都不記得了。”
“那男人什麼體形?”署長問。
“身高一米八,而且很瘦。”
“瘦高個兒?”署長打了個響指,“是他!肯定就是他!”
“我已經下令把他帶去警署,稍後讓他認罪就行。”
“不管怎樣都要讓他認罪!手段稍微強硬些也沒關係。”
“遵命。我會安排的……噢,照片發來了。”熊倉不習慣地操作著手機,“是嫌疑犯的照片,果然長得很可疑。”
署長在一旁看了看熊倉的手機,然後與熊倉面面相覷,意味深長地點點頭。
“想請兩位確認一下,”熊谷把手機屏對著達之夫婦,“你們見過這個男人嗎?”
照片裡的男人是個長臉,也許是因為在候車室裡睡了很久,他的頭髮很亂,睡眼惺忪,全無霸氣,嘴角還有口水的痕跡。
達之回答“完全不認識”。身旁的康代也點頭表示同意。
“真的嗎?請仔細看看。有沒有可能在今天早上來這裡的途中見過?”
對於熊倉的問題,達之覺得很為難:“剛才已經說過,我們沒見到任何人。”
“我知道,但還是想請您再仔細回憶一下。人的記憶有時候會說不準,會不會以為自己什麼人都沒見到,但其實瞥見過這個男人?”
“就算如此,我也真的不記得見過誰。”
“哎呀,所以——”
“我來說吧。”署長輕咳一聲,“您剛才也已經聽到我們說的話了。現在已經抓到一名嫌疑犯,但他似乎醉得很厲害,什麼都不記得,而被害人鎮長也是同樣的狀態。這種情況讓我們警方很難辦。所以,為了讓嫌疑人坦白,可不可以請你們協助一下,幫個忙?”
“什麼意思?”
署長壓低了聲音:“就是想請你們說句話,就說:‘在神社附近好像見過這個男人。’之後我們會妥善處理的,絕對不會給你們添麻煩。我保證!”
達之這才明白警方的意思。簡單來說,就是為了把被帶去警署的男人“辦成犯人”而讓他們作偽證。剛才飄到耳朵裡的那句“有用”,指的就是這件事。
“我不幹。”達之斷然拒絕,“這種陷害別人的事,我可做不來。”
“不是陷害,只是為了幫助醉漢喚醒記憶,反正那傢伙肯定就是犯人。兩個人喝醉吵架,吵兇了,動了手,就這麼點兒小事兒。更何況鎮長的命已經保住了,不會判他重刑。你就幫個忙嘛。”
“不行。我不想撒謊。而且萬一犯人另有其人怎麼辦?如果有人真想要鎮長的命,那可是大事!”
署長重重地嘆了口氣,又問了一遍:“無論如何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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