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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搭BMT地鐵線,在六十二街和新烏得勒支大道的交叉口下車,然後走過兩條街,穿過布魯克林灣脊區和本森赫斯特交界的地帶。此刻,一場綿綿細雨開始融掉昨天的雪。天氣預報說,今晚還要下雪。我早到了一點,便停在一家小店的餐檯上喝杯咖啡。櫃檯尾端一個小鬼正在跟他兩個朋友展示他的重力彈簧刀如何砰的一聲即開。他迅速瞄我一眼,隨即收起刀子,這才提醒了我,我還沒脫掉一身警察味。

我喝掉半杯咖啡,一路走到教堂。那棟建築宏偉壯觀,是由白石砌成,但因年代久遠,展露出各種不同色調的灰。一方角石顯示,此棟建築於1886年落成,捐款促成此事的會眾在當地已有220年的歷史。一面圖文並茂的公佈欄上寫著,這是灣脊區的第一復興教會,駐堂牧師是馬丁·範德普爾,每星期天九點半舉行禮拜。這個星期天,範德普爾牧師預備要講的題目是:通往地獄之路佈滿善心。

我繞過轉角,發現牧師會館和教堂緊鄰:樓高三層,建材也是同樣醒目的白石。我撳了鈴,站在階前雨下等了幾分鐘。前來應門的是個矮小的灰髮女人,她抬頭瞥眼看我。我報上名字。

“唉,”她說,“他吩咐過請你進來。”她領我走進客廳,指了張沙發要我坐下。我面向通電發光的壁爐坐下。壁爐兩旁的牆壁排滿書架,木地板的絕大部分鋪著色調陰晦的東方地毯。房內傢俱清一色沉暗龐大。我坐在那裡等他,心想剛才路上真該叫杯老酒,不叫咖啡。這房間暮氣沉沉,別想喝酒。

他讓我在那兒坐了五分鐘。然後我聽到他下樓的腳步聲。他進房時,我站起來。他說:“斯卡德先生?抱歉讓你久等,我剛才在講電話。請坐,請坐。”

他很高,瘦得像根鐵桿。他穿套黑色西裝,戴著教士領,腳上一雙黑皮拖鞋。他的頭髮已白,間雜幾抹亮黃。以幾年前的標準來看,他的頭髮或許嫌長;但現在看來,那頭濃密的鬈髮則顯得保守。玳瑁鏡架框著兩隻厚厚的鏡片,很難看清他的眼睛。

“要咖啡嗎,斯卡德先生?”

“不了,謝謝。”

“我也不喝。晚餐我只要多喝一杯咖啡,就會大半夜都睡不著。”他坐上的那張椅子和我的配對。他上身前傾,兩手擱在膝上。“好,開始吧,”他說,“我實在不曉得是不是真能幫上什麼忙,請你說吧。”

我把凱爾·漢尼福德託付我的事再解釋得清楚一些。講完後,他兩指夾著下巴,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漢尼福德先生失去女兒,”他說,“而我失去兒子。”

“對。”

“我們這個時代要為人父實在很難,斯卡德先生。也許一向如此,但我老覺得時代在與我們作對。嗯,我是非常同情漢尼福德先生,尤其我的遭遇又跟他類似。”他轉頭凝望火光,“但我恐怕沒法同情那個女孩。”

我沒答話。

“這錯在我,我很清楚。人是不完美的。有時候我覺得,宗教最大的功用不過是讓我們警覺到我們有多不完美。唯有上帝無懈可擊。就連人,他最偉大的創造,也是無可救藥地充滿瑕疵。很諷刺,斯卡德先生,你說是嗎?”

“我同意。”

“我有個很大的瑕疵是,我覺得溫迪·漢尼福德死有餘辜。你曉得,她父親無疑認定我的兒子得為他女兒的死負責。而我,從我的角度看來,卻認為他的女兒得為我兒子的死負責。”

他起身走向壁爐。他在那兒站了一會兒,背脊挺直,烤熱雙手。他扭頭看我,欲言又止。他慢慢踱回椅子,再度坐下,這回蹺起腿來。

他說:“你是基督徒嗎,斯卡德先生?”

“不是。”

“猶太人?”

“我不信教。”

“可憐哪你,”他說,“我問到你的宗教,是因為如果你有信仰的話,也許你會比較容易瞭解我為什麼對漢尼福德那女孩深惡痛絕。但也許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切入這個問題。你相不相信善與惡,斯卡德先生?”

“是,我相信。”

他點點頭,滿意了。“我也是,”他說,“不管一個人的宗教觀如何,都很難不相信這點。只要瞄一瞄報紙,惡的存在就昭昭在目。”他頓一下,我想到他是在等我開口。然後他說:“她就是罪惡。”

“溫迪·漢尼福德?”

“對,一個罪大惡極的蛇蠍魔女。她把我兒子從我身邊搶走,叫他遠離他的宗教、他的神。她把他引入歧途,遠離正道。”他的聲音提高一個音階,我可以想象他在面對會眾時的強大威力。“殺她的是我兒子,不過是她先扼殺了我兒子的靈魂,是她引動了他殺人的心。”他的聲音又沉下來,兩掌搭在體側。“溫迪·漢尼福德死有餘辜。取走她性命的是理查德,我覺得遺憾;他自殺身亡,我更覺遺憾。但你客戶的女兒死掉我覺得毫不足惜。”

他雙手下垂,頭低下來。我無法看到他的眼睛,但看得出他神色苦惱,一張臉籠罩在善與惡的糾葛盤結之中。我想到他星期天要布的道,想到所有通往地獄的路,以及所有路上的引誘。我腦中浮現的馬丁·範德普爾宛如希臘神話裡瘦長的西西弗斯,任勞任怨地要把不斷滾下的巨石推上山頂。

我說:“你兒子一年半前就去了曼哈頓,在伯蓋什古董公司做事。”他點點頭。“所以說,他搬去和溫迪·漢尼福德同住之前六個月,就已經離開這裡。”

“沒錯。”

“但你覺得是她把他從你身邊搶走。”

“對。”他深吸一口氣,然後緩緩吐出。“我兒子高中畢業後沒多久就離開家了。我不贊成,但也沒有強烈反對。我本希望理查德能上大學。他很聰明,進大學一定會有優異表現。我有我的期望,這很自然,希望他能接我衣缽,做個神職人員。不過我並沒有強逼他走這條路。人各有志,他的前途只能由他自己決定。我在這方面是很開明的,斯卡德先生。與其讓他將來變成個自怨自艾的傳道人,我寧可看到我的兒子成為事業有成、心滿意足的醫生或者律師或者商人。

“我瞭解理查德必須找到他自己。這年頭年輕人都流行講這套的,不是嗎?他必須找到他自己,這我瞭解。我盤算著,這段自我追尋的過程頂多一兩年,之後就會把他帶回大學。這是我的如意算盤,我知道,但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理查德當時有個正當工作,他又住在正派的基督教兄弟之家,而且我感覺到他並沒有走上歪路。那或許不是他最終要走的路,但至少是他當時必須經過的考驗。

“然後他碰上了溫迪·漢尼福德。他和她一起活在罪裡。他跟著她一起腐化朽敗。然後,最終……”

我想起一句廁所文學:快樂是當你兒子娶個和他信仰相同的男子。理查德·範德普爾顯然當過同性戀,而他父親一直矇在鼓裡。然後他搬去和一個女孩同住,老爸因此雷霆大發。

我說:“範德普爾牧師,現在很多年輕人都流行同居。”

“這點我清楚,斯卡德先生。我不贊成這種事,也不可能視而不見。”

“但他倆同居,你好像不只是不贊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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