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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迪·凱勒不在他的書桌旁。我留話要他回電,然後下樓到大廳的書報攤買份報。電話鈴響時,我正看到《阿比夫人信箱》。

他謝謝我把肯恩介紹給他,但聲音聽來有點戒心。我已經不在警方,他用不著給我回扣。

我撤除他的戒心:“你可以幫我個小忙做回報。找個人打幾通電話,或者查查檔案。我自己大概也可以辦到,不過得花三倍的時間。”

我把要做的事跟他講清楚。要還我人情這對他來說再容易不過,於是他欣然接受。他說他會再打來,我說我不出門,就等他電話。

一小時以後,幾乎一分不差,電話來了。科特雷爾公司在松樹街上的克蘭漢斯大樓有過辦公室。該公司發行一份華爾街通訊達十二年之久,直到老闆過世才停刊。這個老闆名叫阿諾德·萊弗裡特,兩年半前過世。沒有什麼叫科特雷爾的人跟公司有過關係。

我道聲謝結束通話。這算是圓滿的解釋,我一直找不到科特雷爾是因為原本就沒這個人。萊弗裡特在溫迪·漢尼福德的生命裡扮演過某種角色,應該是毋庸置疑的事,不過這角色是大是小,現在已經無從得知。除非藉助靈媒,我不可能找到他求證。

反正也沒事幹,我打了個長途到伊甸石,又找來那個經理。他還記得我。我問他是否可以幫我查個叫萊弗裡特的先生,而這回他花的時間要少多了,因為他一聽就知道該查哪些檔。如我所料,他們的記錄上指出,阿諾德·萊弗裡特夫婦從九月十四號到二十號都住在伊甸石。

我終於查到她生命中一個男人的名字。如果萊弗裡特留下個寡婦,我可以跑去騷擾她,不過這樣做弊多於利,不必跑這趟無謂的差事。現在我可以忘了是誰帶她到佛羅里達,也不用一天到晚納悶那天殺的科特雷爾是哪號人物。他不是個人,只是家公司,而且已經倒閉。

我繞過轉角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坐在吧檯。這天真是夠我受了,開車來回馬馬羅內克比我預計的還要累人。我打算今晚就坐在吧椅上,好好品嚐摻著波本的咖啡消磨時間,混到夜深再回房睡覺。

結果天不從人願。兩杯下肚以後我想到有件事該辦,沒法說服自己不辦。這樣做八成是浪費時間,不過我做的事其實全是浪費時間,看你從什麼角度看。顯然我心裡頭有個什麼,命令我非得浪費時間不可。

搞半天結果其實不算浪費。

我在第九大道搭上計程車,一路聽司機抱怨汽油的價錢。這全是陰謀,他說,然後開始解釋起內幕。大石油公司都是錫安教徒在把持,經由減產他們可以影響大眾意見,鼓動美國和以色列聯合起來,強佔盛產石油的阿拉伯土地。他甚至還找了個說法,把這跟肯尼迪的謀殺兜到一塊。我忘了是哪個肯尼迪。

“這是我的理論,”他說,“老兄你覺得怎麼樣?”

“是個理論。”

“聽來蠻有道理的,不是嗎?”

“這方面我不太清楚。”

“嗯,當然,美國老百姓個個都跟老兄你一樣。一問三不知,啥事都沒人關心。隨便啥事拿來做民調,有一半的人都沒意見。沒意見!所以我說這個國家快完了。”

“我就知道是有個原因。”

他在第五大道和四十二街的圖書館前把我放下車。我穿過石獅之間,拾級而上到了微卷室。我查查我筆記本上阿諾德·萊弗裡特的死亡日期,填在紙條上。一個眼神憂傷,穿著牛仔褲和格子襯衫的女孩把一卷膠片交給我。

我把影片捲上掃描機,然後開始找。在微卷上看過期的《紐約時報》很難不分心。其他報導會吸引你的視線,浪費你的時間。但我強迫自己找到正確日期的訃文版,看到阿諾德·P.萊弗裡特的訃文。

他沒佔多少空間,四段,全都平淡無奇。他心臟病發,死在華盛頓港的家中,留下妻子與三個小孩。他上過某些學校,為某些股票經紀人做過事,然後1959年開辦一份有關華爾街時訊的《科特雷爾每週分析》,死時五十八歲。只有最後這個陳述跟我的調查能沾上邊,而這點其實我早已推論出來。

不知道人的腦子是怎麼轉的。也許是眼角無意中瞄到別的報導,攪動了我腦裡的什麼。我不知道觸媒是什麼,而且是一直到離開微卷室,走下一半樓梯時我才意識到腦裡的騷動。我馬上轉身回去,找到1959年的《紐約時報》索引。

這是萊弗裡特開辦他那份通訊報的年份,所以觸媒或許就是這個。我翻閱索引,得知馬丁·範德普爾太太正是這年過世。

我其實沒有預期會看到訃文。她只是個牧師孃,而他又沒什麼名氣,不過是布魯克林蠻荒地一個小教區的牧師而已。我本想頂多也只會登個不起眼的死亡公告,但其實卻上了訃文版。

等我把該年的膠片上了掃描機,找到登她訃文的那頁後,我才知道他們為什麼認為她有那個價值。

馬丁·範德普爾太太,前弗朗西絲·伊麗莎白·海吉曼小姐,自殺身亡。她在灣脊第一復興教會牧師會館的浴室割腕自殺,發現她陳屍浴缸的是她年幼的兒子理查德。

我回到阿姆斯特朗酒吧,但我此刻的心情和這裡格格不入。我在第九大道上往北走,再踏上哥倫布大道。我闖進好幾家酒吧——走累了就停下來快飲一杯。哥倫布大道有好多酒吧。

我在找個什麼,但我一直要等找了才知道那究竟是什麼。我其實應該早就猜到。我以前也有過像這樣的經驗:走過一條條黑街,想逮個機會把積壓在心裡的惡氣統統發洩出來。

我在哥倫布大道,靠近八十幾街的地方逮著機會。我踏出一家掛著愛爾蘭招牌,而顧客全講西班牙話的酒吧。我跌跌撞撞,步伐和酒鬼跟水手有異曲同工之妙。我看到正前方十到十二碼的門廊有點動靜,但我還是繼續往前邁進。等他拿把刀從門廊一躍而出時,我知道我已經找了他好幾個小時。

他說:“快,快,乖乖把錢拿出來。”

他沒有毒癮。大家都以為他們全有毒癮,其實不然。有毒癮的人會闖空門,拿走電視、打字機,可以馬上變現的一些小東西。五個搶匪裡頂多一個真有毒癮,另外四個幹這行當是因為他們懶得工作。

而且也可以藉此證明他們勇猛過人。

他有意讓我看到刀鋒。我們位處陰影底下,但刀面還是映上一點光線,邪惡地對我猛眨眼睛。那是把菜刀,木頭柄,刀刃有七八英寸長。

我說:“放輕鬆點。”

“讓老子瞧瞧你他媽的鈔票。”

“沒問題,”我說,“只是刀子請你小心點,我一看到刀子就緊張。”

我看他約莫十九二十歲。他沒幾年前臉上爆過很多青春痘,災情慘重,現在兩頰和下巴全是坑坑窪窪。我作勢要往上衣內側胸袋掏東西,然後自自然然地顛跌一下,斜只肩膀,右腳跟站穩,然後左腳往他腕上踢過去。刀子從他手裡飛開。

他伸手要抓,犯下大忌,因為刀子落在他後頭,而他當時又是踉踉蹌蹌。他其實只有兩個選擇:要不就是直接撲到我身上,要不就是扭頭跑掉。但他卻做了不智的決定,想把刀子奪回去。

他連離刀十英尺①的距離都不到。當時他失去平衡,步履蹣跚,於是我一手抓住他肩頭,把他像陀螺一樣旋過來。我張開右手甩過去,手掌根正好擊中他的人中。他咿呀大叫,兩手護住臉孔,我趁機往他肚子連捶三四下。他折下腰時,我兩手捧住他的後腦勺,抬起我的膝蓋撞上去。

這一撞可真是結結實實,力道十足。我放開他,他昏昏糊糊佝著身子,膝蓋處彎成直角。他的身體不知道是該直起身,還是倒下去。我捧起他下巴用力一推,算是幫他做了決定。他身子挺起來,倒下去,然後癱在地上,動彈不得。

我在他牛仔褲的右邊口袋找到厚厚一卷鈔票。他搶錢不是為了買牛奶給他餓扁了的弟弟妹妹,不,謝謝,不是,他屁股上已經塞了將近兩百塊鈔票。我往他口袋塞回一塊零錢讓他搭地鐵,剩下的全部入了我的腰包。他一動不動躺在那裡,目睹整個過程。我看他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彎下一隻膝蓋,左手抓起他的右手,把臉湊向他。他目瞪口呆,一臉驚惶。我很滿意,因為我的本意就是嚇他。我要他知道恐懼是什麼,感覺怎麼樣。

我說:“聽著。要在這些黑街討生活,你可得又狠又快又準,這三點你都做不到。我勸你還是早點找個正經工作,不要誤了自己,因為你在這兒混不下去。你以為幹這行非常容易,這你就大錯特錯了,今天算是讓你繳費學到一課。”

我把他右手的指頭一根根往後扳斷,只扳四根,大拇指留著沒碰。他沒有尖叫或什麼的。我想大概是嚇麻了吧。

我拿走他的刀,丟進我碰到的第一個下水道柵口,然後走過兩個街口到百老匯大道,叫輛計程車回家。

① 十英尺約合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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