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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有點樣子了。我想在牆上掛些畫,有些傢俱以後也得換新,不過我現在住得還算喜歡。”

“你在這兒多久了?”

“十月搬過來的。我本來住上城,實在很討厭每天搭計程車上下班。”

“你結過婚嗎,特里納?”

“結了三年,將近。我已經離婚四年了。”

“跟前夫還見面嗎?”

“我連他住哪一州都不知道。我想他應該是在東岸,不過我不確定。幹嗎問?”

“只是隨便問問。你沒小孩?”

“沒有,他不想要。後來處不下去了,我很慶幸沒生。你呢?”

“兩個男孩。”

“一定很不好帶。”

“不知道。有時候吧,我想。”

“馬修?要是剛才真是搶劫的話,你會怎麼做?”

我想了一下:“什麼也不做,或許。的確是沒有什麼我能做的。怎麼了?”

“你沒看到你自己的表情,好像隨時準備撲過去的野貓。”

“反射動作。”

“當了那麼多年警察的結果。”

“大概是吧。”

她點上一支菸。我拿起酒瓶為我們兩人再添些酒,然後我就坐到沙發上,靠著她,講起溫迪和理查德。幾乎什麼都講。我不知道是她還是酒還是兩者的結合,總之突然間我可以毫無顧忌地講起這件事,而且覺得非講不可。

然後我說:“難就難在得知道能告訴他多少。他懷疑是他對她造成傷害,不管原因是在於他剋制住了他對她的感情,還是他曾不自覺地想引誘她。我跟他一樣也沒法找出答案。但還有別的事。命案,他女兒是怎麼死的。那有多少是我能告訴他的?”

“呃,那些他統統都知道了,不是嗎,馬修?”

“他知道的是他想知道的部分。”

“我不懂。”

我嘴唇開始囁嚅,但又放棄了。我往我們的杯子裡再倒些酒。她看著我:“想把我灌醉?”

“把我們兩個都灌醉。”

“我看酒精已經開始起了作用。馬修……”

我說:“很難決定自己的許可權到底在哪裡。我想我大概是在警界待太久了吧,也許我不該離開。你知道我那件事吧?”

她移開視線:“好像哪次聽人說過。”

“呃,如果沒碰到那件事,我是不是遲早也會離開呢?這點我一直都在納悶。當警察非常安全,我不是說工作穩定那種安全,我是指感情上的安全。不會碰到那麼多問題,而真要碰上的話,也都有很明顯的答案——至少當時看來是這樣。

“聽我說一個故事。大概是十年前的事,也是發生在格林威治村,女主角二十多歲。她在她的公寓被人姦殺,尼龍絲襪綁在她的脖子上。”特里納打個哆嗦。“那回沒有馬上破案,沒有人渾身沾著她的血跑到街上招搖。那種案子你就只能不斷地挖,調查每個噓過那女孩的人、那棟大樓的每個人、跟她在工作上有過接觸的人、在她生活裡扮演過任何角色的男人。老天,我們起碼找了幾百個人談過。

“呃,有個男的我開啟始就很懷疑。渾身橫肉的狗雜種,是她那棟大樓的管理員,當過海軍,因為行為不檢給踢出來。我們有他的前科記錄,兩次攻擊別人被抓,但都因為被害人拒絕起訴,沒有受審。兩個案子的被害人都是女的。

“所以我們有很好的理由,要把他的身家背景調查得一清二楚。我們說到做到。而且我跟那狗雜種談得愈多,就愈肯定是他乾的沒錯。有時候你就是知道。

“但他有很好的掩護。我們判定死亡時間是在某一個小時之內,但他太太口口聲聲說她發誓他一整天都沒離開她的視線,而我們也沒有證據推翻她的說法。沒法證明他在命案發生的那段時間去過那女孩的公寓,完全無能為力。連個他媽的指紋都沒有,而且就算有,也等於沒有,因為他是管理員,他有可能是去修水管或什麼的才把指紋留在那裡。我們啥也沒有,一絲線索都沒。我們知道他是真兇的唯一原因是我們就是知道,沒有哪個地區檢察官會蠢到根據這個理由找陪審團審這案子。

“所以我們只好去調查其他每個有那麼半點可能的人。當然,我們毫無進展,因為根本沒有地方可以前進,於是那案子就給歸到‘開放檔案’中,意思是我們知道它永遠不會結案,意思也就是它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都已經結了,因為不會有人吃飽飯沒事幹還去管它。”

我站起來,走到房間的另一頭。我說:“不過我們知道是他乾的。這都快把我們逼瘋了。知道每年有多少人殺人不償命嗎?比大家想的要多多了。而這個洛德,我們知道他就是兇手,可是我們動不了他。他就叫這名字,雅各布·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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