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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事件的真相

1

從窄小鐵窗望出去的天色,已帶著幾分秋天的氣息。

此刻,在T看守所二樓的獨居房裡,我伏在又矮又小的桌子上撰寫此文。

我從麻布西署的拘留室被移送到這裡時,還是盛夏時節。牢房就位在這間看守所的二樓,通風良好,裡面的裝潢也都是新的,在受刑人之間素有“總統套房”的美稱,可是,燠熱的溽暑仍教人受不了。四季裡只有夏天就算在房間裡打赤膊也無所謂,只是這樣做還是擋不住汗流浹背。只有福利社送來的冰淇淋或冰牛奶,勉強有一點消暑的作用。

看守所附近有三家福利社,在我入監的同時,妹妹志保就在其中一家押了五十萬。出手這麼大方,連福利社的老闆都嚇了一跳,大概是因為這樣的緣故吧,我不需依賴監獄的伙食,想吃喝什麼都沒問題,甚至是水果。這些食物不知道對維持我的體力發揮了多大的功效,我對妹妹的溫情只感到深深的感謝。

不過,我被警方帶走的時候,身上就帶了一百多萬的現金。這筆錢目前由看守所的查扣人員保管,我在所內購買必需品的費用就從裡面支出。家裡還有這幾年來我賺取的稿費和版稅,大概有五千萬吧,這筆存款的使用我全交給妹妹處理。

現在的我有兩位律師替我辯護,請律師的費用也是從我的存款支出。有關聘請律師的事宜,妹妹志保說她找了花井秀子商量,而花井則是找她的男朋友秋宮悠平商量。悠平和逮捕我的秋宮警部補是親兄弟;不過,他卻不避諱地幫志保和秀子小姐出主意,請來兩位最有名的刑事律師替我打官司。對於這番好意,我由衷表達感謝。

話說回來,我精心架構的犯罪計劃是這麼的完美,怎麼會因為一名警部補的推理而崩毀了呢?

閱讀拙作《米樂的囚犯》的諸君或許已經注意到了,我的左腳是義肢。我在美國留學的時候,因為車禍切除了左腳掌——這點我後面會交代清楚。義肢和義足因為切除部位的不同,稱呼的方法也不一樣。像我的情況叫做“踝離斷截肢”,裝的義足被稱為“腳掌義足”(在日本也有人稱為足袋[注]式義足)。

[注:日本傳統的布襪子。]

原本,義肢這種東西就是代替截斷的殘肢,必須先用承筒把截斷處套住,再用固定帶使它和身體緊密貼合。這些器具可以承受任何壓力,就算是劇烈運動也不會產生摩擦,因此它們都是以十分精巧的技術製成的。尤其是最近,拜義肢裝具學的發達所賜,要製作外形美觀的義肢已不是問題。就拿女性來說好了,就算義肢上穿的是長統襪、迷你裙,迎風走動也不會露出破綻。包在義肢外面的那層矽膠所呈現的顏色和觸感,與真人的面板沒有兩樣。

以我來說,不管是坐著、盤腿都很自由,要跑步、要跳舞也沒有問題。既然都有裝義肢的棒球選手了,那麼,就算出現裝義肢的短跑者也不足為奇了。

我之所以針對義肢做了這麼多的說明是有理由的。

我決定殺害段內敬士,是在讀了他的《屍體和口紅》之後。不過,雖然我已下定決心,卻苦思不出方法。段內這種雜碎不值得我為他坐牢,因此,我一定要神不知、鬼不覺地把他殺掉,我絞盡腦汁地思索完美的犯罪計劃。

我被從前的家教學生米樂所騙,去到她的家中,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她以鐵鏈綁住,這件事的始末前面已經交代過了。

米樂的計劃非常成功,連身為作家的我都想不出來。她是在什麼時候想出這個方法的?恐怕你去問她,她也只會告訴你:

“母親來到床邊,告訴我很多事,我只是照著母親的吩咐去做。”

米樂當時的精神狀態沒有人能懂,不過,她的行為促使我將殺害段內的計劃付諸實現。纏住腳的鐵鏈讓我想到完美的殺人方法。

沒有人知道我的左腳從腳踝以下是義足。腳的截肢、義足的製作,甚至是步行訓練都是在美國的醫院進行(關於這件事,我後面會詳加說明)。也就是說,在日本沒有半個人知道這件事。當然,我自己更不會主動對他人提起。

米樂以要幫我擦掉褲子的汙漬為藉口,在我的腳上纏上鐵鏈,當時我人坐在沙發上,兩腳張得很開。鏈子的一端和我左邊的金庫綁在一起,因此米樂綁住的是我的左腳。由於我的腳張得很開,如果硬要綁在右腳的話,就容易被察覺了。結果,反而因為這樣稱了我的意。

當然,被鏈子綁住的那一刻,我還是愣住了,只想著事態嚴重了。怪的是,當下我竟忘了自己裝有義足。長時間用慣了的義足已經成為我的腳的一部分,有時候我甚至會覺得腳趾的地方有一點癢,明明它是鋁合金和矽膠做的呀。

現在想來還真是滑稽,我為了把鏈條解開,竟然花了這麼多力氣,卻始終無法把腳抽出來。當我深感絕望,瞪著自己的腳的時候,忽然想起左腳是義足,這才鬆了口氣。

不過,我的膝蓋下方綁著固定帶,從那裡伸出兩條吊帶緊勾住義足,此外,更有一層矽膠做的皮套把這些器具整個包覆住。我在義足上穿了薄薄的襪子,所以若要取下義足,必須先把襪子脫掉,剝除皮套,再把連線吊帶和義足的夾扣扳開。然而,這上面有鐵鏈緊緊纏繞著。

光是襪子的話,硬扯是可以脫得下來,問題是用矽膠做的皮套,與人類肌膚近似的皮套一直包到小腿肚的下緣,和身體緊密接合。雖說它的材質又滑又軟,但鐵鏈扣得這麼緊,實在是拔不出來。就算不惜將它撕裂,憑我的手勁也撼動不了它半分。

(真的不行了嗎?)

就在我快要放棄的時候,我突然想起放在廁所的舊刮鬍刀。

(旁邊有一枚新的刀片!)

我趕緊跑向廁所,用銳利的刀片割開皮套,將它剝離腳踝,接著從露出的義足上把夾扣鬆開。

就這樣,義足很容易被解了下來。同時,繞了兩圈的鏈圈輕而易舉地順著褲管滑落。

(成功了!)我心想。我重新把義足裝上,穿上襪子,打算就這麼回家去。

就在那一瞬間,我的腦海突然閃過謀殺段內的計劃。完美的犯罪!長期以來,我苦思不得的夢想,終於有實現的一天了!

此刻,我被米樂關著。表面上看來,我無法踏出這個房間半步。這樣的我竟然會出現在四公里之外的段內住處將他殺害,就物理現象而言,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不過,對我而言,卻宛如採囊取物一般!

2

當晚,我再度把用掛鎖扣住的鏈圈照原樣套回腳上。因為我先把義足取下了,所以十分簡單,接著,我再把義足裝上,回覆到米樂綁住我的樣子。直到黎明之前,我都在忙這些事。

這麼一來,我隨時都可以離開這個房間。這份安心感,讓我熟睡了四個小時,早上醒來時也很愉快。我將米樂送來的早餐吃個精光,連下午的咖啡也有心情品嚐了。

就連米樂凶神惡煞地逼問我田代江理子住在哪裡時,我也不再覺得那麼討厭,能適當地應付她。總之千萬不能激怒她,在把段內殺死之前,我必須被關在這裡。

也就是說,我必須讓第三者看到我的身體被米樂綁住,完全失去了行動能力。我知道幫傭的千代會在星期二回來,不過如果可以,我希望是千代以外的人看到我這個樣子。最好是妹妹志保或是花井秀子,我心中如此期盼著。

我是在星期天晚上殺死段內的,關於這整個經過,我稍後會說明。殺了人後,我回到白河家,當時我內心的激動,到現在我都還記得。

我非常興奮,卻不害怕,感覺全身充滿了力量。我回到水泥房間,對著水龍頭的水痛飲,然後再度套上鍊圈,把義足裝上。

(太好了!我終於把段內這隻壞蛆踩死了。各位,請欣賞我的傑作。無法踏出這個房間半步的我竟然成功殺人了。不可能的犯罪,就物理現象而言根本不可能發生的犯罪,我成功地辦到了,還平安回來了!)

我想大聲歡呼,沒辦法躺下睡覺。我在房間裡來回兜著圈子,高舉雙腳,用力擺動雙手,一、二,一、二地踏步走,腳上的鏈子敲著地板,發出匡啷的聲響。平常覺得刺耳的聲音,現在聽起來卻動聽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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