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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牛奶的人把紙盒放回標著自己學號的架子上,回到座位坐下。大家似乎都喝完了。“連學期最後一天都要喝牛奶啊!”雖然有人這樣說,但牛奶時間也就在本日告終。辛苦各位了。“明年沒有了嗎?”沒有。今年S中學被選為“厚生勞動省全國中學生乳製品推廣運動”的示範學校。因此每人每天都要喝兩百毫升的牛奶。四月體檢的時候,身高跟骨質密度增加率是不是會超過全國平均值呢?頗令人期待。“我們是實驗品啊?”的確,對有點拉肚子或是討厭牛奶的學生來說這是糟糕的一年也未可知。示範學校是教育委員會隨機挑選的,紙盒跟架子上都標著班級跟學號,以便確認是不是的確喝了。這樣讓人有被當成實驗品的感覺也不奇怪。只不過剛剛還愉快地喝著牛奶,一聽到實驗品這個詞就皺起臉來的人,請稍安勿躁。每天喝牛奶是壞事嗎?大家現在正值出現第二性徵的時期,天天在家喝牛奶好讓骨骼健壯,有多少人真能實行這種呼籲?此外,牛奶中的鈣質不只是骨骼成長的必須成分,也有益於神經傳導。常常焦躁不安的人會被說:“是不是缺乏鈣質啊?”指的就是這一點。家裡開電器行的渡邊同學好像能消除成人影片九成的馬賽克部分呢。裝在課業研討會紙袋裡的片子在男生之間流傳,由此可知各位在這個階段顯著成長的不只是身體,心理上也有相當大的變化。例子雖然可能舉得不好,但這就是第二反抗期。性徵期跟反抗期一起總稱為青春期。會被微不足道的話語刺傷,容易受到些微小事影像;然而同時也深切地追求確立自我。大家有沒有想起些什麼呢?比如剛才要是有人說:“每天能喝免費牛奶真是lucky!”的話會怎樣?我想現在這裡有點不愉快的氣氛就會完全不一樣了吧?這世上多的是隻要看的角度不同,同一件事就會完全不一樣的情況。從牛奶的話題扯到這個,或許你們一時之間腦子還轉不過來。雖然如此,各學科的老師都稱讚說今年的一年級同學無論哪個班都比往年來得穩重,說不定這就是牛奶意想不到的效果呢。

牛奶的話題先放在一邊,我這個月就辭職了。“要去別的學校任教?”不,是不當老師了。放棄這個職業了。所以一年二班的各位就成為我永遠不會忘記的最後一屆學生。發出惋惜聲音的人,謝謝你們。“辭職是因為那件事嗎?”是的。最後我有些話要跟大家說,那件事也包括在內。

*

到了辭職的關頭,反而再度思考“老師”到底是什麼。

之所以當老師,並不是因為有改變我人生的恩師之類的特殊理由,只是因為我家裡窮而已。爸媽一直都說女孩子念什麼書,不要升學算了。但是我喜歡唸書。申請育英會獎學金的時候,一下子就透過了。我覺得應該不是因為成績好,而是家境比我想象中還要貧窮吧。我上了本地的國立大學,一面研修喜歡的化學,一面在補習班打工當講師。有些大人覺得草草吃飯,補習到深夜的學生很可憐;但在我看來,讓爸媽低頭求你升學,真是太幸福了。大四那年,我開始找工作。雖然很捨不得不繼續做研究,但想有份安定生活的心情還是佔了上風。而且如果當老師的話,育英會的獎學金就不用還了。於是我毫不遲疑地參加了教師資格考試。“這動機不純正吧?”有人要這麼想也是沒辦法的事。但是我決心要做的話就要把教師的工作全做好。藉口說找不到想做的事,年紀不小了還賴在家裡渾噩度日的人很多;但立刻就找到想做的事,並且真正能去做的人也很少。既然如此,就全力去做眼前的事不就好了麼。在哪天找到自己真正想做的事之前,這應該是有利無弊的。“為什麼不去高中而當國中老師呢?”因為我認為既然要進入教育界,就要挑戰義務教育的現場。不想念高中的話退學就好了。我想關注無處可逃的孩子們。當時我有那種志向。我也有過熱血沸騰的時代啊。

田中同學、小川同學,這可不是笑點。

成為中學教師整八年,最初算是摸索學習吧,在城裡的M中學待了三年,之後休息一年,接著在縣境附近氣氛悠閒的這所S中學教了四年,實紀執了七年教鞭。

“那所M中學?”正是。最近常常上電視的櫻宮正義老師任教的學校。好了好了不要鬧。他那麼有名啊。“你認識他嗎?”姑且算認識吧,一起工作了三年,是知道這人沒錯,但那個時候他還不是現在這樣的熱血教師,所以你們對他的瞭解八成比我還清楚。什麼事,前川同學?“不知道所以請說明一下?”好吧,我沒什麼興趣所以就簡單說說。櫻宮老師從國中時起就是不良少年集團的頭頭,高中二年級的時候因為讓導師受傷而被退學。後來浪跡海外,似乎也做過不少危險的事情,但跟在紛爭與貧困中生存的人結識並共同生活之後,察覺到自己過去的錯誤,回國取得高中畢業資格,進入有名的私立大學就讀,最後當了國中英文老師。之所以選擇國中任教,好像是為了不讓跟自己當初誤入歧途時同樣年紀的孩子們重蹈覆轍。幾年前開始就在放學後也到熱鬧的街上巡邏,看見不回家到處遊蕩的孩子,就算不是本校的學生也都會上前勸說:“不要糟蹋自己。想要重頭來過現在就可以辦到!”他這麼熱心所以得到了“勸世鮮師”這個綽號,上電視啊出書什麼的十分活躍。“這不是跟上星期電視報導的內容一樣嗎?”那可真不好意思了。對知道他的人而言我的說明太無聊了吧。“重要的部分都沒說?”去年年底,才三十三歲的他被醫生告知只剩下幾個月的壽命,即便如此也仍舊不悲觀,打算從事教職到最後一刻的身影已經不只是熱血教師,簡直就像神職者一樣。是這麼回事吧?阿部同學很清楚呢。“尊敬他?”“想跟櫻宮老師學習?”這樣啊。

如果可能的話希望大家只學習後半部分就好。

說到櫻宮老師,景仰熱血教師的學生們可能會覺得我不太夠格吧。剛才也說了,我剛當老師的時候也曾經成為熱血教師。只要發生一點問題,就課也不上全班一起設法解決;只要有一個人離開教室,就算課上到一半也要追出去。但是有時候我會想,這世上沒有完美的人。老師要對著學生熱切說教,是不是有點離譜過頭了呢?把自己的人生觀強行灌輸給學生,只是自我滿足而已。說穿了不就是以高高在上的姿態小看孩子們嗎?我休假一年結束,要來S中學的時候就給自己定下了規矩。不直呼學生的名字。儘量以平等的態度、禮貌的言詞應對。就這兩項。的確有人注意到了。“注意到什麼?”注意到自己的身份不是嗎?每天都有虐待兒童的新聞,讓人覺得好像小孩都在被大人虐待似地。但各位不都是讓大人求你們“好好唸書吧”、“好好吃飯吧”這樣被捧在手心上長大的嗎?所以對大人也能不用敬稱,言談態度隨便不是嗎?也有不少老師覺得被學生們起綽號,或者是用隨便的言詞交談就是受學生歡迎的證據。因為電視上演的熱血老師幾乎都是這樣。大家在看校園劇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呢?熱血教師跟問題學生都是在發生事情的時候建立起深厚的信賴關係。這樣最後出現在演員表上只註明幾年級班的全體學生,那些大多數人的立場又如何呢?熱血教師就算在上正課的時候也熱血沸騰地訴說自己的經驗或者問題學生的心情。但這是大家想聽的嗎?別扯這些有的沒的快點上課吧。要是有認真的學生這麼說,就會得到人這個字的構成就是必須互相扶持……之類更多的廢話。到頭來反而成了認真的學生對問題學生道歉,說剛才不好意思啦。演戲的話或許不錯,但是現實中真的這樣代入會怎樣呢?話說回來,真的有非得打斷上課也要對平常謹守本分的學生說的教嗎?跟誤入歧途後迴歸正道的人相比,一直都循規蹈矩的人絕對比較偉大。可惜的是這種人是不會成為聚光燈焦點的。在學校也是一樣。於是認真過日子的人對自己的存在價值產生疑問,導致負面思考的原因不正在於此麼?

*

大家常用“信賴”這詞來描述師生之間的關係。從國中生也人人都有手機的時候開始,我就常常收到想死啦、不知道為什麼要活著啦,之類的簡訊。大概都是在半夜兩三點的時候。我也想過對在這種不像話的時間發來的簡訊無視就好了,但卻不能真的不予理會。的確也有惡意的例子。女學生髮簡訊給年輕的男老師說:“老師救命啊,我朋友危險了。”要老師去賓館。既然是那種地點,當老師的自然也有點警戒,但還是十萬火急地趕去了。結果在那裡被偷拍了照片。第二天家長就找到學校來,還報了警鬧得不可開交。但是我們這些同事立刻知道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因為該老師外在的性別跟他內在的性向並不相符。沒有必要為了這種胡說八道公開自己有性別認知障礙的私事,大家是這麼勸他的。但該老師為了維護教師的尊嚴,跟家長和學生說了真相。這個女生因為老師告誡她上課的時候不要聊天,覺得怎麼就只針對我呢?真讓人不爽。原因就是這麼無聊的事。“處分?”沒有。這所學校怎麼讓人妖跟單親媽媽擔任情緒不穩定的青少年的導師啊!家長隻字不提自己女兒做的錯事,反過來指責校方,結果算是學校敗給了這種家長吧。教育場所也扯到勝負是有點可笑啦……“是那個老師嗎?”他去年轉到了別的學校,現在以女老師的身份在那裡任教喔。

雖然這個例子有點極端,但要是別的男老師碰上這種事我想就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從那時開始,S中學的做法是就算是自己班上的學生來找,只要是異性的話,就聯絡別的同性老師去。一年級有四個班,男女導師各兩位,這樣安排就比較容易處理了。本班的男同學要找我出去的話,我就聯絡一班的戶倉老師,讓他代替我去。反過來要是一班的女同學有什麼事情的話就由我出面。“根本不知道?”那是因為沒有告訴你們。“來的是戶倉老師的話,真的緊急情況聯絡你也沒用?”長谷川同學,你上體育課的時候是不是不守規矩?剛才長谷川同學說真的緊急情況,我想其中的確也有那樣的簡訊。但不好意思,根據我的判斷一年裡大概也沒幾次。當然發簡訊的人當時真的覺得想死,真的覺得活著沒意義,真的覺得走投無路也說不定。可能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覺得世界上只剩下自己孤單一人。就算這樣也無妨,但至少顧慮一下你發簡訊的物件可能在做什麼,稍微替別人著想吧。即便如此,會發簡訊來可能還是好事。真的抱著黑暗負面想法的學生是不會發簡訊給老師的。

仰賴簡訊的人不如說是我呢。

*

就算身為老師,也不可能成天只想著學生的事。我有更重要的人。大家都知道我是單親媽媽,未婚母親。我本來要跟四歲女兒愛美的爸爸結婚的。他是我打從心底尊敬的人,擁有我所沒有的特質。婚禮之前我發現懷孕了。這下子是奉子成婚啊,我們一面這麼說,一面覺得真是喜上加喜。因為我懷孕,他也一起做了健康檢查。其實只是順便而已,沒想到卻發現他身染重病,於是取消了婚禮。“因為生病的緣故嗎?”當然。“他很可憐?”是啊,井坂同學。的確,對方突然生了重病但仍舊結婚,夫婦一起度過難關的人很多。但要是你的話會怎麼辦呢?自己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染上了HIV的話……HIV就是後天性免疫不全症候群,也就是愛滋病的病毒。這種說明沒有必要吧?暑假的讀書心得,班上大部分同學都選了同一本小說。大家都說“好感動”、“淚流不止”等等。既然大家都這麼說我也看了。是講援交的女孩子感染了HIV,最後病發身亡的故事。“內容沒這麼簡單吧?”好像有人不滿呢。但是就算被故事感動,碰到跟HIV帶原者性交過的人還是會退避三舍吧?濱崎同學,坐在第一排也用不著屏住呼吸。空氣不會傳染的。雖然現在的氣氛好像是我周圍半徑數公尺內都沒人想靠近,但其實握手、打噴嚏,洗澡或是游泳、共用餐具等是不會傳染的;也不會透過蚊蟲叮咬或是寵物傳播。輕微接吻也不會感染。就算身邊有帶原者,也不會因為日常生活傳染,班上有帶原者也不會傳染給同班同學。這些那本書裡都沒有提到。我該早點說的,我並沒有感染。大家的表情都難以置信的。的確性交是HIV傳染的途徑之一,但也並非百分之百一定會感染。我做產檢的時候結果是陰性,但是因為很難相信沒有感染,還再度檢查過。後來知道性交的感染率才恍然大悟。各位很容易被數字影響,所以感染率到底是多少我就不說了。想知道的人自己去查吧。

他是在海外過著自暴自棄的生活時染上HIV的。當然我沒法子無動於衷地接受這個事實。知道他有愛滋的時候,我檢查結果雖然是陰性,還是非常震驚。要是接受健檢的順序反過來,我絕對會擔心自己會不會感染而嚇得半死。我雖然沒感染,但肚子裡的孩子要是感染了可怎麼辦呢?每天都夜不成眠。我再怎麼敬愛他都還是有憎恨的時候。他對我道歉過不知多少次,一面道歉一面懇求我把孩子生下來。我從一開始就沒想過要墮胎。墮胎是謀殺。他知道自己染上了愛滋也沒有自暴自棄。所謂自作自受就是這樣了。也有很多像血友病患者等等,並非己身過失而感染了愛滋的例子啊。

即便如此,我想他心中的絕望一定深不可測。我跟他說我們還是結婚吧。雙方都瞭解狀況的話日常生活並沒有太大的障礙,即將出世的孩子也需要父親。但是他頑固地拒絕了。意志堅定的確是他的長處,但其實他是個非常頑固的人。他說孩子的幸福最重要。剛才很多人一瞬間似乎屏住了呼吸,好像看見什麼怪物似地。這世間對HIV帶原者確實存有偏見。就算孩子沒感染,要是給人知道父親是帶原者的話不知道會面臨什麼待遇。即便交了朋友,朋友的爸媽可能會對孩子說不能跟那個人一起玩。上學的話雖然吃飯啊體育課啊什麼的都不會有問題,但難保不會遭到同學甚至老師的欺負。沒爸爸的小孩的確也可能被歧視,但是相形之下社會還比較能接受。我們討論過之後決定不結婚,我自己把小孩生下來。

愛美出生之後確定並沒有感染。我真是如釋重負。絕對要好好養育她。我要守護這孩子。我在心裡發誓,把全部的愛情都投注在女兒身上。要是問我班上的學生跟女兒哪邊比較重要,那自然是女兒。這是理所當然的答案。愛美曾經問過我一次說,爸爸呢?爸爸在沒辦法跟愛美見面的地方努力工作喔。他放棄了父親的名分,將人生僅存的熱情全部灌注在工作上。

但是愛美卻已經不在了。

*

愛美滿一歲之後我把她送到託兒所,自己回來學校教書。城市裡的託兒所可以託到深夜,但在半鄉下地方就算延長時間也只能到六點為止。我孃家很遠,於是只好委託銀髮族人才派遣中心找保姆。他們介紹來的就是住在學校游泳池後面的竹中太太。沒錯,就是養了一隻叫做毛毛的大黑狗的那家。常有人越過游泳池旁邊的欄杆,拿便當菜或零食喂毛毛吧。竹中太太每天都在託兒所四點放學的時候去接受愛美,然後照顧到我下班為止。愛美非常喜歡竹中太太,叫她阿嬤跟她很親近;也很疼愛毛毛,說自己負責“喂毛毛吃飯”。就這樣麻煩了竹中太太快三年,今年年初她生病住院了一陣子。雖然她住院了,但我不想立刻就另外找人代替。在竹中太太康復前我就自己去接愛美。通常都請託兒所延長到六點,儘量早點把事情做完下班,但每星期三的教職員會議說不準什麼時候結束,所以那天四點就先去接她,讓她在保健室待到會開完為止。內藤同學跟松川同學常常去陪愛美玩。真的很謝謝你們。愛美曾經很高興地在我耳邊悄悄地說:“姐姐們說愛美跟小棉兔一樣可愛喔!”

你們倆都不要哭了。

愛美喜歡兔子。摸起來蓬蓬軟軟的東西都很喜歡。她特別喜歡從小朋友到高中生都受歡迎的造型玩偶“小棉兔”。帶到託兒所的包包、手帕、面紙、襪子、果汁罐等等全部都是小棉兔。每天早上她都拿著喜歡的小棉兔髮圈,坐在我腿上說:“綁成跟小棉兔一樣喔。”放假日逛街,看見小棉兔的產品她就眼睛發亮,直呼:“好可愛啊。”

愛美去世之前一星期左右,我們去了很久沒去的購物中心,剛好有情人節促銷活動。特設的大賣場有非常多種巧克力商品。最近有所謂的“友情巧克力”,女性朋友之間也流行互送巧克力,所以有很多可愛型的商品。愛美看見了小棉兔巧克力。小棉兔頭型的絨布小包包裡有一顆白巧克力做的小棉兔臉。不出所料,愛美想要那個。但是我們說好了只能買一樣東西的。那天愛美已經買了小棉兔的運動服了。就是她死的時候穿的那件粉紅色運動衣。我牽著愛美的手說:“下次來的時候再買吧。”平常的話就算是小棉兔商品,我只要這麼說她就悶悶不樂地放棄了,但是那天愛美非常堅決。她說不要衣服了要這個,當場賴在地上大哭。但是說好了就是說好了,我也不肯讓步。我暗地思忖晚點偷偷買了,情人節那天讓她驚喜一下吧?雖然心裡這麼想,還是嚴厲地說我們約好了的。母愛跟寵溺是兩回事。跟家人一起來買東西的下村同學剛好看到了說:“才七百日元而已,她這麼想要就買給她嘛?”讓我很不好意思。第三者出現使得愛美稍微冷靜了一點,鼓著腮幫子咕噥:“下次來的時候一定要買喔。”一面說著站起來。我苦笑著跟下村同學揮手道別。情人節還沒到愛美就死了。現在每天想起來都悔不當初,當時買給她就好了。

那天教職員會議在六點前就結束了。保健老師也參加教職員會議,但在六點放學前都會有幾位女同學輪流去陪愛美玩,愛美從來不會說好寂寞、好無聊或者亂鬧,總是乖乖地待在保健室等我。話雖如此,那天我去接她時卻不見人影。去廁所找她也不在。剛好那時是社團活動結束,收拾東西換衣服的時段,她會不會到姐姐們的社團活動室去了呢?我不以為意地在校內找愛美。一開始碰到的是內藤同學跟松川同學吧。我問愛美有沒到美術室來,你們說:“本來想去跟愛美玩的,快五點的時候去保健室沒看到她,以為她今天不在。”然後就跟我一起找。天色雖然已經暗了,但是學校裡還有很多人,其他老師也幫著一起找愛美。結果是棒球社的星野同學找到的。他說:“今天是沒看到啦,但是以前看過她走到游泳池那邊。”我們就一起過去。冬天的時候游泳池的入口上鎖,還拴著鐵鏈,我們得翻過柵門,但是愛美可以從鐵鏈的空隙間鑽過去。夏天才有游泳課,但為了消防原因一年四季游泳池裡都蓄著水。愛美浮在漂著枯葉的昏暗水面上。我衝過去把愛美救上來,她的身體跟冰一樣冷,也沒有心跳。我一面叫她的名字一面替她做人工呼吸跟心臟按摩。星野同學不顧看見小孩屍體的驚嚇,立刻去找其他的老師。愛美送到醫院後診斷為溺斃。警方從沒有外傷跟衣著整齊判斷她是不小心失足掉進游泳池意外死亡的。當時天已經完全黑了,我根本無暇顧及其他,但卻記得看見竹中太太家的毛毛從欄杆對面探頭過來。警方調查發現,那邊欄杆附近有跟愛美託兒所發的麵包同樣的麵包碎片。有幾個學生說在游泳池附近看見愛美。原來愛美每個星期都會到游泳池那裡去,應該是去喂毛毛吃麵包。竹中太太拜託鄰居照顧毛毛,愛美不知道這件事,可能以為自己不去喂毛毛的話它就會餓死。要是讓我知道她溜出保健室的話一定會捱罵,所以她總是一個人偷偷跑去,大概十分鐘就回來。我完全沒察覺。每次我問媽媽不在的時候她都做什麼呢?愛美總是用淘氣的眼神望著我說,跟姐姐們一起玩啊。那分明是隱瞞著什麼秘密的神情,要是我多追問一下就好了。那樣愛美或許就不會自己跑到游泳池附近了。

愛美是因為我身為家長保護不周而死的。在學校發生這種事,讓各位受到驚嚇真的非常抱歉。事發已經一個多月,每天早上我還是在被子裡伸手找愛美。愛美睡覺的時候總是要貼著我。要是我故意移開身子,她閉著眼睛也會伸手摸過來。我握住她的手她就又安心睡著了。每天醒來的時候,發現不管怎樣伸手尋找都再也摸不到她軟嫩的小臉跟柔順的頭髮時,我總是淚流不止。提出辭呈的時候校長問我:“是因為那次意外的緣故嗎?”剛才北原同學也問了同樣的問題。我之所以決定辭職原因的確是因為愛美的死。但是,要是愛美的死真的是意外,就算是為了遣散悲傷跟懺悔自己的罪孽,我也會繼續當老師。既然如此我為什麼還要辭職呢?

因為愛美的死不是意外,她是被本班的學生殺害的。

*

大家對年齡限制有什麼看法?比方說,要幾歲才能抽菸喝酒呢,西尾同學?沒錯,要滿二十歲。大家知道就好。二十歲就是成人了。每年電視新聞上的成人儀式,都是滿二十歲的新成人拼命喝酒的報導。為什麼那些人非得在這個時候喝酒呢?當然媒體渲染也是原因之一,但要是沒有“滿二十歲才能飲酒”的限制的話,或許就用不著那麼大做文章了吧?法律允許滿二十歲飲酒,並非建議滿了二十歲就要喝酒。但是既然有年齡限制,覺得滿了這個年齡不喝好像就虧到,所以助長了這種現象吧?話雖如此,若是沒有限制,搞不好真的會有學生醉醺醺地來上學。班上一定也有人完全無視限制,在叔叔伯伯等親戚的勸誘之下喝過酒。要大家都依照倫理觀念來行動畢竟只是理想而已。

不知道我想說什麼?

這話暫且不提,各位好像都對犯人非常感興趣的樣子。我們班上有犯罪者這個事實,大家的感覺一定是好奇多於害怕。其中好像有人猜得到,也有人露出知情的樣子。我個人對現在還能若無其事地坐在原位的犯人感到非常驚訝。驚訝嗎?其實也不是。其中一個犯人是希望自己的大名能公諸於世的。相反地另外一人從剛剛開始臉色就非常不好,好像覺得這跟之前的約定不一樣,心裡非常不安。不用擔心。我沒打算要在這裡公佈兩人的名字。

各位知道少年法嗎?

少年因為身心都未發育成熟,由國家代替家長制定了最好的自新之道。在我十幾歲的時候,未滿十六歲的少年就算殺了人,只要家庭法院認可,進少年觀護所就得了。小孩是純真的,這不知道是哪個時代的神話。九〇年代,十四五歲的孩子鑽少年法的漏洞,犯下了許多嚴重的罪案。各位還只有兩三歲的時候發生的“K市連續兒童殺人案”應該很多人都知道吧?要是說出犯人在恐嚇信裡用的名字,或許會有人想起來說:“啊啊,那個啊。”隨著這種事件發生,社會對於修正少年法的聲浪甚囂塵上。於是二〇〇一年四月施行了修正少年法,將刑事責任年齡從十六歲降為十四歲。

各位現在是十三歲。那麼年齡到底意味著什麼呢?

去年八月發生的“T市一家五口滅門血案”大家應該都還記憶猶新。犯人在暑假的時候把推理小說裡提到的各種毒藥分別少量混入家人的晚飯裡,然後每天把不同的症狀記錄在部落格上。但是症狀沒有犯人想象得那麼嚴重讓她感到不滿,最後把氰化鉀加到晚餐的咖哩中,害死了雙親、祖父母跟小學四年級的弟弟。犯人是這家的長女,十三歲的初一學生。她在部落格上貼的最後一篇記事是:“不管怎麼說,到頭來氰化鉀最有效!”這個案子電視跟報紙都大肆報導。“露娜希事件?”就是曾根同學說的。大家對這個名字比較有印象的樣子。露娜(Luna)是羅馬神話裡的月亮,也指月神。希臘神話裡叫做席琳娜(Selina)。“這個沒聽過?”也罷,無所謂。露娜希(lunacy)這個字是指精神異常、心智喪失,或者愚蠢的行為。少女殺人犯在部落格用這個名字,所以媒體就把這個案子叫做“露娜希事件”,說是“認真乖巧的女孩搖身一變成為瘋狂的月神”,甚至扯到雙重人格說,津津樂道地拼命渲染。你們有多少人知道少女受到了什麼處罰嗎?這個案子取了如此誇張的名稱,犯人因為未成年,姓名跟真面目都沒有公開;雖然只能從殘忍的事件內容推測少女心中的黑暗,但只抓著這點大做文章,真正重要的真相完全不明,就漸漸被人淡忘了。新聞可以這樣做麼?本案的報導只在某些孩子心中的黑暗面烙下了名為“露娜希”這個絲毫沒有人味的變態犯罪者的存在,煽動可悲的孩子們崇拜愚蠢的罪犯而已。我認為未成年罪犯不公開姓名跟面貌的話,犯人自鳴得意的化名也不該報導才是。真名既然用少年A或少女B來代替,部落格上的自稱“露娜希”也該打上馬賽克,隨便取個“傻瓜”、“屎蛋”之類的渾名就好。K市的兒童殺人案也不用特地公開犯人親筆的署名,“分明是個很普通的名字,卻裝腔作勢假借同音字,大概是在炫耀自己會寫複雜的漢字吧。”如此嗤之以鼻得了。大家覺得自稱露娜希的少女長得什麼樣子?請冷靜地思考一下。美少女會自稱露娜希嗎?既然不公開真面目,就附上用粗線清楚地畫著人中或法令紋那樣帶著惡意的漫畫像也成。儘量表現這也是個普通人。越是給了特別待遇、越是議論紛紜,少年犯就越是自我陶醉。於是乎憧憬罪犯的愚蠢小孩就更多了。一開始就知道犯人未成年的話,大人就應該將案件儘量低調處理,好好教訓一下自我陶醉是非不分的愚蠢小孩才對。少女犯只要在隨便哪個兒童輔導機構寫寫作文,幾年之後就能若無其事地迴歸社會。

但是大家知道這個案子有比殺人犯更受責難的人嗎?

那就是犯人學校裡的理科老師。這裡我們考量到當事人的隱私,稱呼他T老師就好。T老師對教學非常熱心,也非常重視安全,連危險性低的實驗都不太讓學生做。他對於近年理科教學方式雖然有異議,但卻積極地投入實驗跟實習的安全措施。“你認識他嗎?”其實事發前幾天,我們剛好有機會在“全國中學科展”的會場上聊過。犯人在暑假前跟T老師說:“我想去拿忘在化學實驗室的筆記本。”帶班的T老師在幾分鐘後有家常面談,不疑有他地把實驗室鑰匙給了平日乖巧的女學生。案發之後發現,犯人用來做實驗的藥品幾乎都是在自家附近藥房或者是線上購物買的,只有氰化鉀是從學校拿出來的。於是輿論嚴厲地追究T老師的管理責任。不僅如此,竟然還有“是不是T老師慫恿女學生”這種無稽之談,最後被逼到不得不辭去教職的地步。T老師被剝奪的不只是工作而已。連日的誹謗跟中傷讓T老師的太太身心嚴重耗損,現在世間已經淡忘了這個案子,但她仍舊住院療養,小學三年級的兒子則送到遙遠的外婆家,改用母姓上學。撇開跟T老師有一面之緣不談,身為同業者,案發之後我也收到了教育委員會發的危險物品徹底管理通知書。中學的理科教學雖然用不著氰化鉀,但T老師說不定是有別的考量。儘管有這種東西還是隨便就把鑰匙交出去,或許的確是管理失責。然而像本校雖然沒有氰化鉀,但能殺人的藥品可也不少。化學藥品櫃子的鑰匙放在學生拿不到的地方,但是用金屬棒之類的打破玻璃,還是一樣可以到手。這麼說來家政教室的菜刀呢?連體育館倉庫的跳繩也能殺人。我們當老師的原本就算知道學生制服口袋裡有刀,也不能強行沒收。即使那個學生打算用刀傷人,只要說是上下學途中防身用的我們也不能怎樣。跟上面報告也只會說:“嚴重告誡吧。”要到刀子生出事端才終於能沒收。當然那時已經太遲了。於是就會被指責:“既然知道學生帶著刀,為什麼不防患於未然?”真正不對的到底是誰?

真的是沒能嚴厲管教學生的老師不對嗎?

那我到底該如何是好呢?

*

愛美的葬禮私下悄悄舉行了。很多人想參加都被我婉拒,真是對不起。雖然我也想要很多人跟愛美告別,但我更想讓愛美的爸爸送她最後一程。愛美只見過父親一面。那是去年年底的事。晚上看電視的時候愛美指著熒幕說:“我昨天看見這個叔叔喔。”我以為我心臟要停了。愛美說叔叔在託兒所的圍欄外面看著她盪鞦韆,看見她在看他,就招手教她走到圍欄旁邊。叔叔問:“你是小愛美吧?有沒有每天都開心啊?”愛美回答:“有啊。”叔叔說:“那就好。”然後笑著走了。我想應該是愛美的爸爸不會錯。近來託兒所的安全措施也加強了,連住在附近的鄰居路過探頭看看,都會非常注意。他的話就算有人詢問應該也能編出理由來。說不定還會大受歡迎被請進去。我心想為什麼突然出現?已經五年沒聯絡了。這才分手以來第一次打電話給他。他告訴我他終究發病了。小說裡的主人翁一下子就發病,但通常HIV的潛伏期據說是五到十年左右。他的話是十四年,不知道是不是該說真能撐,還是說真能忍。我無言以對,他有氣無力地說:“以後不會再這樣了。”聲音裡完全感覺不出半點電視上的氣勢。我跟他提議說寒假的時候我們一起到遠方去度假吧。並不是同情他來日無多,是真的想親子三人一起生活。但是他也無力地拒絕了。愛美第一次被父親抱在懷裡的時候已經魂歸九天。他緊緊抱著愛美的遺體,自責說愛美的死都是因為他過去犯的過錯,痛哭了一整個晚上。有種形容說眼淚都哭幹了,這對他和我都不適用。眼淚要是能哭幹就好了。我非常後悔,早知如此就算強迫他也要大家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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