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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書

幸福就像虛無縹緲的肥皂泡泡。——國中二年級男生的遺書用這句破題會不會太噁心了點?

唯一愛的人棄我而去的那天晚上,要洗澡的時候發現連沐浴精的罐子都空了。人生就是這樣。我沒辦法只好在沐浴精的瓶子裡灌了足夠洗一次分量的水,用力搖晃,半透明的瓶子裡充滿了小小的泡沫。

那個時候我就想,這就是我。稀釋了一無所有的空殼中僅存的幸福殘骸,變成滿滿的小泡沫。即使知道這全是空洞的幻象,但總比一無所有要好。

八月三十一號。今天我在學校裝了炸彈。遙控引爆裝置的開關是手機簡訊的送出鍵。裝在炸彈裡的手機只要震動就會引爆。我特地去新辦了一支手機,只要知道號碼,誰的手機都可以引爆,連打錯的電話也會在五秒之內,砰!

炸彈裝在體育館舞臺中央的講臺裡面。

明天是第二學期的開學典禮,全校學生都會在體育館集合。我預定要接受表揚。昨天班導寺田打電話來說我第一學期寫的作文獲得全縣第一名,告訴我在開學典禮上表揚的程式。

我上臺接受校長頒發的獎狀之後,就代替校長上講臺,朗讀自己的作文。但是我不會做那種沒意義的事。我會發表一段短短的告別辭,然後按下手機按鍵——

一切都灰飛煙滅。還拉上一堆沒用的廢物墊背。

這次前所未聞的少年犯罪,電視臺會緊咬著不放吧?媒體會大為騷動吧?這樣的話我會被視為怎樣的人呢?要是把“內心的黑暗”這種陳腐言詞跟老套的想象套在我身上的話,不如就公開這個網頁。可惜的是因為我未成年而不能公開真實姓名。

大家到底想知道犯罪者的什麼呢?成長過程、隱藏在內心的瘋狂念頭,說穿了還是犯罪動機吧?這樣我就針對這一點來寫了。

我瞭解殺人是犯罪。但我不能瞭解這為何是壞事。人只是地球上無數生物之一。為了得到某種利益而消滅某個物體的話,那也是沒辦法的事不是嗎?

就算我這麼認為,學校出了“生命”這個作文題目的話,我還是能比全縣所有中學生寫得好。

我引用了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罪與罰》裡“被選中的非凡人物為了新世界的成長,有超越現行社會規範的權利”,然後使用“生命的尊嚴”等詞彙,用中學生的口吻主張這個世界上沒有能被認可的殺人行為。原稿用紙五張,半小時不到就寫完了。

我要說什麼?我要說的就是用文章表現的道德觀,單純只是教育的學習成果而已。

有人本能覺得殺人是壞事嗎?這個信仰薄弱的國家裡大部分的人,因為從懂事開始就被灌輸這種觀念,所以才根深蒂固了不是麼?正因為如此才會認為殘忍的犯罪者當然該判處死刑。連這裡面的矛盾都看不出來。

但是非常罕見地,也有在接受了教育之後,不顧自己的地位跟名譽,主張就算是犯罪者生命也一樣寶貴的人。到底要接受怎樣的教育才能培養出那種感性呢?從出生開始就每天晚上聽歌頌生命尊嚴的故事(有這種玩意嗎)?要是這樣的話我可以理解為何自己沒有這種感性。

因為我從來沒聽過母親給我講故事。她有陪我睡。但每天晚上聽的都是電子工程學的話。電流、電壓、歐姆定律、基爾霍夫定律、戴維寧定理、諾頓定理……。母親的夢想是成為發明家。要製造能夠消除任何癌細胞的機器。她的故事總是以這句話作結。

一個人的價值觀跟標準是由成長環境決定的。而判斷他人的標準是依據自己最初接觸的人物而定,我想這個人通常都是母親。比方說同一個人物A,由嚴格的母親養出來的人會覺得A很溫和;但由溫柔的母親養出來的人就會覺得A很嚴格。

至少我的標準是我母親。但是我還沒碰到過比她更優秀的人。也就是說死了會令人感到可惜的人,我周圍一個也沒有。很遺憾這包括了我父親。他就是個爽朗的鄉下電器行老闆。雖然並不討厭,但也沒有活著的價值。

不管多麼聰明的人都有低潮的時候。也有雖然不是自己的錯,卻被別人牽連的困頓時期。母親就是在這種時候遇見父親。

母親是歸國子女,在日本頂尖的大學讀電子工程博士。她研究的最後階段碰上了很大的阻礙,就在此時還發生了車禍。

她參加學會活動從外縣市的國立大學回東京的時候,夜間客運巴士的駕駛打瞌睡,車輛翻落到山崖底下,死傷人數超過十人,非常嚴重。父親搭乘同一班巴士要去參加學生時代朋友的結婚典禮,他把撞到頭失去意識的母親從車上拖出來,送上最先到達現場的救護車。

兩人因此相識結婚,生下了我。不,順序說不定相反。母親沒有完成研究題目,只修畢了課程,完全沒有發揮之前磨練的才能,就這樣到鄉下來定居。

這在某種程度上或許可說是她的復健時期。

母親總是在越來越冷清的商店街電器行一角,用簡單明瞭的方式把她擁有的知識教給我。有時拆開小鬧鐘、有時分解大電視,告訴我發明沒有盡頭。

“阿修是非常聰明的孩子。媽媽無法完成的夢想就只能交給阿修了。”

母親一面這麼說,一面用連小學低年級生都能理解的話,反覆解釋她沒有完成的研究時,說不定靈光一現。她瞞著父親寫了論文,送到美國的學會。那時我九歲。

過了沒多久,母親以前研究室的教授就來勸說她回大學去。我在隔壁房間偷聽,有人肯定她優秀的才能讓我非常高興,甚至勝於母親可能離開的不安。

但是母親拒絕了。她說自己要是還單身的話隨時都可以回去,但現在沒法拋下孩子離開。

她因為我而拒絕了人家。這讓我十分震驚。我扯了母親的後退。別說我是個沒有存在價值的人了,好像連自己的存在本身都被否定了一樣。

有個詞叫做斷腸之思,我想當時母親應該是抱著這種心情拒絕了邀請吧。強行壓抑的情緒直接朝著我發洩。

“要是沒有你就好了。”

她這麼說,開始每天打我。青菜沒吃完、考試犯了小錯、關門太用力……。隨便什麼理由都無所謂。她只是不能原諒我存在她眼前這個事實吧。

每次被打,我都覺得身體裡的空洞又擴張了。

但是我從沒想過要告訴父親。我並不討厭他,但他什麼事都讓母親決定,自己一副沒事人的樣子輕鬆度日,看著看著就滿滿瞧不起他了。

當然我就算臉腫起來、手腳淤血,也從不憎恨母親。因為她情緒失控當天的晚上,一定會到我房間來,我假裝睡著,她會溫柔地撫摸我的頭,一面哭著說:“對不起、對不起。”這樣我怎麼憎恨她呢?

母親離開房間以後,我把臉埋在枕頭裡啜泣。唯一愛的人因為我而痛苦,這讓我非常難過。

那個時候我第一次想到死。

要是我死了,母親就能充分發揮她的才能,完成多年以來的夢想。我在腦中演練所有能想到的自殺方法。衝到公路上的卡車前面。從小學的屋頂跳下來。用刀刺進心臟。不管哪種都是醜惡不像樣的死法。想起前年冬天在醫院病床上安詳去世的阿嬤,就覺得不如生病死掉算了。

就在我絞盡腦汁思索死法的時候,雙親離婚了。我才十歲。父親發現母親虐待我。好像是商店街的鄰居告訴他的。母親完全沒有辯解,決定手續辦完就離家。我雖然知道母親不會帶我走,但還是感到撕心裂肺般的難受,眼淚流個不停,身體裡好像完全空了。

決定離婚之後,母親就不再打我了。相反地一有空就憐愛地撫摸我的臉和額頭。吃飯的時候都做我喜歡的菜。包心菜卷、焗烤、蛋卷……手巧的她做的菜比任何餐廳都好吃。

離別的前一天我們倆最後一次一起出門。她問我想去哪裡,我無法回答。一開口好像眼淚就會掉下來。結果就到鎮外國道旁新蓋好的購物中心。

母親在那裡買了幾十本書跟最新的遊戲機給我。遊戲機是為了排遣當時的落寞而買,遊戲軟體她讓我選自己喜歡的。但是書全部是她選的。

“這些書現在對你可能還有點難,等到上中學的時候再看吧。全部都是對媽媽的人生有重大影響的書。阿修流著媽媽的血,一定也會被感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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