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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裡的電視上成天都在炒作“露娜希事件”。露娜希的家庭環境、在學校的情形、成績、社團活動、嗜好、喜歡的書、喜歡的電影……。只要開啟電視,不想知道露娜希的情報都不行。

跟這正好相反,我參加科展得獎的事母親知道了嗎?我甚至想象瀨口教授跟母親在大學的餐廳一起喝咖啡的場面。

“之前科展的時候有個孩子的發明很有趣喔。他叫做渡邊修哉……”

真夠蠢。他們才不會聊這種事呢。大家一定都在談“露娜希事件”吧。露娜希事件炒得越厲害,我就覺得身體中的泡泡一一破滅。做了好事上了報紙,母親也沒注意到。要是、要是我也成為罪犯的話,母親會不會趕來呢——。

以上就是我的“成長過程”、“隱藏在內心的瘋狂”,跟“動機”。正確來說是最初的“犯罪動機”。

犯罪也有各式各樣的。順手牽羊、竊盜、傷害……。就算犯下半調子的罪行,也不過是被警察跟老師說教而已。而且這種程度的話,一起被關注的是父親跟美由紀阿姨。這樣的話根本毫無意義。

我最討厭無意義的行動。要犯罪的話,一定得要是震驚社會,讓電視跟平面媒體大肆報導的案子不可。這樣一來果然得殺人了。拿家裡廚房的菜刀揮舞,沿著商店街大叫狂奔,刺死熟食店的阿姨當然也會被大肆報導,但這樣責任還是隻能追究到父親跟美由紀阿姨頭上。

媒體要是報導我人格形成的影響是那兩人的話就沒意義了。要是把他當家人一樣接受,不讓他到別的地方唸書就好。父親要是說出這種話讓全國報導的話就太丟臉了。

不是這樣的。要是媒體報導責任在母親身上,她就會趕來吧。案子發生之後,輿論的目光必須集中在母親身上。我跟母親共有的東西,那就是才能。也就是說我犯下的罪行一定要跟母親遺傳給我的才能相關。這樣的話——就用我的發明得了。

要不要新做一個呢?不,已經有了最合適的作品了不是嗎?“嚇人錢包”。頒獎的時候瀨口教授說了。

“是學校老師教你的嗎?”

我這麼回答。

“不是。……是母親教我的。”

發生殺人案的話,兇器當然會成為焦點。刀子或金屬棒太無聊了。露娜希事件的氰化鉀跟各種藥物,說穿了也不過就是從網路上買的、從學校裡偷出來的現成東西而已。借刀殺人完全和本人的才能扯不上關係。

兇器要是少年犯自己發明的話,大家會有怎樣的反應呢?而且那還是“全國中學生科展”這種健全青少年比賽的得獎作品,媒體一定會大為騷動。給獎的評審可能都會被牽連。這樣一來瀨口教授就會說少年的技術是母親教的吧?

就算這種可能性很低,開電器行的父親也很可能會受到世間質疑,為了轉嫁責任他說不定會把母親抬出來。說話回來與其這樣東想西想,我自己說出來不就好了嗎?

從懂事開始母親就教我電子工程學,從來沒給我講過“桃太郎”、“鶴的報恩”之類的故事。

我想這種發言會引起不小的爭議。母親會跟我說什麼呢?一定會說:“阿修,對不起,”然後跟那時候一樣緊緊抱住我吧。

兇器決定之後就是目標了。我這個鄉下小鎮國中生的活動範圍只有自家、“研究室”、學校這三個地方及其周邊。之前說過了,要是在自家,特別是商店街附近犯案的話,就算兇器是我的發明品,責任也不會追究到母親,而是父親頭上。“研究室”周圍沒人住。雖然可以拿到河邊玩的小孩當目標,但那裡是危險場所,小孩不會定期來玩耍,不適合計劃性犯罪。這樣的話只有學校了。學校發生殺人案,媒體也一定會大肆報導。

那要殺誰呢?其實誰都可以。我對鄉下的笨蛋本來就沒興趣,班上同學的名字我幾乎都不知道。不管是老師或者學生,媒體都會趨之若鶩吧。

中學男生殺害老師!

中學男生殺害同學!

不管哪種情況說有魅力都很有魅力,說無聊也都很無聊。

一般來說,人到底什麼時候才會想要殺人呢?坐在我隔壁的傢伙上課的時候在筆記本上猛寫“去死”。毫無長處沒有生存價值的不是你嗎?讓人非常想這麼吐槽的傢伙,到底想要誰去死呢?我覺得讓他選目標說不定不錯。

但是我之所以跟他搭訕並不是只因為這個原因。是因為這個殺人計劃需要有證人。就算殺了人,沒人知道的話就沒意義。但是自首太蠢了。所以得要有人參與我的計劃,跟警察、媒體作證才行。

並不是誰都可以。首先律己甚嚴、到處發揮正義感的傢伙就不行。為了要見證計劃的各階段,可能會跟大人透露的傢伙也不行。“不可以殺人喔!”會這樣說教的傢伙當然更不用提了。

接著,滿足於現在生活的人也不行。那種傢伙全都在看見似乎比自己不幸的人的時候就會同情人家。“喂,為什麼想殺人呢?有什麼不愉快嗎?跟我說說好嗎?”要是給人這麼問可怎麼辦?你只是想爽一下而已吧!

這些傢伙很容易理解。同班同學的個性花一星期觀察就大概都能分辨出來。

一定要小心笨蛋。而且是搭順風車的笨蛋。比方說看到小電影的馬賽克除去了,就像那是自己辦到的一樣到處宣傳的笨蛋。只不過去網頁看上面的動物屍體照片,就覺得自己好像是兇惡少年的同夥一樣的笨蛋。會到處去說自己是共犯的傢伙絕對不行。

理想的人選是雖然是笨蛋,但內心積蓄著不滿的膽小鬼。下村直樹完全符合這個條件。

二月初,“嚇人錢包”升級成功。實行計劃的時機終於到了。

我雖然跟下村幾乎沒說過話,但親切地跟他搭訕,稍微捧他兩句,他立刻就對我推心置腹。我隨便說些違心之論,輕輕刺激他一下,這很簡單。然後我再提起小電影的話題就完美無缺了。

但是我立刻就後悔選下村當證人。

第一件令我失望的是他沒有想殺的人。他只是因為不知怎地感到不爽,而詞彙不夠只能用“去死”兩個字發洩出來而已。

而且他真的很討人厭。他在學校沉默寡言,但稍微跟他親近一點他就說個不停,說個不停……

“媽媽做的紅蘿蔔餅乾,你不吃嗎?這樣啊,渡邊跟我一樣討厭紅蘿蔔啊。我們真合得來。我也只能吃這個。我討厭紅蘿蔔,所以媽媽試了各種不同的料理方法跟甜點,每種都好難吃。但是隻有這個覺得還可以,就吃吃看吧。”

他以為自己是誰啊。我之所以不吃餅乾是因為覺得噁心。兒子已經是中學生了,去同學家玩還給他帶手工餅乾的母親令人噁心,而就這樣帶來一點不覺得丟臉的下村也夠噁心了。

我心想,乾脆殺掉這傢伙算了。我第一次發現殺意是在本來應該保持一定距離的人跨越界線的時候產生的。

但是就在我想找別人當證人的時候,下村提出了我沒想到的目標。我根本想都沒想到的人——班導的女兒。

中學男生在校內殺害導師的小孩!

這是到目前為止沒有過的案例。媒體一定會愛死的。看見“嚇人錢包”就歇斯底里罵我的班導。心不甘情不願在報名表上蓋章的班導。她的小孩。以下村來說算是不賴了。而且他還告訴我小孩在購物中心想買小棉兔頭型的絨布小包,但是班導沒買給她。於是我決定還是讓下村當證人了。

下村以為我們只是要惡作劇,心情好得很。他幹勁十足地說要事先調查,自己計劃起來。列出一堆無聊的事項,我想隨便他算了,他就更得寸進尺。

“那個小孩會不會哭啊?渡邊你覺得呢?”

他一面發出愚蠢的笑聲一面問。到底有什麼好笑啊?

“不會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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