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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裡克·科林森從凱薩達給我打來了一個電報:

望接電即來句號有難至危句號需君相助句號請來夕照旅館一會句號切勿來電句號萬不可為嘉波莉所知句號十萬火急

埃裡克·卡特

電報是星期五上午送到事務所的。

那天上午我不在舊金山。我是在北邊的馬丁內斯鎮,跟菲爾·利奇的一個已經離異的妻子講價錢。這個菲爾·利奇化名極多,是個神秘人物。他盜賣孤兒證,大量流入西北各地,因此我們要想拿住他,而且要得很急。他這個前任的老婆是個嬌小可愛的金髮女郎,是當電話接線員的,她手裡有他的一張照片,算是比較新的,願意賣給我們。

“他從來不拿我好好當人看待,怕我手裡會積起倆錢兒,所以從來不肯把他的臭支票大大方方開一張給我,”她抱怨說,“我只好自己掙錢來應付我的花銷。今天也不知是哪個騷貨在大把大把拿他的,為什麼我就不能從他身上撈兩個呢?你說吧,這張照片你肯出多少錢買?”

她自然是過高估計了這張照片在我們心目中的價值,不過我最後還是把這樁交易跟她做成了。這樣等我回到市裡,已經是六點過後了,要搭火車當夜趕到凱薩達是來不及了。我就帶了點衣服,裝上個旅行包,到車庫裡開出我的汽車,直駛凱薩達。

凱薩達距舊金山有八十來英里,那是一個只有一家旅館的小鎮,貼在一座山的巖坡上,山的形成年代還不算太久遠,順著山坡下去就是太平洋。凱薩達的海灘太陡,而且地又堅實,尖石極多,不是個游泳的好地方,所以凱薩達沒賺到過避暑遊客多少錢。有個時期那裡成了私酒販子卸貨的口岸,倒是熱鬧過一陣,可是那檔兒買賣如今早已偃旗息鼓,因為私酒販子發現:把私酒從境外販來,倒還不如在國內就地取材,獲利既大,風險又小。從此凱薩達又睡起大覺來。

當天夜裡我十一點多到了鎮上,停好車子,穿過大街便是夕照旅館。那是一座黃色的樓房,樓不高,卻鋪得很開。大堂裡只有夜班接待員一個人,那是個娘娘腔的小個子,看年紀已有六十好幾,他費盡心機要逗我看他的指甲是染得紅紅的、亮亮的。

他一看我在住宿登記簿上籤下的名字,就遞給我一個封好的信封,那是旅館的專印信封,上面是埃裡克·科林森的筆跡,寫明交我親收。我撕開信封,看信箋上寫的是:

請勿外出,等我回來見面再談。

E.C.

“這封信留在這兒有多久了?”我問。

“八點鐘左右就留在這兒了。卡特先生等了你一個多鐘頭,後來看火車站來的公共汽車末班車都過了,他就走了。”

“他不住在這兒?”

“唷,他哪能住這兒呢。他和他的新娘在小海灣那邊租了圖克家的宅子住。”

科林森這種人,他叫我幹什麼我是不能認真聽他的。我就問:

“去那個地方怎麼走?”

“那個地方你夜裡去是絕對找不到的,”那接待員擺出一副“包你沒錯”的架勢對我說,“除非你繞道走東邊的那條路去,可即使走那條路我看你也到不了,除非你熟悉那一帶的地形。”

“是嗎?那白天去那個地方是怎麼走的呢?”

“沿著這條大街走到盡頭,見了岔路走靠海的一支,就順著那條路沿懸崖一直走下去。那也實在算不上是一條路,倒還不如說是條小山徑。走上約莫三英里,就到那座宅子了。宅子坐落在一座小山上,外表看去是棕色的,上面是木瓦頂,四面都貼著牆面板。白天去還是挺容易找的,只要你記住‘遇岔路須向右,緊靠大海一直走’就行。可是夜裡去找你是八輩子也……”

“多謝了,”我不想聽他再兜翻一遍,就趕緊截住了他。

他領我上樓到一個房間裡,說好五點鐘一定叫醒我,我不到午夜就睡著了。

一清早,電話就來叫醒我了。我從床上爬起來向電話裡回了一句:“好,謝謝,”一看天色是陰沉沉、霧濛濛的,且又寒氣逼人,看來這天氣靠不住。等到我穿好衣服下樓,看這天氣還是沒有多大好轉的跡象。那旅館接待員對我說,凱薩達這個鎮上在七點以前是八輩子也找不到一個地方吃早飯的。

我出了旅館,順著大街而去,走不上一會兒大街便變成了一條泥土路,我就順著這泥土路走,到岔路口便拐入了折向大海的那條支路。那條支路從一開始就實在算不上是一條路,走不多久便只剩了一條石徑,在一道巖架的斜坡上蜿蜒伸去,跟著那道巖架愈來愈逼向海邊。愈往前去那巖架的斜坡也愈陡,到後來斜坡上的石徑簡直就成了橫在懸崖面上的一道忽寬忽窄的石樑——寬處也不過八英尺到十英尺,窄處只得四五英尺。小徑的後上方是聳起的懸崖,有六七十英尺高;下前方則崖面斜削而下,跌落一百多英尺,碎石狼藉散入了大海。風是從中國的那個方向來的,頭上吹得霧氣紛紛越過崖頂而去,底下則掀起陣陣海浪,喧騰成一片。

在懸崖最陡峭的地方,石徑拐了個彎——事實上這兒有百來碼長的一段,懸崖陡得竟就是直上直下的。就在這兒我看到石徑靠外面的邊沿上有一個七稜八角的小缺口,就停下來仔細瞧瞧。這個缺口大概有六英寸寬,新翻起的鬆土在一邊堆起了一個半圓形的小墩墩,在另一邊則零零落落散滿一地。那可不是有什麼好看的,連我這樣一個城裡人都一眼看了出來:這兒本來有一叢灌木,不多久以前給連根拔掉了。

附近卻看不到有連根拔起的灌木。我扔掉了嘴裡的香菸,四肢著地趴下身來,把頭探到石徑的邊沿以外,向下望去。在下面二十英尺處我看到了那叢灌木。灌木落在幾乎是貼著崖壁生長的一棵矮樹頂上,灌木根上還沾著褐色的新土。緊接著我的眼睛又看見了一件也是褐色的東西——那是一頂便帽,倒嵌在兩塊尖利的灰色岩石之間,跟下面的大海還隔著好一段距離。我於是把眼光投向崖底,終於看見了一雙腳和腿。

那是個男人無疑,腳上穿的是黑皮鞋,往上是深色的褲管。兩腳都側轉了腳板,擱在一塊被海水衝得精光溜滑的圓石頂上,相距半尺左右,腳尖一律向左。腳是高高擱起的,深色褲子的褲腿從腳脖子開始向下傾斜,漸漸沒到海水裡,從膝頭以上不遠處起,就全給淹在水下了。我從懸崖路上望下去,就只能看到這些。

我就從懸崖上爬下去,不過不是從這個地方往下爬的。這個地方實在太陡了,一個發了胖的中年人是對付不了的。記得剛才在後面兩百來碼處,石徑是穿過了一道曲曲彎彎的山溝的,山溝破開了崖面斜斜而下,從崖頂一直通到崖底。我就退回到山溝處,沿著山溝爬下去,跌跌滑滑,爬得汗流浹背,咒天罵地,不過總算沒出大事,一路平安到了崖底,無非是手指劃破了,衣服弄髒了,皮鞋也踩壞了。

從崖壁到大海之間的那一帶礁石嶙峋,可不是那麼好走的,不過我一路過去,基本上都還是從礁石上走過去的,只有那麼一兩次,逼得我就只能蹚水而過了,好在就是蹚水,水也到不了腿彎裡。可是到了露出那雙腿腳的所在,要把屍體拉起來,我就不得不跳進太平洋的海水裡,那水就有齊腰深了。那塊大圓石敢情還有大半塊是在水下,屍體就朝天擱住在那沖刷得光光的斜面上,自大腿以上都淹沒在浪沫翻卷的海水裡。我雙手抄到屍體的腋下,兩腳踩實站好,然後就一使勁把屍體提起來。

一看,那是埃裡克·科林森。他的脊背已經摔爛,破衣窟窿裡血肉模糊之中骨頭都露了出來。後腦勺已經砸碎,半個腦袋已經不在。我把他從水裡拖了出來,安放在海水打不到的礁石上。翻了下他水淋淋的口袋,裡邊有現金一百五十四元八角兩分,還有一隻表,一把小刀,一支帶鉛筆的金筆,一些證件,兩封信,外加一個記事本。我把證件、信和記事本都一一拿來看過,也沒有發現什麼情況,那裡邊的內容跟他的死都沒有一點關係。除此以外,在他身上也好,在屍體的附近也好,就再也找不到絲毫線索了。對他的死因我只掌握了三條線索,就是那連根拔起的灌木叢、那卡在岩石中間的帽子,還有就是他的屍體是這麼個姿勢。

我把他留在那兒,回到山溝裡,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氣喘吁吁地重又爬上去,到了懸崖石徑上,再返回少了叢灌木的那個缺口處。在那兒我也沒有發現什麼值得注意的痕跡,諸如腳印之類。這小徑基本上都是硬石路面。我就又順著石徑繼續趕我的路。不久懸崖就漸漸拐離了大海,貼著崖面的小徑也漸漸降低了高度。又過了半英里地,懸崖就壓根兒沒了影,只剩了一道灌木叢生的山樑,小徑就在山樑腳下一路伸展出去。太陽到這時還沒有出來。褲子貼緊在腿上,冷冰冰的好不難受。皮鞋開了裂,進了水,走起來咯吱咯吱直響。我還沒有吃過一口早飯。香菸又都打溼了。左膝頭一陣陣痛,那是因為剛才下山溝的時候不小心一滑,把膝頭扭傷了。我詛咒這偵探的差事,可還是得咯吱咯吱順著小徑繼續趕我的路。

偏離大海趕了好一程路,前邊是一道伸入海中的岬角地,樹木森森,這就越發離大海遠了。順著小徑穿過這個狹長的岬角地,再下一個小山谷,上一道矮山坡,我就看見了旅館夜班接待員所說的那座房子。

那是一座相當寬敞的兩層樓房,屋頂鋪的是棕色的木瓦,外牆貼著棕色的牆面板,位置是在平地隆起的一個小圓丘上,旁邊是個四分之一英里寬的小海灣,那就像大海突然搶進來咬了一口,在岸上咬出了這麼一個U形的缺口。房子正面向海。我這兒正處在屋後。眼前一個人也看不到。底層的窗子都關著,遮簾都放下了。二樓的窗子卻開在那兒。一邊的遠處可以看到有一些較小的農家房子。

我繞到樓房的正面。裝起了紗窗的前門廊上,放著幾把柳條椅子、一張桌子。門廊的紗門是裡邊鉤上的。我特意把門推得格格亂響。推推停停,前後至少鬧了有五分鐘吧,卻始終沒有人出來答應。我就又繞到後邊去,敲了敲後門。指關節敲上去,卻把門推開了半尺光景。裡邊是個黑洞洞的廚房,悄無聲息。我把門開得大些,在門上又敲了幾下,這回敲得可響了。還是一片寂然。

我就喊一聲:“科林森太太。”

一聽沒人應聲,我就穿過廚房進去,裡邊一間更黑的是飯廳,過了飯廳看到有座樓梯,我就摸上樓去,對各個房間都一一探頭進去看了看。

整幢房子裡沒有一個人。

在一間臥房裡,有一把點三八口徑的自動手槍扔在地中央。近處有一顆空彈殼,房間那一頭的一張椅子底下也有一顆,空氣裡盪漾著一股淡淡的開過槍的火藥味。天花板的一角有個窟窿,正是點三八口徑子彈打出來的那種槍眼兒,槍眼兒底下的地板上有一些灰泥屑。床上床單被子整整齊齊,沒有動過。從壁櫥裡的衣服、桌子五斗櫥上和抽屜裡的東西來看,這一間該是埃裡克·科林森的臥房。

隔壁一間,根據同樣的證據也可以判定是嘉波莉的臥房。她的床也沒有睡過,要不就是睡過以後又早已鋪疊整齊了。在她壁櫥的底板上有一件黑軟緞連衣裙,一方早已不白的白手絹,還有一雙黑絨麵皮拖鞋。拖鞋是溼漉漉沾滿爛泥的,手絹也溼漉漉,卻沾著血。在她的浴間裡,浴缸內有一方浴巾和一方洗臉毛巾,都沾著爛泥和血汙,而且都還沒有幹。她的梳妝檯上有一張小小的白紙,紙質較厚,帶著摺痕。有一道折縫裡沾著點白色的粉末。我拿舌頭去一舔——是嗎啡!

我趕回凱薩達,換過了鞋襪,吃了早飯,換了些香菸帶上,就去問旅館接待員:當地的治安歸誰管?——這一回是個穿戴得整整齊齊的小夥子在大堂裡當班。

“本地的司法官叫迪克·柯頓,”他告訴我說,“不過他昨天晚上到市裡去了。本·羅利是治安助理。你到他老爹的辦事處裡去找,八成兒能找到他。”

“他老爹的辦事處在哪兒?”

“就在停車場隔壁。”

我一找就找到了,那是一所紅磚平房,玻璃大櫥窗上標得一清二楚:J·金·羅利,經營業務範圍:房地產買賣,抵押貸款,股票債券,保險票據,職業介紹,辦理公證,代銷代管,還有好多好多,我也記不住。

辦事處裡就是兩個人,都坐在一個破破爛爛的櫃檯後,把腳都擱在一隻破破爛爛的辦公桌上。一個是五十多歲的男人,頭髮、眼睛、面板,都是淡淡的棕黃色,淡到都模模糊糊,快看不出顏色了——反正看上去就是那麼一個和和氣氣的好好先生,身上衣服也是邋邋遢遢的。另一個要比他小二十歲,過了二十年肯定也就會跟他一個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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