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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越文次郎的手稿:

在長達三十四年的警官生涯裡,顯然是失去的多,獲得的少。一張獎狀與警官的頭銜,就是我獲得的全部,然而,它們並不能減輕我內心的痛苦。

不過,這痛苦和我的職業無關,任何人都無法向他人訴說自己真正的痛苦。也許那些整天遊手好閒的人,也會有不為人知的痛苦吧!

我五十七歲取得優遇退休時,也有部屬大感意外。我並不是貪圖那百分之五十的退休金,不少人擔心退休之後,頓失生活重心,無法適應,但其實,我最擔心的是年紀大了,有些警察工作做起來恐怕會力不從心,難免有失誤,所以還是選擇退休一途。其實,這二十多年來,光榮退休的景象,一直在我腦海盤旋,就像少女對於披白紗的憧憬一般!一直把這些自己親手寫的東西留在身邊,其實是相當危險的事。雖然也曾下定決心,只要能順利退休,就不再碰這些東西,然而,退休後終日無事可做,便又忍不住提起筆來。也唯有在這些當年製作筆錄的紙上書寫,才感覺自己又恢復了昔日的活力。

在此我必須將一直恐懼的事坦誠相告。隨著地位的提高,責任也隨之增加。老實說,早年我並未為我的工作感到煩惱,但是當兒子也選擇了同一行業,而且也一路爬升到應有的地位,我的恐懼就愈來愈大,一心期望能平安無事地捱到退休。既然如此擔心,何不早點自遞辭呈呢?原因是膽小的我連這都不敢做,其原因有二,第一是我認為當警察是我的天職,並無離職的理由;其次是不知該如何面對同事的異樣眼光,或作何解釋。當然,那件事一旦東窗事發,不論我有沒有離職,結局都是一樣。總之,不明不白地離職,恐怕只會讓我變成被偵查的物件。

一直在我腦海縈繞,令我心有餘悸的,就是發生於昭和十一年的梅澤家血案。在那個黑暗時代裡,經常發生一些集體屠殺或神秘事件,梅澤家的事件也是其中之一,這件命案是由櫻田門的刑事一組負責偵辦的,我當時是高輪警局的偵查組長。那個時期各分局都設有偵查組,由於我的成績優良,所以才三十歲就升上組長之職。 ※棒槌學堂の 精校E書 ※

當時,我在上野毛買了一棟房子,長子也剛出生不久,可說是意氣風發之時。然而,我永遠也忘不了昭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晚上發生過的事。使我捲入這不幸事件的,就是發生在上野毛的金本一枝命案。包含一枝命案在內的梅澤家命案,戰後成為家喻戶曉的奇案,一般人雖然都認為一枝命案和梅澤家的數條命案或許無關,不過,以下我所記述的事實,也許可以證明這是個錯誤的判斷。

年輕時,我為了爭取晉升的機會,工作得格外賣力,經常早出晚歸。但是升上組長後,我每天總是準時六點下班,走到那一帶大約是七點多,所以如果對方是早有預謀,要引我入陷阱,是很容易達到目的。那天我走出車站,大約走了五分鐘時,突然發現前面有個穿著黑色和服的女人蹲在路邊。當時路上並無其他行人,她雙手捂著肚子,發出痛苦的呻吟聲。我還記得當時她說:“我臨時腹痛如絞,只好蹲在路邊休息。”一聽說她就住在附近,我就發揮人民保姆的服務精神,送她回家。我把她抱進屋子,讓她躺著休息後本想告辭,她卻留我多坐一會兒。一問之下,才知道她是一個人獨居。坦白說,我對太太一向很忠實,不過,我也不認為夫婦以外的男女關係是一種羞恥。我敢發誓,當時我絕對沒有打她的主意,只有當她哀怨的表情及敞開的裙襬映入眼簾時,我就把持不住自己的慾望了。

雖然我到現在還猜不透那個女人的心理,可是當聽她說自己是個寡婦時,便猜想她可能是難耐空閨寂寞。事實上,當我擁抱她時,她也一再地在我耳邊重複:我好寂寞哦!後來,她還頻頻向我致謝,並叫我不要開燈,趕快回家,否則家人會為我擔心。她還說:我只是一時熬不住寂寞,請你忘了我吧!我絕對不會對別人提起剛才的事!

我摸黑穿好了衣服,遮遮掩掩地走出大門,然後一面走一面想,覺得自己好像被狐狸精迷住了。我也想到:或許她的腹痛是裝出來的。嗯,我愈想愈有可能。她會不會是連續劇裡經常出現的女騙子?我摸摸口袋,鈔票一張也沒少。看來如果她剛才是裝病,也是難耐深閨寂寞,才出此下策吧!於是,我內心毫無罪惡心,反而慶幸自己救了她。看她剛才的樣子,絕對不會對外透露口風,只要我也保持沉默就沒事了。不過,就算被我太太知道了,也沒什麼關係。

我回到家時大約是九點半,比平常晚了兩個小時,這兩個小時就是我和她在一起的時間。

第二天什麼事也沒發生,直到第三天(二十五日)早上,我才得知她的死訊,並由報上得知她叫金本一枝。報紙以不小的篇幅報導這件命案,同時也刊登了她的照片,但是我覺得照片和她本人不太像,或許那是她年輕時的照片。我裝出毫不知情的樣子,逃出了警局。一枝家雖然距我家頗有一段距離,但是如果我事前即得知訊息,理當先到現場調查。因此,我不敢細讀報紙的內容。

據報載,一枝的屍體是二十四日晚上八時許發現的,也就是我下班回到家以後的事。最讓我驚訝的是一枝死亡推定時刻。如果說是二十三日晚上七到九時之間,正好是我和她在一起的時間。雖然我一向粗心,記不得正確的時間,然而我記得在距上野毛不遠處遇到她時,大約是七點半,或是再晚一點,不過絕不會超過八點。既然那個時候一枝還活著,在那之前更不成問題,然後我送她回家,等我從她家出來時,大約是八點四十五分或八點五十分。

根據研判,兇手可能是一個小偷。這個小偷在一枝面向梳妝檯時,擊斃一枝。從時間上推算起來,那個兇手極可能和我擦身而過,也可能一直躲在屋子裡,等我和一枝燕好過,我離開之後,在一枝坐在梳妝檯前,梳理散亂的頭髮時,下手殺了一枝。這個案子裡,最令我忐忑不安的,就是警方研判一枝曾經被強暴,還查出強暴者的血型為O型。而我的血型的確是O型。

回到家以後,我也不敢再看有關這個命案的訊息。報紙對於一枝命案的報導,不像阿索德命案那樣大篇幅,所以我也不清楚報紙如何報導一枝的命案。但是,我想報紙應該沒有報導一枝曾被強暴之事。我之所以知道,是從警察局裡聽來的。屍體身上的和服,和我看到的一模一樣;被當作兇器的花瓶,也確實放在那間屋子的桌子上。只是,沒想到她竟然已經三十一歲了,她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年輕,也許是為了誘惑男人,而刻意打扮吧!當時,我心滿意足地擁抱著她,事後,她隔了一扇紙門在隔壁梳頭髮,誰知道就此香消玉隕。我很同情這個和我有一夜情的女人,也對殺人的兇手相當憤怒,不過,由於轄區不同,我也沒理由公然參與偵辦這個事件。

就這樣又過了幾天。四月二日我突然收到一封限時信,上面寫著竹越文次郎親啟,郵戳是四月一日,寄信處是牛進局,一開頭就寫著:看完之後,請立刻將此信燒燬,一切依指示行事,請謹記於心!

信的內容大致如下:

我們是為皇國之利益而行動的地下組織。關於三月二十三日發生於上野毛的金本一枝命案,我們已掌握確實的證據,證明是閣下所為。閣下身為治安人員,卻知法犯法,實在令人深感遺憾。閣下的罪行本該被繩之以法,但有鑑於目前時局動盪不安,我大和民族自應團結一致,不宜自相殘殺。故特賜下一戴罪立功之機會,以贖前愆。

此任務之具體內容為:處理六具女屍。這些少女均是中國間諜,雖已處刑,卻不能公開。因為一旦引發中日戰爭,後果堪慮,故不得不故佈疑陣,使世人誤認為這是一般民間的無頭怪案。因為本組織之人員無法出面,也不能使用本組織之公務車。希望閣下能自行排程車輛,在指定的時間內,依照指定的方法,到指定地點,遺棄此六具屍體。另外,請閣下了解:一旦事蹟敗露,你和本組織毫無關係,一切責任均由閣下自行負擔。六具屍體已置於閣下犯案的金本一枝住宅的倉庫,行動期限為四月三日至四月十日。希望閣下在夜間行動,並且嚴禁向當地人問路,原則上也不準在餐館逗留,不要留任何痕跡。此事攸關閣下生死,請牢記於心。隨函附上一張地圖,也許資料不夠充分,但希望閣下能及時完成任務。

就記憶所及,那封信的內容大概是這樣。我當然大吃一驚,可是直到那時才發覺,要是有人指證我是嫌犯,我也很難找出有力的證據,來洗刷自己的冤屈。

不管我和一枝一起進入她家,以及從她家出來時,是否有人目擊,一枝的死亡時間 推定是七點到九點之間。我是七點半到她家的,當時她當然還活著。然後,我離開時大約是八點四十五分到五十分。換言之,那段關鍵時刻的大半,我都和一枝在一起。我被冤枉的可能性僅僅只有九點之前的這十分鐘而已。更何況死掉的一枝體內,還殘留著與我燕好的證據,只要警方傳訊我,就會認為兇手是我吧!我在絕望之餘,隱隱感到自己的警官生涯已接近尾聲了,唯一的補救之道,就是依照這個地下組織的指示,圓滿達成任務。

我知道當時的確有某些秘密組織的存在,對我這種低階警官來說,他們幾乎不像是現實生活的人物。但是,要是他們的組織十分嚴密,相心必不至於言而無信。更何況,他們既然一連殺了六名少女,應該也會極力隱瞞吧!

我繼續看信,卻又嚇出一身冷汗。本以為只要把屍體丟在一個地方就好了,沒想到卻必須把屍體散置於日本各地。這件任務相當艱鉅,即使通宵工作也無法在一天之內完成。信上除了指定各具屍體的遺棄地點之外,連行程的順序,以及洞穴的深度也有詳細的說明。幸好信中不只寫出棄屍地的地點,還畫出地圖,註明在某座礦山附近。要是沒有這些說明,我想我根本找不到那些地方。但是,我又同時覺得擬定這個計劃的人,一定也沒到過這些地方,否則他應該把地圖畫得更仔細才對。為何要如此大費周章地把屍體散置各地?我至今仍然百思不解。不過,也許是為了製造懸疑氣氛,而故佈疑陣吧!只是,我無意中發現了她們的身體被切斷一部分的理由。因為,這麼一來,正好可以把她們放在我的凱迪拉克車的後座,否則就很難辦了,我想應該是為了運屍方便起見。

第二天,我幾乎什麼事都沒做,只是一個勁兒地胡思亂想。我根本沒有殺人,為什麼要冒這麼大的風險,才能保住性命呢?不過正如前述,所有情況都對我十分不利。儘管我沒有殺人,然而和一枝做愛卻是事實,如果要證明,就不得不供出這段事實,而這段事實卻足以使我背上敗壞警紀的罪名,受人唾棄。到那時,不但我的名字會上報,也會害家人蒙羞,甚至走投無路。說起來真是不可思議,當時我內心竟然燃起一股求生慾望。也許,在人生的旅途中,每個人都會面臨一次生死關頭的抉擇吧:我才三十歲就擔任偵查組長,家中又有嬌妻稚子,絕不能輕易被打倒。於是,我下定決心了!

昭和十一年時,不但我沒有自用車,就連周遭那些收入比我高很多的同事,也沒有人擁有私人汽車。局裡雖然有公務車,可是這件事並非一、兩天即可完成,所以也不能向局裡借車。左思右想之後,終於想起一個因犯詐欺罪而認識的建築商,由於他暗中經營不法事業,所以對我極力討好。事後回想起來,若不是和他有這段淵源,運屍的交通工具就沒有著落了。

至於警局方面,由於我是個從不休假的模範警員,所以只編了一套謊言,說太太染病,想送她到孃家附近的花捲溫泉療養,就輕易得到一週休假。其實我的東北之行並非謊言,我打算旅程途中在花捲小憩,並買些當地的土產分送同事。四月四日早上,我對太太說即將遠行,要她做三天份的飯糰。四月五日是星期天。由於時間相當緊迫,於是我四日半夜即啟程,先到一枝家裡運出兩具屍體,然後往關西的方向出發。

根據那封信的要求,我必須按照順序,將這些穿著衣服,被切割過的屍體,掩埋在不同的地方。這些有如畸形兒的屍塊,如果不盡快處理,勢必會發出臭味,引來注意,到時候上野毛的一枝家,一定會再度招來搜查,所以我不得不立即行動。幸好當時與現在不同,即使深夜在國道上行走,也不必擔心被攔下來查詢,就算被查詢了,只要我亮出我的警察證,應該可以順利過關。

由於路途遙遠,所以直到第二天晚上我才抵達第一個指定地點:奈良縣的大和礦山。我先在濱松附近的山林假寐了片刻,等待夜深才動手埋屍。四月的夜晚並不長,實在不適合做這種事,因為我頓然察覺埋屍工作必須花費許多時間。由於怕觸及當時的恐怖景象,故不想再次描述細節,不過,在埋屍過程中,曾有幾次心臟幾乎停止跳動。因為山路崎嶇,為了節省燃料,走得很辛苦,我雖然準備了三罐汽油,還是不太放心。當時的汽油行很少,如果到那裡再買汽油,一定會讓人留下很深刻的印象。至少在屍體尚未掩埋之前,我不想在汽油行露面。

信上指定的埋屍地點依序為奈良縣的大和、兵庫縣的生野、群馬縣的群馬、秋田縣的小板、巖手縣的釜石、宮城縣的細倉。

我借來的凱迪拉克汽車,沒辦法一次運六具屍體。雖然也曾考慮使用卡車,可是又想到借車時必須亮出警察證,只好打消此念。因此,只好以東京為界,分兩次進行,原則上一次處理三具屍體。不過,因為群馬是指定的第三個地點,埋第三具屍體,與進行第一天處理時,必須來回經過東京,也就是說,必須載著一具屍體回到東京做補給,再上路。所以我決定第一次只處理兩具屍體。奈良和兵庫兩地,我都按照指示,各挖了一百五十公分的深洞。前一次的洞挖得深,只處理兩具,後面的洞挖得淺,多處理幾具,這樣也不失平衡。

按照指示的順序掩埋屍體,確實讓我感到不安。是不是對方另有用意?或許對方會在途中埋伏,監視我的行為,並且設下陷阱。但是,就算是那樣又如何?我只能依照信中的指示做。

六日清晨兩點,我在大和礦山開始作業。一個人挖一百五十公分的大洞,的確是超乎想像的辛苦。我一直挖到黎明時分才挖好,挖好之後就累得倒頭就睡。

傍晚時,我忽然感到有點異樣,睜開眼睛一看,有個奇怪的男人用布巾包住臉,只露出兩隻眼睛,正在向車裡面窺探,我嚇得差點停止呼吸。心想:這下完蛋了。不過,對方顯然是智障兒,我一跳起來,他就溜掉了。當時屍體用布覆蓋著,也沒什麼臭味。由於當地人煙罕至,而且就算心裡發急,也沒辦法做任何事,只得等到黃昏才出發。

生野的工作也非常辛苦。不過,我自我安慰地想:深的洞只剩下這裡和另外一個了。

回程的七日那天,我在大阪加滿了油,連帶來的汽油罐都裝得滿滿的。回到家已經是八日下午了。只埋了兩具屍體,就花掉四天時間。我的休假只到十日止,看來是來不及了。於是在家飽餐一頓之後,交代太太說若有電話,絕對不可以接,當天晚上又載了另外四具屍體,踏上旅途。預計十日到達花捲後,立刻和警局裡聯絡,推稱太太的病勢惡化,等病情穩定之後,立刻打電報或寫信回去報告。幸好接下來的十一日、十二日正好是週末和週日。

九日清晨,終於抵達高崎附近。這裡是人跡罕至的山徑,連睡覺的地方都很難找。九日傍晚我再度出發,半夜抵達群馬礦山附近,又開始挖洞理屍。和一百五十公分的洞比起來,這次的工作著實太輕鬆了。因為依照指示,只要剛好把屍體蓋住即可。接下來,從十日凌晨起,就馬不停蹄地趕路,經過更曲折崎嶇的山路,終於到了白河。

十一日凌晨三時左右,終於抵達花捲。我在當地的郵局寄出一封限時信,信上說預計十五日可以回去銷假。如果按照這個速度,不可能提早完成,所以我決定不用電報。

十二日的清晨,完成了小板礦山的工作。當時因迷途而耽擱不少時間,所幸後來也如期完成任務。

十三日凌晨,完成了巖手縣釜石礦山的工作,十三日半夜,最後的宮城縣細倉礦山的任務也圓滿達成,至此,總算大功告成了。根據信上指示,棄置在細倉的屍體不一定要掩埋,所以我也樂得輕鬆。不過,該處離林道不遠,可能很快就會被發現。果然不出所料,那具屍體十五日就被發現了。

十四日的凌晨,我回到福島附近。這一個禮拜來,幾乎是不眠不休,也不曾進食。到了後半段,我也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近乎瘋狂,只知拼命工作,根本無暇思及自己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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