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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自己的房間,福克站在窗前,俯瞰著空蕩蕩的主街。傍晚時,惠特拉姆開車把他送回了酒館,在眾多路人的注視下對他友好地揮手道別。福克目送他離開,然後繞到酒館停車場去檢視汽車的噴漆,結果發現情況變得更加糟糕了。刻入車身的大字在暮色中泛著暗淡的光芒,還有人將一大把反對福克的傳單塞在了車前的雨刷上。

他趁人不注意,悄悄地溜上了酒館的樓梯。這天晚上,他一直躺在床上瀏覽漢德勒家的最後幾份檔案,累得雙眼乾澀刺痛。此刻,夜已經深了,但是桑德拉·惠特拉姆給他不停續杯的咖啡卻起了作用,興奮的神經一直吵鬧著,令他不得安寧。透過房間的窗戶,他看到一輛孤零零的汽車亮著燈駛過,還有一隻個頭跟小貓崽差不多的大負鼠[1]揹著小負鼠從電線上躥過。然後,街道又陷入了寂靜。鄉間的寂靜。

寂靜,這正是令城裡人頗感詫異的原因之一。福克明白,惠特拉姆夫婦追求的是悠閒恬淡的鄉村生活,許多人都是如此。跟擁堵不堪的城市交通和沒有庭院的狹小公寓相比,美好的田園生活處處閃耀著迷人的光彩。他們都盼著能呼吸新鮮乾淨的空氣,結識淳樸善良的鄰居。他們希望孩子們能吃上自家種的蔬菜,懂得誠實勞動的價值。

來到鄉下以後,隨著空空的搬家卡車消失在視野中,他們這才環顧四周,驚訝地發現茫茫的土地竟是如此遼闊廣大。空間,成了帶給他們的第一個打擊。無盡的虛空充斥在天地間,足以將任何人都淹沒於其中。放眼望去,在自己與地平線之間再也沒有第二個靈魂,這景象實在是怪異非常,令人心懷不安。

很快他們就發現,蔬菜並不能像養在花盆裡一樣乖乖地生長。每一株綠芽都要經過耐心培育,貧瘠的土壤需要經常翻耕。鄰居們也在做著同樣的事情,但巨大的勞動量令人忙得無暇他顧,根本沒有心思回應他們的問候。這裡確實沒有擁堵的交通,但是也沒幾個地方可去。

福克並不是在指責惠特拉姆夫婦,小時候他也見過很多類似的城裡人。他們茫然地看著一望無際的虛空,看著貧瘠堅硬的土地。過不了多久,他們臉上的表情都在說著同樣一句話:“我沒想到會是這樣。”

他轉過臉去,想起了學校裡那些孩子們的畫。悲傷的面孔、暗淡的風景,小鎮的艱辛苦楚在其中一覽無餘。福克又想起,比利·漢德勒的畫是開心的。漢德勒家的農舍裡到處都點綴著比利的畫,紙張在五顏六色的顏料下變得十分乾硬。他畫了許多大飛機,滿面微笑的乘客透過窗戶向外張望,他還畫了各種各樣的小汽車。福克想,至少比利不像有的孩子那樣傷心難過。這個念頭如此滑稽,令他險些笑出了聲——比利死了,但起碼他不難過。直到最後。最後,他嚇壞了。

福克又一次試著想象盧克手拿獵槍追殺兒子的情景。他能想出這個畫面,但是卻很模糊,看不真切。福克回憶起自己跟盧克的最後一次見面,那是在五年前,想來不過是墨爾本的一個普普通通的陰天。那時,數日連綿的雨水多得叫人心煩,而不是像現在一樣倒成了天賜的寶貝。正是在那一次見面中,福克終於對自己承認,從許多方面來說,他已經完全不認識盧克了。

福克一走進聯邦廣場[2]的酒吧,就立馬瞧見了盧克。福克行色匆匆、渾身溼透,下了班就直接趕過來,只不過是一個穿著西裝的普通上班族。而盧克雖然也剛剛參加了一場冗長的供應商大會,卻依然帶著令人難以忽視的充沛活力。他端著一杯啤酒,倚著柱子,臉上洋溢著愉快的微笑。時值傍晚,他正在打量著酒吧裡的人群,有英國來的揹包客,也有從頭到腳一身黑的無聊青年。

見到福克,他遞上一杯啤酒,拍了拍福克的肩膀。

“頭髮剪成那樣的人,可不能讓他去剪羊毛。”盧克毫不避諱地說道。他舉起啤酒杯,指向一個精瘦的年輕人,那個人的髮型像是剃了一半的莫霍克頭[3],看起來應該花了不少錢。福克報以微笑,但是卻在心裡犯嘀咕,為什麼每次見面時,盧克總要發表這種鄉下男孩兒的言論呢?他在基瓦拉鎮經營著一個複合型農場,年收益有六位數,可是回回都要故意上演這種鄉下人進城的無聊戲碼。

每次見面,兩人之間的差距似乎都越來越大了。福克買了一輪酒,詢問了芭布、格里和格雷琴的近況。顯然大家都過得不錯,沒什麼可說的。

盧克問,福克自一年前父親去世以後過得怎麼樣。“還好。”福克回答,他沒想到朋友還掛念著這件事,不覺湧起了一陣驚訝和感激。盧克又問他,一直約會的那個姑娘怎麼樣了。福克再一次頗感意外。“很好,謝謝,她要搬來同住了。”盧克咧著嘴笑了:“天哪,你可得小心。一旦女人把自己的小抱枕放在了你的沙發上,你就趕不走她啦!”他們開懷大笑,話匣子便開啟了。

盧克的兒子比利如今長得飛快,他從手機裡找出照片來給福克看。很多很多照片。福克瀏覽著相簿,儘量表示出一個沒有孩子的人應盡的禮貌。盧克滔滔不絕地講著其他參加會議的供應商的八卦故事,而這些人福克一概都不認識。反過來,當福克談論自己的工作時,盧克也會裝出饒有興致的樣子,福克會故意撇開枯燥的文書檔案不談,專挑一些有趣味的部分來進行誇大。

“真不錯,”盧克總是會這樣說,“就靠你來抓住那些偷東西的渾蛋啦。”但是他的說話方式卻溫和地暗示著,他覺得追捕那些西裝革履的有錢人並不算是真正的警察工作。

不過這一次,盧克變得更感興趣了一些,因為這回提到的案子不只是穿西裝的男人了。一名足球運動員的妻子死於非命,床邊還放著兩隻裝滿現金的行李箱,福克被派去調查賬單等資訊。這個案子很古怪,死者是在浴缸裡被發現的,溺亡。

他還沒來得及收住,最後這個詞“溺亡”便脫口而出。兩人不由地都陷入沉默之中,福克清了清嗓子。

“基瓦拉鎮上最近還有人找你的麻煩嗎?”他無須具體說明究竟是什麼麻煩。盧克搖了搖頭。

“沒有,哥們兒。好多年都沒有了,上回我就跟你說過。”

一句習慣性的“謝謝你”到了嘴邊,又被福克嚥了回去。他已經說過很多次了,不想再說了。他沒有開口,只是靜靜地看著他的朋友,而盧克的目光則越過他,看向了他的身後。

他不知道自己為何想要逼問盧克,但是這一次他覺得有些惱火。也許是因為剛剛下班,他又累又餓,盼著趕緊回家;也許是因為他已經厭倦了對眼前這個男人時刻保持感激之情;又或許是因為他覺得生活不公,總是讓盧克拿到了好牌。

“你何時才會告訴我,那天你究竟在什麼地方?”福克說。盧克收回了遠眺的視線。

“哥們兒,我告訴過你了,”他說,“告訴過你很多次了,我在打野兔。”

“好吧。”福克強忍住想翻白眼的衝動。自從幾年前他第一次問這個問題開始,每回得到的答案都是這樣,但是不管怎麼聽都覺得不真實。盧克很少去打野兔。而且,福克還記得當年出現在臥室窗外的盧克的樣子。那天晚上在恐懼和寬慰間扭曲的記憶是真實的,可是那個打野兔的故事卻始終像是憑空捏造的。盧克仔細地看著他。

“既然你想再討論一下這件事情,”盧克故作輕鬆地說,“那我是不是也該問問你當時在什麼地方呢?”

福克盯著他:“你知道我在哪兒。我在釣魚。”

“在河邊。”

“在上游,謝謝。”

“但是獨自一人。”

福克沒有回答。

“看來我只能相信這番話了,”盧克說完,啜飲了一小口啤酒,他一直與福克保持四目相對,沒有移開視線,“幸好,我對你說的話從來都是深信不疑,兄弟。但是其他人卻未必像我一樣,所以我們還是堅持打野兔的說法比較好,你覺得呢?”

兩人默不作聲地盯著彼此,酒吧裡熙熙攘攘,周圍的噪音越來越大。福克考慮了一下自己的選擇,然後喝了一口啤酒,不再提這件事了。

最後,他們各自找了個冠冕堂皇的藉口互相告辭,一個說還要趕火車,另一個說第二天要早起。當他們握手道別時,福克又一次努力地回憶著,他們兩個為何依然是朋友。後來,這次握手便成了兩人此生的永別。

福克關燈上床,靜靜地躺了很久。那隻獵人蛛在晚上又出現了,此刻它那陰暗的身影正趴在浴室門上。窗外的黑夜一片死寂。福克知道自己必須得睡會兒覺,但是過去和最近的一些對話片段不斷地在腦海裡重現。咖啡因在體內肆虐,令他無法閉上眼睛安眠。

他翻身開啟了床頭燈。白天從芭布那裡拿回來的圖書館藏書正頂著他的帽子躺在椅子上,他打算明天把它們直接扔進圖書館的自助還書槽裡。他拿起了放在最上面的第一本書,那是一本實用指南,介紹如何用環保方式打造一個多肉植物的花園。他剛唸完標題就開始打哈欠了,這本書倒是可以拿來催眠,但他實在是不想看。他又拿起了另一本,這是一本破破爛爛的平裝本犯罪小說。內容簡介看起來非常老套:女人,隱藏在陰影中的神秘者,還有死於非命的屍體。雖然看上去不太符合他的口味,但他還是喜歡懸疑故事的,否則也不會走上警察這條道路了。他躺回枕頭上,開始讀這本小說。

故事情節平淡無奇,福克讀了大約三十頁,開始覺得眼皮沉重了,他決定看完這一章就放下書睡覺。當他翻頁時,一張薄薄的紙飄下來,落在了他的臉上。

他把那張紙拿開,眯著眼睛看了一會兒。這是一張列印的圖書館單據,上面顯示了這本小說是凱倫·漢德勒於2月19日週一借走的。就在她死前四天,福克心想。她曾經用這張單據來當書籤,而且這本平庸的驚悚小說還成了她此生最後讀過的東西,這讓福克感到十分沮喪。他剛動手把這張單據捏成一團,突然發現了它的背面有手寫的筆跡。

他好奇地把這頁紙展開,翻了過來。他以為會是隨手記下的購物清單,但看清以後,他的心臟狂跳起來。他更加小心地撫平摺痕,拿著它放在床頭燈下,凱倫那潦草的字跡被照亮了。

從凱倫·漢德勒在圖書館借書後到她在門口中槍身亡的這四天內,她曾在某一刻於單據背面潦草地寫下了兩行字。第一行只有一個詞,筆畫有點亂,似乎是在匆忙之間寫就的,並且重重地畫了三道下劃線。

格蘭特?

福克想仔細看看這個詞,但是他的目光卻被寫在下一行的十位電話號碼吸引過去了。他一直盯著這個號碼,最後眼睛乾澀得都快要流眼淚了,面前的數字也變得有些模糊了。血液湧入大腦,隨著脈搏的跳動衝撞,發出震耳欲聾的巨響。他使勁兒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眼睛,但那個號碼的數字順序卻依然沒變。

福克絲毫沒有浪費時間去想這個號碼是誰的,他不用想也知道,因為實在是太熟悉了。那正是他自己的電話號碼。

[1]負鼠(possum):一種比較原始的有袋類動物,體形差異很大,小的有老鼠那麼大,最大的比貓還要大得多。

[2]聯邦廣場(Federation Square):位於澳大利亞墨爾本的市中心。

[3]莫霍克頭(Mohawk):一種髮型,將兩側的頭髮全部剃光,只留下中間的一窄條,並將這些頭髮留長。這類髮型起源於美洲的一個印第安部族“莫霍克”,最初是將兩側的頭髮拔掉而非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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