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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御手洗潔僅僅根據艾剛·馬卡特的症狀和他所寫的那本《重返橘子共和國》就推斷出了這麼多事實,抽絲剝繭後呈現在我眼前的情景,遠比我想象的還要複雜。那是個龐大、深奧、離奇、前所未有,像宇宙那樣難以到達的高深境界。

不,這種說法本身就不正確。我由於過於驚訝而失去了冷靜,連在艾剛所寫的故事背後隱藏著事實依據這個問題都完全沒有料到。在被潔一步步引導進的世界裡有那麼多讓我目瞪口呆的事,那個世界裡發生的事全都活生生的,呼之欲出,而且事態的發展越來越嚴重,這著實讓我十分恐懼。

艾剛是從東亞某個國家回來的,這點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他在那個國家裡遭遇到的異乎尋常的事件,絲毫不比他自己所寫的故事遜色。

這起事件既離奇又詭異,充滿了無法解釋的謎。如果不能瞭解兇手這麼做的目的,也就是罪犯的作案動機的話,就更無法理解接下來發生的毀屍行為。然而,我們還不知道兇手是誰。艾剛應該和這個案子有關,但他到底在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明明與此案有關,他又為何能從警方人員的掌控下逃之夭夭?芮娜絲·席皮特是真正的兇手嗎?或者正如潔所說的那樣,她並不是兇手?既然不是,為什麼她會被逮捕?女性被認為是兇手時,一定要有相當充分的理由才行。如果兇手不是她,真兇又會是誰?這個人逃到哪兒去了?為什麼沒有被逮捕?這一切的一切至今全都是謎。

之所以成為謎,並不是因為手頭沒有材料而解不開。後來菲律賓警方把案子的詳細記錄和說明寄過來了,但我們看了後反而更加困惑不解。雖然終於找到了“橘子共和國”的位置,但在那裡等著我們的那個名為“弗朗哥·塞拉諾螺絲事件”的案情,卻比艾剛出了問題的腦子寫出來的奇幻故事更加令人困惑。為什麼這麼稀奇古怪的兇殺案會發生在菲律賓的海邊小城市?割斷受害人的脖子也就罷了,為什麼還在脖子和軀體裡分別塞進螺絲和螺母呢?這樣的兇殺案是我前所未見、聞所未聞的。我總覺得似乎每解決一個難題,就又會帶來更多、更復雜的難題。

菲律賓警方首先寄來了警察學校教科書裡描述的案件經過。因為教科書是為培養將來的警界專業人才而編寫的,內容相當專業而詳細,一般人可能不太容易讀懂,所以我進行了一些簡單的概括,摘錄如下:

一九七六年一月二十四日,晚九點過後,住在八打雁市經營巴拉旺百貨公司連鎖店的勞魯·裡格爾,陸續在幾家經常光顧的酒吧喝過酒後,回到自己位於皮拉爾大道上傑森大樓二層的辦公室。

辦公室很寬敞,曾經有六名員工在此辦公。但勞魯已經把巴拉旺百貨公司及多家連鎖店賣給了老友弗朗哥·塞拉諾,月底前必須將辦公室騰出來。他把員工全部辭退了,把辦公裝置及雜物處理乾淨,此時房間裡顯得空蕩蕩的。由於屋裡已經沒東西可偷,因此大門也就沒有上鎖。

勞魯有自己的住處,但離皮拉爾大道有一段距離。他喝完酒後,準備先在離酒吧街較近的辦公室裡的沙發上躺一會兒,等酒醒了再回家。他已經不打算繼續在位於鬧市區的皮拉爾大道做生意了,以後能到這裡喝酒娛樂的機會也不多了。

然而,當他開啟辦公室客廳的大門時,卻發現已經有人佔據了沙發。走近一看,原來躺在沙發上的是弗朗哥·塞拉諾。雖然沒有開燈,但在從窗戶透進來的鬧市燈光下,弗朗哥的臉可以看得很清楚。勞魯以為弗朗哥睡著了。或許是有事來辦公室找他,等著等著便睡著了。

可是,當勞魯把燈開啟之後,卻赫然發現弗朗哥灰色夾克的左胸位置,留有兩個帶著焦痕的彈孔,透過衣領,可以看見裡面的白襯衫已被血染紅了。他馬上判斷弗朗哥中槍了,於是蹲下來靠近弗朗哥,並輕輕拍了拍他的臉頰,搖了搖他的上半身。弗朗哥的身體已經完全冰冷了,但最嚇人的是緊接著發生的事:弗朗哥的腦袋竟然從肩膀處鬆動,咚的一聲掉到了地毯上,然後就在地上滾動,一直碰到房間中間的桌子腿才停了下來。

弗朗哥的脖子被切斷了,頭部和軀體完全分離。嚇壞了的勞魯正想打電話給八打雁警署報警時,恰巧發生了大地震,周圍劇烈晃動著。地震持續了十秒鐘左右,廚房裡櫥櫃的門晃開了,盤子和咖啡杯都掉了下來,散落一地;窗玻璃也碎了一多半。幸好勞魯的辦公室裡什麼都沒有,破壞程度僅限於此。傑森大樓的外牆卻因劇烈震動而出現多處剝落。

外面的皮拉爾大道也處於一片混亂中,到處都是玻璃碎裂和牆壁倒塌的聲音,還有人們的慘叫和呼喊聲充斥著大街。附近的住宅區裡有不少房子坍塌,能聽見巨大的轟鳴聲。窗外塵土飛揚,什麼都看不清。不久街上傳來警笛聲,似乎是警方的巡邏車從大街上駛過,可勞魯又不能衝出去攔下警車尋求幫助。

勞魯想給八打雁警署打電話,但因為地震,線路不通。他認為兇手可能還躲在辦公室裡尚未離開,於是心生恐懼,趕緊走出辦公室,徒步穿過混亂不堪的大街,前往警署報警。

他走到警署後,卻發現八打雁警署也受災嚴重,為了緊急救護和整理現場,救援人員和警員都忙得人仰馬翻。他們聽了勞魯的報案,卻沒有人可以立刻前往處理,勞魯被要求在一旁等待。好不容易等到警察騰出人手趕去,封鎖完現場已經十點半左右了,這才開始進行搜查。

被害人名叫弗朗哥·塞拉諾,五十六歲,企業家,是一名已加入菲律賓籍的外國人。據說此人傳聞頗多,曾從事過高利貸業務,各個領域的仇人相當多。死者已婚,無子女,並已與菲律賓籍妻子分居,是個緋聞不斷的人物。

屍體呈異常狀態,不但因為其脖子被切斷,軀體和頭部分離,而且脖子的斷面處有一根直徑九厘米的螺絲釘。螺絲為金屬製成,中空且經過電鍍處理,外觀呈銀白色。更不尋常的是軀體部分,本來應該長著脖子的肩膀中央,開了一個直徑九厘米的洞,從洞口處可以看到螺母螺旋狀的溝紋。

螺絲和螺母很顯然是配對的,警方人員試著將他們擰起來,證實兩者的確完全吻合。這副螺絲的用途則不清楚。

弗朗哥·塞拉諾的遺體穿著深灰色的夾克,裡面是白襯衫,沒有打領帶。死因是遭遇槍擊,兩發子彈均非常準確地穿透他的心臟,毫無疑問這就是致死原因。但這件案子和其他的槍擊案不一樣,有很多明顯的特點。

子彈為點三八口徑,是由左輪手槍發射的,這一點也毋庸置疑。以下是關於屍體傷口的描述。

死者上身穿著如前所述,最外面是灰色夾克、裡面是白襯衫,以及貼身穿的白色棉質內衣。這三件衣服的胸部左側,也就是心臟位置都有A、B兩個貫穿孔。這兩個彈孔在本案中屬於重要的證據,詳述如下:

A、B兩個彈孔在外衣上都留有焦痕,據此分析,兇手是將槍口緊貼住死者夾克射擊的。產生這一論斷的另一依據是,夾克上的A孔尺寸約為三點二乘三點四厘米,裡面襯衫上的彈孔大小則約為五點六乘四點三厘米,最裡面的內衣上的彈孔大小約為五點六乘五點二厘米。也就是說,越靠近身體的衣服,上面的彈孔越大。B孔的資料也差不多,外衣上是三點一乘三點三厘米,襯衫上是四點八乘四點五厘米,而內衣上是五點一乘五點五厘米。與A孔一樣,也是越往裡彈孔越大。這也是近距離射擊的明顯特徵。

另外,外衣上的彈孔周圍除了殘留有火藥粉末外,還沾有從槍管中噴射出的黑色附著物,由此可以確定兇手所用的武器是連發式左輪手槍。不久後,進一步證實這把槍為S&W公司生產的。

更特別之處是,彈孔雖然只有兩個,但留在死者體內的子彈卻有三發,都留在脊椎骨附近。由此判斷,兇手應該是先用槍口緊貼著死者外衣左側(從兇手的角度看是右側)開了一槍,第二槍則是把槍口稍微往旁邊移了一點兒,但同樣緊貼著死者身體,並接連扣動了兩次扳機。第一個位置和第二個位置的前後順序有可能顛倒。

兩次射擊的入射角均為朝下約四十五度。據此可以推斷,射出的子彈都是從上向下進入身體,最後三顆子彈均停留在身體下方靠近腰椎的地方。射出的子彈都造成了心臟的嚴重損壞。至於從A、B兩孔射入的子彈中是哪一顆首先致命的,由於體內的破壞程度過於嚴重,實在很難判斷。

之所以說本案中的射擊彈道很有特點,原因之一是,通常情況下極近距離射擊的入射角多為接近九十度,本案中向下傾斜射入的情況則極為罕見。從這一點看來,兇手的身材很可能相當高大,因為死者塞拉諾的身高有一百八十二厘米。

另外,三顆子彈都造成了對心臟的嚴重破壞,如果兇手的目的只是殺人,開一槍就足夠了。儘管如此,兇手還是連開三槍,這也非常少見。

死者的白襯衫及夾克的領部都比其他部分乾淨。考慮到領子距離屍體脖子上的切口很近,因此這一點也相當特別。這表示切斷死者脖子發生在射殺之後,同時,切斷脖子時出血量極少,所以切割和塞入螺絲都應該是在射殺三十分鐘後進行的。從沙發上幾乎沒有沾染血跡,以及切口流出的血很少這兩點來判斷,死者被殺時並非躺在沙發上。

此外,如前所述,兇手毀損屍體是在射殺後才進行的,這一點毫無疑問。可警方鑑定人員在用魯米諾血液鑑定劑檢查現場地板、浴室地面及排水口時,居然都沒有陽性反應。這說明這幾處都不曾留有血跡。因此無法認定這裡就是毀損屍體的現場,但也不能將此可能完全排除。因此兇手切割並毀損屍體究竟是在這裡進行的,還是在其他地方,還無從認定。

還有一點,警方檢查房間後發現,掛在牆上的小提琴從上至下被劈成兩半,牆上還留有一顆點三八口徑的子彈。這顆子彈也被認定是從殺害弗朗哥的手槍裡發射出來的。由於子彈上沒有血跡,據分析可能是兇手在射擊弗朗哥時打偏了。

屍體遺失的部分只有位於食道上部的一小塊,而其他部分——包括內臟——則被完整地保留了下來。警方為了調查其完整度,迅速將屍體進行了解剖,發現死者曾在下午六點左右吃過一頓飯。推算的死亡時間範圍隨之縮小到晚上七點至八點之間。

趁屍體進行解剖和等待魯米諾血跡反應時,喬喬·拉莫斯和洛貝特·馬卡蒂兩位警官一同前往死者弗朗哥位於同一幢大樓內的辦公室進行檢查。結果發現,和死者早有婚外情關係,並在鬧矛盾的女子芮娜絲·席皮特正躲在辦公室裡。兩位警官要求她一起回警署協助調查,卻遭到她的拒絕和激烈反抗。由於沒有逮捕令,警官們也不能強迫,沒想到她卻突然拔槍射擊,一枚子彈擊中了馬卡蒂警官的腹部,造成重傷。由於芮娜絲·席皮特開槍拒捕且企圖逃跑,因此拉莫斯警官掏出槍擊中了她的腳和肩膀,席皮特倒地後被捕。

接著,警方在死者弗朗哥的辦公室裡發現了席皮特的右手假肢,並在假肢的指尖處檢出硝煙反應。席皮特在日本人開辦的製鞋工廠裡工作,具體工作內容是把橡膠鞋底粘在涼鞋上。雖然她的右手是假肢,但工作時還是可以扣動裝黏結劑瓶子的手柄。因此警方認為,即使她裝著假肢,仍舊可以用右手開槍射擊,殺死弗朗哥。

此外,芮娜絲·席皮特用來射擊警官的槍,是S&W公司生產的六連發左輪手槍,子彈與殺死弗朗哥·塞拉諾的口徑一致。手槍上只有席皮特的指紋,彈匣內還有一發點三八口徑的子彈。如果把打偏的那一發也計算在內,兇手就一共對死者開了四槍,加上對警官開的一槍,子彈數目完全吻合。況且,她如果不是兇手,就不可能開槍襲警。因此席皮特被認定為是殺害弗朗哥·塞拉諾的兇手,並立即遭到逮捕和起訴。

我把菲律賓警方傳送來的英文資料列印後仔細閱讀了一遍。潔則一直注視著電腦螢幕,看完之後他站起來說:“這篇文章里居然有這麼多謎!”

說完,他照例一邊踱步,一邊接著說:“但同時也給了我們很多啟示。”

今天我們沒有叫艾剛來。

“比如說呢?”我問。

“弗朗哥·塞拉諾遺體上的一切狀況我都完全無法理解。”他說。

“你具體指的是什麼?他左胸上有兩個彈孔……”

“這也是其中之一。首先是角度,為什麼兇手要從上方,以向下傾斜四十五度的角度射擊?”

我回答道:“也許死者弗朗哥是蹲著的,或者坐在椅子上,對了,就是坐在沙發上的吧,而兇手是站著的。這種可能存在吧,潔?”

“我們做個實驗看看吧,海因裡希。你到那張沙發上坐下,”潔邊說邊朝門口走去,“兇手開門進來,像這樣拿著手槍。如果是你,會怎麼辦?”

我馬上站起來。

“對了,會站起來吧?”他說,“看見可疑的人進來當然會站起來。這樣的話,雙方就會面對面站著,子彈射入的角度就不會是從上向下四十五度了。”

“如果是熟人呢?”

“對,這樣的話,對方是熟人的可能性就增大了。但就算不是熟人也無所謂,兇手可以用槍逼對方跪在地上。海因裡希,你跪下來試試看。”

我照做了。潔徑直朝我走來,低頭看著我說:“這樣子,勉強夠四十五度了。”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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