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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把鬍子很奇特,很古怪,簡直有些滑稽,形狀像法國人的鏟子,稍稍有點兒捲曲,從下頜垂下來,讓人看不見衣領的角。小卷小卷完美的鬍子有些女孩子氣,顯得尊貴,好像天神宙斯華麗的鬍子。但是最吸引人的,不是長長的富有韻律的鬍子的波紋;真正令人歎為觀止的,是鬍子的顏色。

這是不折不扣的約瑟夫(1)的鬍子,顏色斑斕,條紋交錯,宛如他的袍子,閃爍著令人吃驚的黑色、藍色、綠色。難道這把鬍子是因為頑皮的陽光而著色的嗎?還是戴著鬍子的人別具用心,摘下長長的鬍子放在實驗室的桌上,用一盆化學藥劑滌染一番?這把天神才能擁有的鬍子,或許來頭也一樣令人瞠目結舌。這叫人覺得是有歷史意義的鬍子,應該屬於博物館所有,是保留給子孫後代瞻仰的。

曾擔任紐約警察局巡官的薩姆,現在已經退休,靠著私家偵探社的業務來撫慰不安的精神。他歷經四十年的警探工作,對人類的驚異情緒已經具有免疫能力。但這一次他一開始也被嚇壞了,後來又著迷了:在五月這個溫煦的週一早晨,這位訪客不同凡響的鬍子著實引人產生遐思。在以往的經歷中,巡官從來沒見過這樣燦爛的顏色一條條地組合在一起。他一次又一次睜大眼睛,好像怎麼也看不夠。

他終於說:“請坐。”聲音微弱,眼神掃過檯曆,想看看是否中了什麼邪,忘記今天是愚人節了。然後,他靠到椅子上,撓撓泛青的下巴,驚訝中帶著些敬畏地看著來訪者。

彩虹鬍子不慌不忙地坐下來。

薩姆巡官仔細地打量他,只看得出他是個瘦高個兒,因為他包裹得像穿著壽衣似的,如同他的下巴一樣神秘。他穿了很多衣服,看起來就像他的身體裹著一層又一層的厚布。巡官訓練有素的眼睛瞥見這人戴著手套的手上方清瘦的手腕,纖細的腿——這無疑說明他是個很瘦的人。藍色的眼鏡遮住了他的眼睛。他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頭上那頂難以形容的帽子,在他踏進巡官辦公室的時候並沒有摘下,恰好遮住了他的頭形和頭髮的顏色。

他憂鬱地沉默著,頗像天神宙斯。

薩姆咳了咳,鼓勵地說:“有什麼事?”

鬍子動了動,好像興致被提起來了。

“呃,請問有何貴幹?”

他的兩條瘦腿忽然交叉起來,套著手套的手也在膝蓋上交握在一起。“我猜你真的是薩姆巡官吧!”來人的聲音有些沙啞。薩姆緊張地戰慄了一下,覺得自己在聽神像說話。

“我就是。”巡官輕聲說,“你——”

一隻手晃了一下:“不重要,巡官。事實是——我該怎麼說呢?——我有一個很不尋常的請求。”

巡官心想,你沒有請求才不尋常呢!——想著,他就站了起來,慣常的精明已經趕走眼底的驚訝之色。他的手輕輕地移到辦公桌後面,開啟了一個小開關,同時一種幾乎聽不見的鳴聲響起,顯然留著七彩鬍子的紳士沒有注意到。

“通常坐在那張椅子上的人都有所請求。”巡官輕快地說。

那人的舌尖從嘴唇四周的鬍子中露出來,好像被鬍子怪異的色調驚嚇,又匆匆縮回去。“巡官,我可以這麼說,我已經找你很久了。你吸引我的原因是——是你好像不屬於一般的私家偵探。”

“顧客至上是我們的宗旨。”

“沒錯,一點兒沒錯……嗯——你絕對是私家偵探嗎?我是說,巡官,你現在和警察沒有關係吧?”——巡官瞪著他——“你得明白,我一定要確定我和你之間的交易絕對能保持機密。”

“我口風緊得很,”薩姆面露不悅,“在最好的朋友面前都不會提——你擔心的是這件事吧!老兄,除非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否則我可是被打死也不會出賣朋友的人。薩姆偵探社是不和壞蛋廝混的。”

“不,不,不是這個意思。”彩虹鬍子很快接腔,“我保證不是那種事情。只是這事情——有些獨特,巡官。”

“若是關於你老婆和她的男朋友的,”巡官看看他,“我沒興趣。我們開的也不是那類偵探社。”

“不,不,巡官,不是什麼家庭糾紛,跟那毫不相干。而是——嗯,簡單地說,”彩虹鬍子說著,他的氣息吹動了下巴上的彩色鬍鬚,“我要請你幫我保管一個東西。”

“噢,”薩姆換了種口氣,“保管什麼?”

“一個信封。”

“信封?”巡官沒好氣地說,“裡面是什麼?”

彩虹鬍子表現出出人意料的堅定,雙唇緊閉。“不,”他說,“我不能告訴你。這沒關係吧?”

巡官的灰眼睛冷冷地注視了這位非比尋常的客人幾秒鐘,仍然無法看透那藍色的眼鏡。“我懂。”顯然巡官還不懂,“替你保管——你到底是什麼意思?”

“替我安全地保管,直到我把它要回來。就像委託你一樣。”

薩姆打了個哈欠:“見鬼,我又不是經營保險庫的。你為什麼不去銀行?何況那樣也便宜多了。”

彩虹鬍子謹慎地說:“巡官,恐怕你不明白我的意思。你知道那樣是行不通的。我必須把它交給一個人來妥善地保管,你知道,必須是一個誠實的人。”他非常仔細地端詳巡官堅毅的胖臉,好像在重新衡量這位壯漢的可信程度。

“聽到了。聽到了也明白了。嗯,無名老兄,我們看看東西吧。看看,拿來看看!”

有一會兒客人沒有反應,可他一有反應,倒也輕快敏捷,好像經過深思熟慮之後下定了決心。他戴著手套的手在層層包裹的衣服下摸索,過了一會兒,抓出一個長長的大牛皮信封。薩姆兩眼發亮,伸出手,信封被遞到他的手中——帶著幾分勉強。

這是個普通的信封,在任何文具店都買得到。前後兩面都乾乾淨淨沒有記號。信封不僅用原來的自粘膠封起來了,來訪者還剪了六片便宜的白色小紙頭貼在封口處,形狀不一,避免他人拆閱,顯然他對人類的劣根性預先設防了。

“好極了。”巡官說,“好極了,而且不俗氣,嗯。”他看似隨意地摸摸信封,可是摸不出來裡面是什麼。他眯起眼睛問安靜地坐著的客人:“裡面是什麼?你不能指望——”

彩虹鬍子好像在微笑,因為他嘴角的鬍子忽然朝上一扭。“巡官,我喜歡你這種鍥而不捨的態度,喜歡得不得了。這證實了我所聽到的關於你的傳聞,你知道,你的名聲非常好。你謹慎的態度——”

“沒錯。可是裡面有什麼?”薩姆沒好氣地追問。

那個男人——如果是個男人的話,薩姆心裡忽然掠過一絲荒謬的懷疑——往前挪了挪身子。“如果我告訴你——”他粗著嗓子說,“巡官,如果我告訴你——你手裡的信封隱藏著一條涉及一個秘密的線索,這個秘密非常重大,非常要緊,我不敢把全部的真相告訴世界上的任何人!”

薩姆巡官眨了眨眼睛。他早該知道的。這位奇特客人的那把鬍子,那副眼鏡,層層包裹的衣服,古怪的行為——天哪,這明明就是從瘋人院逃出來的瘋子!線索,秘密,世界上的任何人……這傢伙真是個瘋子。

“啊——慢慢來。”他說,“老兄,沒必要那麼興奮。”他急忙去摸藏在腋下槍袋裡的小型自動手槍,這瘋子可能攜帶有武器!

彩虹鬍子發出洪亮的笑聲,把薩姆嚇了一跳。“你以為我瘋了。巡官,這也不能怪你。我想我的話聽起來是有些——有些——可笑。但是我向你保證,”奇怪、嘶啞的聲音變得清晰、平穩,“我對你說的都是實話,沒有誇大的成分。巡官,你不需要掏槍,我不會咬你的。”

薩姆抽出伸進外套的手,漲紅了臉,瞪著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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