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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得意地接著說:“這樣好多了,真的。現在請你聽清楚,因為我沒有時間,你把事情搞清楚是非常重要的。我重複一次,信封裡裝著一條線索,巡官,這個線索涉及一個天大的秘密。我再加一句,”他的語氣很嚴肅,“一個價值百萬的秘密!”

“哼,如果不是你瘋了,”薩姆不悅地說,“那就是我瘋了。你要我相信你的瘋話,你就得多告訴我一些情況。價值百萬的秘密——你是什麼意思?在這個扁扁的信封裡?”

“確鑿無疑。”

“政治秘密?”

“不是。”

“油礦?勒索——情書?寶藏?珠寶?得了吧,老兄,說清楚。矇在鼓裡的話,我是不會理會這種事的。”

“可是我不能告訴你。”彩虹鬍子回答時,聲音裡有一絲不耐煩,“別傻了,巡官。我以名譽擔保,信封裡的東西與邪惡無關。這個秘密相當合法,和你剛才所說的凡俗之事毫無瓜葛;比與它相關的事有趣多了,也有價值多了。記住,信封裡裝的不是秘密本身。我再把話說清楚,信封裡裝的是解答秘密的線索。”

薩姆怒聲說:“你快把我搞瘋了。為什麼要神秘兮兮的呢?為什麼要我保管這該死的東西呢?”

“有一個很好的理由。”彩虹鬍子抿著嘴唇,“我在循線追蹤——嗯,就是信封裡的線索的‘源頭’,就是我提到的秘密。你知道,我還沒找到。可是這條線索非常重要,真的非常重要!我相信一定可以成功。好,如果——如果我出事了,巡官,我要你開啟這個信封。”

“哈。”巡官應了一聲。

“如果我出事了——當你開啟信封——你就會看到我的小線索。它可以引導你繞個大圈子找到——我,或者說是我的下場。請你理解,我不是要找人替我報仇。如果我出事了,我對報仇這種事沒有興趣,我只想保留原來的秘密。我說得夠清楚了嗎?”

“見鬼!”

彩虹鬍子嘆了口氣:“信封裡的線索,只是一條線索罷了,其他什麼也不是。線索本身也透露不出什麼,但這正是我想要的!這麼不完全的特質可以使我避免受到——親愛的巡官,我無意冒犯你——你的好奇心,或任何拿到信封的人的好奇心的侵害。如果你在我發出要求之前開啟信封,我保證信封裡的東西對你沒有什麼意義。”

“噢,得了吧!”巡官叫著站起身,臉漲成紫紅色,“你存心耍弄我,你以為你拿這小孩子的把戲在嚇唬誰啊?去你的。我不能浪費——”

巡官的桌上有東西在拼命地響,客人不為所動。巡官壓制住一觸即發的惱火,抓起內線電話的話筒。一個女性的聲音朝他的耳朵連珠炮地嚷起來。他心不甘情不願地聽了一會兒,把話筒放回去,坐了下來。

“說吧,”他用不快的聲音說,“繼續說。把東西給我,我會咬緊,我會連鉤子、釣線、釣錘都吞下去。還有什麼?”

“天啊,天啊。”彩虹鬍子語帶關切,“巡官,真的,我無意……就是這些了。”

“什麼都不說,對不對?”巡官陰鬱地說,“如果我要上鉤,我就會好好地幹。一定還有別的事情。這事很瘋狂,不過最瘋狂的還是你說的話。”

來人摸摸不同凡響的鬍子,喃喃說道:“我越來越喜歡你了。沒錯,不止這些事情。你一定得答應不開啟這個信封,除非——”

“除非什麼?”薩姆低吼道。

來客舔舔嘴唇。“今天是五月六日,兩個星期後,也就是二十日,我會給你打電話。我相信那天我會給你打電話的。然後在六月二十日、七月二十日——每個月的二十日,一直到我找到它為止,我都會打電話給你。我這樣按日子給你打電話,你就知道我還活著,我沒有遇上意外的危險。”他沙啞的聲音忽然變得愉悅起來,“這種情況若是一直存在,你只要替我把信封放在你的保險箱裡,一直等到我回來為止。若是事與願違,我在二十日午夜之前沒有打電話給你,你就知道我可能根本無法打電話了。然後——只有這個時候——你才能開啟信封,看看裡面的東西。你就看著辦吧,我相信你的判斷不會出錯。”

薩姆坐在那兒,黑著臉,撅著嘴,不甘心到了極點,大鼻子頗具嘲諷意味地抽動了一下,表情顯得固執又難抑好奇心。“老兄,你可真是費盡心機要保護你的這個秘密。有人在背後追查,對嗎?你覺得有人會在你之前或之後把你踢出局搶走它,對嗎?”

“不,不,”彩虹鬍子叫起來,“你誤會了。據我所知,沒有人在追查這——這個秘密。可是總是有可能有人想知道,而我不清楚他們的目的或身份。我只是事先防範那種不太可能的情形。它幾乎不可能發生,所以我不會告訴你我的名字或任何事情!因為如果沒什麼事發生——我想不出會出什麼事——我不想讓其他人擁有一條清楚的線索去探詢我的秘密。我相信這樣說夠坦白了,巡官……”

“老天,”巡官嘟噥著說,“這還不過分嗎?老兄,聽清楚了。”他一拳揮在桌子上,“起先我以為你是瘋子,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想,不過聽好:如果你立刻給我滾出這個地方,我會好過些。滾!出去!”

彩虹鬍子一臉的疑惑顯露無遺。這時電話又響起來。薩姆跳了起來,滿臉羞紅,好像小男孩偷蘋果被逮了個正著,把拳頭塞進了口袋。“好啦,好啦。”他對著話筒支支吾吾,然後放下電話大聲說,“對不起。我——我今天早上起床時火氣較大。我想我不習慣你這種——”他又難過地嘟囔起來,“案子。我不過是個普通的偵探,無法習慣當一個信封的奶媽……沒錯,我連對人客氣一點兒都要發瘋!你二十日打電話來時,我怎麼知道那就是你呢?”

客人欣慰地吐了一大口氣。“我真是太高興了——嗯。非常聰明,巡官,真的非常聰明。這一點我還沒想到。”他哧哧笑起來,搓著雙手,“真的,太令人興奮了。像那個瘋狂的羅賓的歷險。”

“誰的?”薩姆疑惑地問。

“不朽的亞森·羅賓(2)。嗯,暗號。暗號,當然!我打電話給你時,我應該說——我想想看——哈!‘我是從天外來的人。百萬!’我這麼說,你就知道是我了。哈,哈!”

“哈,哈。”巡官說,“‘我是從——’”他謹慎地搖搖頭,接著一線希望閃過他的眼睛,“但是,我的費用可不——”

“啊,你的費用。”彩虹鬍子說,“對了,對了,我差點兒忘了。巡官,接下我這個奇怪的小案子,你的收費是多少呢?”

“就是替你把這個討厭的信封放在我的保險箱裡?”

“沒錯。”

“那得花上你——”巡官急迫地說,“只要五百串鈴鐺。”

“鈴鐺?”彩虹鬍子重複了一遍,顯然糊塗了。

“鋼鐵俠,美金,鈔票!五百元!”薩姆大聲說。他熱切地搜尋客戶臉上為難的神色:那個躲在可怕鬍子下面的下巴應該掉下來了,他希望如此獅子大開口可以嚇退來人,他也可以不失顏面地鬆一口氣。

“噢。”客人微微一笑,一點兒也不驚訝。他伸手摸索著鬆垮的衣服,掏出一個厚厚的皮夾,抽出一張硬挺的鈔票丟到桌子上。

那是一張嶄新的千元大鈔。

“我想,”彩虹鬍子輕快地說,“巡官,一千元是比較合理的價錢。這是一樁不尋常,而且——啊——不正統的案子,何況,花這些錢對我而言也是值得的。求得心安,一種安全感——”

“嗯——唔。”薩姆咽咽口水,驚愕地用手指摸著鈔票。

“事情就這麼說定了。”客人說著站起身,“另外還有兩個條件,巡官,我要求你一定要遵守。第一,你不可以——平常話怎麼說來著?——叫人在我離開辦公室時盯我的梢;還有,除非我在某個二十日當天沒有打電話給你,你不可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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