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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看看現在案子的進展情況吧,”埃勒裡繼續講道,“從最基本的角度來分析。事實大概就是這樣:蒙特·菲爾德生前聲名狼藉,可能是一個龐大的犯罪組織的頭目,毫無疑問也有很多敵人。他於第二幕演出快結束時——準確地說,是九點五十五分——在羅馬劇院被人謀殺。發現此案的人名叫威廉·蒲薩克,是名職員,智商不怎麼高。他當時和菲爾德坐在同一排,相隔五個座位。蒲薩克起身離開,想從菲爾德身邊擠過去,那時,菲爾德已經中毒,蒲薩克聽到他低聲說:‘謀殺!是被謀殺的!’或諸如此類的話。

“蒲薩克喊來一名警察,為了確定菲爾德是否已經死亡,這名警察又從觀眾之中找來一名醫生進行檢查。醫生明確表示,遇害者死於某種酒精中毒。後來,助理驗屍官普勞蒂先生證實了這一說法,但他還補充說,其中有個干擾因素——通常一個人酒精中毒,即使致命,也不會死得那麼快。因此,死亡的具體原因,我們可以暫時放在一邊,因為只有解剖後才能確定。

“由於觀眾人數很多,又要維持現場秩序,那名警察打電話求助,附近的警察趕來幫忙。隨後,總部的人也來了,並立即展開調查。首先提出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兇手在行兇後直到死者被發現這段時間裡,有沒有機會離開犯罪現場?道爾,也就是第一個到達犯罪現場的警察,立即命令劇院經理在每個出口和兩側的走廊都佈置人手,負責看守。

“當我到達這裡之後,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這一點,於是自己也簡單地調查了一下。所有出口處我都轉了一圈,並詢問了守在那兒的人。我發現,在第二幕演出期間,劇院裡的每扇門處都有人看守,當然,有兩個地方例外,我稍後會提到。現在,透過那個賣橘子水的小男孩傑西·林奇,我們可以確定遇害者不但在第一幕和第二幕之間的幕間休息時還活著——林奇當時在走廊裡還見過他,和他交談過——而且在第二幕開始後大概十分鐘左右,他顯然身體非常健康,因為林奇就是在那時把薑汁汽水送到了他的座位,而後來他被發現死在這個座位上。在劇院裡面,通往二樓的樓梯底下有個引座員站著,他發誓說在第二幕期間沒有人上去,也沒有人下來。這也就排除了兇手上樓的可能性。

“我剛剛提到的兩個例外就是最左邊過道的那兩扇門,本來它們是應該有人看守的,實際上卻沒有,因為那個女引座員瑪吉·奧康內爾當時正坐在她的心上人旁邊。這讓我想到一種可能性,也就是兇手或許會透過這兩扇門中的一扇離開。假如兇手這麼有天賦的話,這兩扇門對於逃跑來說是極為方便的。但女引座員的證詞把這種可能也排除了。這是在我父親問完後,我又追問才發現的。”

“你偷偷地和她談過話,是嗎,你這個小渾蛋?”奎因盯著埃勒裡,吼道。

“我確實和她談過,”埃勒裡笑著說道,“而且,我發現了一個重要的事實,這與我們當前的調查緊密相關。奧康內爾發誓說,在她離開這兩扇門,坐在帕森·約翰尼身邊之前,她踩了裡面的地板鎖,把門上下都鎖了。騷亂開始時,她馬上從‘牧師’旁邊站起來,跑到門旁,發現門依然鎖著,和她離開時一樣。於是,她開啟門,而就在這時,道爾正試圖讓觀眾們安靜下來。除非她撒謊——不過我並不這樣認為。這也證明,兇手並沒有透過這兩扇門離開,因為發現屍體的時候,門還是從裡面鎖著的。”

“哎,看來我要轉行了!”奎因憤憤不平地說道,“關於這部分,她一個字都沒有跟我說,該死的女人!待會兒看我怎麼收拾她,這個可恨的女人!”

“請理智點吧,和平的守護者先生[1],”埃勒裡笑著說道。“她之所以沒有告訴你鎖門這件事,主要是你沒有問她。而且,她覺得自己的處境已經夠難受的了。

“不管怎樣,透過她講的內容,我們可以排除兇手是從靠近死者的那兩扇門逃走的可能性。我承認,對於這個問題,還有很多種可能——比如,瑪吉·奧康內爾可能是幫兇。我提出這一點,只是作為一個可能性,而不是觀點。至少在我看來,兇手不會冒著被人看到的風險從那兩扇側門離開。此外,在異乎尋常的時間以異乎尋常的方式離開,肯定格外引人注意,尤其是在第二幕期間,幾乎沒人離開。再說,兇手不可能預先知道奧康內爾會翫忽職守——假如她不是幫兇的話。既然這件案子經過精心策劃——我們必須承認,從種種跡象來看的確如此——那麼兇手很可能會放棄從側門逃走這種方式。

“逃跑的渠道,我想,只剩下一個了,那就是正門。但是,檢票人和外面的看門人都明確保證,在第二幕期間,沒有人離開過劇院。當然,除了那個無關緊要的賣橘子水的男孩。

“所有的出口,要麼有人看守,要麼鎖著,而且,從九點三十五分開始,內巷裡也一直都有人,先是林奇、埃莉諾,然後是男引座員——約翰尼·崔斯——再後來就是警察——這些事實,再加上我的詢問和調查,先生們。”埃勒里語氣嚴肅地繼續講道,“得出一個不可避免的結論,那就是,從死者被發現時開始,到後面整個調查期間,兇手一直都在劇院裡!”

埃勒裡講完後,房間安靜了下來。“順便說一下,”埃勒裡鎮定地補充道,“我記得,當我和引座員談話時,我問他們在第二幕開始時有沒有看到誰離開過自己的座位,他們都說不記得有誰換過座位。”

奎因漫不經心地又吸了一小撮鼻菸。“幹得不錯——很合理的推斷,我的兒子。但是,終究還是沒有什麼讓人驚訝的,或者能起到決定性作用的。就算是兇手一直都在劇院裡,我們如何才能抓到他呢?”

“他沒說你能抓到,”桑普森說道,笑了笑,“不要這麼敏感,老夥計;沒人會說你在問案過程中失職。據我所知,今晚你把整件事處理得非常好。”

奎因咕噥道:“我承認,關於門的問題,沒有徹底地追問讓我感到有些氣惱。但是,即使兇手有可能在作案之後馬上離開,我同樣也會有此一問,期望他還依然留在劇院裡。”

“可是,父親——當然!”埃勒裡嚴肅地說道,“你要關注的事情很多,而我要做的就是坐在一邊,像蘇格拉底那樣觀察思考。”

“到目前為止,那些接受過調查的人怎麼樣?”桑普森好奇地問道。

“哎,他們怎麼樣?”埃勒裡一臉質疑,“可以確定的是,無論是透過和他們談話,還是觀察他們的所作所為,我們都無法得出任何確切的結論。我們是抓了帕森·約翰尼,那個惡棍,但是,他顯然只是很喜歡這部劇,想從中獲得一些關於自己同行的趣聞而已。還有瑪吉·奧康內爾,雖然有些可疑,但是在目前這個階段,我們也無法得出任何結論。她可能是幫兇,也可能是無辜的,還可能僅僅是粗心大意——她可能扮演任何一種角色。然後就是威廉·蒲薩克,是他發現了菲爾德。但是,你們有沒有注意到他頭腦愚鈍?還有就是本傑明·摩根——從他這兒,我們發現了破案的潛在可能性。但是,從他今晚的表現來看,我們又能知道些什麼呢?是的,關於那封信和免費票的事聽起來挺奇怪,因為任何人都可以寫那封信,甚至摩根自己都行。我還必須記得他原來曾當眾威脅過要殺了菲爾德;還有他們之間的敵意,雖然原因不明,但已經存在兩年了。最後就是弗朗西斯·艾夫斯-波普小姐了。非常遺憾在你和她談話時,我沒有在場。但事實是我們在死者的口袋裡發現了她的手包——這不是很有意思嗎?如果可以的話,能否解釋一下呢。”

“眼下的情形就這樣了,”埃勒裡遺憾地繼續講道,“我們從今晚的案子中推斷出的疑點太多,事實卻少之又少。”

“到目前為止,兒子,”奎因心平氣和地說道,“你的推理都無懈可擊。但是,你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那些空著的座位。還有讓人很驚訝的一個事實,也就是菲爾德的票根,和唯一可能屬於兇手的票根——我指的是弗林特發現的LL30左那張——這兩張票根不相符。也就是說,這兩張票根撕裂處表明檢票員檢這兩張票的時間不同!”

“不錯。”埃勒裡說道,“但是,我們把這個暫且放一放,先談談菲爾德的禮帽。”

“那頂禮帽——嗯,你怎麼看?”奎因好奇地問道。

“是這樣,首先,我們已經相當確定,帽子並不是偶然消失的。傑西·林奇在第二幕開始後十分鐘左右時,還見到死者的帽子就在他的膝蓋上。但現在帽子不見了,唯一的合理解釋就是,兇手把帽子帶走了。現在——暫且不管帽子在哪裡——我們可以馬上得出的結論是,帽子被拿走可能是因為下面兩個原因中的一個:其一,帽子本身與案子有牽連,如果把帽子留下,就可能會洩露兇手的身份。到底有什麼牽連,我們現在還猜不出來;其二,帽子裡可能藏著兇手想要的東西。你會說,那為什麼兇手不把裡面的東西拿走,而把帽子留下來呢?如果這一假設是正確的,一方面可能是因為他沒有足夠的時間取出東西,一方面可能是他不知道如何取出,因此想把帽子帶走,有空時再研究。就目前所講的推斷,你們同意我的觀點嗎?”

地區檢察官緩緩地點了點頭。奎因一動不動地坐在那兒,眼中隱約露出困惑的神色。

“那我們現在想想,帽子裡可能藏了什麼東西。”埃勒裡繼續說,用力地擦了擦眼鏡,“根據帽子的尺寸、形狀和容積,我們猜測的範圍並不是很廣。一頂禮帽裡面可能藏了什麼呢?我所想到的一些東西主要有:某種檔案、珠寶、鈔票或者是任何其他貴重的小物件,這些東西在帽子裡不容易被發現。很顯然,這個讓人疑惑的東西不可能藏在帽子的頂部,因為只要他一摘下帽子,東西就會掉出來。因此,我們可以確定,不管東西是什麼,它都應該藏在帽子的內層。這就馬上縮小了可能性。大塊固體的東西可以被排除了。可能藏了珠寶,也可能是鈔票或者檔案。我想,透過對菲爾德的瞭解,我們可以排除珠寶。如果他隨身攜帶一些重要的東西,那麼很可能與他的職業有一定的關係。

“在對消失的禮帽的初步分析階段,還有一點需要我們考慮。而且,先生們,這一點在我們破案之前應該是至關重要的,那就是兇手在殺人之前是否事先知道他必須把禮帽拿走。換句話說,兇手是不是預先知道帽子的重要性,無論它是多麼重要?在我看來,無論是從事實方面,還是從邏輯推理方面,都可以表明,兇手事先並不知道帽子的重要性。

“請緊跟著我的思路……既然菲爾德的帽子不見了,在他的位置上也沒找到其他的帽子,說明帽子肯定是被人拿走了,這點是毋庸置疑的。你們應該同意,正如我前面指出的一樣,兇手是最有可能拿走帽子的人。好!暫且不考慮他為什麼帶走帽子,我們還面臨兩種選擇:一,兇手事先知道要把帽子拿走;二,他事先並不知道要把帽子拿走。那我們再仔細地研究第一種可能性。如果他事先知道的話,我們就可以明智而且合乎邏輯地假定,兇手應該會帶著另一頂禮帽來到劇院,替換菲爾德的帽子,而不是直接帶走遇害者的帽子,從而留下明顯的線索。帶一頂替代的帽子是最保險的了。而且兇手找到這樣一頂帽子應該也不難,因為如果事先知道它的重要性,他肯定會進一步瞭解菲爾德帽子的尺寸、款式和其他細節資訊。但是我們在這裡卻沒有發現替代的帽子。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像這樣精心策劃的案子,在犯罪現場應該有替代的帽子。但是,實際上卻沒有,那麼我們唯一的結論就是,兇手事先並不知道帽子的重要性;否則他一定會採取明智的預防措施,留下一頂帽子。這樣,警察永遠也不會知道菲爾德帽子的重要性了。

“還有一點需要證實的是,即使兇手出於什麼不明的原因,不想留下替代的帽子,他肯定會把帽子割開,拿走裡面的東西。他所要做的就是事先準備一個鋒利的工具——例如一把小折刀。空無一物的帽子,儘管被割開過,但不會帶來諸如如何處理那頂丟失的帽子那樣的問題。假如兇手事先知道帽子裡的東西,他肯定會選擇這種方式。因此,在我看來,這更能證明兇手在來到羅馬劇院之前,並不知道要拿走帽子或者帽子裡面的東西。論證完畢。”

地區檢察官盯著埃勒裡,雙唇緊閉。奎因警官似乎昏昏欲睡,手停在鼻菸盒和鼻子之間。

“你要表達什麼意思,埃勒裡?”桑普森問,“對你來說,為什麼兇手事先不知道帽子的意義這麼重要呢?”

埃勒裡微笑了一下。“謀殺是在第二幕開始時發生的,我只是想透過這一點確定,如果兇手事先不知道帽子的重要性,他也就不可能以任何形式把第一次幕間休息作為謀殺策劃的重要部分了……當然,菲爾德的帽子可能在劇院的某個地方出現,而且,一旦被發現,所有這些推測就都無效了。但是——我想帽子不會……”

“雖然你做的是基本分析,小夥子,但是聽起來很合乎邏輯,”桑普森讚許地說道,“你應該成為一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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