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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勞瑞斯頓花園街3號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一點了。福爾摩斯和我到附近的電報局去拍了一封電報。之後他叫了一輛馬車,讓車伕把我們送到雷斯垂德給我們的那個地址。

福爾摩斯說:“沒有什麼能比直接取證來得重要,其實我對這個案子早已胸有成竹了,但是咱們還是應該把整個情況調查清楚。”

我說:“福爾摩斯,你把我弄得莫名其妙。對於剛才所說的那些,恐怕你自己也不會像表面上那樣有把握吧?”

“我說的可都是實情。”他回答說,“到了那裡之後,我首先就注意到路旁有兩道馬車車輪的痕跡。在昨晚的那場雨之前,整個星期都是晴天,所以那個深深的車輪痕跡一定是在夜裡留下的。除此之外,我還觀察了馬蹄印。其中的一個比其他三個都要清晰得多,這就意味著那隻蹄鐵是新換上去的。車子既然是在雨後到那裡的,而且葛萊森又說,今天早上又沒有什麼車輛經過那裡,因此可以斷定,那輛馬車一定是在昨天夜裡到的那裡。也就是說,正是那輛馬車把那兩個人送到空房裡去的。”

“這個聽起來倒是很簡單,”我說,“那麼另一個人的身高你又是如何得知的呢?”

“一個人的身高,在很大程度上與他的步伐有關係,因而就可以從他的步伐長度上推算出來。推算的方法雖然簡單,但是現在我教給你怎麼計算也沒什麼用處。那個人的步伐。我是在屋外的小路和屋裡的塵土基礎上量出來的。之後我還發現了一個驗證我的計算結果是否正確的辦法。人在牆上寫字的時候,往往會在和自己視線相平行的地方落筆。那面牆上的字跡離地正好六英尺。所以推算他的身高簡直就像玩一樣。”

“那麼他的年齡呢?”我又問。

“如果一個人可以毫不費力地一步邁出四英尺半,那麼他絕對不會是一個老頭兒。花園小路上就有那麼樣寬的一個水窪,穿著漆皮靴子的死者是繞著走的,穿方頭靴子的則是直接從上面邁過去的。這些一點兒都不神秘。我只不過是把那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一些觀察和推理的方法運用到現實生活當中而已。你還想了解其他什麼嗎?”

“長指甲和印度雪茄煙呢?”我又接著問。

“牆上的字是一個人用食指蘸血寫上去的。我用放大鏡看了一下,有些牆粉在寫字時被劃掉了。如果那個人的指甲經過修剪,是不會那樣的。我還從地板上找到了一些散落的菸灰,灰呈片狀,而且顏色很深,只有印度雪茄煙灰才符合這些特徵。我原來曾經專門就雪茄煙灰進行過研究。實際上,我還寫過關於這方面的論文呢。甚至可以這麼說,不論什麼知名品牌的雪茄或者紙菸的菸灰,只要讓我看上一眼,馬上就能辨認出來。正是從這些細枝末節的地方,才能看出一個幹練的偵探與葛萊森、雷斯垂德之流有什麼不同。”

“那麼那個紅臉的問題呢?”我又問。

“啊,那是個更為大膽的推測,但是我確信自己一定是正確的。在案件還沒弄清楚的情況下,還是暫且不要問這個問題了。”

我伸手摸了一下前額說:“我是開始暈頭轉向了,越想越覺得莫名的怪異。比如說,如果的確是兩個人的話,那麼他們到底是怎麼進到空屋裡去的呢?送他們去的車伕結局又如何呢?兇手是怎樣迫使死者服毒的呢?地板上的血又是從哪兒來的呢?既然案子不是謀財害命,那麼兇手又懷著怎樣的動機呢?還有女人的戒指又是從何而來的?最為重要的是,兇手為什麼要在逃走之前在牆上用德文寫下‘復仇’呢?實話實說,我是真的不知道該怎樣把這些問題一一聯絡起來。”

我的同伴帶著讚許的微笑看著我。

他說:“你把這個案子裡的疑點總結得簡明扼要,非常好。對於主要情節雖然我已經有了眉目,但是還有許多地方依然不夠清楚。至於雷斯垂德發現的那個血字,只是個圈套,兇手想要暗示我們這是某個秘密團體乾的,企圖將那些警察引入歧途而已。那字並非出自德國人之手。只要留心觀察就能發現,那個字母A是仿照德文的樣子寫上去的。但是真正的德國人卻常常是寫拉丁字型的。所以可以確定,這字母絕不是德國人寫的,而是出於一個並不高明的模仿者之手,而且他做得有點兒畫蛇添足。這只是一個詭計,是想要把偵查工作引入歧途而已。醫生,關於這個案子我不想再對你多透露什麼了。你知道的,一個魔術家如果把自己的戲法說穿,那麼他就再也得不到別人的讚賞了。如果我把自己的工作方法都告訴你的話,那你也會作出同樣的反應:福爾摩斯原來也不過是個一般人而已。”

我回答道:“我絕不會那麼認為的。偵探技術發展成為一門精確的科學是必然的趨勢,可你現在幾乎就已經將它建立起來了。”

我的同伴看到我說出這麼誠懇的話,高興得臉都漲紅了。我早就發現,只要一聽到別人讚揚他在偵探方面的成就時,他就會像一個女孩被別人誇讚她的美貌一樣激動起來。

他說:“還有一件事我想告訴你。穿漆皮靴子的和穿方頭靴子的兩個人是乘著同一輛馬車來的,而且好像彼此非常熟悉,甚至有可能是手挽手一起從花園小路上走來的。進了屋子之後,他們還曾經在屋子裡來回走動過,更準確地說,是穿方頭靴子的人在屋子裡來回走動,而穿漆皮靴子的人則一直站著沒有動。這些情況是我從地板上的塵土中看出來的。另外我還能看得出,穿漆皮靴子的人越走越激動,從他越走越大的步伐就可以證明這一點。他在屋子裡邊走邊說,最後情緒終於暴發,慘劇就這樣發生了。我已經把自己所知道的情況都對你說了,餘下的都是一些憑空的猜測和臆想了。好在咱們已有了一個明朗的開端。現在必須抓緊時間了,今天下午的阿勒音樂會,我還要去聽聽諾曼·聶魯達的音樂呢。”

就在我們說話的時候,馬車穿過無數昏暗的大街和蕭條的小巷。最後停在了一條最骯髒、荒涼的小巷的巷口。“那裡就是奧德利大院了,”馬車伕指著那條漆黑色磚牆之間的狹窄衚衕對我們說,“回來時到這裡找我就行。”

奧德利大院看上去並不是一個好地方。走過一條狹窄的衚衕,我們就來到一個方形大院,腳下是石板鋪成的地面,四周是一些骯髒簡陋的建築。我們鑽過一排掛在那裡的褪色衣服,又穿過了一群群衣著骯髒的孩子,最後找到了46號。46號門上釘著一個小銅牌,上面刻著主人的名字——欒斯。我們一問才知道,這位欒斯警察正在睡覺。於是我們就在前邊一間小客廳裡等著他出來。

欒斯很快就出來了,但是因為好夢被我們攪了,所以顯得不是很高興,他說:“我已經向局裡報告過了。”

福爾摩斯從衣袋裡拿出一個半鎊的金幣,若有所思地在手裡擺弄著,他說:“你能從頭到尾再詳細說一下嗎?我們想聽一聽。”

欒斯目不轉睛地盯著那枚金幣回答道:“我很榮幸為你們效勞。”

“那就告訴我們事情發生時的詳細經過吧。你想怎麼講都行。”

欒斯皺起眉頭坐到馬毛呢的沙發上,好像要努力把一切都想起來,確保在敘述的過程中不出現遺漏。

他說:“這事我得從頭說起。從晚上十點到第二天早上六點是我當班的時間。晚上十一點鐘的時候,白哈特街發生過一起鬥毆,除此之外,我負責的地區都很平靜。夜裡一點的時候就開始下雨了。這時我遇到了亥瑞·摩契,他負責的地區是在荷蘭樹林區一帶。我們倆就在亨瑞埃塔街的轉角站著聊天。後來大約是兩點或者兩點多一點的時候,我想該去再轉一圈了,看看布瑞克斯頓路是不是沒什麼事。那條路又難走又偏僻,除了一兩輛馬車之外,一路上連個人影都沒看見。我就那麼慢慢溜達著,心裡想著要是能有點熱酒喝該有多美。這時,忽然看到那座房子的視窗射出點點的燈光。我知道勞瑞斯頓花園街的兩所房子一直是空著的,其中一所的最後一個房客因為傷寒還死在了那裡,但是房主還是不願修理陰溝。所以當我發現那個視窗的燈光時,被嚇了一大跳,擔心發生了什麼怪事。等我走到房間的門口——”

“你就停在了那裡,然後又轉身回到了小花園的門口,”我的同伴突然插嘴,“你為什麼要走回去呢?”

欒斯吃了一驚,幾乎跳了起來,他的臉上滿是驚訝的神色,瞪大了眼睛瞧著福爾摩斯。

“天哪,一點兒不假,可是先生,”他說,“您是怎麼知道的?天曉得!您看,當我走到房門的時候,那時我孤單一人,我覺得最好還是去找個人和我一起進去。人世上的東西我倒是不怕,但我那時候忽然想起了那個得了傷寒病死去的房客,他不會是正在檢查那個要了他命的陰溝吧!想到了這個,我嚇得轉身就走,於是就又回到了大門口,想看看是不是還看得見摩契的提燈。但連他的影子也沒看見,更別說其他什麼人了。”

“街上一個人也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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