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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麼事那麼好笑?”我氣喘吁吁地問。我喘氣不是因為抬著克羅,他的屍體好像是空的,幾乎沒有重量。我喘氣是因為走路。

“我們啊,”卡羅琳說,“你能想象我倆這時候的模樣嗎?我腰背彎得像個駝子,你穿著鮮黃圍裙,我們兩個就像操控失當的牽線木偶,腦袋瓜轉個沒停。”

“我看不出有什麼好笑。”我說。我們終於把克羅送到他暫時的目的地,我無比輕柔地——遠超過當下情況允許的輕柔——將他放在生石灰坑旁。

“總有一天你會看得出來的,威爾基。”卡羅琳放下克羅的腳,雙手互相擦抹,“這裡交給你處理。我去收拾野餐的東西。”她往回走之前先看看海邊,又抬頭看看後面的塔樓,“這其實真是個野餐的好地方。哦,別忘了用你手提箱裡的袋子裝那些戒指、硬幣、手槍……”

儘管我在這方面(或類似情境)經驗比較豐富,但如果她沒提醒我,我真的會忘記,直接把克羅連人帶戒指,一條我馬上會找到的金項鍊和鍊墜(裡面有女人的照片,但不是卡羅琳的),他的懷錶和很多硬幣一起推進生石灰坑裡,等一兩星期後我再回來,那些東西恐怕很難,甚至不可能打撈得到。於是,一分鐘後那些金屬物品連同黑徹利那把如今毫無作用的空手槍(我一點兒都不留戀它)都被收進麻布袋裡,再過兩分鐘,克羅也消失在生石灰坑底下。

我把那根在草叢裡藏了很久的鐵棒扔進溼地,走回剛剛的野餐地點。“你這會兒又在做什麼?”我問,聲音聽起來有點兒怪。我上氣不接下氣,一副我們在阿爾卑斯山高處攀爬,而不是站在海平線的墓園裡的樣子。

“我要把他砸破的那塊破盤子的碎片找出來拼好,那是塊好盤子。”

“哦,天……”我頓時停住,因為公路上傳來人聲。有一架無頂馬車經過,車上有一男一女和兩個孩子,他們歡欣地指著夕陽西下後天邊的粉紅雲朵,那是在大教堂和墓園的相反方向。我凝視著的那段時間裡,他們的腦袋和視線始終沒有轉向我們這邊。

“你還得處理掉這個。”說著,卡羅琳把那個染汙變黑、裡面還在悶燒的抱枕給我。

這回輪到我笑了,但我壓抑住衝動,因為我怕自己一發不可收拾。

“還有威爾基,”她說,“拜託你脫掉那件鮮亮圍裙。”

我脫下圍裙,帶著抱枕和我裝著硬幣等物品的皮革律師公文包走回生石灰坑。坑裡沒有克羅的蹤跡。我從各種大小犬屍的實驗得知,即使死屍腐爛時會膨脹化膿增加浮力,只要在生石灰坑裡沉得夠深,在扒出來之前會一直留在表面底下。

可是抱枕怎麼辦?生石灰想必短短一兩天內就能將它腐蝕,正如我測試過的各種衣物一樣——紐扣、皮帶(扣除黃銅帶頭)、吊帶、鞋帶和鞋跟是最頑固的東西——可是抱枕會不會浮起來?何況我已經把鐵棒扔掉,一點兒都不想踩進爛泥和蘆葦叢中去找。

最後我把那個棕色抱枕儘可能拋往大海的方向。這一幕如果出現在我——或狄更斯——的懸疑小說裡,我相信那顆抱枕就會是導致我(和卡羅琳)步向毀滅的重大線索與關鍵。某個比貝克特探長、卡夫探長,甚至狄克·德徹利探員更精明的人物會查出真相。等我和卡羅琳走上通往絞刑臺那最後十三步時,我們各自心裡都會想著,那該死的抱枕!(只不過我不會讓女性角色說出這種粗魯言語。)

不過,那個可悲的抱枕——在漸暗的天光中幾乎看不見,因為月亮還沒升起——只是呈拋物線遠遠飛越蘆葦與香蒲,消失在另一邊的溼地與泥灘裡。

我想起那個噁心的繡花抱枕是誰送我的禮物,終於露出笑容,心裡想著:這是馬莎對我未來幸福做出的最大貢獻。

卡羅琳都收拾妥當了,她那塊破盤子的碎片全找回來,收進她的野餐籃裡。我們一起離開墓園。

我們會一起搭九點三十分那班車回倫敦,卻不會坐在一起,甚至不在同一個車廂裡。時候未到。

“你的行李都收拾好託運了嗎?”我輕聲問道。我們穿越羅切斯特的狹窄街道,緩步朝車站的燈光走去。

她點點頭。

“不需要回去了?”

“不需要。”

“三星期。”我說,“我知道G太太在沃克斯豪爾花園附近投宿的那家小旅館的地址。”

“可是三星期內沒有必要聯絡,”卡羅琳低聲說,這時我們來到一條比較熱鬧的街道,“你真的確定9月1日我就可以搬回去?”

“百分之百肯定,親愛的。”我答。而且我說的是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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