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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讀者,沒多久以前,也就是太陽剛升起不久,我把我坐著休息的那張安樂椅旁邊的燈關掉後,我還在寫這些東西,順便寫了這張字條給畢爾德:“我快死了,方便的話過來一趟。”

我寫那張字條的時候並不認為我快死了,但我現在真的覺得很難受,隨時可能會開始最後的死亡,而優秀的作家會預做安排。晚一點兒我也許沒有力氣再寫那張字條,所以要事先準備好。我還沒把字條送出去。今天卡羅琳不在家,等會兒我可能讓瑪麗安或哈麗葉送過去給畢爾德。畢爾德如今也跟我一樣老邁疲憊又衰弱,不過他不需要趕遠路。我從臥室窗子這裡就能看見他家。

這時候你很可能會問:你到底什麼時候寫的這些東西?

親愛的讀者,打從我們展開這段旅程以來,我將首度回答這個問題。

我為你撰寫這份長篇手稿最後這一部分的時間是1889年9月的第三個星期。今年夏天我病了,但還是繼續寫這本回憶錄。秋天來的時候,我覺得健康大有起色。9月3日我寫了這封信給雷曼:

我睡著了,醫生禁止家人吵醒我。醫生說睡眠是我的藥物,他覺得我的病情很樂觀。別管那些墨水漬,我的手還穩得很,只是我晨袍袖子太寬。親愛的老朋友,暫時別過,也許我們真的會老當益壯。

可是我寫那封信的隔週,除了諸多痼疾,呼吸道還發了炎。儘管親愛的畢爾德沒有明說,我看得出來他已經不抱希望。

我相信你看到了我留給你的這份手稿最後幾章那些墨水漬,我知道你能諒解。我晨袍的袖子真的太寬。再者,跟你說句我不會對雷曼和畢爾德和卡羅琳和哈麗葉和瑪麗安和威廉·查爾斯說的實話,我的眼睛和我的手部協調已經大不如昔。

就在1889年的5月,有個沒禮貌又愛打聽的年輕記者直接問我,我長期使用興奮劑的傳聞是否屬實,我這麼回答他:

我寫小說三十五年了,我習慣性釋放伴隨腦力工作——法國小說家喬治·桑聲稱這是所有勞累工作之中最令人沮喪的一種——而來的壓力,一段時間用香檳,另一段時間就用白蘭地(老幹邑)。如果活到明年1月,我就六十六歲了,此刻我還在寫另一篇小說。在這方面我自有定見。

在這個涼爽的9月23日,我相信我活不到明年1月,也聽不見我生日那天的六十六響鐘聲。但我已經比我滴酒不沾的父親多活了漫長的五年,也比我親愛的弟弟查理多活大約二十年。查理在世時鮮少使用興奮劑,頂多就是偶爾啜飲幾口威士忌。

查理在1873年4月9日過世。他死於腸胃癌症。狄更斯生前一口咬定查理得的是癌症,只是我們大家一直不肯相信。我唯一的安慰是,查理終於一病不起的時候,狄更斯已經死了三年。萬一我必須忍受狄更斯幸災樂禍地嚷嚷著他對我弟弟的診斷多麼正確,我恐怕非得殺了他。

我該不該約略敘述一下狄更斯死後這十九年來我的生活情況?親愛的讀者,那好像不值得浪費你我的時間,也不是這本回憶錄的目的與重點,我相信你也不感興趣。這本回憶錄寫的是狄更斯和祖德,你好奇的也是他們,不是你卑微、不值一提的敘述者。

簡單來說,1870年初秋卡羅琳·G回到我格洛斯特街90號的家,就在……就在狄更斯死亡,而她當時的丈夫失蹤的幾星期後。那段時間喬瑟夫·克羅的母親多次中風,似乎根本沒人發現他和他太太都失蹤了。有些好奇人士隨口打聽了幾句,可是克羅夫婦的賬單都付了,債務也清償了,房子的租金付到7月底。人們發現他們失蹤以前,房子已經整理乾淨,沒有留下任何衣物或私人用品,房子和裡面的幾件廉價傢俱重新回到出租人手中。即使有人認識克羅夫婦,也都猜測酗酒成性的克羅和他鬱卒的妻子遷居他處了。克羅那些流氓朋友都以為時運不濟的克羅和他那個經常意外受傷的妻子搬去澳洲,因為平時克羅只要幾杯黃湯下肚,就告訴他們有一天他會不告而別。

到了1871年3月,我重新在教區記錄里正式登入卡羅琳·G太太為我的管家。凱莉很高興她母親終於回家來,據我所知,她從來沒問過她母親是如何擺脫不幸的婚姻的。

1871年5月14日,“馬莎·道森太太”生下我的小女兒哈麗葉(當然以我母親的閨名命名)。馬莎跟我的第三個孩子——威廉·查爾斯·柯林斯·道森——生於1874年的聖誕節。

我幾乎不需要告訴你馬莎每次懷孕生產後都變得更胖。威廉出生後,她不再假裝想甩掉像大片豬油似的掛在她身上的肥肉,也好像不再在乎自己的外表。我曾經描寫過馬莎,說她是我喜歡的那種女孩的典型:“那種吃牛肉長大的胖嘟嘟英國女孩。”可是牛肉養出來的肥肉難免有可預期的結果。如果有人要求1874年的我重寫那個句子,它就會變成:“她是吃女孩長大、胖嘟嘟的巨大英國牛肉的完美典型。”

就算卡羅琳聽說過馬莎和孩子們的事,甚至知道我把他們都遷移到道頓街,好讓他們住得舒適些,也離我近些,她從來沒提起過,也沒讓我知道她知情。就算馬莎知道1870年以後卡羅琳又回到格洛斯特街90號(或這幾年的溫波爾街)跟我同住,她也沒提起過,也沒讓我知道她知情。

親愛的讀者,如果你想知道狄更斯死後我的文學創作進展,我可以用一個殘酷的句子為你做個總結:世人認為我的事業與人生一帆風順,我卻一直很清楚,我的事業與人生攜手並進,邁向一塌糊塗的慘敗。

一如過去的狄更斯,我終於開始舉辦公開朗讀會。朋友們都說我的朗讀會輕鬆愉快又精彩。我自己知道——英國和美國那些直言的評論家也都這麼說:我朗讀時語調含糊、了無生氣、支離破碎。

一如過去的狄更斯,我繼續寫小說,儘可能將它們改編成劇本。每一本書都比前一本更蹩腳,所有的書都比我的傑作《月亮寶石》更遜色。只是,多年以來我一直都知道《月亮寶石》根本不是什麼傑作(是那半部《艾德溫·祖德疑案》讓我看清了這點)。

或許我的不受歡迎——事實就是如此,未來世界的讀者——是從狄更斯逝世幾天後開始的。當時我私下跟查普曼與霍爾出版社的費德列克·查普曼聯絡,我說只要他們願意,我可以為他們完成《艾德溫·祖德疑案》。我告訴他們,雖然那本書後半部內容沒有現存筆記——這是事實,狄更斯並沒有在任何紙頁空白處或藍色紙張寫下《艾德溫·祖德疑案》未完成部分的大綱——但狄更斯過世之前曾經私底下向我(而且只有我)透露過相關情節。我,而且只有我,有能力寫出《艾德溫·祖德疑案》的後半部,我只要求微不足道的費用和列名為共同創作人(正如我們早期那些共同創作的作品一樣)。

查普曼的反應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他大動肝火,直言不諱地說,英格蘭沒有任何人——不管他多麼有才華,或自以為多麼有才華——能夠取代查爾斯·狄更斯的地位,就算我口袋裡有上百條完整的大綱也一樣。“寧可世人永遠不知道誰殺了艾德溫·祖德,如果艾德溫·祖德果真死了的話,”他寫信告訴我,“也不能讓平庸之輩狗尾續貂。”

我覺得他用的成語既不貼切又很可笑。

查普曼甚至信誓旦旦地說,有關我的提議他會保密到底(也提醒我永遠不要告訴任何人),以免如下後果:“你會不可避免又無可救藥地遭世人唾棄,也必定被看成、被認定為全英格蘭、全大英帝國和全世界最放肆的人。”

一個出版商兼編輯表達能力竟然如此差勁,寫出這種殘廢句子,我到如今都想不通。

可是那時候確實開始出現不利於我的傳聞與耳語,也正是那個時期——如我所說——公眾對我的憎惡排山倒海而來。

一如過去的狄更斯,我到美國和加拿大辦了一系列朗讀巡演,時間是在1873年到1874年,客觀來說,那場巡演是徹底的災難。巡演還沒正式開始,一路上的輪船、火車和馬車的奔波已經把我累垮。美國觀眾好像跟英國觀眾見解一致,認為我的朗讀欠缺活力,甚至口齒不清。巡演過程中我身體始終不舒服,到最後就連大量的鴉片酊——我發現在美國尋找併購買這玩意兒出奇地困難——也無法為我帶來精力和愉悅。美國觀眾都是白痴,那一整個國家都是老古板、女學究和鄉下草包。對於卡羅琳跟我一起出遊,法國人一點兒意見都沒有,美國人卻完全無法接受我的巡演團體裡有個不是我妻子的女性。因此,在美國那漫長的幾個月裡,我必須獨自忍受旅途的勞累、身體的病痛和每晚在舞臺上的屈辱,都得不到卡羅琳的慰藉與協助。

我也沒有多爾畢來幫我打理巡演時的生活瑣事。我僱來代替我督導我某一齣戲在紐約與波士頓的上演事宜——我配合朗讀巡演安排的首演——的經紀人滿腦子只想敲我竹槓。

1874年2月,在波士頓和美國人稱為新英格蘭那塊單調白色帆布地圖上的幾處郊區疙瘩,我跟多位美國文學圈與知識界的引航光相聚,比如朗費羅、馬克·吐溫、詩人惠蒂爾、醫生作家奧利弗·霍姆斯等人,我不得不說,如果這些人就是“引航光”,那麼美國文學圈與知識界的光芒實在非常暗淡。(不過,我倒是很喜歡霍姆斯為我撰寫並當眾朗誦的讚美詩篇。)

當時我就明白——至今依然相信——那些爭先恐後來看我或花錢買票聽我朗讀的美國人之中,絕大多數都是因為我曾經是狄更斯的朋友兼合作伙伴。狄更斯是我永遠擺脫不掉的鬼魂,是我每次走近一扇全新的門的時候,必然出現在門環上的馬利臉龐。

我在波士頓見到了狄更斯的老朋友費爾茲和他太太,他們帶我出去享用一頓美味晚餐,又帶我去欣賞歌劇。但我看得出來安妮·費爾茲不太喜歡我。所以,不久後我讀到她私底下描寫我,卻迅速登上媒體的文字時,絲毫不感到驚訝:

個子矮小,體型怪異,額頭和肩膀過大,跟身體其他部位不成比例。他口齒伶俐,談吐有趣,內容卻乏善可陳……一個在倫敦社交圈備受推崇與寵愛的男人,飲食不知節制,百病纏身,為痛風所苦,簡單來說,不是人類的完美典型。

總而言之,我在美國那幾個月裡唯一享受到人情溫暖又放鬆的時刻,就是我南下賓夕法尼亞州夸克鎮探訪故友法裔英籍演員費克特那段時間,他就是送狄更斯瑞士小屋那個人。

費克特已經變成酒鬼兼滿口胡言亂語的偏執狂,這個曾經出類拔萃(相貌不算太俊美,畢竟他擅長反派角色)的演員如今無論外表或舉止都顯得粗俗又自滿。他離開倫敦之前跟劇院裡所有合作伙伴都起過爭執,當然,那些人都是他的債主。他也跟他的女主角夏綠蒂·列克萊克吵架,甚至公開羞辱她。後來他到美國賓州娶了一個叫莉琪·普萊斯的女孩,她也是演員,但才華平庸。沒有人覺得有必要告訴普萊斯小姐,費克特在歐洲已經有妻子和兩個小孩。

1879年費克特肝硬化死亡,根據倫敦的一份訃告,當時他的處境是“遭到全世界鄙夷並孤立”。他的死對我是一大打擊,因為他死亡前六年我去夸克鎮拜訪他,他又再一次跟我借錢,始終沒有還清。

去年我寫這本(墨漬斑斑的)回憶錄時,或者是前年1887年,總之是在我從格洛斯特街90號(埃格妮絲開始尖叫,我覺得不只我一個人聽得見,因為魏博太太和其他僕人無論如何都不敢靠近那扇封死的門)搬到我目前居住(兼等死)的溫波爾街82號現址後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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