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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讀者啊……狄更斯該死、該下地獄,因為儘管他有種種缺點與毛病(無論身為作家還是作為一個男人),他始終是文學奇才,我卻不是。

這個詛咒——這個持續存在的認知,就像亞當受誘吃了辨識善惡樹上的蘋果後那場無比痛苦又難以挽回的甦醒——甚至比祖德更糟糕,而沒有任何事比祖德更糟糕。

《盲目的愛》是我目前創作中的書本,我已經寫出初稿。此時的我心知肚明,我再活不久,沒辦法完成潤飾。

對誰的盲目的愛呢?

不是對卡羅琳,也不是馬莎。我對她們的愛是短暫的、理性的、限額配給的,永遠給得心不甘情不願,而且總是——毫無例外——受慾望操控。

也不是對已經長大或成長中的孩子瑪麗安、哈麗葉和威廉·查爾斯。我很高興他們來到人世,除此之外,我沒什麼好說的。

也不是對我的書或我創作那些書付出的辛勞。那些書我一本都不愛。它們只是成品,跟我的孩子一樣。

可是,天可憐見,我愛查爾斯·狄更斯。我愛他那種突如其來、感染力十足的笑聲,愛他幼稚的荒唐行為,愛他說的故事,也愛跟他相處時那種每個當下都很重要的感覺。我痛恨他的才華,他活著的時候掩蓋我的光芒,死後的每一年都更讓我黯然失色。而且,不忠的讀者啊,我相信在你那遙不可及的未來他更會遠遠凌駕我。

過去十九年來,我經常想到狄更斯最後告訴我的那個小故事。他說他還是個窮小子的時候走在倫敦街頭,把一顆顆櫻桃餵給一個騎在爸爸肩膀上的小男孩。那男孩吃光了他的櫻桃,那個爸爸自始至終都沒發現。

我認為狄更斯把故事說反了,我認為他偷了那男孩棕色袋子裡的櫻桃,男孩的爸爸始終沒察覺,全世界都沒察覺。

或者這是我自己不為人知的故事,或者狄更斯趁我騎在他肩膀上的時候偷了我的櫻桃。

再過一小時,我會派瑪麗安把字條送去給畢爾德:我快死了,方便的話過來一趟。

他當然會來,畢爾德從不讓人失望。

而且他會來得很快,他家就在對街。可是他趕不及。

我會坐在我的大扶手椅上,就像現在這樣。我後腦勺會枕著一顆抱枕,就像現在這樣。

火焰會在爐柵裡燃燒。

但我感受不到它的熱度。

我為這些墨水漬致歉,我晨袍的袖子真的太大了。

陽光會從窗子高處照進來,就像現在這樣,但只是高一點點,正如壁爐裡的煤炭只會燒低一點點。應該會在十點過後。雖然陽光燦爛,房間卻會一分鐘一分鐘變暗。

我不孤單。

讀者啊,你一直都知道的,我死的時候不會孤單。

有好幾個身影跟我一起在這房間裡,或許在我費力寫著的時候,它們會滑行過來,但我的手會沒有知覺,我的寫作從此終止,我手上的筆只會畫出毫無意義的線條和汙漬。

祖德當然會在這裡。他的舌頭會一吐一收。他實實實在很想跟柯林斯斯斯先生說個小秘密。

我在猜,在祖德後方左側,我會看見巴利斯——菲爾德探長的兒子。菲爾德也會在場,在他兒子後面。他們倆都會露出食人族的尖牙。站在祖德右邊的會是狄更森,他終究不是狄更斯認養過的那個兒子。他向來就是,也永遠會是祖德的怪物。在這些身影后面就只是模糊的形狀,個個都穿黑色西裝披斗篷。在這屋裡漸漸變暗的陽光中,他們看起來會很滑稽。

我將無法清楚辨識他們的面孔,聖甲蟲終於啃穿了我的眼珠。

可是後方會有一個隱約不明的巨大身影。那可能是黑徹利探員,我只能勉強看出他黑色背心和壽衣底下的恐怖凹洞,像夢魘裡的假懷孕。

可是讀者啊(我早看穿你了,我知道這些事比我本人更吸引你),狄更斯不在其中。狄更斯不在場。

但我相信我會在,我已經在了。

接著,我會聽見親愛的畢爾德上樓的腳步聲,剎那間我房間裡那些身影會開始擠過來,七嘴八舌說著話。他們一面向我靠過來,一面嘶嘶嘶地噴著吐著含糊又刺耳的聲音,同一時間說著話,卻都語無倫次。我會舉起雙手捂住耳朵,如果我辦得到的話;我會閉上僅剩的眼睛,如果我辦得到的話。因為那些面孔會很驚悚,那些吵鬧聲會叫人吃不消,那會是一種我從沒體驗過的痛苦。

再過四十五分鐘,這些事就會發生——在我送信給畢爾德之前,在其他人比他先到之前——可是我已經覺得痛苦、恐怖、難受、無法理解。

無法理解。

丹·西蒙斯

美國科羅拉多州

2008年4月23日

[1] 典故出自《聖經·創世記》,該隱與亞伯是亞當與夏娃的兒子,該隱後來因嫉妒殺死亞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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