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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大致上是這樣的,愛德華·布龍長大成人,他很健康,而且強壯,父母都很愛他,並且他高中畢業了。他與夥伴們奔跑在阿什蘭青蔥的田野裡,享盡美酒佳餚,過著夢境一般的生活。直到一天早上他醒來時從心底明白,他必須離開。他將這個決定告訴父親和母親,他們沒有阻止他,但是他們帶著不祥的預感交換了眼色,因為他們知道只有一條路能離開阿什蘭,而這條路意味著愛德華必須經過一個無名之地。那些註定離開阿什蘭的人可以毫髮無損地透過,但是那些不該離開的人就要永遠留在那裡,無法前進也無法後退。於是他們向他道別,心想可能再也見不到他了,而他也這麼想。

他離開的那天早上天氣很晴朗,但是在去那個無名之地的路上,天卻陰沉下來,濃霧包圍著他。不久他就來到一個看上去很像阿什蘭的地方,但是某些重要的地方不大一樣。在主街上有銀行、科爾的藥店、基督教書店、塔伯特的一元店、普里科特的珠寶名錶店、好食咖啡館、桌球館、電影院、一塊空地、五金店,還有雜貨鋪,貨架上商品的年齡比他還大。有些商店在阿什蘭的主街上也有,但是在這裡它們是空蕩蕩、陰森森的,櫥窗都碎了,店主從空曠的門廊裡呆滯地望過來。但是他們看到我父親時都會微笑,他們微笑並且揮手。一個顧客!他們想。主街上還有一家妓院,就在轉角處,但是和城裡的妓院不一樣,它只不過是棟住了個妓女的房子。

他晃悠進鎮子的時候人們都奔跑著前來迎接他,而且他們都盯著他那雙英俊的手。

“離開?”他們問他,“離開阿什蘭?”

他們是一幫怪人。有個男人有一條蜷縮著的胳膊,他的右手從手肘處垂下來,手肘以下的胳膊都蔫了。他的手就這麼從袖孔裡探出來,像一隻探出紙袋的貓腦袋。多年前的一個夏天,他開著車,把手伸到了窗外,想感受清風。但是車開得太靠近路邊,他感受到的不是風,而是一根猛地扎過來的電線杆,他下臂的每一寸骨頭都碎了。他的手就這麼懸在那兒,廢了,並隨著時間流逝越縮越小。他微笑著歡迎我的父親。

還有一個女人,五十多歲的模樣,幾乎各方面都相當正常。這些人都是這樣,大體上都正常,但有一個地方很糟糕。許多年前她下班回家,發現她的丈夫吊在地下室的一根水管上。她當場中了風,左半邊臉永遠地僵住了:嘴唇誇張地下垂著,皺著眉,眼睛周圍的肉陷下去。她根本無法移動那半邊臉,所以她說話的時候只有一半嘴在動,她的嗓音就像被深深困在嗓子眼兒裡一樣,言語痛苦地從她嗓子裡爬上來逃跑。在這些事發生以後,她試圖離開阿什蘭,但是隻能到此為止。

還有許多人生來就那樣,他們的出生成了第一個也是最糟糕的意外事故。有個腦積水的人名叫博特,他以掃地為生。他到哪兒都帶著一把掃帚。他是那個妓女的兒子,也是本地男人的一個困擾——大多數男人都去過妓院,任何人都有可能是這個男孩的父親。對於那個妓女來說,他們全都是。她從來不想當妓女,而小鎮需要一個,她就被迫上了崗。年復一年,她變得越來越刻薄。特別是當她的兒子出生以後,她開始討厭她的顧客。他是很大的樂趣,但也是很大的負擔。他根本沒有記憶可言。他會成天問她:“我爸爸去哪兒了?”她會隨手指向窗外第一個出現的男人然後說:“那個就是你爸爸。”他就會跑出去抱住那個男人的脖子。第二天他什麼也不會記得,但是他還是會問她:“我爸爸去哪兒了?”他會得到另一個爸爸,總是這樣。

最後,我父親遇到了一個叫威利的男人。他坐在長椅上,看到愛德華走來就站起身,就像他一直在等我父親一樣。他的嘴角幹而開裂,他的頭髮灰而剛硬,而他的眼睛小而黑暗。他少了三根手指(一隻手少兩根,另一隻少一根)。他已經挺老的了,老得好似早就超過了人類的壽命極限。但是,他還活著,他開始倒著活。他一直在萎縮,會變得像嬰兒一樣小。他動作緩慢,就像在及膝深的水中行走。他看著我父親,笑容猙獰。

“歡迎來我們鎮,”他對我父親說,友善但多少有些疲憊,“介意我帶你參觀一下嗎?”

“我不能留在這兒,”我父親說,“我只是路過。”

“他們都這麼說。”威利說著攙住了我父親的胳膊,兩個人開始並肩前進。

“反正,”他又說,“你著什麼急呢?你至少應該看一看我們都能提供些什麼。我們有商店,一間小商鋪,還有這兒——來這兒,”他說,“如果你想打桌球,我們這兒也有地方。桌球房,你知道。你可能會喜歡。”

“謝謝。”愛德華說,因為他不想得罪這個威利,或者周圍看著他們的任何人。他們已經吸引了三五個人跟著他們,穿過空蕩蕩的大街,保持著距離但是虎視眈眈。“非常感謝你。”

威利帶他參觀藥店的時候手拽得更緊,然後是基督教書店,再然後,他狡黠地眨了眨眼睛,到了那個妓女住的房子門前。

“她也很可愛。”威利說,接著,彷彿想起了什麼不願意想起的事情,又說,“有時候。”

天更黑了,開始下起小雨。威利抬頭看著,任由雨水滴進他的眼睛裡。父親擦了擦臉,皺起了眉頭。

“我們這兒老下雨,”威利說,“但是你會習慣的。”

“這兒所有東西都有些……潮溼。”我父親說。

威利狠狠地瞥了他一眼。“你會習慣的,”他說,“這個地方就是這樣。愛德華,任何事都要習慣。”

“這不是我想要的。”他說。

“這也是,”他說,“這個你也得習慣。”

他們在沉默中穿過腳下聚集的霧氣,穿過輕打在頭上和肩膀上的雨水,穿過這個古怪的小鎮黃昏一樣的早晨。人們在角落裡聚集起來看著他們經過,有人加入跟隨他們的小分隊。愛德華瞥見一個穿著破黑西裝、面容憔悴的男人,他認出了那個人,是諾瑟爾·溫斯洛,那個詩人。他幾年前離開阿什蘭去巴黎,去寫作。他站在那兒看著愛德華,幾乎笑了出來。然而愛德華看到了他的右手,上面少了兩根手指,於是諾瑟爾的臉色開始變得蒼白,並把手攥到胸口,消失在角落裡。人們曾對諾瑟爾寄予厚望。

“當然,”威利說,他看到了剛才發生的一切,“經常有你這樣的人從這兒經過。”

“你的意思是?”我父親說。

“正常人,”威利說,彷彿這個詞在他嘴裡留了苦味,他啐了口唾沫,“正常人和他們的人生規劃。這雨,這潮溼,像是某種殘渣,夢的殘渣。事實上是許多的夢,我的、他的,還有你的。”

“沒有我的。”愛德華說。

“沒有,”威利說,“現在還沒有。”

這時他們看見那條狗。它就像一團模糊的黑影一樣在迷霧中移動,直到它的身形在他們面前顯現。它的胸口有白色的斑點,腳趾周圍是褐色的,而其他地方都是黑的。它長著短而剛硬的毛,看上去不像是什麼特殊品種的狗——一條雜種狗,體內流著好多種狗的血液。它向他們走來,緩慢但是直接,遇到消火栓或柱子都不停下來聞一聞,也不徘徊,只是走。這條狗有要去的地方。這條狗有個目標——我父親。

“這是什麼?”愛德華說。

威利笑了。“一條狗。”威利說,“它會來檢查每個人,算是個看門的,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

“不,”父親說,“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會明白的,”威利說,“你會的。叫它一聲。”

“叫它?它叫什麼?”

“沒有名字。它從來不屬於任何人,所以從來沒有名字。就叫它狗。”

“狗。”

“對了,狗。”

於是我父親蹲下身,拍著手,試圖表示友好:“過來,狗!到這兒來,夥計!這兒,乖。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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