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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年6月7日,張勳率領辮子軍步、馬、炮兵共10營約5000人及隨員148人由徐州動身,8日行抵天津。他動身前通電獨立各省說:“挈隊入都,共規長策。盼堅持原旨,一致進行。各省出發軍隊,均望暫屯原處,勿再進札。勳抵京後,當即馳電籌備。”

黎聽得張勳統率大隊人馬開來北京的訊息,就開始懷疑張勳此行不懷好意,立即電請徐世昌、李經羲兩人勸告張勳“減從入京,以免京師人心恐慌。”不料到8日,張勳突然向黎派到天津來歡迎他的府秘書長夏壽康提出,請總統下令解散國會,自8日起至10日止,限於三天之內實行,否則不負調停責任。夏壽康慌慌張張地把這個訊息轉報黎,黎才感覺到這個調人比叛督更兇,解散國會本來是獨立各省所提的條件。如果早肯接受這個條件,就不必請調人來調停了。黎請張勳出任調人,本是想盡可能滿足獨立各省要求,而不解散國會。不料這個調人並不是在總統與叛督互相讓步的基礎之上覓取一個雙方可以接受的方案,而是壓迫總統向叛督無條件投降。因此張勳的出現。不是解除了總統的困難,而是加深了時局的危機。尤其不妙的是,“請鬼容易送鬼難”。此時如果拒絕張勳的調停,又怕把調人趕到敵對的一方面。因此以前黎所一再表示“寧可犧牲總統,決不解散國會”的決心大受動搖。現在他所求的只是一個既能滿足叛督與調人的願望,又能顧全總統面子的兩全之計。他在接到天津訊息後,便下令裁撤公府軍事幕僚處,並邀請國會各政團留京領袖28人到公府會談,請其勸告兩院議員提出總辭職,政府承認每人發給2000元,即由國會自動宣佈閉會,以免被迫解散。黎在無可如何中,事實上接受解散國會的條件,但不採取以總統命令解散國會的形式,以免過分地傷害總統的威信。

可是,從天津繼續傳來的訊息,張勳對解散國會絕無討價還價之餘地。而復辟問題在天津也成為半公開的秘密。不少復辟派人物奔走於張勳之門。因此,黎又急急忙忙地派公府秘書瞿瀛持函到天津,請徐世昌協助張勳進行調停,並提出三項意見:(一)、公府幕僚業已解散;(二)、改正憲法力求辦到;(三)、解散國會應當研究適當的手續。同時宣告,決不留戀總統,萬一調停無效,願意辭職,由副總統依法繼任,只求不發生變更國體的非常行為。瞿瀛在天津碰見了前任府秘書長張國淦。張向他說:“復辟問題已經不是一個計劃而是一個行動了。此時只有阻止張勳帶兵晉京,才能阻止復辟。找徐東海或李仲仙(李經羲)都沒有用處,因為這兩個人對張紹軒(張勳)都說不出硬話來。能夠阻止張勳帶兵晉京的只有段芝老(段祺瑞)。請你快回北京面勸總統,即日起用芝老為內閣總理,設法催促就職。這是解決時局的唯一的辦法。”這個辦法就是利用段以抵制張勳的一個救急的辦法。瞿瀛認為這個辦法不好辦,因為僅在半個月之內。由罷免段而起用段,轉變得太快,將使總統無地自容。張說:“今天的問題,不是爭面子、鬧意氣的問題,而是民國存亡的問題。”這一說,瞿瀛也就同意,匆忙地趕回北京,向黎報告。

黎在萬分緊迫情勢中找到身邊寥寥可數的幾個幕僚研究。有人十分氣忿地說:“張國淦是老段的說客!任何事情好辦,只是不能再看老段的一副惡嘴臉!復辟可能是一種謠言,今天哪個敢於公然進行復闢!即使真有其事,我們寧可斷送於張勳之手,不能讓姓段的再來欺負總統!”黎又被這一說打動,興奮地說:“我們抱定宗旨,不要中別人的詭計!”

9日,張勳沒有等待黎的迴音,就派辮子軍先頭部隊開到北京,分駐天壇、先農壇兩處。這是公開向黎示威的一個步驟,僅在幾天之前,黎採納了李經羲的建議,想利用張勳去退督軍團的兵,而此時最感迫切的是退張勳的兵。因此,黎急如星火地電令在天津的夏壽康去找李經羲,請他勸告張勳切勿輕舉妄動。果然李不敢向張勳說硬話,反而請夏壽康轉告黎:“張紹軒想進行復闢是不可否認,也不必諱言的。但是,據我的觀察,他還認為現在不是進行復闢的適當時期,現在他的目的在於解散國會。總統以禮貌接待他,同時接受他的意見,據我的觀察,紹軒是一個血性男子,他一定會支援總統的。”

黎立刻吩咐把公府大禮堂粉飾一新,並加意佈置,準備以此為張勳晉京後的行館。公府大禮堂以前從不招待貴賓,只曾招待過副總統馮國璋一次。同時,他又召集公府的外國顧問研究解散國會是否違憲的問題。黎的目的是想在違憲之中找出一個不違憲的新解釋來。在袁世凱當權時期首先建議採行君主立憲制,並且首先向袁自稱外臣的日籍法律顧問有賀長雄說:“《約法》雖然沒有解散國會的規定,但也沒有不能解散國會的規定,這就足夠說明解散國會並不違法。”

黎的“不違法、不戀位、不怕死”的決心已有所轉變,認為解散國會事小,清室復辟事大,兩害相權,當取其輕。現在既然找到了解散國會並不違法的新解釋,他就下了解散國會的決心。他沒有懂得也不會懂得解散國會就是取消共和制度,為清室復辟鋪平道路。此時剩下來的問題,就是找一個國務總理來副署解散國會的命令,因為未經總理副署的命令是違反《約法》的。

在辮子軍開到北京的時候,京津臨時警備總司令王士珍也不敢實踐其以全力擔保維持北京治安的諾言了。9日晚間,他自動地搬到公府來下榻,表示其與總統共生死的決心。10日黎派他去找代理內閣總理伍廷芳副署解散國會的命令,伍一口拒絕。王鑑於問題沒有解決,禍事快要臨頭,就偷偷地回到西單牌樓堂子衚衕私宅,準備逃出北京。有人把這個訊息報告黎,黎急派步軍統領江朝宗等到王宅力加勸阻,王才無法脫身。

國會解散問題,只存在誰來副署這個命令。在新任國務總理李經羲未就職以前,這個命令由代理國務總理伍廷芳副署是合法的。但是伍以前肯出面來代理總理,就是為了幫助總統對段進行鬥爭。現在總統竟然不惜解散國會,甘於向暴力屈膝,伍自然不肯盲目服從了。

張勳的最後限期屆滿,解散國會的命令還是沒有發表,氣得他在天津跳腳罵人,嚇得在北京的黎元洪心慌意亂。11日,黎無可奈何地再請伍到公府來,想勸他以民國為重,副署這道命令,但是伍稱病不肯來。此時便有剛由天津回京的夏壽康向黎出主意的以提拔伍朝樞(伍廷芳之子,任外交部參事)為外交次長作為副署這道命令的代價。伍聽了這句話,認為侮辱人格,表示斷不接受。

黎只得又派夏壽康到天津向張勳解釋:“不是我不肯解散國會,而是沒有人肯副署這道命令。”

張勳知道伍不肯副署命令,便派人前往恐嚇,如果再表示拒絕,將以激烈手段對付。可是這個督軍團大盟主的赫赫威風,在這位年老多病、兩耳失聰的老博士面前,沒有一點作用。

張勳便又轉過來向總統的專使大發雷霆說:“我不管副署的事情,沒有人副署也得下命令,不得藉詞推託。”他顯然忘記了僅在半個月之前,督軍團就是假口總統沒有經過內閣總理副署直接釋出命令是一件違法的事情,因而宣佈獨立的;而他自己也說過同樣的話,認為違法的命令是不能發生效力的。

黎只得繼續負起責任來去找副署命令的人。他自己不便再出面,便找王士珍、江朝宗去見伍,勸他看在私人感情份上,為了解除總統的困難,將就一點,副署這道命令。伍回答了一句斬釘截鐵的話:“職可辭而名不可署,頭可斷而法不可違!”江勸他說:“即使不為總統,即為個人安全,秩老也還是副署的好。”伍聽了並不生氣,卻心平氣和地用自己的一套靈魂學理論向他喋喋不休:“我研究靈魂學頗有心得,不副署這道命令,充其量不過是一死而已,但是死並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凡是沒有做過壞事的人,死後的靈魂卻比生前的軀殼快樂得多”。江說他不動,急得跪下來向他磕頭,哀求他副署這道命令,伍閉起眼睛不再說話。這樣,由伍副署這道命令的希望就完全斷絕了。

在天津,夏壽康奉了黎的命令,手裡拿著一道空白命令紙到處亂找人。想找一個國務總理簽名。他找到了李經羲,李敬謝不敏:“我沒有就職,不算國務總理。”他又找到了段祺瑞,段似理不理地說:“我已經下了臺,沒有副署命令的職權。”夏顯然沒有顧及僅在半個月之前,黎已經有命令免去了段的內閣總理,而段也顯然忘記了他到天津後仍然自居為合法總理,不承認總統的免職是有效的。

12日,被迫得走頭無路的黎只得請王士珍以平津警備總司令的名義函勸國會自動休會。王答以“無此職權,無此先例。”黎說:“那麼,你就幫我的忙,權且代理國務總理,副署這道命令吧。”王說:“如果總統一定要這樣辦,我就辭職出京,一切事情我都不管。”黎說:“不要再談辭職出京的話了,要走我們大家走!”

這樣,由李經羲、段祺瑞或王士珍副署這道命令的希望也都完全斷絕了。

12日晚間,天津傳來的訊息說,張勳已經不能再等待,當天晚上如果命令不發表,他就帶隊回徐州,獨立各省軍隊自由行動,他將不過問。事實上,張勳正在因為命令未發表陷於進退失據的苦境;督軍團譏誚他帶領大隊人馬嚇不倒一個赤手空拳的總統;而如果回到徐州,就是自動地解北京政府之圍。但是已經嚇破了膽的黎總統既怕他到北京來,又怕他回徐州去,既怕張牙舞爪的督軍團,又怕裝腔作勢的調人。12日公府的緊急會議一直討論到13日晨3時半,參加會議的王士珍、江朝宗、陳光遠、吳炳湘和由天津回來的夏壽康等,面面相覷,計論不出一個所以然來。直到大家感覺到萬分疲勞的時候,才看見一個人站起來義形於色地說:“好,我就來替總統解圍,副署這道命令吧!”說話的人是步軍統領江朝宗。步軍統領怎樣能夠副署總統的命令呢?幸而這個問題不難解決,只要有人肯副署命令,就是阿貓阿狗,都可以派為代理國務總理而使這道命令合理化。因此,黎好像絕處逢生一樣,一連發表了派江朝宗代理國務總理和解散國會的兩道命令。這些命令都是填寫12日的日期,但是釋出時天已大明。命令說:

“上年六月,本大總統申令以憲法之成,專待國會,憲法未定,大本不立,亟應召集國會,速定憲法等因。是本屆國會之召集,專以制憲為要義。前據吉林督軍孟恩遠等呈稱:‘日前憲法會議及審議會透過之憲法數條,內有眾議院有不信任國務員之決議,大總統可免國務員之職,或解散眾議院,惟解散時,須得參議院之同意;又大總統任免國務總理,不經國務員之副署;又兩院議決案,與法律有同等效力等語,實屬震悚異常。考之各國制憲成例,不應由國會議定,故我國欲得良妥憲法,非從根本改正,實無以善其後。以常事與國會較,固國會重,以國會與國家較,則國家重。今日之國會,既不為國家計,惟有仰懇權宜輕重,毅然獨斷,將參、眾兩院即日解散,另行組織,俾議憲之局,得以早日改圖,庶幾共和政體,永得保障’等語。近日全國軍、政、商、學各界,函電絡繹,情詞亦復相同。查參眾兩院,組織憲法會議,時將一載,迄未告成。現在時局艱難,千鈞一髮,兩院議員紛紛辭職,以致迭次開會,均不足法定人數,憲法審議之案,欲修正而無從,自非另籌辦法,無以慰國人憲法期成之喁望。本大總統俯順輿情,深維國本,應即準如該督軍等所請,將參、眾兩院即日解散,剋期另行選舉,以維法治。此次改組國會本旨,原以符速定憲法之成議,並非取消民國立法之機關,邦人君子,鹹喻此意!此令。”

這道解散國會的命令,當然由江朝宗副署了。江雖已副署,也恐為此招憂,特通電自解道:

“現在時艱孔亟,險象環生,大局岌岌,不可終日,總統為救國安民計,於是有本日國會改選之命令。朝宗仰承知遇,權代總理,誠不忍全國疑謗,集於主座之一身,特為依法副署,借負完全責任,區區之意,欲以維持大局,保衛京畿,使神州不至分崩,生靈不罹塗炭。一俟正式內閣成立,即行引退。違法之責,所不敢辭。知我罪我,聽諸輿論而已。”

同一天黎通電全國,解釋自己的苦衷:

“元洪自就任以來,首以尊重民意,謹守《約法》為職志,雖德薄能鮮,未饜輿情,而守法勿渝之素懷,當為國人所共諒,乃者國會再開,成績尚鮮,憲法會議,於行政立法兩方權力,畸輕畸重,未劑於平,致滋口實。皖奉發難,海內騷然,眾矢所集,皆在國會,請求解散者,呈電絡繹,異口同聲。死洪以《約法》無解散之明文,未便破壞法律,曲徇眾議,而解紛靖難,智勇俱窮,亟思遜位避賢,還我初服,乃各路兵隊,逼近京畿,更於天津設立總參謀處,自由號召,並聞有組織臨時政府與復辟兩說,人心浮動,訛言繁興。安徽張督軍北來,力主調停,首以解散國會為請,迭經派員接洽,據該員復:‘如不即發明令,即行通電卸責,各省軍隊,自由行動,勢難約束’等語。際此危疑震撼之時,誠恐藐躬引退,立啟兵端,匪獨國家政體根本推翻,抑且攘奪相尋,生靈塗炭,都門館善之地,受害尤烈。外人為自衛計,勢必至始於干涉,終於保護,亡國之禍,即在目前,元洪籌思再四,法律事實,勢難兼顧,實不忍為一己博守法之虛名,而使兆民受亡國之慘痛。為儲存共和國體,保全京畿人民,保持南北統一計,迫不獲已,始有本日國會改選之令。忍辱負重,取濟一時,吞聲茹痛,內疚神明。所望各省長官,其曾經發難者,各有悔禍厭亂之決心,此外各省,亦皆曲諒苦衷,不生異議,庶幾一心一德,同濟艱難,一俟秩序回覆,大局粗安,定當引咎辭職,以謝國人。天日在上,誓不食言。”

黎、江兩人的電報,都承認解散國會是一件違法的事情,黎的電報顯然透出以解散國會為儲存共和國體的交換條件。這道命令發表後,避難到上海的國會議員發表聯名通電說:

“民國《約法》中,總統無解散國會之權。江朝宗非國務員,不能代理國務總理。且總統受迫武人,自認非法,所有解散國會命令當然無效。”

6年6月13日,張勳在天津德租界寓所開了一次會議,會後發表通電說:

“比因政爭,致釀兵事。勳奉明令,入都調停。……默察各方面之情形,大多數之心理,鹹以國會分子不良,力主解散另選。……猶憶國會前度之解散,出於首座領銜之陳請,無非為奠定大局之計。區區此心,竊符斯旨。幸大總統洞燭輿情,俯採眾議,特頒明令,解散兩院。……勳擬即應命入都,共籌國是。俟調停就緒,即商請出師各省撤回軍隊。”

張勳邀李經羲到段宅,請段同往北京“共籌國是”,段婉詞謝絕,張勳又到徐世昌宅進行了很長時間的密談。密談的內容是商量復辟。據外間所傳,徐向張勳提出三個條件:一、給他以攝政或類似攝政的名義,畀以全部政權;二、把他的女兒許給溥儀為皇后;三、實行君主立憲。張勳回寓後,曾把會談的情形告訴來訪的一些復辟派分子。劉廷琛聽了大笑說:“此人真不愧為活曹操”。張勳原來是很敬重徐世昌的,但是這次識破了他的底細,一會兒想做民國的大元師,一會兒又想做“大清帝國”的攝政王和“清朝國丈”,因此由敬重的心理轉變為鄙視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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